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万星 日期:2015-11-04 14:25:44
本书的**亮点是,通篇十四万字,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一个“的”字。作者运用多种写作技巧和方法,将可能出现的“的”字,巧妙地规避和化解掉。本书简介:
林浩轩高考落榜后,进入一家电子厂上班,迅速成为技术骨干。同时,他如愿与女同学冯雨婷结合,生下女儿林雅馨。正当林浩轩在家庭和事业上幸福美满、一帆风顺时,却遭受了一次又一次打击——父母离婚;电子厂倒闭,他和冯雨婷双双下岗;做生意的十万元进货款被骗;后又受一走私贩毒分子的牵连,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这些不幸,导致了他和冯雨婷的离婚。林浩轩卧薪尝胆卷土重来,终于成为市里知名企业家。在一次颁奖典礼上,他和前来采访的电视台女记者一见钟情。可是,这场恋爱,对林浩轩却又是一次致命的打击……
作者简介:
陈万星,1966年3月生,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学者、诗人、作家,自由撰稿人。先后在《小小说》《杂文报》《盐城晚报》等报刊媒体发表过散文、杂文、随笔、小说、诗歌等各类作品百余篇。
写“无的”小说做有德之人(自序)
熬了3650个夜、喝了3650壶茶、抽了3650包香烟、花了3650天的心血之后,终于捣鼓出了一部小说,而且还是什么“无的”小说。这十年的超强付出,到底是值还是不值?
夫人是搞养生的,她说:你这小说是拿健康和性命换来的。熬夜、抽烟再拼命喝浓茶,哪样不伤身体?我笑笑:只要能写成功了,就值。
也有好心人友情提示:还是务实一点吧,现在还有多少人愿意看书呢?人们手机、电脑都玩不过来。我知道,现在的文学被“边缘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当下已经很少有人喜欢阅读了。但是,我坚信,经过若干年的积淀和思考,当人们那颗浮躁、骚动和不安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之后,还会有更多的人喜欢看书、喜欢阅读的。因为,读书的好处太多了,它能让人们头脑充实、思想进步、提高修养、增加智慧……所以,单从这一点来说,也是值得我去写的。
朋友们总会用某部经典小品里的一句经典台词,来开我的玩笑:你这“无的”小说什么时候出版啊?村头厕所里快要没有纸了。我笑笑:这纸不卫生,现在已经没有人用了。还有,我这书是应该放在书房的,而不是放卫生间里的。
当然,玩笑过后,大家更多的是支持、鼓励、敬佩和赞赏。
为什么要写这部费时又费力的小说呢?有少数网友评论说这是故意搞怪、故弄玄虚、故作高深。但更多的人和我的想法相同或相似,认为这是一个亮点、一次创新;是一种尝试、挑战和超越。
记得念高中时,一位语文老师曾经给我们讲过一个小故事,说英国有位作家,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里面,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一个英文的元音字母“E”。
这对于一个怀揣文学梦想的年轻人来说,真是不可思议!后来我就常想,在我们的汉语写作中,“的”字出现频率是最高的。曾有人夸张地说过“无‘的’不成书”。也有人做过统计,在汉语文章中,每100个字里,可出现“的”字7到10次。据此推算,这部14万多字的小说中,可能出现“的”字的概率,或许有近万个之多。
既然那个英国作家能写出无“E”小说,我能不能写一部“无的”小说呢?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就开始考虑和构思了。为此,我也曾做过几次试验——先写个一、两千字的段子或文章,来练练手、找找感觉。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构思、积累和准备之后,大概在2004年开始动笔了。
在写作过程中,我运用了各种写作技巧和方法,将可能出现的“的”字,巧妙地规避和化解掉。虽然该书从头到尾没有出现一个“的”字,但阅读起来,在语感上却也很顺畅,一点都不感到拗口。
我曾经风趣地对媒体和他人说,写这部十四万字“无的”小说,就像是在一条十四公里的“道路”上,埋伏着近万个“地雷”,可谓步步惊心、险象环生。因此,每前进一步,稍不留神,都有可能被炸得粉身碎骨,让整部作品毁于一旦。
今天,我的“无的”小说正式出版了,“无的”终于也能成书了;我尝试和创新的“无的”写作方法也终于成功了;挑战和超越固有的写作模式也终于成功了。
按照惯例,普通人出版一本书,最好能有哪位名人大家帮忙作个“序”,而且是名气越大越好。于是,我也曾想过托圈中友人帮忙物色个人选。当然,更有热心人士主动为我推荐名流大腕,遗憾的是,最终却都是不了了之。于是,又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腕大’的请不动,‘腕小’的又不愿请。
思前想后,还是自己写最好了,既真实可信,又发自肺腑。天马行空、随心所欲,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再则,即便有哪位“大人物”答应替你写了,但因为对你不甚了解,所以不但要自己亲自操刀,还要按照“大人物”的心理和口吻来揣摩着写,写好之后再恭请这位“大人物”来署个名。如此,既折腾别人,又折腾自己。抛开答谢人情之事不谈,这“贴牌”效果到底有多大,也是个未知数。
关于书名,多年来一直以《盛世情迷》为暂定名。正式出版前,有幸和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的几位编辑老师和专家、资深媒体人及圈中文人好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探讨,几易其名,《盛世情怨》《盛世情殇》《盛世迷途》等等,最终才决定继续沿用此名。
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那么,怎样在现今的社会浪潮中把它们进一步发扬光大呢?这就成为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文化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最后送自己一句话:写“无的”小说,做有德之人。
陈万星
2015年6月30日
上 部
一、毕业
终于熬到高中毕业了,林浩轩最后一次走出了校门。他心情沉重、神情漠然。
毕竟在这个校园里,已经学习和生活了六个年头了。六年来,有好多东西值得他去回忆和留恋:开心、快乐和高兴;困惑、烦恼和痛苦……凡此种种,交织成了“一张网”和“一根绳”。有时,这张“网”缠绕着他、束博着他,让他无法挣脱;有时,这根“绳”又牵引着他、引导着他前行,伴随着他成长。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吧,那年林浩轩20岁。
林浩轩走走停停,一会儿又回过头来看看。他好像对母校很留恋,又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林浩轩,你在这徘徊什么呢?临走也不叫我们一声,让我们好找。”王奎嚷嚷道。
“毕业证都拿了,还在这惆怅啥?快走,到我家去痛痛快快杀两局。整天忙复习,备战高考,好多天都没摸象棋了。”郭兵兵一边抱怨,一边邀请林浩轩和王奎去他家下几局象棋。
林浩轩回过神来,发现是王奎和郭兵兵两个人追了上来。
林浩轩和王奎、郭兵兵三个人,可以说是“死党加铁杆”。林浩轩比王奎和郭兵兵大一岁,是“大哥”。所以,不管什么事都是林浩轩说了算,林浩轩对他们俩也特别关心。三个人几乎是形影不离,有好东西分着吃,有好衣服换着穿。
郭兵兵一再叫林浩轩和王奎去他家“杀两局”。林浩轩本不想去,因为高考迫在眉睫。但想想今天毕业了,所以相对来说,今天这个日子也很特殊,也值得去“放纵”一下。
“这样吧,咱们一起发个誓,在高考之前,咱们就玩这一次,好不好?”林浩轩对他们两人说。
“行,轩哥,咱们就这么决定。”王奎和郭兵兵异口同声道……
两个月以后,高考分数终于出来了,林浩轩离录取分数线整整差了一大截。王奎和郭兵兵两人也是惨不忍睹。三个人真可谓“难兄难弟”。
父母想让林浩轩复读,他却不愿意。他一心想去当兵,可是,又因为种种原因而未能如愿。
正在无奈之时,区里有一家电子厂招工,林浩轩居然考了个第一名,被这家电子厂录取。报到之后,他被厂里分配到装配车间上班。
他老爸原来也是个小干部,在市物资系统某部门工作,充其量算个“股级”。他老爸知道自己已经四十好几了,又没有什么“大背景”和“硬后台”,所以在仕途上基本也算是到顶了。于是,老爸毅然决定:趁现在岁数还不算大,辞职“下海”!
这在当时来说,“下海”可是个新鲜事,这就相当于是“第一个吃螃蟹”。所以,要做到这一点,就一定要有勇气和胆识。
林浩轩他爸爸就具备了这种勇气和精神。他“自砸铁饭碗”,却去捧“泥饭碗”,当时有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他。可以说,他爸爸在灌河市,应该算是第一个“弄潮儿”了。
爸爸本来想通过老关系,替儿子安排个好出路。无奈人走茶凉,原来那些关系,现在也不管用了。
但林浩轩绝对不是“拼爹”一族。他不但做事踏实、认真,而且肯钻研、求上进,又有点文化,属于“半个知识分子”型。
因为他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等各方面进步都很快,为人处世也非常到位:尊重领导、尊重同事、吃苦耐劳、做事认真。所以,只短短几个月下来,领导和同事们就都喜欢上他了。
老厂长对他也很满意,而且对他寄予厚望。总是夸他:“小伙子有出息。好好干,将来一定前途无量。”
每当此时,林浩轩总会有些不好意思,腼腆道:“不行、不行,我还要更加努力……”
老厂长五十出头了。自十八岁进厂开始,在电子厂一干就是三十多年,属于“元老”级人物。
电子厂从一个街道小作坊,一步步发展壮大,现如今已成为区属重点骨干企业了。而所有这一切,老厂长可谓功不可没。他不但对厂里认真负责,对工人也很关心,大家有什么大事小事,都喜欢找他帮忙,而他呢?也乐意帮助解决。所以,员工们都很敬重他,上上下下都尊称他为“老厂长”。
二、巧遇
一天傍晚,林浩轩下了班,正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刚拐过一个街口,“林浩轩!”突然,不知谁叫了他一声。林浩轩一个急刹车,双脚撑着地,向四处寻找张望。不远处,他看见一位姑娘正在向她挥手:“林浩轩——”
林浩轩定睛一看:唷,原来是老同学、“班花”冯雨婷呀!
林浩轩心里好一阵激动:自毕业以后,他除了和“死党”王奎、郭兵兵两个人经常在一起之外,就没见过其他什么同学。现在在街上巧遇冯雨婷,他怎能不高兴、不激动呢?且这里面还有一个小秘密,那就是:林浩轩还在学校时,心里就一直喜欢、甚至暗恋着冯雨婷呢!
冯雨婷不但长相甜美、清纯,身材更是无可挑剔。而且性格也温柔、开朗,每天都是一脸阳光灿烂。因此在班级里,大家都一致公认她为“班花”。
那个时候,通讯手段都很落后,无法和现在相比。现在,中学生甚至连小学生都有了手机。不管男生、女生,同学们相互之间都留有手机号码、QQ号码,什么微信、微博、陌陌……甚至还建立了同学“QQ群”,无论谁一上线,就可以和任何一位同学打打招呼说说话,视频、语音随你便。对方就好像站在面前,煞是方便!
而所有这一切,在当时来说连想都不敢想。那个时候,只有少数家庭才装有电话,更别说手机和电脑了。所以同学们毕业以后,除了几个关系特别要好,还会经常见见面、在一起玩玩以外,普通同学之间,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联系了。
毕业前夕,林浩轩也曾几次鼓起勇气,打算向冯雨婷索要家庭住址,他甚至还想向她表白、向她求爱。但每次一见到她,心里就特别紧张,脸也会发红,事先准备了那么多话,一句也想不起来了,不知说什么好。他也曾想过请王奎或是郭兵兵出马,替自己去向冯雨婷索要联系方法。但最终还是否决了这个“方案”。因为他知道,冯雨婷是“班花”,相貌出众、性格开朗、活泼大方,所以班级里有好多男生都在心里喜欢她、暗恋她,把她当做“梦中情人”。这其中,也不排除王奎和郭兵兵两个人吧?而更有些“出位”男生,据说已经向她写求爱信了。因此,林浩轩不想将隐私暴露在他们面前,他在等待机会。
林浩轩不知道冯雨婷对他有没有“那个意思”,或许压根就没有,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单相思而已。但他也十分清楚,当时在班级里,冯雨婷对他还行。他甚至从一些小事情中推断,冯雨婷或许对他还能有那么一点“意思”。比如:高三上学期,有一天课间活动时,他不慎扭伤了脚,冯雨婷就主动协助两位男生,将他搀扶到校医室,冯雨婷还帮他垫付了医药费。还有一次,大概是高二上学期吧,林浩轩“竞选”班委会成员,却没有成功。那阵子,他整个人就象遭霜打了一样,情绪特别低落。看他那个样子,冯雨婷就主动找他谈心,开导他、鼓励他,说:“如果一个男人,被这么一点小挫折就打倒了,那将来到了社会上还能有什么出息?”就是这一句话,让林浩轩重新振作了起来,对学习和生活也重新燃起了希望……
“林浩轩,毕业以后这段时间,你去哪里了?听王奎说你现在已经工作啦?”冯雨婷问道。
“哦……哦,对、对!”林浩轩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我现在在区电子厂上班了。”
“哇,厉害。毕业还不到一年,你就找到工作了!真了不起,好佩服你呀,——可我现在还是‘待业青年’呢。”
“在小工厂里上班,又不是什么好单位,佩服什么呀!”林浩轩有点不好意思道。
“当然要佩服你啦,因为你现在已经自力更生了,可我还是‘啃老一族’。花一分钱,都要向父母伸手。”
“你家条件那么好,你父母又不稀罕你挣那两个小钱。”林浩轩早就听说她爸爸是个干部,所以,他认为冯雨婷就是个“官二代”。
“好啦,好啦!”冯雨婷嚷嚷道:“老同学就不要相互挖苦了——要不是今天遇见你,你还不早就把我忘到‘爪哇国’去了?”
“没有、没有,毕业以后这段时间,我是一直都在想着你哦。”林浩轩也是实话实说。
“哼,那怎么从没见你来找过我?”冯雨婷嗔怪道。
“我……我可不好意思去找你……再说也不知道你家住在什么地方呀?”说着,林浩轩居然有点害羞了。他低着头,不敢正视冯雨婷,脸上微微泛起了红晕。
这或许是实情话。因为在那个年代,在好多学校,男女同学都是“授受不亲”。如果有哪个男女生之间接触多一点,就会有人在背后说闲话了。
但冯雨婷却不依不饶:“不知道我家住哪?你不会问别人吗?不好意思找我?难道怕我吃了你不成?林浩轩,你还算是个男人吗?”不知道冯雨婷是由于情绪激动,还是因为沐浴在夕阳里,脸上泛着胭脂色,看上去越发让她光彩照人、青春靓丽了。
这几句话毫无厘头,把林浩轩彻底给打“懵”了,半天,他似乎才回过神来……
此时,林浩轩忽然从内心深处冒出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已经被他封存了好久好久,现在又重新跳了出来。这个念头就像一条毛毛虫,在他心里蠕动着、蠕动着;更像是一个魔鬼,从魔瓶中侥幸逃了出来,在撩拨他、啃噬他,让他感到好特别、好奇怪,甚至还带着一丝丝甜意,让他那颗心重新又骚动了起来……
林浩轩知道,现在他已经被那个“魔鬼”实施了什么魔法,不能自已……
突然,林浩轩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勇气,他对冯雨婷大声说道:“明天晚上七点整,光明电影院大门口不见不散!”这气势,不容对方拒绝。还没等冯雨婷反应过来,浩轩早已两脚用劲一蹬,那辆破自行车便消失在人流之中了……
林浩轩到家时,已经六点多了,妈妈早已做好了晚饭,在等他回来吃了。
妈妈原来在区服装厂上班,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妈妈四十刚出头,就被“提前退休”了。现在算下来,已经快两年了。因为爸爸辞职“下海”,去南方做生意了,所以家里就林浩轩和妈妈两个人。为了便于和家里联系,爸爸在今年回来过春节期间,花了近两千块钱,在家里安装了一部电话。
最近爸爸打电话回来说,他现在南方某进出口公司做事,大体上“还可以”。每隔三两个月,爸爸就会汇些钱回来。或五六百元、或千儿八百不等。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时候人们月工资也不过就二三百块钱吧。所以,爸爸每次汇这么多钱回来,应该说是相当可观了。加上妈妈每个月还有一笔退休金,大概五六十元,林浩轩每个月工资也有百十多块钱,这样算下来,他们家可以说是提前“达小康”了。
今天晚上,林浩轩看上去心情特别好,还主动帮妈妈添饭,这在以前都是倒过来,所以妈妈连想都不敢想。
吃饭时,他还讲一些奇闻趣事给妈妈听。妈妈也很高兴,感觉到儿子长大了、成熟了、懂事了。
饭后,林浩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嘴里总是在傻笑,有时还会笑出声来。妈妈有些莫名其妙,问他:“你总是傻笑什么?”他不想现在就将那个小秘密告诉妈妈,就装作一本正经,对妈妈打起了马虎眼:“电视上好笑呗。”
妈妈瞅了瞅电视,此时正在播放着广告,一个接着一个,几乎没完没了。
“广告也这么好笑吗?”其实妈妈心里也有数了,“知儿莫如母”嘛。她只是不想说破而已。
“嗯,好看。‘牙好,胃口就好,身体倍儿棒,吃饭嘛嘛香……’”林浩轩居然模仿电视上说起广告词来,妈妈也忍不住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