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尔克斯,陶玉平 日期:2015-11-05 11:28:32
★马尔克斯四大经典短篇小说集之一,魔性与灵性交织的杰作!
★他们在时间里迷了路,他们为失去了的世界哭泣。
★马尔克斯的14种孤独,梦境中,困境中,恐惧中,欲望中,沟通中……
★关于对失去了的世界的回忆;关于不同处境下个人的孤独。
★收录《蓝狗的眼睛》《六点钟到达的女人》《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等名篇
★翻开本书,不一定能找回每个人失去了的时光,但能够获得一种全新的观看已逝世界的方式,获得和岁月角力的可能。
本书简介:
《蓝狗的眼睛》内容简介:《蓝狗的眼睛》所收录的是马尔克斯前期的短篇小说,包括《第三次忍受》《三个梦游者的苦痛》《蓝狗的眼睛》《六点钟到达的女人》《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有人从雨中来》《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等14篇经典。
《第三次忍受》是马尔克斯看完《变形记》的第二天一气呵成写下的。这篇小说由国家日报《观察家报》发表,占了六大竖版的版面。在国家的大报纸上首次发表小说,标志着年仅20岁的马尔克斯正式步入了哥伦比亚的文学殿堂。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是马尔克斯和朋友打赌之后写下的作品,赌他写不写得了侦探小说;这篇小说是马尔克斯创作生涯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的主人公形象则来自童年时期外祖母夜晚讲的恐怖故事;在这篇小说中,死亡不再只是一种苦难……
这些故事讲述的是同停滞的时间一起停滞的人物与现实。既有作者对故乡的追忆、对童年经历的再现,也有他对孤独、死亡、荒诞、永恒等主题的探索。
作者简介:
加西亚·马尔克斯
GabrielGarcíaMárquez
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百年孤独》问世。1974年出版《蓝狗的眼睛》。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7日于墨西哥病逝。
目录:
第三次忍受
埃娃在猫身体里面
突巴耳加音炼星记
死神的另一根肋骨
镜子的对话
三个梦游者的苦痛
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
蓝狗的眼睛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
石鸻鸟之夜
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
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
有人从雨中来
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
第三次忍受
埃娃在猫身体里面
突巴耳加音炼星记
死神的另一根肋骨
镜子的对话
三个梦游者的苦痛
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
蓝狗的眼睛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
石鸻鸟之夜
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
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
有人从雨中来
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
★《第三次忍受》《埃娃在猫身体里面》《突巴耳加音炼星记》和《蓝狗的眼睛》中的大部分作品,构成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史前时期”。——巴尔加斯·略萨
★《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这是第一个听起来像“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标题,开始有他后来作品的风格。——(文学评论家)杰拉德·马丁
★受到那一代人具有先锋性的主题和技巧的影响,加西亚·马尔克斯早期的小说处在形而上学的梦境之中,如同诗歌,充满创造性,公然地探索着。它们的实验性质,它们的独创性和抒情性都令批评家们深深崇拜。《蓝狗的眼睛》中的故事抵御住了时间,也抵御住了与作者其他巨著的比较,依然是欣赏艺术以及探索这位作家成型过程的不可缺少的一环。——墨西哥DIANA出版社
★《蓝狗的眼睛》等短篇小说中混杂的文学氛围使写了《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神化了。——《国家报》
★按照翻译家赵德明的说法,如果《百年孤独》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姑娘”,早年的这些美妙的中短篇便是“清新活泼的少女”。——《南方都市报》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弹簧门开了。这个时候何塞的饭馆里是没人的。时钟刚刚打过六点钟,他知道,通常只有到了六点半老主顾们才会来。他的顾客就是这么保守,中规中矩。可时钟刚打完第六下,和每天这个时候一样,进来了一个女人,她一言不发,坐在高高的旋转椅上,双唇之间还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你好,女王。”何塞看见她坐下来,先和她打了个招呼。然后走向柜台另一头,用一块干抹布擦拭着玻璃台面。只要有人走进饭馆,何塞总会做这同一个动作。尽管和这个女人已经相当熟了,金红头发的胖店主还是表现出一个勤勉男人的日常做派。他在柜台另一头开了腔。“今天想要点儿什么?”他招呼道。“我想先教教你怎么做个绅士。”女人说。她坐在一排旋转椅的尽头,双肘支在柜台上,嘴里叼着根没点火的香烟。说话时她的嘴巴咬得紧紧的,好让何塞看见她那根没点着的烟。“刚才我没瞧见。”何塞说。“你还是什么都瞧不见。”女人说道。何塞把抹布放在柜台上,走到黑乎乎的、散发着一股柏油和脏木头味儿的柜橱跟前,片刻之后,他回来了,手里拿着火柴。女人弯下腰来,为的是够着男人那毛茸茸的、粗壮的手里的火。何塞看见那女人一头蓬松的头发涂抹着厚厚一层廉价头油,看见她绣花紧身胸衣上方裸露的肩膀。他还看见了那女人软塌塌的胸脯,正在这时,女人抬起头来,嘴上的烟已经点燃了。“你今天真漂亮,女王。”何塞说。“别说蠢话了,”女人告诉他,“别以为这样我就会给你付账。”“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女王,”何塞又说道,“我敢打赌,你今天的午饭把肚子吃坏了。”女人吞下第一口浓浓的烟雾,双手交叉,胳膊肘还是没离开柜台,透过饭馆宽大的玻璃,朝街上望着。她神情忧郁,忧郁中带着厌烦和粗鄙。“我去给你煎块上好的牛排。”何塞说。“我可没钱。”女人说。“这三个月你从来就没有过钱,可我总是给你做好吃的。”何塞说道。“今天不一样哦。”女人说这话时神情阴郁,眼睛还是看着街上。“每一天都一样,”何塞说,“每天时钟指到六点,你就会进来,说你饿得像条狗一样,然后我就会给你做点儿什么好吃的。唯一的区别就是,今天你没说自己饿得像条狗,而是说了句今天不一样。”“没错。”女人说着转过身来,看着柜台另一边正在查看冰箱的男人。她盯住他看了两三秒钟,然后又看了看柜橱上方的钟。六点零三分了。“没错,何塞。今天是不太一样。”说完,她吐出一口烟雾,接着说了下去,话又短又充满了感情,“今天我可不是六点钟来的,所以不一样,何塞。”何塞看了看钟。“要是这个钟慢一分钟的话,我就砍下自己一只胳膊给你。”他说。“不是说这个,何塞。我是说,我今天不是六点钟来的,”女人说道,“我来的时候差一刻六点。”“女王,这钟刚打过六点,”何塞说,“你进门的时候刚刚打过六点。”“我在这里已经待一刻钟了。”女人说。何塞走到女人跟前,一张红彤彤的大脸一直伸到女人面前,又用食指拉了拉自己的眼皮,说:“朝我这儿吹口气。”女人头向后仰躲着,她一脸正经,有点儿生气,温柔纤弱,在一层忧伤和疲倦的薄雾笼罩下,变得更漂亮了。“别说蠢话了,何塞。你知道的,我这六个多月滴酒未沾。”男人微微一笑。“这话你对别人说可以,”他说,“跟我就别来这一套了。我敢打赌,你们两个人至少喝了二斤。”“我只不过和一个朋友喝了两口。”女人说。“哦,这一说我就明白了。”何塞说道。“没什么需要你明白的,”女人又说道,“反正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刻钟。”何塞耸了耸肩。“好吧好吧,要是你愿意的话,就算你在这里待了一刻钟,”他说,“不管怎么说,早十分钟晚十分钟又有什么要紧呢。”“当然要紧,何塞。”女人说完把两只胳膊平平地伸在柜台的玻璃台面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神情,懒洋洋的。她说:“不是我愿意不愿意,我就是来了有一刻钟了。”说着她又看了看钟,改口说道:“我说什么呢,我已经来了二十分钟了。”“都行,女王,”何塞说道,“只要看见你高兴,我把一天一夜送给你都没问题。”在整个这段时间里,何塞一直在柜台后忙个不停,把东西挪挪位置,把某件东西拿开再放到别的地方。他干着自己该干的事。“我想看见你高兴。”他又重说了一遍,然后突然停住,转向那个女人:“你知道我很爱你吗?”女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是—吗?真是看不出来,何塞。就算你有一百万比索,你觉得我会为了这个和你在一起吗?”“我不是这意思,女王,”何塞说道,“我再跟你打一次赌,你中午饭肯定吃坏了。”“我说这话可不是因为这个,”女人说,她声音里冷冷的劲头少了一点儿,“是因为没有一个女人受得了你,哪怕是为了一百万比索。”何塞脸一下子红了。他背对着女人,开始掸柜橱里瓶子上的灰尘,说话时连头都没回。“你今天真让人受不了,女王。我看你最好把牛排一吃,然后回去睡觉。”“我不饿呀。”女人说完,又看着街道,看着傍晚时分城里乱哄哄的行人。有那么一会儿,饭馆里安静得有点儿古怪,只有何塞收拾柜橱的响声不时打断这宁静。突然,女人把目光从街上收了回来,又开了腔,这回她的声音压得低低的,柔柔的,声音也不一样了。“你是真的爱我吗,小佩佩?”“是真的。”何塞闷闷地答道,没有看她。“连我刚才对你说那样的话也不在乎吗?”女人追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了?”何塞的嗓音还是闷闷的,没有看她。“就是一百万比索那句话。”女人说。“那话我早忘了。”何塞说。“那就是说,你爱我?”女人又说。“是的。”何塞回应道。谈话到这儿停了下来。何塞还是脸朝着柜橱,忙来忙去,还是看也不看那女人一眼。女人又喷出一口烟雾,把胸脯抵在柜台上,然后,带着点狡黠和淘气,讲话前咬着舌头,话说出来像刀子:“哪怕我不跟你上床吗?”她问道。直到这时,何塞才又看了她一眼。“我爱你爱到了不会跟你上床的地步。”他说。然后他走到她跟前,面对面看着她,强有力的双臂支撑在她面前的柜台上。他直视着她的眼睛,说道:“我爱你爱到了每天下午都想把带你走的男人杀死的地步。”一瞬间,那女人看上去有点儿困惑。接着,她用心看了看这个男人,目光里半是同情,半是嘲弄;接下来又有一刻的茫然,没有说话;最后她放声大笑起来。“你吃醋了,何塞。太棒了,你吃醋了!”何塞脸又红了,带着明显的局促不安,几乎有点儿无地自容,就像一个孩子一下子被人揭穿了所有的秘密。他说:“今天下午跟你说什么你都听不明白,女王。”他用抹布擦了擦汗,又说道,“这不像话的生活已经把你变成个粗野的人了。”可是这会儿那女人的表情又变了个样。“那就是说你没有喽。”她说。她又看着他的眼睛,目光里闪动着奇异的光,像是忧伤,又像是挑战。“那就是说你没吃醋喽。”“一定意义上说,我是吃醋了,可并不像你说的那样。”他松了松衣领,又擦了擦汗,用抹布擦着脖子。“那么到底是什么样?”女人追问着。“是我太爱你了,不想看见你干这种勾当。”何塞说。“什么勾当?”女人问。“就是每天换一个男人带你走。”何塞说道。“你真的会为了不让这种男人带我走就把他杀掉吗?”女人问道。“不是不让他走,”何塞说,“我杀他是因为他带着你走。”“还不都是一回事儿嘛。”女人说。谈话的刺激味儿越来越浓了。女人压低了嗓音,声音甜甜的,着了迷似的。她的脸几乎贴在了那男人健康平和的脸上,男人一动不动,仿佛被她说话的气息迷住了一般。“我说的都是实话。”何塞说。“照这样说,”女人说着伸出一只手抚摸着男人粗壮的胳膊,另一只手扔掉了烟头,“……照这样说,你是能杀人的喽?”“为了我刚才说的那种事,我能。”何塞说着,嗓音变得悲壮起来。女人笑得花枝乱颤,丝毫不想掩饰嘲弄的意思。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来,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玫瑰花红白相间,是她种了用来献给祭坛或编成花冠的。冬天里天气闷闷的,有点怕人,一上午都阴沉沉的,使我想起了村里人丢弃死人的那个山岗。那里光秃秃的,一棵树也没有,风吹过之后,星星点点洒落着一些老天爷施舍的残渣。现在雨停了,中午时分的阳光应该已经把山坡上的泥地晒干了,我可以走到坟头,那底下躺着我孩提时的躯壳,只是现在已经在蜗牛和草根之间变成了一堆杂乱的零碎。她跪在她那些圣像跟前。我想去祭坛前把那几朵最红最鲜的玫瑰拿到手,但第一次没能成功,之后我就一直在屋里没挪动地方,而她一直神思恍惚。原本我今天可能已经得手了;可是灯突然闪了一下,她从恍惚中惊醒,抬起头,向放着椅子的角落看了一眼。她一定在想:“又是风。”因为祭坛那边果真有什么东西响了一下,房间晃动了一下,仿佛那些滞留在她身上的回忆被触动了一般。那时我明白了,我还得再等下一次机会才能去取那几朵玫瑰,因为她这会儿头脑清醒,而且正看着那把椅子,我如果把手伸到她脸旁,她会感觉到的。现在我能做的就是等她过一会儿离开房间,去隔壁房间睡她那星期天的例行午觉。那时,我就可以趁她还没回这个房间、死死盯住那把椅子之前,带上我的玫瑰离开。上个星期天事情要难办一些。我足足等了快两个小时她才进入沉醉的状态。那天,她看上去烦躁不安,仿佛一直被某个确定的念头折磨着:她在这屋里的孤独感突然间减退了。她拿着一束玫瑰在屋里转了好几圈,最后才把它们放在了祭坛前面。然后她走到过道,又转进屋子,向隔壁房间走去。我知道她在找那盏灯。后来当她又走到门口的时候,在走廊的光影里,我看见她身上穿着深色外套,腿上是粉色长袜,我感觉她还像四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一样。那时,就在这间屋子里,她在我床前低下身来,对我说:“现在您的眼睛又大又僵,是他们用小棍儿给支开的。”那是在八月里的一个遥远的下午,一群女人把她带到这间屋子里,给她看了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像你的哥哥一样。”而她,就那样靠在墙上,哭着,很听话,身上仍旧湿漉漉的,那是被雨水打湿的。三四个星期天过去了,我一直琢磨着怎么才能接近那些玫瑰花,可她一直守在祭坛前,守着它们,那股机灵劲儿令人吃惊,她在这屋里生活了二十年,我从未发现她如此警觉。上个星期天,她出去找灯的时候,我总算选准了几枝特别棒的玫瑰花。我从来没有离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么近过。可就在我打算回到椅子旁的时候,我听见过道里传来了脚步声,我匆匆忙忙地把祭坛上的花弄整齐,就看见她出现在门口,手里举着一盏灯。她身上穿着深色外套,腿上是粉色长袜,然而她脸上闪现出某种像显灵的亮光。这时的她不像是那个二十年来一直在院子里种玫瑰的女人,而像是那个八月里被人们带去隔壁屋里换衣服的女孩,四十年过去了,她变胖了,也变老了,现在回到这里,手里举着一盏灯。虽说在熄灭了的炉子旁烘了二十年,我鞋上那天下午结的泥巴的硬壳还在。一天,我去找鞋,那时大门已经关上了,门槛那儿的面包和一束芦荟已被取走,家具也都搬走了。所有的家具都搬走了,只留下角落里那把椅子,正因为有了这把椅子,我才得以度过之后的岁月。我还知道人们把那双鞋放在那里是为了烘干它们,而他们从这所房子里搬走的时候,根本就没人记起它们。所以我才去找我的鞋。许多年之后,她回来了。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屋子里麝香的气味早已和尘土味,和干巴巴的、若有若无的虫子味浑然一体。我一个人待在屋里,坐在角落那儿,等候着。我已经学会了辨别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辨别紧闭的卧房里陈旧空气的鼓翼声。她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箱子,戴了顶绿色的帽子,身上穿着那件从那时起再没离过身的棉布上衣。那时她还年轻,还没有发胖,长袜里裹着的小腿也不像现在这么粗。她打开房门的时候,我浑身是土,结满了蜘蛛网,在屋子里某个地方叫了二十年的蛐蛐也静了下来。可尽管如此,尽管有尘土和蜘蛛网,尽管那只蛐蛐突然改变了主意,也尽管刚到的她年龄上有了变化,我还是认出了她,她就是八月里那个大雨倾盆的下午陪我一起在马厩里掏鸟窝的女孩。她现在的样子,站在门口,手里拎着箱子,头上戴着顶绿色的帽子,仿佛马上就要尖叫,马上就要说出当时说过的话:那是在人们发现我仰面朝天摔在马厩的草堆里,手里还紧紧握着一节折断了的梯子横杠的时候。她把门完全打开后,合页发出了嘎吱声,屋顶上的灰土稀稀拉拉地落了下来,仿佛有人用锤子敲打着房梁。这时,她在门口的光影中迟疑了一下,然后把半个身子探进房间,说了句话,那声音就像在唤醒一个沉睡的人:“孩子!孩子!”而我一直静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