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桐华 日期:2014-08-17 12:18:16
《最美的时光》,桐华继《步步惊心》《大漠谣》之后,全新演绎最唯美浪漫、纠结虐心的都市爱情小说,无悔青春付出,写给每个人爱的时光书
大概每个女孩,都曾在少女的年纪将目光停留在那样一个男生身上,他是学校里的王子,成绩优秀,性格开朗,有着阳光的笑容,打一手漂亮的篮球……女孩们总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却羞于上前打个招呼,止于单纯的欣赏。
对当时17岁的苏蔓来说,宋翊就是这样的存在。
只是她没想到,一切就在那个夏日的午后发生了变化。白桦林里,苏蔓捡起了滚到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平凡的女孩苏蔓第一次觉得,自己也可以在青春的阳光下自信飞扬。
我在清华等你——多年后这句话已被宋翊遗忘在时间的角落,不复记得。而那个捡篮球的女孩却一直牢记在心里,无数次在挫折后想起他说这句话的笑容,擦去眼泪,重新出发。她追随着他的脚步,出现在他出现的每一个地方,却始终没有勇气走到他的面前告诉他:“宋翊你好,我叫苏蔓,我喜欢你。”
直到11年后,一次意外的重逢,苏蔓不再是当年那个平凡自卑的少女,而宋翊,也不再是笑容阳光的少年。飞扬的苏蔓大胆地追求着她的爱情,并不知另一个人正如她一般,怀着一份深沉的爱恋……
在这个故事中,每个人都曾为了心中的那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计付出,甚至不求那个人知道,然而那段曾不顾一切为一个人付出的岁月,对她们而言,已是人生最美的时光。这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曲华美飞扬的西汉英雄乐章。西汉武帝时期,一个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被一名寄身匈奴帐下的汉人所救,取名玉瑾,并随之学习汉族的诗书谋略,不料匈奴政变,玉瑾最终流亡到了长安,改名金玉,并在流亡途中结识了年轻的霍去病和儒商孟九,深谙谋略的金玉很快在长安立足,却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对孟九的痴恋,更跳到了诡谲难测的政治漩涡中。孟九的一再拒绝,霍去病的痴心守护,让精明的金玉也左右为难,最终的选择又是谁的心伤。言情经典,独家新版。
桐华首度续写三万字内容。随书赠送精美“穿越”明信片。
白领俪人若曦独立自主,聪明醒目,意外穿越到清朝康熙年间。
穿越、情仇、宫斗、浪漫、残酷……若曦带着对清史的洞悉卷入这场九王夺嫡的争斗中,不断地与命运抗争或妥协。她知道历史的走向,也知道站在谁一边才是明智的选择,可这里有她深爱之人,于是,她只能处处为营,步步惊心。
男人的成王败寇之间,会容得下一个女人的烙印吗?若曦离开后,那些她牵挂的人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请跟随桐华一同进入这个爱也惊心、恨也惊心的故事。一切尽在《步步惊心·新版》。
作者简介:
桐华: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从小惯看的景色。向往着“小桥流水人家”,工作后索性跑到南方,领略一番芭蕉夜雨,薄暮昏冥。现定居美国。一直觉得人生不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都该体会经历。
●已出版作品:
《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终场》/《曾许诺》/《曾许诺?殇》
●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xiaosanju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xiaosanju
目录:
Chapter1邂逅
多年以后我们终于相逢,眼前的你一如梦中,而我仍是你眼中的陌生人。
Chapter2距离
阳光下你的身影,如此真实,却又如此遥不可及,如同你我的距离。
Chapter3快乐
令人最快乐的瞬间,就是在两个人诉说着任何人都听不懂的话,
任何人均不知道的秘密与乐趣时。
Chapter4刺痛
我会一直爱你,直到四海枯竭,直到太阳把岩石熔化,只要我一息尚存。
Chapter5温暖
有一种希望太似绝望,你的同情无比珍贵,胜过一切的慰藉。
Chapter6骄傲
把宇宙缩减到唯一的一个人,把唯一的一个人扩张到上帝,这才是爱。
Chapter7秘密
我爱你,已爱了一世之久,而你是我唯一想吐露心事的人。Chapter1邂逅
多年以后我们终于相逢,眼前的你一如梦中,而我仍是你眼中的陌生人。
Chapter2距离
阳光下你的身影,如此真实,却又如此遥不可及,如同你我的距离。
Chapter3快乐
令人最快乐的瞬间,就是在两个人诉说着任何人都听不懂的话,
任何人均不知道的秘密与乐趣时。
Chapter4刺痛
我会一直爱你,直到四海枯竭,直到太阳把岩石熔化,只要我一息尚存。
Chapter5温暖
有一种希望太似绝望,你的同情无比珍贵,胜过一切的慰藉。
Chapter6骄傲
把宇宙缩减到唯一的一个人,把唯一的一个人扩张到上帝,这才是爱。
Chapter7秘密
我爱你,已爱了一世之久,而你是我唯一想吐露心事的人。
Chapter8勇气
真正的爱,是不顾一切,是无言不听,把整个心、肝、灵都交由你主宰。
Chapter9飘雪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温和,平静,又脉脉含情,她的心充溢着真纯的爱情。
Chapter10牵手
与你牵手,如同饮下最甘甜的美酒,直到时光尽头,也不愿放手。
Chapter11幸福
美丽开在你脸上,爱情开在你心中,爱情所在,一切俱足。
Chapter12夜色
不愿成为一种阻挡,不愿让泪水沾上脸庞,于是,在这无尽的夜色中,我将悄然隐去。
Chapter13谎言
我的爱情已经失落,我已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爱你,那便让我坚守这不爱的谎言。
Chapter14梦醒
即便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你曾给我的梦想,依然是最美的时光。
Chapter15思念
本以为消逝的一切都已死去,不曾想它们还凝聚在你的心间,
那里留存着爱,和爱的一切。
Chapter16烟花
爱情难以遮掩,它秘藏在心头,却容易从眼睛里泄露。
Chapter17不测
在漫天风雪的路上,我遍寻不到熟悉的容颜,请不要,不要就此离开。
Chapter18相依
是你牵着我的手,从昨天走到现在,只愿依偎在你身旁,永不分离。
Chapter19往事
往事已随岁月尘封,却在心上留下永不能抹去的苦痛,不知何去何从。
Chapter20不离
这样的爱,没有分离,没有欺骗,没有变迁,没有年老,没有死亡。
Chapter21心伤
岁月已撒下天罗地网,无法逃脱的,是我的痛苦,和你的心伤。
Chapter22谜底
谜底已在眼前,一切就这样水落石出,我们无法逃避黑暗,却可以选择拥抱光明。
Chapter23别离
请让我从容面对这别离之后的别离,微笑着继续等待,那个流浪归来的你。
番外一记忆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所不了解的,细细追索才发觉,我的记忆中你早已来过。
番外二缘聚
不能确定的答案终于揭晓,而你我,终于在花阴之中重逢。
番外三缘散
一段爱恋即将被淹没,在无人察觉的时刻,像你,终于要离开我的心。
告别语一
告别语二上册
第一章往事
第二章初遇
第三章重逢
第四章美人
第五章窗影
第六章沉醉
第七章身世
第八章惊遇
第九章心曲
第十章刺杀
第十一章送帕
第十二章请客
第十三章落花
第十四章赏星
第十五章相约
第十六章离去
番外盼双星
下册
第一章绑架
第二章情愫
第三章鸽魂
第四章失身
第五章初吻
第六章逃命
第七章蹴鞠
第八章灿笑
第九章情乱
第十章怒吻
第十一章吵架
第十二章生病
第十三章哀恸
第十四章情舞
第十五章出征
第十六章中毒
第十七章毒计
第十八章险计
第十九章信任
第二十章死计
第二十一章偶遇
第二十二章逍遥
番外伤只影
后记《步步惊心·新版》上册
第一章 梦醒处,已是百年身
第二章 同来何事不同归
第三章 少年不识愁滋味
第四章 人有悲欢离合
第五章 酒入愁肠应易醉
第六章 知己一人谁是
第七章 花灯醉,少年行
第八章 才始春来春又去
第九章 把酒言欢塞上
第十章 胡不归,所为何
第十一章 劝君惜取少年时
第十二章 一种相思独自愁
第十三章 妆成秀色酬君意
第十四章 携手处,游遍芳丛
第十五章 一层秋雨一层凉
第十六章 落花随水情亦逝
第十七章 鲜衣怒马,莫多情
第十八章 罗带飘舞月中仙
第十九章 木兰花开有情无
第二十章 事事堪惆怅,断柔肠
《步步惊心·新版》下册
第一章有情终古似无情
第二章行尽处,云起时
第三章知己把酒话从容
第四章雷霆怒,痴人愿
第五章恩怨两边哪堪计
第六章相忘谁先忘
第七章祸福从来不可期
第八章心安即归处
第九章喜生忧,爱生畏
第十章相逢犹恐是梦中
第十一章不许孤眠不断肠
第十二章一缕芳魂归青山
第十三章姹紫嫣红开遍
第十四章何不相守慰寒影
第十五章不悔情深恨匆匆
第十六章难抛往事一般般
第十七章头白鸳鸯失伴飞
第十八章曷不委心任去留
第十九章离别苦,相思念
第二十章花落人亡两不知
第二十一章后记
番外一杏花、春雨、少年笑
番外二一窗明月满帘霜
番外三寒梅落、泪随风
番外四九重三殿谁为友
番外五往事哪堪再回首 写这个故事的初衷是因为我的第一部小说《步步惊心》。我写那个故事,到最后,感觉犹如一只笼子中的困兽,左冲右突想要冲出笼子,却找不到任何出口。人物的命运已经被宫廷的大环境,被人物的性格局限,我给了故事脉络导向的结局,心中却很是压抑。然后在这种极度压抑的状况下,考虑写一个基调明快、张扬向上的故事,当我选择时代的大背景时,目光投向了汉唐。是呀!这两个朝代,我们是神采飞扬的,我们是自信的,我们是海纳百川的。然后,《大漠谣》的故事诞生了。
刘彻时代的汉朝是积极扩张的,疆域在他手中一再扩大。我在想一个民族用了这个朝代的名字来称呼自己,可想而知这个朝代对整个民族的影响。而这一切和刘彻,和卫青,和霍去病这些人密不可分。不管刘彻做过的诸多事情,但是在他手中,霍去病说出了:“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千里亦必诛之。”这句话千载而下,依然让闻者动容。
想要感受那个时代,那句话的力量,那就需要简单了解一下当时匈奴帝国的强盛。匈奴统治结构分为中央王庭,东部的左贤王,和西部的右贤王,控制着从里海到长城的广大地写这个故事的初衷是因为我的第一部小说《步步惊心》。我写那个故事,到最后,感觉犹如一只笼子中的困兽,左冲右突想要冲出笼子,却找不到任何出口。人物的命运已经被宫廷的大环境,被人物的性格局限,我给了故事脉络导向的结局,心中却很是压抑。然后在这种极度压抑的状况下,考虑写一个基调明快、张扬向上的故事,当我选择时代的大背景时,目光投向了汉唐。是呀!这两个朝代,我们是神采飞扬的,我们是自信的,我们是海纳百川的。然后,《大漠谣》的故事诞生了。
刘彻时代的汉朝是积极扩张的,疆域在他手中一再扩大。我在想一个民族用了这个朝代的名字来称呼自己,可想而知这个朝代对整个民族的影响。而这一切和刘彻,和卫青,和霍去病这些人密不可分。不管刘彻做过的诸多事情,但是在他手中,霍去病说出了:“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千里亦必诛之。”这句话千载而下,依然让闻者动容。
想要感受那个时代,那句话的力量,那就需要简单了解一下当时匈奴帝国的强盛。匈奴统治结构分为中央王庭,东部的左贤王,和西部的右贤王,控制着从里海到长城的广大地域,包括今蒙古、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中亚北部、中国东北等。如果没有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如果没有汉武帝的雄心激昂,如果没有卫青、霍去病这些天才将星,汉民族会走向何处?
因为历史没有如果,所以我无法具体想象。但是当匈奴大败给汉朝后,他们向北远走欧洲。我们可以看一下之后的匈奴人对欧洲文明的冲击:一、他们将当时最强盛的帝国阿兰帝国灭亡,国王被杀;二、他们征服了日耳曼人所建立的东哥德王国,其辽阔的疆土东起至顿河,与阿兰人接壤;西至德聂特河与西哥特人为邻;南起黑海;北至德聂斯特河的支流,普利派特河沼地;三、匈奴人征服北方的日耳曼部落后,又夺取了匈牙利平原。由此,从黑海到多瑙河以北的大片土地,尽入匈奴人之手,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四、匈奴人对拜占庭和色雷斯各省的进攻,除东罗马首都君士坦丁堡城外,东罗马全军覆没,不得已与匈奴签了城下之盟。
这一切让我们从侧面感受到了汉族的强盛和激昂。
写《大漠谣》时,我一面感受着一个民族的崛起,为此激动振奋,一面会禁不住遥想着那些周边弱小民族的痛苦和他们在面临民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所以,笔下有了李妍这种螳螂挡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物,也有了孟西漠这样游走在中间的人物。墨子和庄子代表的两种理念,成为孟西漠内心深处的矛盾。其实,入世和出世这种矛盾一直是中国文人永恒的心理挣扎。入世又分为消极和积极,出世也是如此,这也是后来为什么结合了儒家思想的佛教思想会受到中国文人的喜爱,因为禅意给了他们精神退避的家园,是看似消极的积极。孟西漠最后的选择就是看似消极的积极。
李妍和金玉的人物塑造受一部电影《滑动门》的影响。那里面探讨着人生的无数可能,在一列地铁前,你赶上了,人生会是怎么样?赶不上,又会怎么样?李妍和金玉就是如此,我给了她们相似的遭遇,让她们有类似的命运,但是两个人选择不同,人生路口的际遇不同,最后的人生截然不同。
霍去病和孟西漠,一个代表着整个民族飞扬激昂的进攻姿态,一个展示了时代巨轮下对个体关注的守护心态,一个代表着当时痛打匈奴的激扬民族精神,一个反映了在战争下呵护弱小的仁爱之心。汉族反击匈奴固然让人热血沸腾,但是战争造成的殃及无辜也让人无奈。那些史册永远不会记录下名字的普通士兵李诚,那些因为战争流落异乡卖身的歌舞女,那些远嫁匈奴的汉家女儿,他们的遭遇绝对不可以因为更高角度的利益,而被认为理所当然,个体生命只有一次!
对于孟西漠和李妍,他们的出身就决定了他们身份的尴尬。不管在任何空间和时间,不能和时代主流思想一致的人,都会注定内心的痛苦与孤独。
不过由于第一人称所限,由于故事的定位,情节处理中,很多的矛盾其实淡化了,选择了字面的点到为止。迄今为止写了六个故事,这个故事,大概是写过的故事里面,最让我心情愉快和幸福的故事,和写《步步惊心》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写它的时候,我自己会常常写着写着傻笑,也会走路的时候,望到蓝天,就笑了。
还会看到美丽热烈的花就想,人生就该这样呀!
轰轰烈烈地开一回,一回就够,甚至一次就够!只要开过,只要燃烧过,只要热烈过,一年,一月,甚至一天。
很开心,很幸福的感觉。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十七八九岁的年级,到结束时,他们仍然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所以这个故事本就该是年轻的,放纵的。.......桐华 Chapter13谎言
是不是人在心情低落的时候,抵抗力分外弱?
我在雪地里等宋翊时,身体都冻僵了,也没感冒,可昨夜只是吹了一点冷风,睡了一会儿冷地板,却感冒了。
晕沉沉地起来,吃了两粒泰诺,爬回床上继续睡。说是睡,其实并没有睡着,接近一种假寐状态,外面的事情似乎都知道,楼道里邻居的关门声都能隐隐约约地听到,可是大脑却很迷糊,好像一直在下雪,在模糊不清的大雪中,漂浮着一个又一个残碎的画面。
宋翊在前面走着,我用力地跑呀跑,我马上就可以追上他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画面一换,他就没在走路了,他坐在车里,我拼命地叫他,拼命地追他,可是车都不停。
突然,麻辣烫出现在路前方,她双手张开,挡在飞奔的汽车前,车猛地一个急刹车,差点将她撞飞。
她长发飞扬,鲜红的大衣在寒风中猎猎飞舞,宋翊下车,向她走去,我向他伸着手,想叫他,却怎么都发不出声音,他终于走到麻辣烫身边,将她揽在了怀里,我看见一黑一红的身影,依偎在寒风里。
麻辣烫在他肩头幸福地微笑,宋翊却抬头看着我,他的脸在飘舞的雪花中模糊不清,只有一双眼睛盛满悲伤。那悲伤令人窒息,好似凝聚着世间一切的黑暗,让人觉得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管站在多明媚的阳光下,其实仍生活在地狱般的黑暗中。
不要这样!我在心里呐喊。你是属于阳光的,我可以不在乎你是否爱我,可是,请你快乐!
我的眼前,一切都消失不见,只有他眼睛中的哀伤如此分明,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他的眼睛,希冀着能将阳光放回他的眼中。
我触碰到了他的眉眼,可他眼中的悲哀只是越重,我将手指抵在他的眉心:“如果我将来还可以笑一万次,我愿意将九千九百九十九次都给你,我只留一次,我要用那一次,陪你一起笑一次。”
他握住了我的手指,他手掌的力量、掌心的温度如此真实,真实得不像做梦。
“蔓蔓,我们现在去医院。”他半抱半扶着我下床,用大衣和围巾把我裹严实。我四肢发软,头重脚轻,分不清真实还是梦境。
走出大楼,细细碎碎的雪花轻轻飘着,整个天地都混沌不清。我心里想,这的确是做梦,精神松懈下来,胳膊柔柔地圈住他的脖子,整个身体也彻底依靠在他的怀里,至少,在梦里,他可以属于我。
他的动作呆滞了一下,又恢复正常,任由我往他怀里缩,用自己的大衣将我裹起来。
宋翊招手拦计程车,我靠在他肩头笑,这真是一个幸福的梦!
在漫天轻卷细舞的雪花中,我看见陆励成的牧马人,他的车上已经积了一层雪花,车窗的玻璃半开着,里面一个模糊的身影。
我模模糊糊地想起那个没有月亮的晚上,他一个人在黑暗中抽着烟,一根接一根。
宋翊扶我进计程车,车开出去时,我忍不住地回头张望,看见半截烟蒂飞进雪花中,那匹黑色骏马在雪地里猛地打了个转,咆哮着冲出去,将积雪溅得飞向半空。
宋翊摸着我的额头,眉间忧色很重:“在看什么?”
我微笑:“我的梦越来越奇怪了,梦到陆励成的牧马人停在我家楼下,他坐在车里抽闷烟。”
宋翊没有说话,只是目光看向车窗外。我觉得身上发冷,往他怀里又缩了缩,宋翊索性把他的大衣脱下来,裹在我身上。我靠在他肩头,感觉全身又是热又是冷,意识渐渐模糊,心里却难过地想着,醒来时,他就要消失了,紧紧地抓着他的手,泪一点点印到他的肩头。……日子轻快一如沙漠中的夜风,瞬间已是千里,不过是一次受伤后的休息,草原上的草儿已经枯萎了三次,胡杨林的叶子黄了三次。三年多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随着狼群,从漠北流浪到漠南,又从漠南回到漠北。打闹嬉戏中,我似乎从未离开过狼群,与阿爹在一起的六年似乎已湮没在黄沙下,可惜……只是似乎。
沉沉黑夜,万籁俱寂,篝火旁,我和狼兄一坐一卧,他已酣睡,我却无半丝睡意。白日,我再次看到了匈奴军队——三年中的第一次。措手不及间,隆隆马蹄声惊醒了尘封多年的过去。
九年前,西域,沙漠。
一个人躺在黄沙上。
我盯着他的眼睛,他也盯着我。有蜥蜴从他脸上爬过,他一动不动,我好奇地用爪子轻拍了拍他的脸颊,他依旧没有动,但微不可见地扯了下嘴角,好像在笑。
我从太阳正中研究到太阳西落,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躺着不动,他快要渴死了!
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把自己很费力、很费力捉住的小悬羊给了他?为什么莫名其妙地给自己找了个阿爹?难道只因为他的眼睛里有一些我似乎熟悉,又不熟悉的感觉?
饮过鲜血、恢复体力的他,做了据说人常做的事情——恩将仇报。他用绳子套住了我,把我带离了狼群生活的戈壁荒漠,带进了人群居住的帐篷。
他喝了小悬羊的鲜血,可是他却不准我再饮鲜血、吃生肉。他强迫我学他直立行走,强迫我学他说话,还非要我叫他“阿爹”,为此我没少和他打架,他却无所畏惧,每一次打架都是我落荒而逃,他又把我捉回去。
折磨、苦难、煎熬,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如此对我,他为什么非要我做人?做狼不好吗?他和我说,我本就是人,不是狼,所以只能做人。
当我开始学写字时,我想明白了几分自己的身世:我是一个被人抛弃或者遗失的孩子,狼群收养了我,把我变成了小狼,可他又要把我变回人。
“不梳了!”我大叫着扔掉梳子,四处寻东西出气。折腾得我胳膊都酸了,居然还没有编好一条辫子,本来兴冲冲地想在湖边看自己梳好辫子的美丽样子,却不料越梳越乱,现在只有一肚子气。
天高云淡,风和日丽,只有一头半大不小的牛在湖边饮水。我鼓着腮帮子看了会儿黑牛,偷偷跑到它身后,照它屁股上飞起一脚,想把它赶进湖中。牛“哞”地叫了一声,身子纹丝不动。我不甘心地又跳起给了它一脚,它尾巴一甩,扭身瞪着我。我忽然明白事情有点儿不妙,找错出气对象了。应该欺软不欺硬,这头牛是块石头,我才是那个蛋。
我决定先发制牛,弓着腰猛然发出了一声狼啸,希望能凭借狼的威势把它吓跑。往常我如此做时,听到的马儿羊儿莫不腿软奔逃,可它居然是“哞”的一声长叫,把角对准了我。在它喷着热气、刨蹄子的刹那,我一个回身,“嗷嗷”惨叫着开始奔跑。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骂固执蠢笨的人时会用“牛脾气”了。
狼和牛究竟谁跑得快?我边“啊啊”叫着,边琢磨着这个问题,等我屁股堪堪从牛角上滑过时,我摸着发疼的屁股,再没有空胡思乱想,专心地为保命而跑。
左面,急转弯,右面,再急转弯,左面……
“牛大哥,我错了,你别追我了,我再不敢踢你了,我以后只欺负羊。”我已经累得快要扑倒在地上,这头牛却蹄音不变,嘚嘚狂奔着想要我的命。
“臭牛,我警告你,别看现在就我一只狼,我可是有很多同伴的,等我找到同伴,我们会吃了你的。”蹄音不变,威胁没有奏效,我只能哭丧着脸继续跑。
我大喘着气,断断续续地道:“你伤……了我,我……我……我阿爹会把你煮着吃了的,别再追……追……我了。”
话刚说完,似乎真起了作用,远处并肩而行的两个人,有一个正是阿爹。我大叫着奔过去,阿爹大概第一次看我对他如此热情,隔着老远就大张双臂扑向他怀中,脑子一热,竟然不辨原因,只赶着走了几步,半屈着身子抱我,等他留意到我身后的牛时,急着想闪避却有些迟了。这时,阿爹身旁的男子一个箭步拦在他身前,面对牛而站。
我大瞪着双眼,看着牛直直冲向他,眼看着牛角就要触碰到他,电光石火间,他双手同出,握住了牛的两只角,黑牛愤怒地用力向前抵,蹄子踏得地上草碎尘飞,他却纹丝不动。我看得目瞪口呆,脑子里唯一冒出的话是:他如果是狼,肯定是我们的狼王。
阿爹抱着我避开几步,笑赞道:“常闻人赞王爷是匈奴中的第一勇士,果然名不虚传。”那个少年侧头笑道:“一点儿蛮力而已,所能降伏的不过是一头小蛮牛,哪里能和先生的学识比?”
阿爹看我挣扎着要下地,放了我下去:“我所懂的不过是书上的死道理,王爷早已经从世事中领会。”
我走到少年身旁,照着牛腿就是一脚:“让你追我!还追不追?追不追?踢你两脚,竟然敢追得我差点儿跑死。”
本来已经被少年驯服了几分的牛忽然蛮劲又起,摇头摆尾地挣扎着。阿爹一把拽回我,对少年抱歉地说:“这是小女,性格有些刁蛮,给王爷添麻烦了,快些给王爷行礼。”
我立着未动,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彼时的我还不懂如何欣赏人的美丑,可那样的英俊却是一眼就深入人心的。我痴看了他半晌,叫道:“你长得真好看,你是匈奴人中最好看的男人吗?不过於单也很好看,不知道等他长得和你一样高时,有没有你好看。”
他轻咳两声,欲笑未笑地看了阿爹一眼,扭转头专心驯服小牛。阿爹面色尴尬地捂住我的嘴巴:“王爷见谅,都是臣管教不当。”
黑牛戾气渐消,他谨慎地松开手,放黑牛离去。转身看见阿爹一手捂着我嘴,一手反扭着我的两只胳膊,而我正对阿爹又踢又踹。
他颇为同情地看着阿爹道:“这可比驯服一头蛮牛要费心血。”
把我和蛮牛比?我百忙之中还是抽空瞪了他一眼。他微怔一下,摇头笑起来,对阿爹道:“太傅既然有事缠身,本王就先行一步。”
他一走,阿爹把我夹在胳膊下,强行带回帐篷中。我看到过草原上的牧民用鞭子抽打不听话的儿女,阿爹是否也会如此?正准备和阿爹大打一架时,阿爹却只是拿了梳子出来,命我坐好。
“披头散发!左谷蠡王爷不一定是匈奴长得最好看的男人,但你一定是草原上最丑的女人。”
我立即安静下来,一把拽过铜镜,仔细打量着自己:“比前一日我们看到的那个牙齿全掉光的老婆婆还丑吗?”
“嗯。”
“比那个胖得路都快走不动的大妈还丑吗?”
“嗯。”
我撅嘴看着镜中的自己,头发乱蓬蓬的,中间还夹着几根青草,鼻尖和脸颊上还染着几点黑泥,说多狼狈有多狼狈,唯独一双眼睛光华闪动。
阿爹替我把脸擦干净,细心地把草拣去,用梳子一点点把乱发理顺:“我们编两根辫子,我先编一根,你自己学着编另一根,等编好了辫子,你肯定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小姑娘。”阿爹一面替我编辫子,一面笑说…… [番外一]
杏花、春雨、少年笑
雍正四年。
春寒仍料峭,女孩儿怯弱畏寒,还穿着夹袄,承欢却已经不顾嬷嬷劝阻,换上了胭脂红的春衫,她又好动,不喜繁重的头饰,背着嬷嬷,强逼丫头给挽了一个简单的小鬟髻。
下午是习筝的时间,先生却教着教着,一头栽到筝上,昏睡过去。
承欢窃笑着拿戒尺去戳先生,窗户外,一个眉目疏朗、满脸调皮的男孩儿笑道:“别玩了,把他玩醒了,你就走不了了。”
承欢冲他做了个鬼脸,说道:“我给他下的药分量足着呢,他这一觉没两三个时辰,醒不了。”拿毛笔在先生额头上画了一只呼呼睡觉的乌龟,提着裙子,踩到凳子上,直接从窗口翻了出去。
男孩儿在窗户外面接住她,两人手牵手地狂跑,一口气跑了大半个时辰,直跑到会心桥边,才停下来大喘气。
男孩儿是五皇子弘昼,生性调皮,老闯祸,因为怕受罚,凡事总喜欢带上深受雍正宠爱的承欢,原本只是想找个垫背的,可时间长了,垫背垫出了真感情,两人倒比亲兄妹还亲,做坏事有弘昼必有承欢,闯了祸有承欢也少不了弘昼。
承欢看着头顶才吐新叶的垂柳,说道:“可惜弘历哥哥有了新嫂子,就不怎么理我们了。”
弘昼笑道:“倒不是因为新嫂子,而是因为皇阿玛。”弘昼说着,学着弘历恭敬的样子,目不斜视地走路,一口一句:“是,皇阿玛。”
承欢扑哧一声笑出来,想着弘历只怕正在说这句话呢。
勤政殿内,弘历低着头,恭敬地说:“是,皇阿玛。”刚说完,只觉鼻子发痒,不禁打了一个喷嚏。他惶恐不安,怕皇阿玛觉得不敬。
怡亲王允祥解了围,笑道:“有人在背后念叨四阿哥。”
弘历忙笑了笑,算是混了过去。
弘历在雍正身边随侍了一整个下午,从勤政殿出来后,只觉得头上仍有两道目光压迫着他,心情十分低落。皇阿玛性子喜怒不显,无论他如何勤奋努力,却难得一句赞语,反倒常常当着众人的面呵斥训诫。有时候会觉得很是疲惫,甚至很不想见到皇阿玛,可又容不得他不见。
弘历看到几个太监满脸急色,如无头蜜蜂一般四处乱转,随口问身边的小太监:“怎么了?”
“听说五阿哥又逃学了,他们正四处找人。”
他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展了几分,皇阿玛近年来向佛之心愈重,少近女色,不可能再有所出,能继承皇位的人只有他和弘昼。弘昼聪慧机敏,本是力敌,可他玩心重,总不肯在正事上花工夫,所以皇阿玛只有他了,不管满意不满意。
走到会心桥边,桥这边杨柳依依,对岸却是绚丽的杏花林。
轻薄的花瓣如冰似绡,一朵又一朵密密地结在枝头。浅浅的粉、浓浓的白,堆满天际,似雪非雪、如雾非雾。微风一吹,便有花瓣纷纷坠落。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香雪,桥下的碧波上也荡漾着无数碎花。
弘历信步穿行在花瓣雨中,忽看杏花林中的秋千架上,一个女孩在空中荡漾。秋千越荡越高,她却一点儿不怕,笑声清脆,穿破迷蒙的杏花雨,洒满天地。
胭脂红衣若朝霞一般绚烂,如瀑的青丝未被宫饰束缚,活泼地飘舞在粉白的花瓣雨中。弘历第一次懂得,几缕飘扬的墨黑竟也能带着旖旎春色。
他不禁停了脚步,心下惊异,哪个宫的宫女胆子如此大?转念间就立即明白,暗叹了口气,转身就要走,女孩“啊”的一声惊叫,从秋千架上跌落。
他忙回身,飞跃上前,展手去接。
在飞扬的花瓣雨中,她就如花中精灵般落入了他怀中,脸上没有惊怕,反倒满是调皮得意。
“弘历哥哥,我是故意的。”
弘历怔怔地凝视了怀里人儿一瞬,才若无其事地将她放到地上,笑着说道:“如果我接不住你呢?”
承欢肯定地说:“我知道你能接住,只要你想做的事情,你都能做到。”
弘历一个瞬间就心情大好,似乎在皇阿玛身边所受的委屈挫败都烟消云散,笑问道:“弘昼带你出来玩的?他人呢?”
承欢笑指指杏花林深处:“在那边,他们不肯带女孩儿玩,我就自己来荡秋千了。”
弘历说道:“走,去看看。”
两人还未走近,就听见弘昼和人在吵架。
“我的阿玛、额娘都是堂堂正正的满人,祖上是跟着太祖皇帝打进关的,承欢算什么破玩意儿?一个假格格。”
弘昼一拳就打在说话人的脸上,对方也没客气,立即回敬了弘昼一拳,两个人扭打在地上。
和弘昼打架的人是弘历嫡福晋富察氏的弟弟,周围的男孩也都出身显贵,骨子里带着狂傲,弘昼又向来没什么皇子的威严,所以没有劝架的,反倒鼓掌叫好。
弘历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一声,众人看到他,立即躬身行礼:“四阿哥吉祥。”
地上的两个人却仍扭成一团,弘历吩咐道:“拖开他们。”
几个人立即各拖一个,分开了他们。
弘历斥责了弘昼几句,弘昼想辩解,看到承欢呆呆站在后面,他嘴唇一抿,把要说的话全吞了回去。
训斥完弘昼,弘历命他们都退下。
等众人走了,弘历俯身去查看弘昼脸上的伤,还未开口,弘昼就说道:“我明白四哥的意思,事情闹大了,若被皇阿玛知道,肯定不管对错,第一个揭我的皮。”
弘历对这个捣蛋却聪慧的弟弟倒是真心疼爱,笑道:“你心里明白就好。”
承欢走过来,不解地问道:“为什么他们总喜欢骂我?”
弘昼立即说:“哪里有的事情?”
“你不用哄我,我心里都清楚的,他们说我是捡来的,说我不是阿玛的亲生女儿,我是一个野种。”
弘昼大叫道:“胡说,都是胡说!谁说的?你告诉我,我去帮你打烂他的嘴。”
承欢安静地看着他,眼中隐有哀伤,弘昼反倒再嚷不出来。
弘历双手放在承欢肩上,半弯下身子,凝视着承欢,笑说道:“在这紫禁城里,问谁是皇阿玛最宠爱的人,你若排了第二,没人敢排第一,他们心里嫉妒你,自然就编排话来诋毁你,你若当真了,就中了他们的诡计。你会让他们得意吗?”
承欢想了想,信了弘历说的话,说道:“我不会。”
“那就笑一笑。”
承欢立即笑了,若春风拂面、花绽枝头,令天地顿时明媚,一直气鼓鼓的弘昼不禁也笑了起来。
弘历笑说道:“快要用晚膳了,服侍你们的太监宫女肯定已经找慌了,我送你们回去。”
弘昼小声嘟囔道:“送前面少了一个‘押’字吧?”
承欢噘着嘴,说道:“弘历哥哥自从大婚后,都不肯和我们玩了。”
承欢和弘昼相视一眼,突然从地上抓了一把杏花瓣,打向弘历,弘历忙伸手挡,却仍是落了一脸。弘昼和承欢都放声大笑起来,边笑边用花瓣做武器,不停地丢向弘历。
弘历看到他们的样子,像回到小时候,忽然间放开了一切,也从草地上揽花瓣,用花瓣去打承欢和弘昼。
一时间,缤纷的杏花漫天飞舞,三个人打得不可开交,满头满脸都是花瓣。
三人玩累了,席地而坐。
弘昼赖皮地靠在弘历身上,仰着头吹气,把接近自己脸颊的花瓣都吹开。
承欢捡了一支柳条,递给弘历,弘历熟练地将柳条编成一个头冠递回给承欢,承欢把杏花插了一圈,戴在头上,展开双手,边转圈边问道:“好看吗?好看吗?我像不像杏花仙子?”
其时,一轮红日薄西山,万点飞花醉春风。斜阳花影里,承欢笑靥如花、胭脂色浓。
弘历只是微笑,没有说话。弘昼咬着一片柳叶,懒洋洋地说道:“《西游记》里有个杏花女妖怪,好像被猪八戒一钉耙给打死了。”
“我去告诉皇伯伯,你不好好读书,却去看什么妖怪书。”承欢一脚踢起地上的落花,扬得弘昼满脸,弘历也被波及。
两人正在拌嘴,服侍承欢的老嬷嬷寻了来,看到承欢的装扮,脸一时白一时青,又不敢说重话,只能不停地念叨,押着承欢去梳头换衣。
弘历笑着抓起弘昼,说道:“把你这只孙猴子押送回去,我就要去忙正事了。”
弘昼看周围没人,期期艾艾地说道:“宗谱上记载承欢是十三叔和嫡福晋所生,论血统再没有比她更尊贵的了,为什么那些人总要拿她的身世说事?”
弘历说道:“宗谱上既然都那么写了,你管别人说什么呢?”
“可……”弘昼涨红着脸,迟疑了半晌,才敢问,“承欢是皇阿玛的私生女儿吗?”
弘历呆了一下,大笑起来:“越传越离谱了,先是说承欢不是十三叔的亲生女儿,如今又变成了皇阿玛的私生女,连你竟然也去听这些混账话。”
弘昼结结巴巴地说:“若是十三叔的女儿,十三叔为什么对她一直不亲?为什么一直放在宫中养?承欢的额娘就更古怪了,这么多年,你可见她抱过承欢一次?客气有礼如待外人,怎么会有这样的额娘?十三叔的儿子女儿一大堆,皇阿玛为何只对承欢如此特别?别说公主不如她,就是我们两个也比不得她。我记得皇阿玛身边以前有一个宫女,承欢私心里一直把那个宫女当额娘,那个宫女叫什么来着,我想不起来了,好像叫……”
“弘昼!”弘历的面色突然变得严肃,“永远不要提这个人,你额娘应该私下警告过你。”
弘昼忙闭嘴,过了半晌,愤愤不平地说道:“我不在乎承欢是不是皇阿玛的女儿,反正我们一块儿玩大,我早当她是妹妹了。我就是觉得好奇,不明白宫里的人为什么对承欢的身世讳莫如深。四哥,你知道吗?你如果知道,就告诉我吧,我绝不会告诉别人。”
弘历叹了口气,说道:“我又能知道多少?皇阿玛、十三王叔肯定知道,可谁敢去问他们?皇后娘娘和十三福晋肯定也知道,可她们两个都是锯嘴葫芦的性格,绝不会告诉我们。”
“所有人都偷着议论承欢,四哥就从没好奇过吗?”
“我问过额娘,额娘也说不清楚,她说皇阿玛当年突然就抱了个女婴回府,交给皇后娘娘抚养,对府里的人说是十三王叔的女儿,却一字不提是谁所生,额娘她们当然也不敢多问。我当时已经懂事,还去看过承欢,那段时间皇阿玛整日与和尚道士往来,府里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喘。”
弘昼笑道:“除了承欢,谁敢在皇阿玛跟前大喘气呀?我都恨不得一辈子不见皇阿玛,做他的儿子真是太累了。”
弘历摇摇头道:“你不明白,那段时间……”他忽叹了口气,说道:“不管承欢是不是十三王叔的女儿,肯定是爱新觉罗家的骨血,因为承欢的名字是皇爷爷亲赐,皇爷爷不会乱认孙女。”
弘昼叹道:“真是一笔糊涂账,当年的事情怎么就这么乱呢?”
弘历说道:“你别再私下里乱打听了,若被皇阿玛知道,仔细揭你的皮。”
“我心里有分寸,这事儿摆明了皇阿玛就是不想让人知道,所以我们也不可能知道的,知道的人都……”弘昼在脖子上比画了一下。
弘历不吭声,弘昼也罕见地表情凝重。当年的九王夺嫡,他们虽没经历,也没有人敢在他们面前提,可隐约中,总会听闻点滴,只是点滴已经够让他们心惊胆寒,他们都隐隐地畏惧着皇阿玛,八叔、九叔,甚至他们的大哥都死得很隐秘。
一瞬后,弘昼又嘻嘻哈哈起来,笑道:“四哥,我回去了。”
弘历笑道:“你安心回去,在背后嚼舌头的人,我会让他们管好自己的舌头。”
弘昼说道:“知道四哥肯定不会只骂了我就完事的。”嘻嘻笑着作了个揖,自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