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尼斯,余彬 日期:2015-11-04 14:23:13
震撼千万读者心灵的人性救赎之作“中国三部曲”畅销全球25个国家比《辛德勒的名单》更震撼的中国人救助犹太人史实全世界犹太人不会忘却的传奇英雄何凤山一个震颤人心的、性感的故事,这是一封写给上海的情书!推荐一这是一封写给上海的情书!美国著名作家尼克·莫尼斯的创作都围绕中国进行,“中国三部曲”畅销全球25个国家,本书是作者第4本以中国为背景的小说。作者曾经长期在中国生活,经过多年实地调查和探索写就此书。旧上海在这位美国女作家笔下,因为视角独特而呈现出别样的风情。推荐一这是一封写给上海的情书!美国著名作家尼克·莫尼斯的创作都围绕中国进行,“中国三部曲”畅销全球25个国家,本书是作者第4本以中国为背景的小说。作者曾经长期在中国生活,经过多年实地调查和探索写就此书。旧上海在这位美国女作家笔下,因为视角独特而呈现出别样的风情。
1.小说成功地描绘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这个战争中的诺亚方舟载着音乐家、赌徒、吸毒者、黑帮成员、妓女,在时代的洪流中沉浮。一页一页翻下去,夜上海的外廓渐次浮现,这是个地下黑帮和歌舞升平奇异交融的世界,无辜的爵士乐后面有大佬眼光的注视,平静的小药店里,地下党在接头……每个人物,内心都在挣扎,托马斯的肤色,林的出身,宋的身份,挣脱不了的悲剧命运……
——《亚洲图书评论》2.作为一本历史小说,它在情节的安排上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它将悬念带到了*后一分钟。
——《柯克斯书评》
3.本书达到了历史小说的**点。
——美国国家广播电台书评专家阿兰切尔斯本书简介:
1936年,古典钢琴家托马斯格林应聘前往上海,指挥一支爵士乐队,在这个沉湎于音乐、金钱、快感和权利的城市,音乐家摇身变为上海滩的宠儿。杜月笙身边的女人、同时也是共产党线人的宋玉花与托马斯在十里洋场、歌舞升平中相遇,在上海被日军入侵之后,两人在乱世之中走向彼此。然而在音乐和生存、自由和承诺、爱情和战争的漩涡之中,他们的命运面临无法预知的转折……作者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寻访创作此书,还原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中国外交官何凤山发放签证庇护数千名犹太人,大约两万多名犹太人因为他而重获新生。同时书中还复原了二战初期爵士音乐家在上海的生存状况,重现了一个被世人遗忘的上海爵士时代。
作者简介:
尼克·莫尼斯(NicoleMones)
美国作家,著有《在转译中迷失》《透亮的杯子》《最后一位中国大厨》等书,本书是她第4部以中国为背景的小说。她的作品在26个国家出版,曾获得卡夫卡最佳女作家作品奖、西北图书联合会奖,被评为《纽约时报》年度杰出图书。她为西方读者介绍中国的饮食和文化,是美国头号饮食杂志《美食家》的专栏作家,作品常见诸《纽约时报》杂志、《洛杉矶时报》及《华盛顿邮报》等媒体。她也是中美关系国家委员会成员。
前言【中国版后记】
一九七七年,我第一次来中国出差,自此,上海不知多少回成了我的目的地。这座城市几十年来的变化,我都看在眼里,为之惊叹不已。近几年,上海的变化尤为神速,随着旧貌日益被新颜取代,记忆中的上海也日益远去,于是,我萌生了探索上海历史的念头。然而,虽然在中国经商十八年,接着又以中国为背景写了十五年的小说,但是,我此前从来不曾想过写一本有关老上海的小说,因为这个主题已经被讲述了无数次,它几乎成为了一种文体类别,有着固定的情景模式。
尼克·莫尼斯
二零一五年六月于洛杉矶
【译者记】
听尼克说起她的《夜上海》,是在去年的初夏。她来上海,熟门熟路地住进了富民路上的一条弄堂里,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这种只能住两三个人的小民宿的,只能说【中国版后记】
一九七七年,我第一次来中国出差,自此,上海不知多少回成了我的目的地。这座城市几十年来的变化,我都看在眼里,为之惊叹不已。近几年,上海的变化尤为神速,随着旧貌日益被新颜取代,记忆中的上海也日益远去,于是,我萌生了探索上海历史的念头。然而,虽然在中国经商十八年,接着又以中国为背景写了十五年的小说,但是,我此前从来不曾想过写一本有关老上海的小说,因为这个主题已经被讲述了无数次,它几乎成为了一种文体类别,有着固定的情景模式。然而,一次,我偶然地读到了一本美国黑人音乐家的自传。上世纪三十年代,他应聘从美国前往上海,在那个东方城市的夜总会里演奏爵士乐。就在读完这本自传的那一刻,我想,我要写一本小说,关于上海的小说……这些与他同时期的音乐家来到上海后,获得了在美国所无法拥有的自由、尊重和机遇,于是,这些黑人音乐家在上海如鱼得水。而同时,他们也为上海的舞厅夜总会注入了一种新的声音,那就是爵士乐。一时间,年轻的爵士乐风靡上海滩。这种音乐,大量使用切分音,音符跳跃冲撞,混合了忧郁的蓝调。这种音乐,带着一点点危险,又带着一点点新奇,听着这种音乐,人们不由自主地会跳起舞来。这种音乐,即兴表演是它的独特之处,即使整支乐曲节奏紧凑,但依然留出了展示个人魅力的空间,每位乐手都可以来上一段独奏。在独奏中,他们可以随意发挥,所以往往给听众们带来惊喜。而对于乐手们来说,那是在舞台上的一次次探索,有一些冒险,又收获一份满足。正是这种音乐,这种爵士乐,它所带有的隐喻,成为促使我撰写这本关于上海的小说的主要契机。上海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她总有蓬勃的生命力,跳跃前行,左右顾盼,随性不羁。她接受新潮,创造摩登,她和爵士乐是那么合拍,有着天然的融洽。上海拥有爵士乐的气质,爵士乐表达了上海。然而,在她的爵士乐时代,上海这座城市不仅散发出无尽的魅力,也蒙受了难言的痛楚。跨越于本书的那些日子,从一九三六年到一九四一年,降临于这座城市的,是战争,是勇气,是混乱,是危险,也是难以取舍的选择。那些年里,上海经历了太多,它是中国面对世界的窗口,它立于时代转折的节点。风云变幻,时局跌宕,它自然而然地成了众多小说的背景,情节的曲折变化超出了作家的想象。这本小说就是基于那个时代的真实故事,书中发生的一切,几乎都在现实中发生过。而且,除了四位主人公之外,书中出现的其他人物都是真实的,对他们的描写,也尽量贴近本相。在原版的后记中,还有对他们之后生活状况的简略交代。本书用部分的篇幅,描写了一个刻在犹太人记忆中的上海。当年饱受纳粹迫害,几乎被全世界抛弃的犹太人,在上海找到了避风港。做前期研究时,我搜集了大量相关资料,而当时驻维也纳的总领事何凤山的义举,更是深深地感动了我。两万多名犹太人在最无助的时候,惊恐地涌向上海,免遭杀身之祸,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的努力。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我还了解到,当时国民党高官孔祥熙和孙科竟然力排众议,推出了一项在云南安置十万犹太人的计划。虽然这个计划最终还是流产了,但是,在内外交困的时代,中国出了这么一批人道主义义士,令人为之动容。本书中文版的出版,让这些尘封的往事公之于众,以文学的形式展示给中国的读者,这是我的心愿,为此我深深感恩。在此,要特别感谢本书的译者余彬女士,作为一位专业的译者,对这本书,她所做的却不仅仅是语言上的切换。在翻译过程中,她和我不断交流,对书中的细节展开讨论,通过她的诠译,人物形象更加清晰,情感的交融更为自然而真实,时代感也更加鲜明。她常住上海,热爱上海,计划以走遍上海城区一千一百余条马路的方式,去探索感悟城市的前世今生。她的译笔,让上海美丽呈现,用语调,用情感,用不经意的细节。感谢她,让这本小说变得更好,我欠了她一份情。
尼克·莫尼斯二零一五年六月于洛杉矶 【译者记】听尼克说起她的《夜上海》,是在去年的初夏。她来上海,熟门熟路地住进了富民路上的一条弄堂里,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这种只能住两三个人的小民宿的,只能说,对上海,她比我还熟。我们约了去杭州,在西溪的桨声欸乃中,她说起了刚刚在美国出版的《夜上海》。早在二〇〇七年,我就在一个读书专栏里撰文介绍过她的《最后的中国大厨》,那是当时刚出版的一本畅销书。尼克的每一本小说,都是以中国为背景,意在探究中国的历史、文化和风情。当听说《夜上海》讲的是一位美国黑人爵士乐手在上海的故事时,我立刻有了兴趣。在上海的大街小巷,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爵士酒吧,当暮色四合,华灯初上,这些酒吧开始开门迎客。客人来了一批走又一批,歌手唱了一曲又一曲,曲间休憩,长发的洋人贝斯手和客人逗笑调侃。这是特别的上海夜景,微醺中,让人产生年代的错乱感。而这本书,把我们带向了上海爵士乐文化的源头。书中展示的那个年代,上世纪三十年代,是正值华年的爵士乐的大乐队时代,乐队高手云集,阵容庞大,和现在的简单配器轻唱浅吟十分不同,那种气势,我们只能在书中寻觅。三十年代的上海滩,看到这几个字,你会想到什么?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是旗袍软缎,灯红酒绿?是浪奔浪流,恩怨情仇?中国迷尼克放下了小说家的想象,钻进了史料传记之中,于是,有了这本关于美国乐手在中国的历史小说。不敢说,这本书是如何的另辟蹊径,但是,它有很好的补充,很好的角度,很好的挖掘。作者立足史实,力求还原本相的意愿深得我心。在这一点上,我和作者是不谋而合,而上海,也慷慨地满足了我们的愿望。翻译这本书,是一次别样的工作经历。工作内容一分为三:一为翻译文本,二为考证史实,三为交流沟通。作为译者,我第一次逾越了权利范围,在和作者商榷探讨的基础上,对本书的某些局部细节,做了补充或改写。这个交流的过程,是饶有兴味的探索追问,也是中西方文化的温柔碰撞。举个例子,杜月笙喜欢让他的女人在发髻上别一朵鲜花,作者一定是对栀子花这种美国见不到的芳香馥郁的花情有独钟吧,她多次提到女主人公的发髻上别了这种花。我对她说,杜月笙不会让他的女人在头上别一朵白花的。她明白了道理后,立刻就改掉了。不过,我还是满足了她对这种东方花卉的偏爱,让男主人将一朵栀子花别在了一个俄罗斯女孩的头发上。呵呵,让那些外国人胡闹去吧。必须提一笔的是,这本书吸引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何凤山的描写,这位被称为“中国的辛德勒”的外交官,当年是驻维也纳总领事,在纳粹治下的维也纳,他以发放上海签证的方式,挽救了成千上万的生命。而对这段八十多年前的历史,他自己极少提起,直到上世纪末,在各方的努力下,他的事迹才呈现在世人面前。这本书,使得何凤山的形象第一次在文学作品中出现,而对这位传奇人物的研究,将会成为我持续的关注。上个月,因缘巧合,我来到了维也纳,找到了当年国民政府驻维也纳总领事馆的旧址。走在通往旧址的林荫大道上,想象当年血流成河的白色恐怖,不胜感慨。作为一个在上海生活近二十年的新老上海人,在这个城市生活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在家乡的日子,对这个名副其实的第二故乡,我总有一种去翻开其过往前世的冲动。感谢作者,让我有机会贴近了上海的旧时月色。她没有欠我一份情,我们扯平了。 余彬二〇一五年六月于上海 上海,笼罩在战争阴云里。那些年,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是跟着国民党,还是参加共产党?是奋起抗日,还是妥协讲和?即使是选择了不做选择,也成了一种赌博,只能被动地服从于命运这只无形之手的摆布。然而,对于我宋玉花来说,这只手却是有形的,有力度的,因为,我属于杜月笙。我受过良好的教育,不同于其他女人私下里委身于杜月笙,我是在公开场合为他服务。然而,我也同样是他的私有财产,根据我们之间的契约,在我三十三岁生日之前,他可以让我为他做任何事。但我依然是自由的,那是在我的心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都藏在了那里。
那是一九三六年,战争正在逼近。中国,在西方多国军事力量的威胁之下,已经战栗了近一个世纪。鸦片战争之后,上海成了第一批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和其他港口城市一样,它被瓜分成一个个势力范围。我们已经习惯了被殖民化,然而,事态却继续恶化。日本人从他们在满洲里的基地出发,逐步扩张,吞噬了越来越多的东北地区。随着他们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北平已经危在旦夕,然而,蒋介石却没有作为。他的国民党军队正忙于对付共产党,因为共产党才是他的心头之患。当日本军队逼到眼前时,他干脆放弃了抵抗,任由日本人长驱直入。一时间,天怒人怨,不满情绪四处弥漫。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蒋介石的“先安内,后攘外”政策无异于拱手投降。
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两条岔路,神不知鬼不觉地,我选择了左边的那条路。终于,我的人生有了方向,有了一个可以为之活着的目标。因为有了这个目标,我无惧惩罚,甚至无惧死亡。我知道,我终究是会死去的,或许,我可能死在战争之中,这场吞没了我、林鸣和托马斯·格林的战争;或许,一旦我的秘密泄露,我将死在杜月笙的枪口之下,倒在上海某一条僻静小巷里。这个城市,在那些年里,在黄金时代闪耀的光芒里,生命和死亡,其实只有一线之隔。
《夜上海》,是被歌星周璇唱红的一首歌;夜上海,是那个时代上海的象征。那是一个交织着快感、放纵和夜夜笙歌的世界,虽然,当上海落到了日本人的手里,这一切都灰飞烟灭。爵士乐,是那个世界环绕转动的主轴,爵士乐的旋律,送走一个个夜晚,迎来一个个升起的太阳,那是天堂里的太阳。而正是因为有林鸣哥哥那样的音乐经纪人,从海外招聘爵士音乐家,才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那些年里,上海的舞厅拥有一流的黑人乐队,他们带来了迷人的声音,那些声音,之前在中国闻所未闻。后来,这些音乐家离开了中国,很多年之后,人们还记得他们。托马斯·格林,就是其中的一位,我总是听到别人说起他,回忆他演奏的乐曲,在他的音乐里起舞,甚至会很肯定地说,他出生在一片棉花地里。我知道,其实,这些都不是真正的他,但我什么都不会说,因为没有人真的懂他,除了我。我爱他,胜过我的生命,这是我将要永远保守的秘密。
·1·
在上海的第一个早上,托马斯·格林在吱吱咯咯的轮子声音和男人低沉的叫声中醒来。一时间,他有些恍惚,想不起自己身在何处;好一会儿,他都沉浸在温暖的记忆里,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回到了巴尔的摩。那时候,他妈妈还活着,早上,卖草莓的小贩赶着骡车沿街叫卖,骡车的轮子吱吱咯咯地轧过夏日的科利尔街。然后,他感觉到了冷,那是打在脸上的冬天的寒气。终于,想起来了,他在中国上海,身上盖着丝棉被子。
男人低沉的叫声又传过来了,这一次,这叫声引出了一片叽叽喳喳的叫声,那是邻居家里养的鸡。他掀开被窝,瑟缩着下床,穿过落地门,来到了窗前。撩开窗帘望下去,原来,下面有个倒马桶的环卫工,他的叫声,很富有乐感,虽然托马斯听不懂他在叫什么。这叫声,在清晨的弄堂里飘荡,弄堂里前前后后的人家都打开了门。陆陆续续地,有蓬头垢面的女人拎着马桶,端着夜壶,出来了。托马斯住的公寓很高级,有着现代化的管道设施和抽水马桶,他家不需要倒马桶。而且,就在他坐着汽车来到他在上海的这个家的前一天,林鸣还为他添置了一应奢华的家什。国王乐队是上海滩上风头最健的管弦乐队,而他,即将成为这支乐队的领班。
这时,从南边远处一片低矮的屋顶上,传来一阵噼噼啪啪的巨响。后来,他才知道,那是日本军队在做实弹演习,就在沪杭铁路线尽头的那个打靶场上。之前,林鸣曾经告诉过他日本军队在中国的事情,所以,在中国的第一个早上,有那么一刻,他以为那个混乱的、梦境一般的时刻就这样来了。
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他看见环卫工慢悠悠地朝弄堂深处走去,不断有女人拎着马桶出来。今日无战事,更让他担心的是,九点钟有一场排演,那是他在上海的第一场排演,不出八个音节,乐队里的人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个冒牌货。
不是因为他不懂音乐,恰恰相反,他从小就开始接受古典音乐的训练。一开始,是他妈妈教的,后来,跟着老师学,最后,他在皮博迪上了正规的音乐课。在那里,有特殊音乐才华的黑人孩子可以坐在教室的后排,只要保持安安静静,就能学到和声、乐谱、乐理和作曲。在他的家族传统里,音乐和钢琴是神圣的。对音乐的崇拜,始于他的祖母,然后传给他妈妈,现在轮到了他。在他小时候,那时,他爸爸还活着,他妈妈会经常带他去华盛顿特区,参加私人音乐沙龙。在那些沙龙里,黑人音乐家们演奏着室内乐,他们都是技巧娴熟的音乐家,听众们安安静静地欣赏着。到了十九岁那年,他穿上浆得发硬的晚礼服,也开始表演弹钢琴了。他本来是可以以此为生的,然而,仅仅过了两年,大萧条来临,股票市场一泻千里,突然间,好像再也没有人有闲钱可以花了。就这样,他没有地方教音乐,陪练的活儿也没了,就连为教堂合唱伴奏的机会也没有了。有一阵子,他在电影院里给默片弹钢琴配乐,以此维持生计,有声片出来后,这条路又断了。那时候,除了那些本来就有家底的,谁也没法搞到更多的钱。
终于有一天,幸运来敲门了,在一个吉尔福德富豪家举办的舞会上,他得到了一个视奏的机会,超强的读谱能力,为他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之后,又有更多的人家请他去表演,他无需准备,也无从准备,只要有乐谱,他就能直接弹奏出来,而且非常出色。可是,这样的机会毕竟不多,他始终没有找到固定的工作,所以只能交给他妈妈一份可怜的收入,勉强用来支付房租,填饱肚子。不过,时势这么艰难,靠自己的才能,有这样的收入,他已经很满足了。他小心翼翼地维持着现状,他心里明白,有些机会之所以落到他的头上,是因为他的长相能迷惑人。他的肤色,是焦糖一般的褐色,眼珠倒是墨黑的。不过,他的脸庞精致俊俏,走在街上都会招人多看两眼。如果他把头发再剪短一些,人们就会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古典音乐家本来就应该是有着异域风情的,他们也许是来自于欧洲,或者是来自于南方的某个国家。每当被问到出身背景时,他总会盘算一下如何回答,因为,作为一个美国黑人,一场演奏下来,他只能拿到两美元的酬劳。但是,如果是土耳其人,或者是葡萄牙人,那就不一样了,起码能拿到五美元的酬劳。所以,只要他觉得能蒙混过去,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打开了衣柜,漆木柜门上,描着古色古香的中国画。柜子里,放着几件衣服。在他昨天上楼之前,这些衣服已经被收拾妥当,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这里了。这一小堆衣服,看起来少得可怜。在家乡的时候,这些衣服是他的骄傲,不,应该说,是他赖以生存的本钱。这些衣服是他的徽章,是他的制服,显示着他受过教育的身份,显示着他在欧洲古典音乐上的教养。穿上这些衣服,他就进入了一个角色,那是他为之奋斗至今才获得的角色。而现在,正是这个角色,让他远渡重洋,来到了这里。他打好领带,穿上那件袖口有点磨损了的旧西装,一粒一粒地系上纽扣,仿佛是要去参加一场葬礼。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要去赶赴一场葬礼。
下了楼,他走向厨房。厨房里,摆着一张圆桌,几个用人围坐在一起吃饭。一见到他,他们马上把他引进了餐厅。在那里,他看到餐桌都已经布置好了,属于他一个人的餐桌。白色缎子桌布、高雅的瓷器、锃亮的刀叉,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是乐队领班。陈妈急匆匆地给他端上了白粥、几碟小菜、一盘涂了黄油的面包,还有鸡蛋——够六个人吃的鸡蛋。看着这些食物,他感到一阵饥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肚子填饱后,他的动作慢了下来,这时,华叔从厨房出来,走到了他面前。
“先生,您的衣服,是下等人穿的。”他挤出了一句。
“可不是吗。”托马斯耸了耸肩以示回应。他手里拿着银勺子,一口一口地舀着粥喝着。这是货真价实的银器,拿在手里,有液体一般的分量。以前,他也见过银器,当然见过,那是在那些富豪的家里。流光溢彩的派对上,银器在餐桌上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而他,在一旁为宾主弹奏助兴。至于拿着银制刀叉吃东西,这还是第一次。如果妈妈还活着,她会为他骄傲的。妈妈把他们小小的家变成了一座孤岛,一座在贫困中依然讲究地生活着的孤岛。妈妈用缀着流苏的灯罩,用亲手缝制的布艺,还有,用每个晚上流淌在客厅里的奏鸣曲,固执地把生活变得精致。她在教堂里演奏管风琴,上钢琴课,以贴补家用。他和妈妈都努力着,维护着这份精致,直到她生了病。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妈妈生病的消息传开后,朋友们都来看望她。他们神情严肃,衣饰一丝不苟,戴上了自己最华贵的帽子和手套。换作妈妈她自己,如果是去看望重病中的朋友,她也会这样隆重地打扮的。外婆那边的表亲也来了,这些表兄弟姐妹住在伊斯顿,那是在切萨皮克的另一边。托马斯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他们了,上一次见面时,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一次,他是跟着妈妈去的。外婆家的外面,有一小片林地,草木丛生,蚊子飞舞,他和妈妈自己动手清理了林子。他们住在一栋小楼里,那是一栋砖砌的小楼,两层楼,上下层各有两个房间。现在,看到表亲们突然都变成大人了,他吃了一惊,其实,他自己也长大了。他和他们握手,无声地拥抱,然后,让他们到屋子里,和妈妈说会儿话。他们回忆起那个夏天,他和妈妈坐着大巴,大巴的车身上涂得色彩斑斓,他们一路向北,到达了特拉华,然后折返来到东海岸去看望表亲们。早上,妈妈在厨房里做早餐,烤箱里烤着苹果派,厨房里洋溢着焦糖和月桂混合的香味。他在林子里玩,捡了很多枯树枝,搭建堡垒,早上还不是很热。到了下午,暑气逼进了林子,妈妈和外婆都坐在安了纱窗的门廊上,在微风中聊着天,消磨着长长的夏日午后。外婆是妈妈的钢琴老师,就像妈妈是他的钢琴老师。日子好像桥下的流水,潺潺向前,一战来了又走了,带走了二十年代。现在,他和他的表亲们都长大成人了,而妈妈正弥留在病榻上。
自从她病倒以后,就再也没回到那个教堂。每个礼拜天,沉默的管风琴宣布着她的缺席。虽然马丁森牧师带领全体教友为妈妈的康复祈祷,可还是无济于事,妈妈的身体,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如果她走了,她的葬礼上,又有谁来演奏管风琴呢?他在祈祷的时候,总是走神,时时会回想着这个问题,它就像一个不协调的错位音符,在不应该出现的时候响起,让他感到羞愧。
那天,当他回到家的时候,房间里已经摆满了食物。朋友和邻居们在他家进进出出,带来了自家炖煮的汤锅和烤制的焙菜。她感谢他们的到来,可她说不出话了,只是从被窝里伸出手。他们握着那只手,枯干如柴,冰凉无力。从她的房间里出来时,他们都说:“我觉得,今晚很难熬啊。”或者,他们说:“看上去很不好啊,也许医生说对了呢。”
后来,很奇怪地,人们又变得不那么痛苦悲伤了。“看上去很平静啊。”那是住在楼下的黑泽尔先生说的。还有,马丁森牧师,妈妈数十年的老友和雇主,也说了:“今天,我在她脸上看到了上帝的笑容。”
托马斯在窄小的厨房里加热那些食物,然后端出来,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放了很多盘菜了。客厅里挤满了妈妈教会里的女人们,她们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八卦着东家长西家短,不时地从卧室进进出出,汇报着最新的状态。她看上去更平静了,对的,今天没那么痛苦了。我很肯定。让她睡去吧。接着,她们又过来拥抱他,安慰他,喃喃地说着第二天还会再来看望他妈妈。她们围住他时,就像一群老鸟,他能感觉到她们的体温,闻到她们的体味,喷了香水,扑了粉,带着点酸酸的味道。
然后,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妈妈在一起。他把杯盘都洗干净了,清空水槽的时候,悲伤和着洗碗水,一起流走了。他在这个屋子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一块地板的纹理、每一条墙纸的缝隙,他都熟悉,可这一切就要结束了。如果她走了,他也要搬出这里了。可是,到哪里去呢?去寄宿家庭?还是去西部?听人们说,西雅图有工作机会。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推开了她的房门,准备好被疾病的味道包围。那是一种奇怪的、带点甜甜的味道,现在,那种味道来了,里面还掺杂了一丝陌生的气味,或者,那是白天某一位访客带来的吧。“妈妈,你感觉怎样?”
没有声音,他停顿了一下,是不是该让她睡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