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初 日期:2016-09-12 21:27:15
“纯爱暖伤”系言情作家任初的又一经典之作! 在最纯粹的青春长河里,你是否弄丢了一个人?
那年盛夏上演的一见钟情的戏幕,始终不曾闭幕。
你是否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你们有着天壤之别,可你还是贪恋他的温暖与光芒。
此后的很多年,你试过很多种方法想要去忘记,可是不管你如何努力,怎么让自己变得精疲力竭,你都还在爱他(她)。后来,你终于妥协于这份深爱带来的疼痛。你终于明白,关于不爱他(她)这件事,你无能为力。
七年暗恋,九年卑微。
也许时间会将所有曾经在意的都变得面目全非,但那个少年,却始终未变。
终有一天,他变成了,你的少年。
作者简介:
任初,曾用笔名沐尔,1991年生于扬州,法律专业。喜爱阳光,热爱生活。相信世间美好的一面,简单,懒散,记忆浅薄,有些强迫症。已出版小说《起风的时候想起你》《眼泪划过时光海》《时光亲吻过她的悲伤》《一爱难求》《所有的秘密都是深爱》《有风轻相送》等。
新浪微博:@任初Jose微信公众号:renchulianzai
目录:
前言 听说爱情曾来过
Chapter01 我会放下往事,管它曾经多美
Chapter02 路人甲与路人乙
Chapter03 与这个世界握手言和
Chapter04 你的名字便是我们的缘分
Chapter05 青春易碎,越在乎越失去
Chapter06 我欠你的债自己还
Chapter07 你总是在做别人都不会对我做的事
Chapter08 她一直在我心里
番外SimonWillis时光绕过天荒,世事穿越地老,最后令我们感动的仍是任初时与任远最初和最后的爱。——薇拉《月光航线》
开头的徐徐道来慢慢将我引入这个故事,几页过后,早就忘了这只是一个故事,初时是真实的,任远是真实的,那些年少的悸动与惘然都是真实的,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现实的影子,这是一本细腻又贴心的青春日记本。——孩子帮《斗爱之冠》
这是一段让人无法自拔的青春,那么美好,却又那么残酷,那么温暖,却又那么悲伤。就像任远记得初时的一切,记得她曾说为他骄傲,记得她的梦想是做自己,我们也会记得,记得他们曾经经历的一切,记得这个故事给我们的感动。——云上《我在等,等风等你来》
当任初和我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觉得它应该会很温暖。在我们年岁渐长后再回头来探讨爱情这个主题时,应该要发现它的欢愉和眼泪背后更深的意义,就好比任远因为初时学业进步、性格蜕变,成长为更优秀的自己;而初时也因为任远,最终结束了顶用别人姓名的人生,有勇气直面最真实的自我。这也许就是这本书里有关爱情的体会,它是你带来的全世界的温暖和光芒。——苏沐梓《一晴方觉夏已深》
关于暗恋这件事,总是青春里最纯粹的经典话题,我想幸福就是我暗恋的那个人原来也一直在暗恋我。——竹宴小生《天后进化论》
时光绕过天荒,世事穿越地老,最后令我们感动的仍是任初时与任远最初和最后的爱。——薇拉《月光航线》
开头的徐徐道来慢慢将我引入这个故事,几页过后,早就忘了这只是一个故事,初时是真实的,任远是真实的,那些年少的悸动与惘然都是真实的,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现实的影子,这是一本细腻又贴心的青春日记本。——孩子帮《斗爱之冠》
这是一段让人无法自拔的青春,那么美好,却又那么残酷,那么温暖,却又那么悲伤。就像任远记得初时的一切,记得她曾说为他骄傲,记得她的梦想是做自己,我们也会记得,记得他们曾经经历的一切,记得这个故事给我们的感动。——云上《我在等,等风等你来》
当任初和我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觉得它应该会很温暖。在我们年岁渐长后再回头来探讨爱情这个主题时,应该要发现它的欢愉和眼泪背后更深的意义,就好比任远因为初时学业进步、性格蜕变,成长为更优秀的自己;而初时也因为任远,最终结束了顶用别人姓名的人生,有勇气直面最真实的自我。这也许就是这本书里有关爱情的体会,它是你带来的全世界的温暖和光芒。——苏沐梓《一晴方觉夏已深》
关于暗恋这件事,总是青春里最纯粹的经典话题,我想幸福就是我暗恋的那个人原来也一直在暗恋我。——竹宴小生《天后进化论》
前言 听说爱情曾来过
所以如果,我是说如果,
真的有下辈子,我不愿为人。
只想做一片生命短暂的绿叶,
向着阳光不卑不亢地活一次。
——任初时
出国那日,任远特地将这段话用毛笔写在房间的白色墙壁上,练了多年的狂草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任佳佳推门而入,看到他如此疯狂的行径后第一反应就是喊来了任妈妈告了一状。
鉴于任远就要离家,任妈妈也没怪罪他这一破坏房间美感的行为,只当是他对过去几年累积起来的压力的一种宣泄。
看到任妈妈的态度,任佳佳不免失望,“妈,你不喜欢我了,你现在就只喜欢哥哥,他现在是你们的骄傲。”
“说什么傻话呢?你永远是最讨喜的。”
任佳佳最喜欢别人说她讨人喜欢,很受用地转而将视线投向墙上的那些字,问任远:“任初时是谁?也姓任,是我们家的亲戚吗?为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
“她不是我们家的亲戚。”
“那她是谁啊?”任妈妈也在好奇。
任远怔了怔,不知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于他来说,任初时便是这样的存在——“爱若难以放进手里,何不将这双手放进心里。”
本该一直缄默不语,可这份思念太过漫长孤独了,他也想就这么一次,说说他的爱。
她是谁啊?是他的阳光,是他的动力,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遇见。
但他只能模糊地回答:“她存在过,只是你们都不知道而已。”
的确,他们都曾与她共同生活了三年时光,只是那时候,她的名字叫苏荷,不叫任初时。
“是你喜欢的女孩吧。”任妈妈一语中的。
“嗯,暗恋。”
任远想只要是有心人,就能在百度上搜索到任初时这个名字,下面会出来一堆信息,不同的媒体撰写着同一条新闻——已故缉毒警的家属遭遇毒贩疯狂报复,一家四口死于纵火。死者之一的名字便是任初时。她年迈的爷爷奶奶、幼小的弟弟一夜之间都以那么惨烈的方式离开人世。
任远不知道任初时是怎么偷偷活下来的,但他终于开始理解初时的故作坚强,毒贩逍遥法外,她不得不改名换姓来到这座大城市读大学,她明明不缺钱却一直在为钱奔波着,或许她只是想让自己变得忙碌,这样就没有时间去想那段积压在心中深深的仇恨。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用那么荒唐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人生?”
“相信我,这是我认为最适合的词语了,畸形,没错,我的人生的确是畸形的。所以如果,我是说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不愿为人。只想做一片生命短暂的绿叶,向着阳光不卑不亢地活一次。”
“那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重要,那些都不重要。你现在的心思只需要放在高考上,其他的都不许想。”
任远失落的同时听见她又说:“等你高考取得了好的成绩,我就把这些事都告诉你,关于我的人生为什么是畸形的。”
“好,你放心,我会好好考的。”
“看来,我变成小富婆的愿望就要实现了。”任爸爸许诺她,如果任远考进南大,那么他就会给她一笔丰厚的奖金。她说这话时并没有多少激动,可见她并不是真的爱财如命。
“等你拿到了奖金,就跟我们一起去墨尔本度假吧。”
“我的毕业旅行好奢侈啊!好,就这样吧。”
那天,是她最后一次在任家书房里给任远做家教老师,也是任远最后一次见到她。
往后,她就这样凭空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连一句再见都成了奢望。
而他后来在整理书桌时看到了她留下的纸条,很简单的一句话:我不是苏荷,我叫任初时。
记得某天他曾问她有什么梦想,她只简单地说了句:“做自己。”而后一笑而过,风轻云淡。
现在回想起来,连简简单单的做自己,她都无法做到,当时的她该有多难过啊。
任妈妈感到诧异,“儿子,你大学四年不谈恋爱,一心扑在学业上,让你谈恋爱,你说你很忙,没想到你不是没时间,只是心里已经放了一个人呀。这个女孩,现在在哪儿?”
她在哪儿?
听到这个问题,任远的表情略微僵硬了,他摇了摇头,声音极低地说:“不知道。”
“什么嘛!”任佳佳显然不满意这个回答。
任远淡淡地笑了,从他知道她叫任初时开始,她在哪里已经不重要了,他只希望她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平安活着,这就够了。只是,四年的时间,不长不短,如果她还在,为什么都不与他联系?所以,无数次任远都在想,也许她已经不在了。
而她是否如愿?真的变成了一片绿叶,生机盎然,迎着阳光,不卑不亢。
任妈妈想到厨房里熬的汤,急急忙忙跑出房间,任佳佳正要跟出去,任远拉住她的手臂,说:“有件事要你帮忙。”
“什么事?”
“把我的画放在你的画展里,只需要在一个角落展览就好。”
“什么画?”
任远绕过她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了那幅油画,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
任佳佳心急手快地撕开了包着的牛皮纸,画中身着白衣的少女站在被阳光洗礼的绿叶丛中,用色淡雅素净,沉稳大气。
“画得不怎么样。”任佳佳一脸嫌弃,顿了顿,“不过,你第一次求我,我帮你这个忙。这幅画叫什么名字?”
任远想了想,说:“就叫《少女初时》吧。”
“不是吧,这个女孩是任初时?”
“我练习了四年,终于将她留给我的最后记忆用画保存了下来。”
“你暗恋了四年?”
“不,是七年。”
任佳佳傻眼了,“哥,你也太纯情了,我真好奇你们之间的故事。我要是你,天涯海角,都要找到她。”
“世界太大了,而我们都太微小了。我能做的,只是在原地等。”
“那你还出国读研?”
“我想变得更优秀。”
“你已经很优秀了,我的哥哥可是去剑桥读研的人,我为你骄傲。”
曾几何时,在那些灰暗的青春年少里,他苍白羸弱,沉默寡言,脾气倔强,还成绩不好,常常被忽视在角落中,那个时候家里的宝贝是任佳佳,她从出生起就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
从不讨人喜到成为大家的骄傲,他所有的付出,似乎都得到了回报。
这辈子,他记事以来得到的第一句赞美,来自任初时,在遥远的七年前。
——我为你骄傲。
午饭后,任爸爸开车载着全家去机场给任远送机。
偌大的机场人潮熙攘,这里每天都在上演着离别的悲伤,归来,远去,都是匆匆的。
任远换好登机牌后办理好行李托运,在安检口,他们做了道别。因为舍不得,大家的情绪都有些崩溃,就连平日里一贯冷静的任爸爸也激动地流了泪,用力抱住了任远,“是个男子汉了,好好地照顾自己,过段时间我们去英国看你。”
“嗯,你们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任远坏坏地笑了,“忘了告诉你们,任佳佳谈恋爱了,男友我见过,不怎么样。”说完得意地跑进安检处。
任佳佳没有想到任远会出卖她,有些气急败坏,从任爸爸手中抢过车钥匙,匆忙说了句:“我去车上等你们。”她可做不到若无其事地面对家长。
任爸爸长叹了口气,“他们都长大了,我突然想到了那个女孩儿。”
“苏荷?”
“小远如愿进入南大,我答应要给苏荷一笔钱的,没能做到,终归是有些遗憾的。”
“那个女孩儿,的确给我们家带来了奇迹。”任妈妈感慨万千,“如果没有她,四年前,小远就会被你送出国混文凭。”
看着儿子挺拔离开的背影,任爸爸欣慰地笑了。
机场的另一边,巨大的落地玻璃墙外,碧蓝如洗的天空下,出租车井然有序地搭载乘客。任初时手里捧着一杯咖啡,无聊地看了看手机的时间,然后继续趴在桌子上发呆,阳光晒得她懒懒的,昏昏欲睡。后来实在是困得灵魂都要出窍了,就索性趴在桌子上睡觉。
两个小时后,她终于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苏荷。
她有些没有反应过来,毕竟在美国的那些年,别人都知道她的中文名字叫任初时。
而今回到南城,她才恍惚惊觉自己当初在南城到底撒下了一个怎样的谎言——占用了最好朋友的名字,甚至是人生。
她突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也很想去纠正什么。
“苏荷,对不起,我迟到了,临时有点工作要处理。”来人气喘吁吁地在对面入座。
任初时回过神来,淡淡笑着,将咖啡递过去,“没关系。”
“谢谢。”咖啡已经冷了,杨天籁很快喝完,利落地将纸杯扔进垃圾箱里,起身拉着任初时的行李箱,“我们走吧,晚上我帮你叫了几个大学同学一起聚聚,算是为你接风洗尘。”
“啊?我们都已经这么多年不联系了,这样突然见面会不会很尴尬?”任初时有些为难。
“没关系啊,他们都挺记挂你的。”
听到杨天籁这样说,任初时放心了,大学时期她的人缘不算好,没想到还有人记挂她,不由感慨道:“还是祖国人民好啊,我的心暖暖的。”
“你以为我们大家都像你那样没心没肺的,领完毕业证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谁都不联系,我自认为是你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耶,你太令我伤心了。好在我们一如从前的有缘,半年前居然在微博上遇到了。”
“是啊,真的好巧。”只是因为她工作忙,虽然有了联系方式倒也很少聊天。
这次回国,南城只是中转城市,她本想低调地路过,没想到杨天籁坚持要来接机招待她,态度强硬,想拒绝都难。
任初时微笑着坐上了天籁那辆白色的东风标致,车子随着车流缓缓开动离开机场。
此时,飞往伦敦的BA168航班在跑道上缓缓滑行,随后冲入云霄,发出巨大的轰隆声,留给蓝天一道美丽的白色绸缎。
同一天,她从纽约归来,他离开飞往英国。
谁也不曾想,他们会这样戏剧性地错过。
不能错过,偏偏错过。
杨天籁现在做的工作还是大四那年找到的,在希尔顿逸林酒店,所以任初时可以以员工价入住酒店客房。
一路上任初时都很沉默,所以杨天籁总在找话题聊天。
“毕业后大家世界各地的跑,我当时特羡慕他们,但还是咬咬牙做着朝九晚五的工作,存点小钱,偶尔奢侈一下。等到我想出国生活一段时间的时候,我发现大家都陆续回来了,在这座城市落叶生根,他们开始羡慕我,都说我过得不错,然后我突然也觉得当初的坚持是对的。我最近刚升任经理,这份工作一做就是四年,到现在也算是有所作为了。苏荷,说说你吧,这几年你都在做什么,怎么可以一次也不跟我们联系?”
任初时回想一番,说:“出国后读研、工作,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出差是家常便饭,工作伙伴换了一批又一批,有时候看着镜子,觉得自己沧桑了,不知道为什么会撑了这么久,想想都觉得可怕。至于为什么没联系,真的是因为没有时间,我连睡觉的时间都觉得很奢侈。”
“你就是太爱逞强了。对了,现在身体好点了没?”
任初时苦涩地笑,“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好,就是觉得每天都很累,就算什么都不做,也很累。”
“大概是你长期处在高度压力下的后遗症吧,等休假结束后,还是换份轻松点的工作吧。你现在的工作虽然收入很高,但是身体垮了就不值得了,有几个女人会因为拼命工作累到吐血的,你也算是朵奇葩了。赚钱这种事还是交给男士吧,我身边倒是有几位年轻有为的成功男士,可以介绍给你。”
任初时听出端倪,“看来你已经名花有主了。”
“是啊,他被公司外派瑞士一年,等他回国我们就结婚。”天籁笑得春风得意。
初时由衷地说:“挺好的。”
说话间,杨天籁将车开进酒店的地下停车场,坐电梯到酒店大堂帮任初时办好了入住手续。在房间里洗了澡吹干头发后,任初时特地挑选了一件白色棉麻带点民族风刺绣的上衣,下面搭配一条蓝色的棉麻长裙,将长卷发随意地挽了个蓬松的发髻,化了淡妆,看上去有点文艺范。
走出卫生间时,天籁正窝在沙发上玩手机,听到动静后,抬起头,看到这样子的任初时有些傻眼了。
“你现在风格变成这样了,装嫩啊。”天籁一脸鄙视。
“套裙我穿够了,干脆利落我也扮得够久了,现在就想怎么简单怎么来。”任初时随意地从行李箱中拿出那双蓝色球鞋穿上。路过窗边时,脚步微顿,站在这样的高度,整座城市都似乎被踩在了脚下,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很渺小,这种感觉很酷。
窗外的天色已经有些暗淡了,城市的霓虹也开始亮了,发出星星点点的光芒。
她对天籁说:“我们走吧。”
天籁订的餐厅就在酒店的顶层,花园餐厅,可以欣赏到漫天的繁星,因为请来的都是世界顶级名厨,消费自然也高。
餐厅侍者将她们领到一个长桌前,六个人的位子。
“都有谁来啊?”
“我就在班级群里吼了下,宋智、林允都说要来,还有两个男的,以前都追求过你,你给发了好人卡的,林伟西和孙礼。”
初时有些无语,“这都八百年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啊?”
“大概是被你伤害了,这俩人现在都是花花公子。”
这也可以怪罪于她?任初时觉得自己真无辜。
夜晚的风凉爽干净,徐徐吹来,令人感到舒适惬意。
“我和我男朋友就是在这里相遇的,我当时在相亲,他在陪客户吃饭,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西装笔挺,风度翩翩,我被他迷倒了。”
“原来真的有一见钟情这回事啊,我以前还一直不相信。”初时感慨。
天籁解释:“所谓一见钟情都是忽悠人的,不过就是觉得对方在各方面和自己匹配,爱情这回事,可以在金钱的诱惑下慢慢培养的,我和他算是直接跳过爱情培养成亲情的。”
初时大感意外,“你才27岁就已经不相信爱情了。”
“我一直都觉得青春时期的喜欢才是爱情,那个时候单纯美好,青涩懵懂,现在想起来都令人觉得脸红心跳。”天籁一脸憧憬地说。
“我跟你不一样,我还相信爱情会来,时间早晚的问题。”初时还想说什么,天籁示意她停下。
“俊男靓女组合真养眼。”天籁一脸欣羡。
任初时顺着天籁的视线望过去,两男两女言笑晏晏,款款走来。因为工作的关系,她见过太多把西服穿得儒雅端庄的男人了,早就有了视觉疲劳,但林伟西和孙礼的到来却还是令她眼前一亮,她想到了一个词语,雅痞,倒也是她喜欢的气质格调了。
而林允和宋智都穿着颜色亮丽的及膝连衣裙,珠宝首饰事无巨细,一丝不苟地完美出现在众人面前,和大学时期一样,没有任何改变,精致得不食人间烟火。
初时的嘴角微微上扬,声音甜美地说:“好久不见!”
“苏荷,你还是老样子。”林允嘴唇微翘,高傲地入座。
林允口中的老样子便是平凡,她如此故意,不免多了一分嘲笑的意味。初时讪笑,不予计较。
“时隔四年,我终于又见到我梦中心心念念的女神了。”林伟西不正经地说。
“你不是已经有Jessica了吗?”宋智毫不客气地戳穿,“倒是我们的孙少这些年一直都没正经恋爱过。”
“声色犬马,不及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啊。”孙礼笑得晦涩,眼神专注地看了任初时一眼。
任初时不动声色地打开侍者递来的餐单,不参与他们之间的波涛暗涌、剑拔弩张。
“苏荷,你现在有男朋友吗?”林允状似无意地问。
“有了。”任初时脱口而出。
“没有。”天籁说。
几乎同时说出口。
“呃……”谎言被戳破,初时觉得有点囧。
林允笑了笑,“27岁没男友不丢人,我觉得你和孙少挺般配的,要不就再考虑考虑接受我们的孙少吧。”
“我暂时不想谈感情。”
宋智不满这样的干脆拒绝,“你不要告诉我,这些年你都单身一人。”
“对啊,工作忙得焦头烂额,哪里有时间去伺候爱情?”任初时开玩笑地说。
林伟西惊呼,“天呐!我真好奇最后是谁能得到你,这个年纪没谈过恋爱的奇葩,这个社会绝种了。”
就在这时,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任初时合上餐单,对侍者说:“一份水果沙拉,一份肉眼牛排,一杯Mojito。”然后拿起电话走到一旁接听。
“Hello!”
“Ican’tbelieveyoujustquietlybacktoChina.”
“Sowhat?”
“Emily,Iamyourcousin.”
“Listen,Simon,don’tpretendtocareaboutme.”
任初时直接挂断了电话,将手机关机,强颜欢笑地回到座位,继续谈笑风生。
晚餐在相对和谐的聊天中进行着,宋智突然想起什么,“苏荷,那个男孩后来找到你了吗?”
一个无厘头的问题,却让在座的人都看向了任初时。
初时觉得莫名,“什么男孩?”
宋智有些不知该怎么解释了,她皱着眉头回想:“就是有这么一个男孩啊,他当时很着急地找你,可我不知道你去哪里了。对了,他叫什么来着,任什么?”
初时心里咯噔一下,平静的声音带着微颤,眼神灼热地盯着宋智,“任远。”
“啊,对!就是他。”
初时怔住了。
“任远是谁啊?”林允好奇地问。
“他说自己是苏荷的学生。”宋智回忆,“很清秀瘦弱的一个男孩。”
“哦,现在他也许都忘记我了。”任初时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意图粉饰那段曾经令她怦然心动的生活。
遇见任远时,他还只是个正在发育的少年,没有同龄男孩的乖张跋扈和意气风发。他单纯善良,沉默不语,甚至有些怯懦。多年的朝夕相处后,她对他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改变。她矛盾困惑过,也曾经侥幸地想要告诉任远她喜欢他,但最后她清醒地逼迫自己做出了选择,隐瞒自己的感情,故意冷落他。她用年龄差距来说服自己,她比他大,这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比自己小、家世优渥的少年,会喜欢自己吗?不,她没有自信。
后来,为了让自己不再自作多情下去,为了不扰乱别人平静的生活,她在仓促中选择了不告而别。
只是听到他曾找过她,她的心里还是有着满满的感动。
晚餐结束后,林伟西提议:“Jessica的画廊就在附近,最近有画展,我带你们去捧捧场。”
“Jessica?”任初时好奇。
“Jessica是画界新秀,也是我们的花花公子林伟西最近刚追求到的姑娘。”天籁解释着。
宋智嗤之以鼻,“不过就是一个整过容的人造美女。”
林伟西脸色有些难看,微怒,“宋智,你再这样,别怪我跟你翻脸。”
林允瞥了宋智一眼,对林伟西说:“再不走画廊可就要关门了。”
孙礼拖着林伟西走在前面,宋智似乎很生气,却一直隐忍不发,林允在一边安慰她,任初时走在最后,不明状况。
天籁凑到耳边说:“宋智喜欢林伟西。”
一句话令初时茅塞顿开,怪不得。想想也是,宋智可从来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当然,在喜欢的人面前就另当别论了。
坐着观光电梯下楼,酒店楼下便是热闹繁华的步行街,街道上人声鼎沸,络绎不绝,置身其中令她觉得亲切不已。
那家画廊名叫Time。
Jessica是美院的学生,画廊是她母亲名下的生意。能在这种黄金地段开一家面积颇大的画廊,任初时想这位Jessica想必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公主。
宋智和林允熟门熟路地推门而入,工作人员笑容满面地过来招待,“今天新到了一批画,不知道林小姐和宋小姐有没有兴趣看看?”
“好啊,我刚想把卧室的画换掉。”林允笑着说。
随便一个工作人员就能准确地喊出她们的姓,看样子她们是这里的常客。
初时不自觉地笑了,这样的地方也只适合像宋智和林允这样的富家千金来逛。她们从小纸醉金迷,做派奢侈,出入各种高级派对,追求时尚,追求艺术,眼光挑剔独到,有高于常人的鉴赏能力。不像她,对画连皮毛都不懂。
“你还是像这样笑起来才漂亮。”孙礼不知何时站在初时身边,顿时吓一跳。
“谢谢!”
Jessica的画展在三楼,这栋不规则的建筑只有两种颜色,白色的墙面与黑色的地板,对比鲜明。宋智和林允在一楼看画,初时和天籁他们则在林伟西的带领下上楼,楼梯是黑色镂空的,扶摇直上,二楼是办公室和艺术品储藏室,三楼则专门用来办画展,偌大的空间,有一面巨大的落地墙,窗明几净,能看到江岸金灿灿的夜景,室内明亮的灯光烘托出一幅又一幅精美的油画。
转角处,初时看到一个穿着时尚套裙的女人正看着两名工作人员撤下墙壁上的一幅画,表情认真严肃。
林伟西笑着迎上去,“Jessica。”
“来了。”Jessica只匆匆瞥了一眼他,语气冷淡地打了声招呼,“你们好。”
林伟西有些尴尬地对初时说:“她平时率真活泼,今天估计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初时笑了笑,表示不介意。
“也不是什么烦心事,就是我很想我哥,我哥一走,家里变得好冷清。”Jessica纠正,随后将一旁倚靠在白色墙壁上的画递给工作人员,“小心点。”
“这个位置这么好,你手上的这幅可是有些失了水准了。”天籁理智客观地分析着。
“没办法,我答应我哥,帮他展出这幅画,总不能真给他挂在角落吧。”
“你哥也会画画?”林伟西随口问。
“不会啊,这是他超常发挥的作品了。”
初时细细欣赏这幅相对来说简单的画作,然后她看到了画作右下角的落款——任远。
就在这时,Jessica无意间瞥到初时,又多看了几眼,“这位姐姐很眼熟啊,我见过你吗?”
林伟西笑了,“她刚回国,你怎么可能见过她?”
“不,我们见过。”初时反驳,不禁莞尔,“任佳佳,你变得这么漂亮,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Jessica诧异地注视着初时,熟悉的声音令她想到了什么,下一秒她用手捂住嘴,一脸的不可思议,“苏荷姐。”
“是我。”
Jessica激动地在原地跺跺脚,孩子气十足,然后红了眼睛,抱住了初时。
“能再见到你,真的是太好了。”
“我也是。”
松开初时后,Jessica无比惋惜地说:“真的是太可惜了,我哥今天刚出国了,不然,你们还能见上一面的。”
初时紧张地问:“他出国干什么?”
“读研啊,我哥现在这么有出息,苏荷姐是最大的功臣。”Jessica略带骄傲地说。
那就是见不到他了,初时有些失落地说:“看到你们都过得这么好,我很欣慰。”
“原来Jessica的哥哥就是苏荷的学生啊。”天籁恍然大悟。
“是啊,苏荷姐绝对是世界上最棒的老师,教出了一流的学生。”Jessica的嘴一如既往的甜。
“对了,苏荷姐,你知道我哥暗恋的女孩吗?他跟你提过吗?那几年你们走得很近,你应该会知道些什么吧?”Jessica觉得自己的八卦求知欲就要得到满足了。
“你哥哥有暗恋的人,不会吧?我不知道啊,他从没跟我说过。”初时感到错愕,强忍着心里的失落。如果真是这样,那任远隐藏得可太深了。
“叫任初时,就是这姑娘。”Jessica指了指画上的女孩。
初时有些恍惚,“你说什么?”
“任初时,和我们一个姓,我开始还以为是我们家的亲戚,但是我哥说是她暗恋的女孩的名字,而且暗恋了七年哦。”Jessica神采奕奕地说。
画中的女孩清新动人,与现在的她相去甚远。
初时突然感觉自己左边的太阳穴很疼,脑袋就像要炸开一样,分不清是因为疼还是内心酸楚,眼泪不自觉地涌出眼眶,在众目睽睽之下,藏都藏不住。
一直珍藏在内心深处的记忆碎片断断续续地在脑海中闪过,关于他与她,关于那些年,千言万语都来不及细说,却已相隔万里,追悔莫及。初时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她觉得周边的一切都很不真实,似梦非梦。
直到孙礼担忧地抓住她的手臂,她才回过神,破涕为笑。
原来,他们之间存在过爱情。
光阴荏苒,岁月蹉跎,我记得你最初的模样。
是否终有一天,在幸福的角落里,遗憾会开出一朵花,花香四溢。
然后,爱情结束了此生的颠沛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