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威廉·福克纳,陶洁 日期:2015-11-12 13:44:23
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2.福克纳,美国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
3.《圣殿》是福克纳畅销的作品,出版三周之内的发行量就相当于《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销售额的总和,并两度被拍成电影;《圣殿》是福克纳有争议的作品,出版前编辑说这是一本会让作者和出版者进监狱的书;《圣殿》是福克纳*矛盾的作品,一方面他说这是出自“庸俗的想法”的作品,另一方面他又倾心倾情对作品做了*投入的修改;《圣殿》也是评论界*纠结的作品,半个世纪经历了从评价甚低到格外重视的剧变。
本书简介:
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禁酒期间,南方小镇有一帮以金鱼眼为首的私酒贩子,女大学生谭波儿被男友抛弃后混到这帮人中,惨遭强奸,后又被金鱼眼送进孟菲斯城的妓院。金鱼眼杀了人,嫁祸于戈德温。律师说服谭波儿出庭做证,但她已被金鱼眼折磨得精神失常,无法为戈德温证清白。戈德温被判死刑,被群众以私刑烧死。后来,金鱼眼因一桩他并未参与的谋杀案而被判死刑……
《圣殿》是一部被广泛研究的作品,作品关于社会的腐败、暴力、罪恶及人性的失衡的揭示和探讨,直到现在仍具有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1897—1962)
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人物。
福克纳以小说创作闻名于世,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1949年因“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圣殿》《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陶洁(1936— )
浙江绍兴人。195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英语专业,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英语系副主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副秘书长,全国美国文学学会理事、副会长,教育部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委员。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福克纳研究》《1982年的美国小说》《谈谈美国小说·希腊神话和圣经》《海明威的使命感》《两部美国小说在中国》,译有《圣殿》《坟墓的闯入者》《福克纳短篇小说集》《国王的人马》等。
目录:
总序
话说福克纳的《圣殿》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总序
话说福克纳的《圣殿》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前言话说福克纳的《圣殿》
1
在福克纳的作品里,《圣殿》是唯一一部刚一面世就畅销的小说。它在一九三一年由凯普与史密斯出版社出版后,三周之内的发行量就相当于一九二九年出版的《喧哗与骚动话说福克纳的《圣殿》
1
在福克纳的作品里,《圣殿》是唯一一部刚一面世就畅销的小说。它在一九三一年由凯普与史密斯出版社出版后,三周之内的发行量就相当于一九二九年出版的《喧哗与骚动》和一九三〇年的《我弥留之际》销售额的总和。不仅如此,好莱坞马上买下该小说的电影摄制权,很快就拍成了电影。一九三三年,《圣殿》被译成法文,著名作家马尔罗在前言里给予高度评价,说它是一部没有侦探但充满侦探故事气氛的小说,福克纳把希腊悲剧引进了侦探故事。奇怪的是《圣殿》也是福克纳本人批评最多的一本书。一九三二年,他为小说的现代文库版写了篇序言,强调他写书出自“庸俗的想法”,创作动机纯粹是为了赚钱,手法是用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来制造轰动效应。他说:“我拿出一点点时间,设想一个密西西比州的人会相信是当前潮流的东西,选择我认为是正确的答案,构建了我所能想象到的最为恐怖的故事,花了大约三星期的时间把它写了出来,寄给了史密斯……他立即回信说:‘老天爷啊,我可不能出这本书。我们俩都会进监狱的。’……我把《圣殿》的稿子整个儿忘掉了,一直到史密斯把清样寄给我。我发现稿子写得实在太糟糕了,只有两个办法:撕掉它或者重写一
遍。我又想:‘它也许会卖钱的,也许有一万个人会买的。’于是我撕掉清样,重新写了这本书。小说已经排过版,所以我还得付钱,为了那重新写一遍
的特权,努力使它不至于太丢《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的丑。我改得还是不错的。我希望你们会买这本书并且告诉你们的朋友。我希望他们也会买这本书。
他在一九四七年跟密西西比大学英语系学生座谈、一九五五年访问日本,甚至在一九五七年任弗吉尼亚大学住校作家时仍然重复这个观点,尽管日本学者和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都不相信这是本粗制滥造以赢利为目的的坏书。虽然福克纳在兰登书屋出版《圣殿》时不让收进这个序言,但由于福克纳的自我贬抑,评论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对《圣殿》评价不高。一九五六年有位学者发现了福克纳说已经撕掉或扔掉的原稿清样和打字稿并且跟公开发表的《圣殿》做了些比较,“证实”了福克纳的一贯说法。他认为原来的稿子确实写得不够精心,因为其中包含了两个故事:霍拉斯·班鲍的故事和弗洛伊德式的心理研究及谭波儿·德雷克的故事和对邪恶的探讨。福克纳似乎拿不定主意以哪一个为主,内容显得很凌乱。然而,这位学者也注意到福克纳在修改过程中“改变了小说的整个核心和含义,简化了过于复杂的结构,删除了无关紧要的东西,澄清了没有必要模棱两可、含糊其词的晦涩段落,充实了需要扩展的部分,给了小说一个高潮,并且使它摆脱了对在此以前福克纳所写小说的从属关系。”一九六三年,福学专家迈克尔·米尔盖特引了福克纳在日本的讲话——“请记住,你们
读的是第二个版本……你们没看到的是那个卑劣的粗制滥造的东西……你们看到的是我竭尽全力使之尽可能地忠实、动人、富有深意的那本书”——来证明福克纳批评的是未经修改的那个版本。他还提请人们注意,福克纳在修改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删节,完全不包括任何可以说明福克纳所谓“庸俗想法”的特别暴力或“最为恐怖”的东西。不过,他的结论还是:“《圣殿》并不属于福克纳的伟大小说之列。……福克纳不可能把《圣殿》写成一部可以跟《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的成就相媲美的书,但他确实把它改写成一部能证明他自己所说的‘改得还是不错’的看法……的作品。”
这种情况到了一九七二年开始有所改变。这一年,得克萨斯大学出版社把《圣殿》原稿清样和修改本按左右对照的排版形式汇编出版。编者杰拉德·朗福德在前言中详细描述他对两个文本所做的比较,指出福克纳并不是如人们所想象的把一个恐怖的色情故事改写成一部更有意义的作品。他也不同意第一稿因目的不明确而混乱不清的说法。相反,他用大量事实论证初稿是以霍拉斯为主人公,描绘这个跟《喧哗与骚动》里的昆丁一样敏感多思的长不大的中年人在面对邪恶和理想幻灭时发现自己也充满邪恶。在朗福德看来,《圣殿》的初稿极其有意思,并不比修改稿更加“恐怖”,只是在叙述方式上采用更多的试验手法,可以说是后来《押沙龙,押沙龙!》叙述手法的萌芽。福克纳在修改稿里把故事更多地集中到谭波儿和金鱼眼身上,似乎是想“把一个进展很慢的心理研究精简提炼成一个可以马上由好菜坞拍成电影的故事”。
从朗福德开始,美国的福学界对《圣殿》的两个版本的研究便越来越深入。一九八一年,兰登书屋正式出版了由诺尔·波尔克编辑的福克纳自称是出于“庸俗的想法”而创作的《圣殿:原始文本》,读者终于可以对照两个版本做出自己的判断。现在评论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福克纳贬低《圣殿》的言论其实是反话,是针对当年批评此书暴力色彩太浓的人的一种先发制人的做法。但这并不排除福克纳确实感到《圣殿》的艺术水准不够理想。福克纳一向偏爱《喧
哗与骚动》,认为该书的创作“教会了我如何写作和如何阅读,尤其是教会我懂得已经读过的书”,也很怀念创作《喧哗与骚动》时所感到的“明确实在而
又难以描绘的激情”,“那种狂喜、那种对将会出现惊奇和意外的又急切又欢乐的信念与期望……”由于他写《圣殿》时没有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感受,
他便觉得《圣殿》没有达到他所追求的至善至美的美学高度。另一方面,说实在话,福克纳也不是完全不考虑市场因素的。他当时正要结婚,要买房子,
要面对养家糊口的现实问题。为了销路好一点,可以多得一点钱,他不得不从广大读者的阅读水平出发,采用相对来说比较简洁明了的叙述方法和基本
按时序发展的故事线索,删去意识流段落,也不搞试验手法。也许福克纳对此有负疚感,才时不时地自我贬低一番。
至于福克纳为什么删除他倾注大量思想和艺术心血的有关霍拉斯的描述,朗福德的解释是他在《圣殿》的两个稿子里都试图澄清他对已在《沙多里斯》里塑造过的霍拉斯这个人物的看法,但福克纳认为这两次又都失败了,于是他放弃了霍拉斯,重新塑造了一个律师加文·斯蒂文斯。波尔克在《圣殿:原始文本》的后记里指出,福克纳最初的动机可能是想利用被出版社删节的原《坟墓里的旗帜》里有关霍拉斯的材料。但在拿到《圣殿》清样时发现它跟他在同一时期写的《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有太多雷同之处。福克纳历来对自己要求很高,不肯重复自己,因而做了修改。福克纳要让读者跳出霍拉斯内向的沉湎于自我的人物性格,对他做更为客观的描述,把原始文本的第二章变成修订本的第一章,使小说以霍拉斯和金鱼眼相对峙的场面作为开头。这就把他们两人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使金鱼眼成为霍拉斯的对应物,而这个改动又进一步拓宽了小说的主题。波尔克在另一篇文章里把《圣殿》同《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进行比较,认为霍拉斯跟昆丁和达尔一样,都是迷恋母亲的人,被删节的“原始文本”中关于霍拉斯梦见母亲的描写可以看成把她同昆丁的母亲相提并论。霍拉斯同昆丁及达尔一样,都为一个久卧病榻的母亲所困扰。如果我们考虑到福克纳在这时期的短篇小说里的母亲形象,考虑到福克纳一向尊重母亲而不大看得起父亲的事实,我们也许还可以做出结论:福克纳修改《圣殿》,因为他的兴趣有了变化,他不想探讨霍拉斯的童年、他同母亲的关系、性压抑和乱伦幻想。他还发现《圣殿》的原始文本跟自己关系太密切了。他要读者,也许也要自己跟霍拉斯保持更远的距离。
如果说,波尔克在《〈圣殿〉之间的空间》一文里只暗示了福克纳修改原稿是因为他发现霍拉斯跟自己太接近了,他不想在读者面前暴露自己便自觉和不自觉地进行删改,那他在《“土牢就是母亲她自己”:威廉·福克纳:1927—193l》一文里便明确指出,我们应该好好研究福克纳在创作《圣殿》这段时期里以母子/女关系为主题的作品,并且追溯其根源和它们在福克纳生活中的影响。他明确指出,《圣殿》里充满俄狄浦斯情结,《圣殿》的两个文本,它们和福克纳在该时期的其他作品之间的互文性应该是今后研究的重点。
《圣殿》在福克纳的整个作品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福克纳对现代社会几乎最透辟的抨击之一,采用了类似《荒原》式的评论。
——福克纳传记作者弗雷里克·J.霍夫曼
如果说《圣殿》从某几个方面说可以算是福克纳最最悲观的小说,它显然也是他最最精彩的作品之一。
——美国文学批评家克林斯·布鲁克斯
第一章
金鱼眼站在环绕泉水的屏障似的灌木丛外,望着那个在喝水的男人。一条不很明显的小道从大路通向泉水。金鱼眼看着这个男人——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没戴帽子,穿着一条灰色法兰绒的旧裤子,胳臂上搭着一件粗呢上衣——从小路上走过来,在泉边跪下,喝起水来。
泉水从一棵山毛榉树的根部边涌出来,在带漩涡和波纹的沙地上向四周流去。泉水周围有一片茂密的芦苇和黑刺莓藤以及柏树和胶树,阳光投射其中,显得散乱而又无根无源。在丛林里某个地方,某个隐蔽秘密而又很近的地方,有只鸟叫了三声就停下了。
泉边,喝水的男人把脸俯向水中的倒影,由于他在掬水喝,倒影被弄得支离破碎、不计其数。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发现其中还有金鱼眼的草帽的破碎倒影,尽管他没有听见脚步声。
他看见泉水对面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两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嘴角斜叼着一支香烟。他身穿黑色西服,上衣高腰紧身。裤腿卷起了一截,上面黏结着泥土,下面是一双也黏结着泥土的鞋子。他脸上有一种古怪的、没有血色的颜色,好像是在电灯光下看到的颜色;在这宁静的阳光下,他那歪戴的草帽和略显弯曲的胳膊使他像是从铁板上冲压出来的,既歹毒又深不可测。
在他身后,那只鸟又唱了起来,单调地重复着三声啁啾:这声音毫无意义却又十分深沉,出自随之而来的充满渴望与和平的宁静,这种寂静仿佛把这块地方孤立起来,与世隔绝,而过了一会儿,寂静中响起一辆汽车的马达声,它沿着一条大路开过去,马达声渐渐消失了。
喝水的男人在泉边跪下。“我看你那个口袋里有把枪吧。”他说。
在泉水的另一边,金鱼眼仿佛用两团柔软的黑橡胶端详着他。“是我在问你,”金鱼眼说,“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对方的上衣还搭在胳臂上。他抬起另一只手朝上衣伸去,上衣的一个口袋里撅出着一顶压扁的呢帽,另一个口袋里插了本书。“哪个口袋?”他说。
“别拿出来给我看,”金鱼眼说,“告诉我就行。”
对方住了手。“是本书。”
“什么书?”金鱼眼说。
“就是本书嘛。大家都读的那种书。有些人读的书。”
“你读书吗?”金鱼眼说。
对方的手在上衣上方僵住了。他们两人隔着泉水相望。淡淡的香烟烟雾缭绕着金鱼眼的面孔,面孔一边的眼睛眯起来对付烟雾,好像一个面具上同时雕刻出两个不同的表情。
金鱼眼从后裤袋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绢,铺在脚后跟上。然后他面向泉水对面的男人蹲了下来。这是五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左右。他们这样隔着泉水面对面地蹲了两个小时。那只小鸟不时地在沼泽深处啼叫几声,仿佛受着一只钟的指挥;又有两辆看不见的汽车沿着公路开过来又走远了。小鸟又叫了。
“你当然不会知道这鸟叫什么名字的,”泉水对面的男人说,“我想你对鸟类一无所知,除了旅馆休息厅笼子里的鸟和放在盘子里价值四块钱一只的鸟。”金鱼眼一声不吭。他穿着紧绷绷的黑西服蹲在地上,右边的上衣口袋下垂着,紧贴着身子的右侧,一双洋娃娃似的小手把香烟不断地又拧又掐,还不时向泉水里啐唾沫。他的皮肤白里透青,带着死灰色。他的鼻子有点像鹰钩鼻,下巴则完全没有。他的脸一下子就到头了,跟放得离热火太近而又给忘掉了的蜡做的洋娃娃的脸差不多。他的西装背心上横挂着一根白金链条,像蜘蛛网似的。“听着,”另外那个男人说,“我叫霍拉斯·班鲍。我是金斯敦a的一个律师。我从前住在那边的杰弗生b,我现在正要上那儿去。这个县里,人人都会告诉你我从来不伤人。如果是为了威士忌,我才不在乎你们酿了多少,卖了多少还是买了多少。我只不过在这儿喘口气,喝点水。我没别的目的,就是要进城,去杰弗生。”
金鱼眼的眼睛像两团橡胶,好像一碰就会掉下,可是用大拇指一揿便又复原,但留下了拇指上的涡纹。
“我要在天黑前赶到杰弗生,”班鲍说,“你不能这样把我留在这儿。”
金鱼眼还是叼着香烟,往泉水里啐了口唾沫。
“你不能这样拦住我,”班鲍说,“也许我会跳起身来就跑。”
金鱼眼用他那橡胶似的眼睛盯着班鲍。“你想跑吗?”
“不想。”班鲍说。
金鱼眼转移视线,不再看他。“嗯,那就别跑。”
班鲍听见那鸟又叫了起来,他努力回忆当地人给这种鸟起的名字。又一辆汽车在那看不见的公路上驶过,声音消失了。在他们的所在地和汽车声传来的地方之间已经差不多没有太阳光了。金鱼眼从裤兜里摸出一块廉价的怀表,看了一眼后又随随便便地放回口袋,好像当它是个镚子儿似的。
从泉水通来的小路和沙土岔路交汇的地方,最近有人砍倒了一棵树,把路拦断了。他们跨过这大树继续向前走,公路现在已在他们的身后了。沙地上有两道浅浅的并行的凹痕,但没有蹄印。在泉水汇成的溪流渗透沙地的地方,班鲍看到汽车轮胎的痕迹。金鱼眼走在他的前面,绷紧的西服和硬邦邦的草帽使他有棱有角,轮廓分明,像个现代派的灯座。
沙地走完了。前面是条上坡的弯路,从丛林里延伸出来。这时四周几乎断黑了。金鱼眼转过脑袋瞥了一眼。“老兄,出来吧。”他说。
“我们干吗不直接翻山过去?”班鲍说。
“从这么些树木里穿过去?”金鱼眼说。他低头朝山下望去,丛林已像一池黑黝黝的墨水,暮色中,他的草帽猛地动了一下,掠过一道暗淡而歹毒的微光。“耶稣基督啊。”
天色几乎断黑了。金鱼眼的脚步已经放慢。他现在跟班鲍并肩而行,金鱼眼带着既狠毒又畏缩的神情东张西望,班鲍看见他的草帽随着他脑袋的转动而左右摆动。这草帽才够到班鲍的下巴颏。
接着,有样东西,一个迅捷如风的黑影,对着他们俯冲过来又继续向前,带着一双无声无息的绷紧的羽毛翅膀,留下一阵疾风扑打着他们的面庞。班鲍感到金鱼眼的整个身子猛地一下靠在他身上,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他的上衣。“这不过是只猫头鹰罢了,”班鲍说,“没什么,就是一只猫头鹰。”接着他又说:“人家把那卡罗来纳鹪鹩叫作鱼鸟。对,就是叫鱼鸟。我刚才在泉水边就是想不起来这个名字。”这时金鱼眼还偎靠着他,拽着他的口袋,像猫那样透过牙齿发出咝咝声。他闻起来有股黑色的味道,班鲍想;那味道就像人们托起包法利夫人的脑袋时从她嘴里流出来又顺着她新娘婚纱流下去的黑乎乎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在黑魆魆的、参差不齐的树丛上方,在日渐暗淡的天穹的衬托下,浮现出一座光秃秃的四四方方的大房子。
这座房子是片废墟,内部破败不堪,兀立在一片未经修剪的柏树丛里,光秃秃的,荒凉无比。它叫老法国人宅院,在内战前修建,是这儿的一座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当初是坐落在一片土地中心的种植园宅院;原来的棉花地、花园和草坪早已还复为荒草杂树,邻近的老百姓五十年来不是把木料一块块拆下来当柴火,便是每隔一阵子暗暗怀着信心去挖掘金子,因为据说格兰特发动维克斯堡战役经过该县时,宅主人曾经把一批金子藏在地下的某个地方。
三个男人正坐在门廊一端的椅子。敞开的过道深处看得见微弱的灯光。过道一直朝后穿过整座房屋。金鱼眼走上台阶时,那三个人看看他和他的同伴。金鱼眼没有停下脚步,便说:“教授来了。”他走进屋子,走上过道。他一直朝后走,穿过后门廊,拐个弯,走进有灯光的那间屋子。那是厨房。一个女人站在炉灶边,她穿了件褪色的印花棉布衣裙,光着脚穿着双男人的高帮劳动靴,没系鞋带,走动时啪嗒啪嗒地发响。她转过脸,看了金鱼眼一眼,又回过头去对着炉灶,灶上有一锅肉正在咝咝作响。
金鱼眼站在门口。歪戴着的草帽遮住了半边面孔。他没掏出烟盒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把香烟捏挤一番,然后插在嘴里,在大拇指甲上啪地划了根火柴。“屋前来了个家伙。”他说。
女人并没有回头张望。她翻动着锅里的肉。“干吗告诉我?”她说,“我可不伺候李的顾客。”
“这是位教授。”金鱼眼说。
女人转过身来,手里悬空拿着一把铁做的叉子。炉灶后的阴影里有只木箱。“一位什么?”
“教授,”金鱼眼说,“他带着本书呢。”
“他来这儿干吗?”
“不知道。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也许读那本书吧。”
“他上这儿来了?”
“我在泉水边发现他的。”
“他是存心来找这栋房子的?”
“不知道,”金鱼眼说,“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女人依然盯着他看。
“我会让他搭卡车去杰弗生的,”金鱼眼说,“他说要上那儿去。”
“干吗跟我说这些事儿?”女人说。
“你是做饭的呀。他也要吃的。”
“好吧。”女人说。她转过身子对着炉灶。“我做饭。我做饭给骗子、食客和蠢货吃。不错。我是个做饭的。”
金鱼眼站在门口注视着她,香烟烟雾缭绕着他的面孔。他两手插在口袋里。“你可以走。我星期天送你回孟菲斯。你又可以去拉客卖淫了。”他注视着她的脊背。“你在这儿长胖发福了。待在乡下歇工休息。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上的人的。”
女人手拿铁叉转过身来。“你这个杂种。”她说。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他们鲁碧·拉马尔流落在乡下,穿着双李·戈德温扔掉不要的鞋子,自己动手劈柴烧火。我不会的。我会告诉大家,李·戈德温发了大财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
“说得好。”金鱼眼说。说罢他转过头去。门廊里传来有人拖着脚走的声音,接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驼背弯腰,穿着工装裤。他光着脚;他们听见的正是他光着脚走路的声音。他长着一头给太阳晒焦了的浓发,乱蓬蓬、脏兮兮地缠结在一起。他两眼苍白,显得热烈兴奋,柔软的短须跟弄脏的金子颜色差不多。
“那家伙要不是个人物,我就不是人。”他说。
“你想干什么?”女人说。穿工装裤的男人并不回答。他走过金鱼眼身边时,看了他一眼,眼神既诡秘又机灵,仿佛他准备为一个笑话放声大笑,正等着大笑的时刻。他迈着蹒跚的狗熊般的步子走到厨房的另一端,仍然带着那股既机灵而又兴高采烈的神秘劲儿,当着他们的面掀起一块松动的地板,拿出一个一加仑的酒罐。金鱼眼注视着他,两手的食指插在背心里,那支香烟(他没用手摸一下香烟便把烟抽掉了大半支)的青烟缭绕着他的面孔。他表情凶恶,也许可说是歹毒;沉思默想地注视着那穿工装裤的男人带着机灵而谨慎的神情走回来,笨拙地用身体的一侧挡住了那酒罐;他用那种机敏而又准备随时放声大笑的神情一边注视着金鱼眼,一边走出厨房。于是他们又听见他光脚在门廊上走的声音。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上的人,鲁碧·拉马尔还给哑巴和傻子做饭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