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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玫瑰之痕


作者:林笛儿  日期:2015-11-05 01:50:38



《玫瑰之痕》
  林笛儿作品
  玫瑰系列第三季
  原来爱就是,哪怕你更换容貌,颠覆记忆
  我的眼眸依旧会因你而明亮
  我的心依旧会为你狂热跳动
本书简介: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在街头突然看到安然无恙的我,你会吓得转头跑掉,还是会跑过来紧紧抱住我?
  他和她虽是职场上的竟争对手,却也是彼此欣赏的知音。英雄相惜,相爱仿佛是件水到渠成的事。可惜渠塌了,一起交通意外,他倏然离世。没有知音聆听的琴声曲不成调,弦不知意,生命像被抽走了一半魂魄,她放任自己飘零。是因为太过思念还是太过孤单,她在另一个男子身上看到了他的影子,深刻的记忆像一种强大的气场,让她情不自禁靠近,又阻止着她向前。
  作者简介:
  林笛儿,双鱼座,别扭而又小气的女人。
  已出版作品
  《何处风景如画》《摘星Ⅰ、Ⅱ》、《我在春天等你》、《纸玫瑰Ⅰ、Ⅱ》、《你是我最美的相遇》《玫瑰之晨》等,并有多本小说改编成影视剧。
  新浪微博:@林笛儿微博
  目录:
  第一章简约主义
  第二章留白的墙
  第三章光与影
  第四章窗外有窗
  第五章帘卷东西风
  第六章会唱歌的廊台
  第七章不开的门
  第八章一花一世界
  第九章风中之烛
  第十章空城
  第十一章独木不成林
  第十二章画框
  第十三章一楼烟雨
  第十四章凭栏远眺
  第十五章高处不胜寒第一章简约主义
  第二章留白的墙
  第三章光与影
  第四章窗外有窗
  第五章帘卷东西风
  第六章会唱歌的廊台
  第七章不开的门
  第八章一花一世界
  第九章风中之烛
  第十章空城
  第十一章独木不成林
  第十二章画框
  第十三章一楼烟雨
  第十四章凭栏远眺
  第十五章高处不胜寒
  第十六章恋上一张床>>>精彩看点,能感受到温度的文字版《人鬼情未了》!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在街头突然看到安然无恙的我,你会吓得转头跑掉,还是会跑过来紧紧抱住我?
  故事错综复杂,情节跌宕起伏。永恒的时间里,我们都保持着各自的姿势,不言语。等候那个人张开双臂,像鼓起风帆的船,拥你入怀。
  >>>>文中金句(节选)
  ·女人是善变的生物,可一旦进入安稳状态,则会变懒,懒得再去千姿百态。男人是最懒的生物,可当感情越来越稳定,则会变得勤快起来,想要给生活添点精彩。
  ·如果你在意一个人,即使你明知是谎话,你也愿意当成是真的。>>>精彩看点,能感受到温度的文字版《人鬼情未了》!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在街头突然看到安然无恙的我,你会吓得转头跑掉,还是会跑过来紧紧抱住我?
  故事错综复杂,情节跌宕起伏。永恒的时间里,我们都保持着各自的姿势,不言语。等候那个人张开双臂,像鼓起风帆的船,拥你入怀。
  >>>>文中金句(节选)
  ·女人是善变的生物,可一旦进入安稳状态,则会变懒,懒得再去千姿百态。男人是最懒的生物,可当感情越来越稳定,则会变得勤快起来,想要给生活添点精彩。
  ·如果你在意一个人,即使你明知是谎话,你也愿意当成是真的。
  ·世界上那么多人,你只决定和一个人在一起,如果不是出于爱,怎么能忍受哪么长的岁月?
  ·其实人类并不擅长长情,喜新厌旧是种本能。皮囊的吸引,是视觉的一时享受,唯有灵魂契合,才能承受命运给予的一切,才能承受岁月的苍老。只有爱着,即使戴着面具,爱你的那个人还是会向你奔去,哪怕她并不知那是你,心已为她指引了方向。《玫瑰之痕》
  林笛儿作品
  第一章
  这很是……哭笑不得!
  迟灵瞳无言仰望天空,盼着阳光再强烈点,把她蒸成一缕轻烟算了,省得面对这令人崩溃的场面。
  二十四岁,若时空逆转,搁在民国,娃都能上街打酱油了。此刻,她却站在五月明晃晃的阳光下,被婚姻登记处的两位工作人员咄咄催问,是选择跟妈还是跟爸?她很想威猛地吼一声:当初他们结婚时没邀请我,凭啥离婚时一通电话我就得扔下一切忍着眩晕忍着呕吐忍着鼻酸忍着泪水飞车赶来参加?
  昨天刚上班,她坐在公交车上,脑子里翻腾着欧陆庄园的设计方案,谭珍的电话就打来了,让她请三天假,说家里出了点事。她整个人像被电了一下,青台到滨江一千多公里路,不是很重要的节假日,谭珍和迟铭之从不轻易让她回家。
  果然,不是件小事。一个月前,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年轻女子找到谭珍,说:“我怀了你老公的孩子,六个月,龙凤胎。”谭珍在宁城大学教经济学,迟铭之在滨江大学教英语,两人都带着研究生,算是高知两个。当天下午谭珍便回了滨江,没等严刑拷问,迟铭之就全部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很没故事性,女子叫甘露,西安人,刚参加工作,在滨江大学的后勤处做会计。迟铭之看着她,总想起独自在外的迟灵瞳,遇事就照顾一下她。可照顾着照顾着,某天鬼迷心窍,不小心就犯了个男人常犯的错误。事后,甘露也没缠着他,甚至还刻意与他疏远。不久,迟铭之听说她身体不好请假回老家看病去了,心中还窃喜,只当那是一场花非花、雾非雾的梦境,谁知竟出了这样的人命事故。要不是谭珍拽着,迟铭之早就撞墙自尽了。一世的清风明月,最后随了俗流,怎一个恨字了得。无关爱与不爱,迟铭之都必须为他的梦境埋单。
  甘露只是一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在这件事上,她后来者居上,完胜拥有博士学位的谭珍。离婚迫在眉睫,房子、车和存款都没纠结,唯有迟灵瞳的归属问题,两人觉得应该尊重她的选择。所以说,太过民主,也并不那么好,迟灵瞳如是认为。
  其实,这样的纠纷婚姻处可以理直气壮地让当事人去法院调解,可,其中一位工作人员是迟铭之以前的学生,看着迟铭之那张俨如寒霜打过的面容,她开不了这个口。记得读书时,常看到迟铭之和妻子谭珍推着婴儿车在黄昏的林荫道上散步,迟铭之儒雅,谭珍知性温婉,小瞳瞳可爱得不行,见谁都笑。那情景,多少年一直印在脑海里。同学们都说这是幸福的旗帜,我们跟着旗帜走,就绝不会错。
  今天,这面旗帜倒了,学生心里很不好受。
  最不好受的人还是迟铭之,他绝望崩溃的样子,似乎被全世界抛弃了。
  “瞳瞳,你是爸爸一手带大的,你说过等爸爸老了,你会帮爸爸擦口水的。”他觉得自己就像是暴风雨中海面上漂着的一块浮木,如果不拽着灵瞳,他就会被冲下深渊。“你五岁时,妈妈出国读博。我给你做饭、接送你上学,和你一块识字、做游戏。夜里,你睡在我的臂弯中,奶声奶气地给我唱儿歌、讲故事,替我捏额头、掖被角,好乖好乖。爸爸真的不能没有你……”
  没错,迟铭之是慈父,谭珍是严母,但好汉不提当年勇,活在当下,必须正视现实。迟灵瞳同情地替父亲理理衣衫,觉得他狼狈憔悴得像老了十岁。
  自始至终平静得如一面湖似的谭珍突然开了口,她看向迟铭之,眼中掠过一丝隐忍的痛楚:“铭之,如果连瞳瞳也跟你,那我还有什么?”
  两行泪从迟铭之眼中流了下来,嘴唇哆嗦个不停。是啊,五十岁的女人离了婚,还有什么呢?
  谭珍继续说道:“结婚这些年来,我们从没争过吵过。我的脾气并不好,事业心又强,是你一直在包容我让着我。最后了,你再让我一次,好吗?”
  迟铭之放声痛哭。谭珍默默低下眼帘,心里像在下着一场雪。
  学生与同事面面相觑,这婚还要离吗,她们询问地看向迟灵瞳。
  迟灵瞳往外睇了一眼,甘露也来了,站在一棵树下,双手托着肚子,悠然地望着远方,神情很是安然。
  迟灵瞳一个深呼吸,右手紧握左手。据说人在无助时,为了给自己安全和力量,就会下意识地这样做。“我听孔雀说今年是双春年,适宜婚嫁。我决定了,趁着这好年景,把自己也给嫁了。在被我老公收纳之前,我先在妈妈那儿暂存几个月。”这样的答复很平和,应该两方都能接受。
  迟铭之的悲泣声戛然而止,和谭珍惊诧的表情同步:“你有男朋友了?”
  迟灵瞳信心十足:“现在还没有,不过,他应该在来的路上。”
  “婚姻不是儿戏,瞳瞳,你可要慎重。”迟铭之说完,羞愧地低下头,他实在不是个好榜样。
  “对不起,谭珍。”这句话他已说了千遍,仍觉得苍白无力。
  谭珍回以一叹。
  迟铭之净身出户,放弃一切财产,放弃迟灵瞳,放弃从前的点点滴滴。以后,他会儿女绕膝,但,有些快乐没了再不可复制。
  甘露诚挚地向谭珍道谢,谢谢她成全了自己对迟铭之的仰慕,谢谢她给了腹中一对儿女生存的机会。她是做错了事,但她懂得感恩,懂得取舍,将伤害降到了最低,她无比珍惜爱情。
  谭珍淡淡一笑,娴雅地越过她。
  “真讨厌爱情。”迟灵瞳和谭珍打车先走,迟灵瞳看着后视镜里的迟铭之,佝偻着腰,耷拉着头,身上哪里还有滨大校园里风度翩翩的迟教授的半丝影子。
  “爱情没有错。”谭珍一直绷着的身子软了,她不得不紧倚着灵瞳才会不让自己倒下,“是我和你爸爸之间出了问题,如果我当初不坚持去宁大,也许……”
  女人是善变的生物,可一旦进入安稳状态,则会变懒,懒得再去千姿百态。男人是最懒的生物,可当感情越来越稳定,则会变得勤快起来,想要给生活添点精彩。她懂了,却晚了!
  迟灵瞳心疼地抚摸着谭珍的手背,掌下一片冰凉。她知道妈妈内心不像看上去这么冷静、理智,这次从宁城回滨江办理离婚手续,谭珍没有踏进家门一次,一直都住在酒店。可想而知,她有多么的伤心。那个家,大到购房,小到窗台上的一盆植物,都是她亲力亲为布置的。
  “我常想,可能同行不适合做夫妻,太知己知彼,就像透明人。”谭珍总结经验教训,“瞳瞳,你以后找朋友也尽量避开同行。”
  迟灵瞳不以为然,钱钟书与杨绛也是同行,照样幸福相伴到老。一切因果是因人而异的。她只有一点不甘,这么优秀的妈妈输得太容易了。
  谭珍摸摸迟灵瞳的头,她没有告诉女儿,她之所以没有为难迟铭之和甘露,是因为她太了解迟铭之,他真不是个坏人,以后的日子,他会活在沉重的罪恶感中,愧疚和自责会把他折磨死。他的幸福已到尽头,所以他才哭得那么伤心,而她只能尽量不去恨他,却做不到同情。
  傍晚的阳光懒懒散散,穿过车窗照着迟灵瞳的脸,粉粉嫩嫩如婴儿,谭珍心里发疼:“不管我和你爸爸怎样,瞳瞳,你都是我们心中的最爱。”
  迟灵瞳抿抿唇,那又怎样呢?现在,曾经那个令人羡慕的家已经没了。不过,她没流露出内心的情绪,而是扬起脸,点点头,笑得像花儿一样。
  谭珍一回到酒店就忙不迭地收拾行李,准备明天回宁城。她不能再住教师公寓了,她要买房,要给女儿一个新的家。迟灵瞳看着她弓腰拖行李箱的样子,背影单薄如纸片,心里阵阵发酸,她说想去看孔雀,匆匆跑出了房间。再待下去,她怕自己会和谭珍抱头痛哭。
  孔雀不是某只自恋的鸟类,而是一个长相很过得去的女人,和迟灵瞳是中学同学,在滨江广播电台做主持人。她主持的节目叫《生活小百科》,时段在凌晨两三点。讲的内容无非就是教你怎样洗脚洗出健康;到农贸市场买橙子,怎样识别公和母;买西瓜敲一敲,哪种声响的瓜最甜……如果把电台的节目分为黄金与白银,孔雀的节目估计就是一堆废铜烂铁。谁大晚上的有兴趣听这个啊,仅有的几个忠实听众也都是睡眠质量不太好,说听着孔雀唠叨,很催眠。
  孔雀呕得差点吐血身亡。不过,职场一般,她情场凯旋。从前种种辉煌历史不谈,现在的她有一个恋爱三年的男友,叫萧子辰,在医学院教书,已是硕士生导师。她不止一次向迟灵瞳描述过他的斯文、俊逸,可每当迟灵瞳提出瞧瞧时,她总是一口回绝。
  好奇心可以杀死猫,于是,每次通电话,迟灵瞳都会加上一句:我想见你的萧教授。今天,孔雀毫不例外地又拒绝了。
  灵瞳开玩笑地问:“你是不是很没自信,怕他对我一见钟情?”
  “我……我……”巧舌如簧的孔雀竟然语塞,半天才恢复自如,“我是怕你形单影只,看着我们卿卿我我,深受刺激。”
  “我这个人一向不怕刺激,要不,我不化妆好了!”迟灵瞳不死心,越发逼得紧。
  可孔雀就是不松口:“你化成天仙,子辰也不可能多看你一眼的。告诉你,他是个一根筋的男人,无论读书还是恋爱,都很专一。嘿嘿,妒忌了吧!”
  “这等货色,你怎么还放羊吃草,不圈回家呢?今年可是双春年。”
  “圣者的伟大之处,就是他的仁爱只对别人,对自己则很苛刻。”
  “哇,感动得涕泪并流了。”
  “要纸巾吗?”
  “免了,带足银子就好,请我吃饭。”
  “妞,你疯啦,我待会儿还要上班。”孔雀正打算抓紧时间补眠。
  “给你半小时的梳洗时间,然后开车来酒店接我。我要吃韩国菜。”迟灵瞳一口气说完,“啪”地合上手机,想着那头孔雀咬牙切齿的样,她郁闷的心情顿时一扫而光。
  半小时刚过,迟灵瞳听着旋转门外传来“哐”的一声摔车门声,紧接着,孔雀用柔润清脆的嗓音在外吼道:“迟灵瞳,你给我滚出来。”
  到底是主持人,只要出门,就不含糊。只见孔雀穿一身麻质长裙,米白色,四下里挂着木头的小圈圈。化妆是时下流行的彩妆:眼角向上斜扫一层淡淡的金粉,唇形描得肥嘟嘟,颇为性感。
  “请淡定,这样容易长皱纹。”迟灵瞳不敢要她开车门,自己乖乖爬了进去。进去后才发觉这车不是孔雀常开的那辆红色宝来,而是四平八稳、黑不溜秋的君威。
  “你刚刚从哪张床上爬起来的?”迟灵瞳轻轻吸气。
  孔雀狠狠地瞪着她:“你最好给我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不然我凌迟处死你。”







阅读提示:玫瑰之痕的作者是林笛儿,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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