作者:晴空蓝兮 日期:2015-11-05 01:49:36
他终究是要离开我的,没有人能一生结伴同行
我一向对别人霸道,唯独对你,放下了所有的温柔
无论你有没有看过“何以”你都不能错过“良辰”
晴空蓝兮*辉煌的经典成名作,5年来首次再版
全新修订,独家番外铭刻所有人青春的催泪大戏
离开后,我看过许多风景,见过许多人,却再也不能对谁一见钟情
本书简介:
是不是每个女孩一生都会偶遇这样的两个少年?
一个是心头的刺,它要你痛你就得痛。可只要你想,就能狠心将之连根拔起,顶多在心头留下伤口,鲜血淋漓过后总会愈合。
而另一个,是胸口的朱砂痣。它不会痛,你却永远无法将之磨灭,就像是一种可怕的习惯,陪着你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
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成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偶遇时,翻涌的记忆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
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作者简介:
晴空蓝兮,典型的射手座,热爱自由,不喜拘束。喜欢有微风的阴天,热烈向往遥远的巴黎,希望终有一天能过完全自由自在的生活。喧嚣红尘中,穿过熙攘的人群,总能看见自己爱着的那个人,身影淡定而坚持地站在身后——这,便是最美妙的爱情。畅销图书作品:《指间欢颜》《末路相逢》《这么远,那么近》《尽在不言中》《薄暮晨光》《一霎风雨我爱过你》《如果没有遇见你》
目录:
第一章
“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传媒大亨,站在台上开讲座,我一定做你最忠实的听众和崇拜者……”
他叫她“苏良辰”,语气冷漠疏远,她的心毫无防备地微微一痛。
她怔住,转过头,只见凌亦风淡笑:“林院长,良辰不能喝酒,这杯我代她。”
分手后的男女,当真是连朋友都无法再做的吧。
“我不但不会放手,而且,最好要牵一辈子。”
两个人的气息无比贴近,良辰有些僵硬,颈边都能感受到他轻轻浅浅的呼吸。
“你永远都不可能和别人结婚,连想都不要想!”
他还是当她如空气,从她身侧掠过,连头都不曾低一下。
如果注定无法得到幸福,那么,我也要你陪着一起,一起不幸福。
“苏良辰,原来,你对我的信任就只有那么一点。”
时间是对的,人也是对的,唯一不对的,只有她。
爱一个人,是无法用理智强行控制的,但是否能够接受往日瑕疵重拾旧欢,那便因人而异了。
阴差阳错,却错得那么离谱。兜兜转转这几年,此刻,似乎终于走回原点。
在这世上就总有那么一个人,当自己最为难狼狈的时候,仿佛他是唯一可依靠的力量。第一章
“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传媒大亨,站在台上开讲座,我一定做你最忠实的听众和崇拜者……”第二章
他叫她“苏良辰”,语气冷漠疏远,她的心毫无防备地微微一痛。第三章
她怔住,转过头,只见凌亦风淡笑:“林院长,良辰不能喝酒,这杯我代她。”第四章
分手后的男女,当真是连朋友都无法再做的吧。第五章
“我不但不会放手,而且,最好要牵一辈子。”第六章
两个人的气息无比贴近,良辰有些僵硬,颈边都能感受到他轻轻浅浅的呼吸。第七章
“你永远都不可能和别人结婚,连想都不要想!”第八章
他还是当她如空气,从她身侧掠过,连头都不曾低一下。第九章
如果注定无法得到幸福,那么,我也要你陪着一起,一起不幸福。第十章
“苏良辰,原来,你对我的信任就只有那么一点。”第十一章
时间是对的,人也是对的,唯一不对的,只有她。第十二章
爱一个人,是无法用理智强行控制的,但是否能够接受往日瑕疵重拾旧欢,那便因人而异了。第十三章
阴差阳错,却错得那么离谱。兜兜转转这几年,此刻,似乎终于走回原点。第十四章
在这世上就总有那么一个人,当自己最为难狼狈的时候,仿佛他是唯一可依靠的力量。第十五章
修长的手臂绕过良辰的肩膀,俊秀的脸俯下去,贴在她的颈边:“良辰,我只是……想念你。”第十六章
与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便可看轻了那些个千难万难,纵使披荆斩棘也不怕,只因为可以看见终点的美景。第十七章
凌亦风,你会是跟我平静生活一生不离不弃的那个人吗?第十八章
或许凌亦风就是她的劫,注定是要永远互相牵绊的。第十九章
她摇头,直视他,声音有些急促:“我爱你。”第二十章
他知道,她不会放弃和退缩,可是,仍旧需要一剂预防针。第二十一章
“我不准你离开我。别忘了,你答应过我,一定会争取白头到老的。”尾声——此后的每一天,都将是属于两人共同的时光。番外——浮生若梦初看时感觉上和何以笙箫默如出一辙,只不过良辰更倾向于将重逢后的惊喜冲突等等不同于日常的情节研磨入日常的细碎中,所以尽管何以与良辰是如此的像,看过之后却觉得总是找不到相似的感觉……
老实说之前以为晴空是巨蟹座,没想到射手也会这样的沉溺于细碎的描绘中,慢慢悠悠的引领着别人步入她边走边织的圈套,虽非强势,但走一遭也不算冤枉。
第一章
“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传媒大亨,站在台上开讲座,我一定做你最忠实的听众和崇拜者……”
当顶头上司带着新同事来给大家介绍的时候,苏良辰正一手端着咖啡杯一手有条不紊地整理桌上的资料。听见声音一抬头,就这样看见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孩。
仿佛被一道闪电击中,良辰着实愣了愣。逆光中,她没心思听老总说些什么,只是呆呆地盯着那张还带着青春气息的俊秀脸庞,心里想着:怎么竟会这么像啊!大脑在一瞬间的空白之后,便是纷乱的影像唰唰闪过,弄得她微微心神恍惚起来。最后,还是一旁的唐蜜拍了拍她的肩,凑过来小声说:“亲爱的,回神啦!看人家长得俊,莫非你想老牛吃嫩草?”
良辰一怔,回头白她一眼,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杯中的咖啡溅出两滴,早已印开在手边的资料上。
这时小伙子挨个打招呼正好来到她面前。修长的手伸出来,露出整齐的牙齿,语气谦逊:“你好,以后请多关照。”
良辰放下杯子,伸手与他相握,微微笑道:“欢迎加入企划部,我叫苏良辰。”
“大家好,我叫苏良辰。”
九年前,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站在讲台上对着底下二十多双眼睛介绍自己。那一天,天空澄澈明亮,从高高的楼上望下去,路上走的几乎全是像她这样刚入大学校门的新生。简单地谈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表达了今后与同学和睦相处的愿望之后,她微一躬身而后回到自己的座位。紧接着上台的是个男生,良辰没太注意。刚才进教室前,一直戴在手腕上的链子突然断了,上头串的水晶珠子噼里啪啦散了一地,在几个室友的帮助下才全数捡回。现下,她也只顾低头重新将它们一个个串起来。
突然有人捅她的后背,只听见室友朱宝琳在后面悄声说:“咱们班居然有校草级的人物!”此言一出,身边立刻传来其他女声艳羡的附和。
良辰抬头。
讲台上的人修长挺拔,初秋的天气里,穿着件白色T恤,配着水磨白的淡色牛仔裤,一双复古鞋隐约能看到NIKE的Logo。良辰坐在靠墙的位置,正好斜斜地看见对方大半个侧面。充足明亮的光线下,她看到他狭长的眉眼,挺直的鼻梁,微微动着的削薄的嘴唇。的确是极英俊的一张脸,且眼神清亮。
她听见他说:“我叫凌亦风。”声音略微低沉,却格外好听。
良辰下意识地环视四周,果不其然,除她之外全班倒有大半的女生状似沉醉在他的外貌或声音中了。
低头笑了笑,将穿好的手链重新戴上,她开始望着窗外的天空静静发呆。
很久以后,当凌亦风问起的时候,她怎样都不肯承认其实自己是在入学第一天便注意到他了。
或许是缺乏安全感,她是天生不愿在情感上示弱的人。
傍晚下班后,唐蜜隔着几张桌子吆喝着一起去吃饭。两人一起走出公司大楼时,正见一辆蓝色宝马从面前呼啸而过。
唐蜜眼尖,立刻叫道:“哈!宝马接送,居然还来我们这打工?”
良辰也恰好瞟到坐在驾驶座上的年轻身影,这才像是突然想起,问:“他说他姓林?”
“是凌!”唐蜜纠正她,“有后鼻音的那个,凌厉的凌。”说完生怕她不明白,又补了句:“就是凌迟处死的那个凌。”
本来听到这个姓良辰有些恍惚,如今被她这样一解释,不禁笑了出来。
暮色霭霭,良辰紧了紧风衣,拉着唐蜜的手臂直奔两人常去的那家小店。
头天晚上的水煮活鱼吃得唐蜜大呼过瘾,可第二天一上班,她又不免苦着脸向良辰展示额头上新冒出的痘痘。
从小到大,良辰的好皮肤都是备受周围女同胞们羡慕的。大三那段日子,她常拉着凌亦风去校外吃路边摊。大学所在的城市,以夏炎冬冷闻名,同时也是典型的无辣不欢。冬天的夜晚,她裹着长长的大衣,在冷风中一边跺脚一边等着炉火上香气四溢的羊肉串。用小木刷抹上去的油滴在烧红的炭上,咝咝作响。烤好的肉串总是由凌亦风负责拿着,而她则边走边吃,吃完了就伸手再要,嘴唇在辣椒和冷风的共同作用下变得红彤彤的,一点也不顾及形象地边吸气边伸手在嘴边扇风。到了第二天,皮肤仍旧光洁无比,丝毫不受影响。那个时候,凌亦风总是喜欢嘲笑她的吃相。
“你到底是不是女孩子啊?”他看着她,笑得漫不经心,“在男朋友面前一点也不注意形象,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女生。”
她不服气,顶回去:“我才不愿像你以前那些女朋友一样呢!”在她之前他一定谈过很多次恋爱,这是她早就认定了的。
凌亦风微微停下脚步扭头看她,脸上仍带着笑,明明听出她话中有话,却既不承认也不反驳。
直到很多年以后,良辰回想起来,仍旧想不透他的笑容究竟算不算是一种默认。只知道,当年自己并没发觉他即使在嘲笑她的时候也大多含着宠溺的意味。
新来的男孩叫凌昱,大学刚毕业,热情勤奋,办公室里许多杂事都抢着做,阳光朝气的脸上时常洋溢着笑容。
几天过后,唐蜜对他也略有改观:“……蛮不错的嘛!虽然家里有钱,但一点也不像好吃懒做的公子哥儿,和我当初想的完全不一样。”
良辰笑她:“你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吧!有钱人家的小孩就全该游手好闲混吃混喝,闲来没事只懂游戏花丛?”
其实,先不论凌昱最近的表现,单就这个人,往那儿一站,良辰就已经对他很有好感。帅气,有活力,青春四溢,总能轻易勾起她久远的回忆。
二十七岁的女人,偶尔回望曾经大学校园里的青葱岁月,竟常有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恍惚,不知这是否便是未老先衰的表现?
凌昱对她也很亲近,一口一个“良辰姐”。唐蜜半开玩笑似的抗议了好几次,问:“为什么她是良辰姐,而我就只能是唐姐?”
每回都问得凌昱只能为难尴尬地笑,这么敏感计较又执着的女人还真是少见。
终于有一次,唐蜜敲诈他请吃午饭,三个人坐在公司的员工餐厅里,凌昱拿着饭卡问:“唐姐、良辰姐,你们要吃什么?我去端来。”
唐蜜突然皱起眉头,旧事重提。凌昱估计早已被问得麻木了,所以只是笑笑,并不当真。一旁的良辰却忍不住,抛了个白眼过去,说:“那也只能怪你名字没取好。”
唐蜜转头不解地看她:“怎么说?”
倒是站在旁边的凌昱首先哧哧笑出声来。那笑声那么近,直冲耳膜,良辰猛地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闪了闪,但终究又低下头去。
这边唐蜜咀嚼了一下也明白过来。确实,蜜姐……自己叫着都觉得肉麻。
可嘴里不服,“这名字好没边儿了,爱人叫起来多有情趣!”
良辰冷哼一声:“真可惜,我无法想象赵天华是怎样有情趣地叫你的。”
唐蜜的男友赵天华是良辰的大学校友,一向忠厚老实,在外人面前是半句情话都不会说的。良辰和他们相处得久,自然一清二楚。
唐蜜瞪她,转而又发现还有个旁观者笑得更开心,不由得抬头狠狠剜了他一眼,拍桌子道:“我要红焖猪蹄和酱爆鸡丁,还不快去!”
她脸色变得极快,凌昱竟一时分不清是否真的恼羞成怒了,于是连良辰那份都没敢多问,真的一溜小跑地离开了。
良辰转过头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来由地乱起来。
吃完饭后,唐蜜上楼回办公室,她最近刚接了个重要的case,手头有些资料需要仔细研究。良辰则想趁着午休的一个小时去附近书店逛逛,凌昱听后想了想,说:“干脆我也一起去吧,反正没事干!”
书店和公司只隔一条街,两人走了十来分钟,一路上随兴聊着天。到了店里,良辰才发现这里异常地冷清,偌大的一家新华书店,除了两三个服务员,这个时段里几乎没几个顾客光顾。她在畅销书架前转了转,其中有一本倒是来之前就想买的。但是可能由于销路太好,架子上只剩下一两本。良辰随手翻了翻,发现封皮和底页都有此许污渍和破损。转头去看,几个服务员正围在一起小声聊天,完全无视他们的存在,她突然没了兴趣,把书放回去,转身去找凌昱。
凌昱也在看书,却似乎看得格外认真,好半天才翻一页,显然是每个字都读了的。良辰走到他身边,随手抽了本侦探小说,还没翻开封面,就听见他说:“良辰姐,其实我很久之前就见过你。”
初秋午后的阳光肆意地洒在书店的窗玻璃上,一整排过去,金黄得明亮耀眼。凌昱的声音很低,状似只是忽然想到然后不经意地提起一般。
良辰却愣了愣:“嗯?”
“我说我见过你啊。”大男孩转过脸,清爽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什么时候?”
凌昱想了想,纠正道:“准确地说,是见过你的照片。”
良辰还是纳闷。但迎着微微刺眼的阳光,这张年轻英俊的脸直直落入眼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悄悄走过,她的心也渐渐地一下一下加速着跳动起来。
……这样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间的神韵……同样的姓氏……
一直隐藏在心底的猜测,答案呼之欲出。
“我见过你的照片,在我堂哥的皮夹里,我堂哥叫凌亦风。”
心里有什么东西就这么轰地一下垮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他的名字。
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快要渐渐忘掉他的时候,这个和他有着亲近关系的大男孩来到她面前,轻轻松松地翻出她自以为已经埋得很深的记忆。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以为忘了就真能忘记的。
她当然记得那张照片。
她不爱照相,相片很少,所以从头到尾凌亦风也只保存到了极少数中的一张。
那时候,在火红的夕阳下,她把从家里翻出的自认为最满意的一张递给他。
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白色棉布半袖衫和藕荷色的长裙,站在垂杨柳下巧笑嫣然。相片的背面,是她亲手写上去的四个字——我的良辰。墨水印才刚刚干透,乌黑鲜亮。他看了看,微微皱起好看的眉,似乎有些不满:“应该由我亲自写才对。”
“谁写有什么关系?”
“这又不是我的字。以后别人看到,都不知道这个‘我’到底是指谁。”
“除了你还能有谁?”她挑起眉说得理所当然。然后自行从他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将照片小心地塞了进去,“收好,别弄丢了。仅此一张,很宝贵的,以后再想要可没有了。”
把钱包重新放回去,一抬头,她才发现他正盯着她,狭长漂亮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干吗?”她的脸有些热,主动拖着他的手,“吃饭去,饿死了!”
六月底,傍晚的女生宿舍楼下,一对外形登对的男女手牵着手,不知引来多少过往女生羡慕的眼光。
星期天早上,良辰睡到很晚才起来。自从那天凌昱说了那些话之后,她的心思就变得恍恍惚惚,过往的回忆时不时跳出来冲击原本就疲惫的神经,以至于工作中小差错不断,幸好主管去国外出差,老总平时又极难得进来巡视,于是一面修修补补一面再三告诫自己加倍谨慎小心,总算安全度过一个星期。
良辰起了床,才刚洗了脸换好衣服,汽车喇叭声就已经在楼下响起。
一长两短地响了三下,是平时和叶子星约定好的信号。她推开窗户探头往下看,那辆白色的小车正停在寓所大门外,驾驶座上的人也探出头朝上挥了挥手。
良辰住五楼,隐约能看见叶子星俊朗的笑脸。她无声地做了个口形:“等我。”然后转回去穿鞋,关门下楼。
两人在二环路上的一家餐厅吃早午饭。叶子星之前去外地出差一个半月,直到昨天才回来,这时就坐在良辰对面,可她竟忽然觉得有点陌生了。
“晒黑了不少。”她打量着他说。
“没办法。”叶子星看着她微笑,“马尔代夫阳光太好,我几乎舍不得回来。”
她也笑:“连出公差都能去那样好的地方,真够有福的。”
这时,服务生过来上菜,一盅鱼汤纯白浓郁,香气散开来令人食欲大增。
“我也这么觉得。”叶子星接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可苦了我的胃,一连几十天吃不到一口正经的米饭。”脸上露出的痛苦表情生动不已。
良辰仔细看了看,发现他的脸确实消瘦了些,于是招来服务生:“麻烦一会儿多端几碗饭来。”转过头,又对叶子星说:“多吃点,好补偿回来。”
叶子星看着她,似笑非笑:“受摧残的可是你男朋友我的胃啊!光用几碗米饭就打发了?我一直期待着更好的安慰呢!”
他说话一向无所顾忌。此时餐厅人不多,邻桌两个年轻女孩子闻声转过头来看了看,然后相视着暧昧地轻笑。
良辰早就习惯了,此时也不理他,只自顾低下头慢悠悠地喝着茶。
吃完饭,叶子星送她回家。车子停在楼下,他突然倾身过来吻了吻她。
“良辰,我很想你。”温热的气息缓缓滑过她的颈脖和脸颊。
他稍稍离开她的唇,又问:“你呢?有没有经常想念我?”
她一怔,随即不太自在地偏了下头。这段时间以来,她确实经常想起一个人,可是那个人,并不是他。
她觉得有些愧疚,于是主动去亲他的侧脸,低声道:“路上开车小心。”
上楼之前,又突然被他叫住。
“良辰,明年夏天你向公司申请休假,我们去马尔代夫旅游吧。我保证,你会爱上那里。”
“好。”她微笑。
回到家里,正好接到朱宝琳的电话。
她一边接听一边走到窗口。果然,叶子星的白色BMW在楼下停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驶走。
“明晚有没有空?出来吃饭。”
“好啊。”她突然觉得有点累,和多年的死党聊聊天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对了,你知不知道……”一贯快人快语的朱宝琳突然欲言又止。
“知道什么?”
“……没什么。”朱宝琳终究没说出来,只是说:“明天见面再聊。”
“嗯。”
“我现在得回台里准备直播的稿子,到时电话联系。”
“好。忙去吧。”
“等等,良辰!”挂电话前,朱宝琳又说:“明天我的节目,你一定要看。”
“知道啦!”她笑,“我可一直都是你的忠实观众呢。”
只是收看一档节目而已,不懂为什么宝琳的语气陡然变得严肃而慎重。
朱宝琳毕业后直接进入电视台工作,从最初无关紧要的小角色直到现在现场直播访谈类主持人,一路走来可谓顺风顺水节节高升。访谈对象通常都是社会各界名流,非富即贵,她却在谈笑风生中一个个轻松搞定。偶尔也有政商界女强人或是社交名媛作客,无论精明或高傲,也都与她相处甚欢。可见,她的本事是毋庸置疑的。
实际上,早在大学时期,朱宝琳的光明前途已初露端倪。那个时候,Z大新闻学院传播系数她最活跃,大小晚会露脸出风头的事,基本都少不了她。为人处世又极好,性格爽利,偶尔也有口锋犀利的时候,但都恰到好处,并不至于得罪人。就是这样一个人,恐怕再也找不到比主持人更适合她的工作了。而反观良辰呢,曾有认识的男生给出评价:漂亮、有才气,却高傲,不容易亲近。
没有亲和力,是主持人的大忌,再加上自己确实不适应台前的风光,于是毕业后,她很自觉地选择了现在的行当——广告业。虽然不够亲切,但这并不影响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在电话里称自己是朱宝琳的忠实观众,其实这并不假。而实际上,公司里一众同事,特别是男同事,个个都是她的铁杆FANS,几乎都把她视作大众情人,加上每期来宾都是高端人物,因此每周一,雷打不动地收看她的节目。
果然,第二天下午茶时间,员工餐厅里电视机固定调到了综合频道。良辰因为处理手上的案子,下去得稍稍晚了些,到餐厅的时候,前半节已经结束,正在插播广告。
端着奶茶还没走近,唐蜜已经兴奋得两眼放光:“知道今天采访谁吗?!”
良辰觉得这问题真好笑,自己下来不过两分钟,除了奶粉、方便面之类的广告之外,其余什么都没看到。
唐蜜仍在持续兴奋中:“你那老同学真了不得!连Eric.L都来上她节目,还爆出不少内幕。”
“Eric.L?”良辰也小小地吃惊了一把,“美国那个传媒界新贵?可是,不是据说他从来不接受媒体访问吗?”所以,作为半个同行,虽然听说这个名字已有一两年之久,但一直都没见过庐山真面目。
“所以才说你同学厉害嘛!”唐蜜歪着头想了想,自言自语地说:“难不成是为了照顾校友?”
“什么?”良辰没听清。
这时,节目重新开始,唐蜜盯着电视,显然无暇理会她。
镜头从演播室的全景慢慢推近,直到定格在对坐着的二人身上。
朱宝琳穿着粉色的套装,美艳逼人,而在她对面,那个一身浅灰色西装的男人……
良辰呆呆地坐在位子上,一瞬间,脑子混乱得几乎要炸开来!
难道,刚才一直在和唐蜜谈论着的那个人,就是他?!
那个许多年前牵着她的手穿过马路的凌亦风?!
怪不得,昨天宝琳欲言又止。
怪不得,她一定要她看今天的节目。
作为主持人,想必早已知道自己今天要访问的来宾吧!
可是,为什么……竟会是他?
周围有很多同事,但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反常。毕竟,这位在国外打下一片天下的神秘同行新贵,要比她吸引人得多。
屏幕里,朱宝琳笑着说:“难得凌先生上节目,不介意我借这个机会多问几个问题吧?也好满足大家一直以来的好奇心。”
“请便。”那个英俊的男子微微一笑,“我自然全力配合。”
他变了。良辰默默地看着,电视里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她都不自觉地与多年前的影像重叠在一起作对比。结果发现,这么多年过去,他真的有了变化。
虽然他笑起来仍是那样的好看,可是,那个笑容已经不似当初般纯粹。多了一点点客套,还有一些疏离,甚至,她觉得还从里面看出了倦意。可是很快,她又否定了这个想法。那双眼睛仍旧深黑得发亮,神采奕奕,哪有半分疲倦的样子?
得到了保证,朱宝琳满意地笑起来,随即问道:“大家都知道,要在短时间内开创出成功的事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您却做到了。我所好奇的是,是什么原因让您选择在国外从事传媒业呢?您的初衷是什么?”
凌亦风想了想,说:“选在美国开始第一步,只是因为当初我住在那边,并没什么特殊原因。至于为什么做传媒……”他稍稍停了停,才淡淡地接道:“只是为了曾经一个朋友的一句戏言。”
曾经,那个人弯着嘴角说:“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传媒大亨,站在台上开讲座,我一定做最忠实的听众和崇拜者……”
往事还历历在目,那个笑弯了嘴角的漂亮脸孔也清晰无比,还有她清脆的声音……可是,这终究不过是一句戏言罢了。如今他真的做到了,而她呢?在哪里?
“那么,凌先生能有今天的成就,看来和这位‘朋友’也不无关系咯?”
“没错。”凌亦风突然轻笑了一下,深邃的眼睛里却里看不出喜怒,“我能有今天,确实应该感谢她!”
“哇,看见没有!他笑起来的样子简直帅呆了!”看到这里,唐蜜忍不住扯了扯良辰的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