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果果 日期:2016-05-07 16:36:37
1、知名作家夏果果出道十年,记录写作生涯的一次重要里程碑。残酷青春来袭,谁也无法逃脱。《湛蓝》讲述了一位正值青春期的少女湛蓝,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缺少家庭的关爱,造成价值观、感情观的扭曲和错误。家世显赫的颜晓,是个内心干净明亮的男孩,他从12岁开始喜欢湛蓝,并一直在身边默默守护着她。湛蓝在14岁-24岁的青春期历程中,不断地重复地做着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她穿梭在颜晓、安、韩东等几个异性的情感纠葛中,无法自拔。在这个过程中,颜晓一直陪伴在湛蓝身边,即使在遭受到了爱情和亲情的背叛时,也没有离弃湛蓝,直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颜晓用短暂的一生验证了爱人的称谓。青春或许是轰轰烈烈求不得的爱情,但是无论在何种境况之下都能陪伴在你身边,生生世世烟火缠绵的人,才能称其为爱人。
作者简介:
夏果果,做过出版、写过书、上过电视、当过演员。到今天她也算是混出了一点名堂,但是她内心仍然是一个做事不喜欢循规蹈矩,想要以梦为马仗剑天涯的“女侠客”。她还是青年作家,知名图书策划人,鲁迅文学院第八届青年作家研讨班学员。曾获搜狐网小说年度冠军,全国十大情感女作家,中国期刊杂志四小花旦之一,在全国各大期刊发表文字百万字余。她还是《一站到底》《职来职往》等十余档热门电视节目的嘉宾。曾出版《青春期》《另一种灿烂的生活》《小伤口》、《今世为贵妃》、《转身之前,离开之后》、《蔓珠沙华》、《湛蓝十年》等十余部作品。前言“她常常说自己是一个堕落到连堕落都厌倦的女子。”
“心有不甘,但无能为力。内心深处渴望着关怀与爱……但是很多时候已经忘记了如何用爱的方式去相信爱。这是我对能把这句话当口头禅的女孩的第一印象。”
“那年,我只有6岁,踮起脚尖也只能恰好遇到他的肩。那条巷子很长很长,时常被追杀的我倔强地行走在小石子和泥巴肆虐的上学路上。有一天,他伸出手,对我说:别怕,有我在。此后,因为那一句承诺,他付出了所有,却被我碾成粉末。”
“他是谁?是你一直爱的那个人吗?”
他……
看着眼前的少年,我竟一时语塞。“她常常说自己是一个堕落到连堕落都厌倦的女子。”“心有不甘,但无能为力。内心深处渴望着关怀与爱……但是很多时候已经忘记了如何用爱的方式去相信爱。这是我对能把这句话当口头禅的女孩的第一印象。”“那年,我只有6岁,踮起脚尖也只能恰好遇到他的肩。那条巷子很长很长,时常被追杀的我倔强地行走在小石子和泥巴肆虐的上学路上。有一天,他伸出手,对我说:别怕,有我在。此后,因为那一句承诺,他付出了所有,却被我碾成粉末。”“他是谁?是你一直爱的那个人吗?” 他…… 看着眼前的少年,我竟一时语塞。2015年11月21日,那个晚上与往常的晚上并没有任何不同。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了孤独的人来说,每个周六的晚上都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因为休息日是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光明正大地推掉工作应酬。电视机已经许久没有开过,遥控器安静地在一层薄薄的尘被中躺着。差不多有近十年的时间,我都是活在电脑和手机里的,从当年看见芙蓉姐姐就觉得无法忍受到现在赵良辰去拍戏也觉得一切皆有可能,从当年说一句我爱你需要拧巴许久到现在轻易就可以对着一个人说:我要给你生猴子。生活轻而易举地切换各种模式,也说不清楚到底是真正的快乐还是苍白的麻木。总之,再也没有大悲大喜的事情发生过。直至,少年的出现。我想,一定是你心有不甘,终是想要得到一个答案,所以安排了这个少年出现在我面前。少年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白澍,据说是因为一个完美的侧颜被《奔跑吧少年》节目组选中。想必他也没想到,此后自己的生活会发生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吧。但,他最想不到的大约应该是此刻被我拽来听我讲故事吧。嗯,那天我就是一屁股坐到了遥控器上,然后电视上就出现了颜晓的脸,哦,不,白澍的脸。那一刻,我真的是惊呆了。若不是我清楚地记得,颜晓十年前就已经离开了我。我真的会以为那就是他。吉他少年低吟弹唱,纯净却又似被忧愁浸泡过,迷人又让人心疼。托了人联系他,我说:“澍儿,可否听我讲个故事。”原本已经想好了被他拒绝后的说辞,嗯,我一定要对着这张脸讲一讲这些年被我埋葬的心事。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时间可以淡忘一切,而我们也真的以为自己忘记了。其实,只不过是在心里盖了一座坟,把往事连带自己一起活埋。他笑嘻嘻地回我:“好啊。”你看,颜晓,若不是你安排的他,他怎会连面对我这样突兀的要求都能接受得如此坦然。就连问的问题也是如出一辙。白澍说:“湛蓝姐,你爱过颜晓吗?”他浅浅地笑着,抿着唇,眼睛里写满了期待。仿佛是那一年,你站在我面前说:“湛蓝,你爱过我吗?”“澍儿,如果我说我不知道,你会信吗?遇到你之前,整整二十年的光阴,我都以为我爱的是另一个人。你出现以后,我开始整理自己的回忆,却开始茫然。那么多年,我以为自己爱的那个人似乎只是我心心念念的一个梦。而颜晓,才是伴着我做梦、帮着我做梦的那个人。”“澍儿,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梦呓,没有太多的故事情节,甚至我一直都没有搞清楚到底谁才是故事的主人公。我需要一个人来帮我看清楚这个故事的真相,你可以帮我吗?”“湛蓝姐,能够成为给你希望的人,我也很高兴。” 少年澍安静地坐在我对面,就好像颜晓当年听我给他讲安的故事一样安静。回忆的门,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开启了…… 后记湛蓝,这个名字是我的最爱,正如我不止一次地说,这一切都是深如幻的海底世界,而我是如此固守着自己童话里的城堡,一夜间,我似乎苍老了很多。这是一种真实的表情,也是一个想象的世界,我幻想着自己就是童话城堡里那个女子,然后我一直期待着有个人带我去意大利,我一直想要看佛罗伦萨的落日,那是我的梦想。这种执着,延续到小说里,便是湛蓝对安的那种信誓旦旦,就算是倒塌,也是自己的城堡,文章里我没有提到这句话,因为,我错了。终于是在多年以后才明白,对于湛蓝而言,安也许是轰轰烈烈求不得的爱情,但颜晓才是生生世世烟火缠绵的爱人。每次停留在电梯里的时候,我总是在想,26楼的高度是否能让一个人穿梭前世今生,每次穿梭而过的气息都不是玫瑰的芳香,而是咸涩的因子。写字的那些天晚上,回得很晚,那时的楼道里静悄悄的,屏住呼吸,我感觉到玫瑰的气息在拐角的地方暗涌,翻江倒海地在楼道里折腾,却是瑟瑟的孤独。我不能走过去,因为电梯很快到了26楼,我即将走进,然后降落。写小说的时候,我就是湛蓝,然后很经典地说了一句,安,我以为那只是一朵淡白的蔷薇,摘下时却扎伤了我的手,玫瑰也从此凋零,年轮就这样一圈一圈融进我的水晶手镯里。 有一段时间,经常通宵,却写不出一个字,眼睛困得要死,我就不停地喝咖啡,其实我是喜欢在咖啡馆喝的女子。记得一个法国人为咖啡写出这样的诗句“天使般的纯洁,爱神般的可爱”,却又有着“恶魔般的浓黑,地狱般的炙热”。这就是咖啡的魅力所在。也因此,我和所有喜欢故事的人一样喜欢咖啡。 我总是让自己很容易就沉迷到一种状态里,在疯狂写字期间,我总是分不清楚,湛蓝和我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安的身影更多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上下班的时候,我甚至在马路上会四处张望,寻找着,这种迷茫延续到小说写完,我就对着电脑发呆,失神,然后大声地哭。很多时候泪水是能够让长期压抑的情绪松弛的,我努力地告诫自己,提醒着,我在网上对一个陌生人说,我想,我是得了严重的抑郁症。然后我惶恐,却又微笑地说话,走路,写字。和正常人一样思维,甚至超越正常人的思维。一个朋友说,你最喜欢你的小说里的什么,连想也没想,我脱口而出,名字。是的,名字只是一个代号,甚至来说,小说里的人物名字一般更是再随意不过的。也是我太过追求一种形式,但是事实上文章里的人物名字都是我思考了很长时间的。湛蓝,我,一个亦真亦幻的女子,深邃,抑郁,又另类得让人发指。当时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想表达什么,她是个相信爱情的女子,她也是在背叛爱情的女子,然后,爱情对于她来说,是可放而不可收的信念。她是暗藏在海底的女子,像美人鱼自由,渴望着爱情,却恐惧着浮出水面时会遇到撒网的渔人。她深信着爱情本身,但始终抓不住爱驶过的车轮,即便如此,她仍安静地守候,一如湛蓝的海,静无波,亦是恋着的。安,很多人会说,让他们想起安妮宝贝笔下的男子,事实上此安非彼安。因为他一直是湛蓝心底最深的那个,而他也是小说里最重要的一个,但是他的出现却总是悄无声息的,甚至我几乎很少花笔墨去描述他,只是在湛蓝的不停思念和迷乱中,突出着他。安这个名字像极他的性格,也恰指出他的结局,他一直在为了所爱的女人付出,等到心愿既了,便随她而去。安便是如此一个敦厚又决绝之男子,既然无法面对,就选择最初,心事早已明了,不说出不是不想,而是不能,说出时便是让你恨也不能之日。颜晓,阳光一样干净的男孩子,爱也是拂晓前的那一抹,只是,介于黑与白之间的,那一个不适宜的时段,他无从选择。摇欲坠,他流浪,甚至想抛弃,最终在误入黑暗懵懂的时候,他再次回首,不悔只是坚决,爱总会在黎明时分出现。幽宁,自是有一股幽怨在其中的味道,一生坎坷,身体上的、物质上的这些并不足以让一个人毁灭。她自卑又热情,于是付出着,于是毫无意义地奔流着。然而,她在最后离去却是微笑的,那干净的微笑,也许她看到的是新生,只愿来生记得今世的幽,仍然坚持内心的宁,平淡总是最好的爱过。韩东、肖静璇,两个人似乎像晴日打着遮阳伞的匆匆过客,偶尔留影,也是平淡,小说最后我始终没有讲清楚,他们的行踪,实际上这也许也是我自己的疑惑,或是各自继续原来的方向,好像不是我所想表达的。也许韩会重新来爱过,将肖对男人的恨改变,两个人一起远走他乡,也许肖更习惯了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相互慰藉,而爱过就成了心底最深处的漩涡,任你静心来过。在若有若无的讲述中,我也曾将颜啸林这个人单独提出来过,实际上他并不单纯是某一个人,也许是一个群体,也许是一个影像。这个人没有本质上的错误,人自私是有原因的,他是一个权威过的标志,他也是深深地恋着,只是地位与习惯使得他放弃心里的想法,只是敷衍着生存。还有一些路过的,如丁南、吴等等,都是一群陌生的路人,却也都是一群为爱痴迷的人。应该说对我而言,成长与爱是同步进行的,你可以将它理解成一个成长蜕变的过程,也可以将它理解成一个为爱立碑的故事,或者你说它是一个行走人群感情的缩影。这些都不是重要的,当我在键盘上敲出《湛蓝》的时候,我先是一个字也打不出来,然后沉默地跑出房间,我想安静地思索,思索往事,思索一路走来我所能想到的以及能想起来的。然后我发疯样地写字,心情也好,故事也好,就是企图用那些华丽的辞藻来湮灭自己,爱情也好,亲情也好,友情也好,我都一点一点地沉淀着,看沉淀过后我的心绪。小说是非曲直由人评说,但是写字的时候那种倾注的感情却因自己而生,我是个感性的女子,正如湛蓝。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独独喜欢湛蓝,为什么独独沉溺太阴郁的文字。没有原因,如同我曾经的网名血玫瑰,如果你想听一个很美丽的故事,那么我可以给你很多个版本,任你挑选。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一个偶然,只是一个一闪而过的念头,在我的右手上,有一朵彩绘的玫瑰,的确,是一个爱情的回忆,但我更喜欢把它当成是对过去的就此打住,看成是一种叛逆过的成长。玫瑰是我以前最不喜欢的花,因为它太俗,可是它也是我最渴望的花,因为它代表爱情,这是众所周知的。某一天,当我无意注视手上那朵狰狞的彩绘时,突然感到眩晕,那红色,分明是我的血,欲滴的鲜血染红的。从此血玫瑰诞生,其实它简单到连一个想法都没有,至于后来解释的N多版本,正如有人说,有一百个人看《红楼梦》,就有一百个贾宝玉。借用这句哲理的话来诠释我这个浅薄的名字,有多少个人认识血玫瑰,就有多少个版本在跳跃。人的思维是不受限制的,我没有权利,也没有理由去要求别人不去想,想总归是件好事,说明他注意,一旦连想都没有了,恐怕我要伤心,原来这朵花开得那么破败,路人甚至看不到它。 终于写完,这期间的艰辛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物质上的纯粹,而是精神上,一度我陷入狂乱的混沌状态。有无数念头涌了出来,不是灵感,单纯的就是一种思维,但是我的手指却似乎麻木,在键盘上敲了很久,清醒过来后,我发现液晶的显示屏上只有一句话,湛蓝爱安,十年。这句话被我居然重复了上百遍,我在电话里对一个朋友说,我想真的是有了严重的精神分裂,要不就是抑郁症。经常我会对着电脑发呆,然后无助地痛哭,我根本分不清楚谁是湛蓝,谁是玫瑰,或者,从一开始,湛蓝就是玫瑰,而玫瑰却无论如何不能变成湛蓝,这种不平衡的等值,让我产生幻觉,绝望,濒临崩溃。习惯上仍然是那样,在一个人的夜里,我安静地对着空气说话,在小说里湛蓝曾经很迷茫地愤怒着:你听过蝴蝶飞过时翅膀与空气摩擦的声音吗?你知道玻璃与心同时掉在地上的粉碎吗?我是湛蓝,你是谁?事实上那是我,那段日子我不停地在QQ上对着陌生的熟悉的人发问,我是湛蓝,你是谁?在此期间,表面上我还在勤奋地工作着,甚至照样抽空给期刊写点稿子挣些稿费,而湛蓝也已潜伏在我心底,故事还是那样不紧不慢地讲述着,方式还是不停地用画面的转换来衔接着,只是那份揪心的情感却总是让我时刻会窒息。我不知道写完这些字对于别人是什么,看完这个故事对于别人是什么,我只是想安静地陈述,冷静地分析,平静地观看。 关于湛蓝,没有太多的在继续,时针是不停地在运转着的,那么人的内心也是必将慢慢沉寂下来的。我是祝福,爱过的,爱着的,想爱的人们,爱始终是一个美好的事物,无论你做错过,还是想错过,都是往事。相信爱情,相信你心里那最深的感动,爱了,就是爱了。关于生活,关于以后,我知道,一段阴霾的成长已经结束,无论它曾是如何的孤寂,如何的痛,也只能在成长的毕业证上盖个章,不要因此影响到我们的身边,以后。我要感谢,感谢那些伤害过我的、爱护过我的、打击过我的、鼓励过我的,所有的,熟悉的、陌生的。尤其感谢白澍的出现,让我有勇气重看这个故事,并因此决定了故事的调性,尽管小说写得七零八落,可是内心戏和人物关系已然如此之足,还怕影视版的情节会没有吗?这些文字带给每个人的感觉都不是一样的,可是我是深深地爱过了,在那迷茫的十年里,湛蓝如我,我似湛蓝。第一章 湛蓝你说什么,我不明白。你说我50岁的时候再回首自己,一定是个腐烂到骨髓的女人。你什么也不知道,我是个清白的,清白到每条神经线上都滴着露珠的女孩子,是的,我的第一次是一个赌注,我的爱给了一个可以做我父亲的男人,我的身体被无数次地撕开又合拢。那又怎么样,难道你不知道玻璃之所以会破碎是因为玻璃是透明的吗?1 我叫湛蓝,今天是我22岁的生日,早上起床,习惯性下楼买早点。经过报摊的时候看到老太太在寒风中哆嗦,忍不住买了一份报纸,回到家才发现买的竟然是昨天的晚报,冲着窗口我大骂,死老太婆,长着一张榆树皮的脸却做这种无耻的把戏。当然,骂归骂,也不过是发泄而已,因为我的房间是背阳的,窗户外是一片发霉的苔藓,小的时候听人说过,那是可以吃的,但我还是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理去尝试。 三点,我去了监狱,昨天收到颜晓的信,他说,尽管没有未来,他依然会努力,我能想象得出在黑暗的高墙里,他是如何微笑的。他是如此,一直如此,就连转身的最后一眼都是那么自然,他说,湛蓝,爱,是我所追逐的,我不后悔。即便沉沦如此,我仍然不后悔,因为我爱你。 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放弃我,而且没有任何理由的人只有颜晓。而事实上这个现象和我的心理很不成正比,因为我爱的人不是他,而是安。 但我还是决定去看看颜晓,毕竟他是爱我的,唯一一个不要理由的。2 他从我身旁经过,微微弯下身子,把一张纯净而沧桑的脸凑近我,说了那句让我至今不能忘怀的话。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他说,湛蓝,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孩。 一句多么俗套的话,可是我没有抗拒,因为贪恋他身上的味道,像父亲一样的气息。在我13岁之前,我没有真正接触过男人,一直是两个女人的世界,我和云姨,也就是我的母亲,当然这个是我以后才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坏女孩,只是比同龄的女孩提早知道一些秘密。他是看守所唯一的一个中年男人,从小我就知道我的眼神对于比我年龄大的男人有一种致命的杀伤力,正如成熟的男人对我也有着无可抵挡的魅力。我是有着深深恋父情结的女孩,这件事情在我没遇到安的时候我就知道,在安悄悄离开时,我终于明白,很多东西是注定的,不能改变的。如同今天我同样遇到这个男人,尽管他也许会是我的敌人,但我还是迷恋。 当我随着老男人走到那个有隔音玻璃横在中间的屋子时,我看到了等候在那里的颜晓。且容许我称他为老男人,因为长期面对着一群犯人,我想他也的确老了,至少在面对我的诱惑时,他那么轻易地就容许了我可以和颜晓有半个小时的会面。我的泪水还是忍不住往下流,颜晓明显瘦了,唯一没变的是他眼里那痴迷的神情。我轻轻拿起电话,话筒里安静得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急促的。 就这样静静地等了五分钟,谁也没说话,然后站在门口的老男人突发善意地说,我先出去,你们有什么话就说吧,好容易来一趟,别把时间都浪费了。我感激地冲他一笑,发现我即便用纯净二字在他身上也并不为过,他不过是有点儿色而已,心地还不错。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了,他没有问我任何一句话,只是我在那里不停地诉说着,以前的,现在的,以后的,终于到了没话可说。因为提起了他的父亲,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他居然抬头笑了,湛蓝,我妈妈要靠你多照顾了。 直到离开的时候,我也没有告诉他,他家里发生太多的变故,他的妈妈现在在一家精神病院,只认识一个人,那就是我,只会说一句话,那就是狐狸精。也许他已经知道,但是我还是没说。 出门的时候,再次听到老男人的话,湛蓝,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留给我吗? 回头,原本想捉弄他的念头却在他略带真诚的眼里融化,我告诉了他。是的,号码没有错,但是我却从来只把那个号码存在包里,从来不用,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专用,那个号码属于安。那个我最爱的男人。3 安一直喜欢那种看起来单纯的、有着浓浓艺术气质的女孩,云姨很久以前是,所以她牢牢地霸占了安的心,尽管N年后的她已是讲笑人生。而我不是,我是个眼里满是沧桑、心底暗自颓靡、自闭又叛逆的女孩。我说我爱他,要嫁给他。他说,这是个意外,爱情来的时候是不按照程序来的。 我没有说话,瓜子壳被我吐得满房间都是,耳边听到的只是瓜子碎开的声音。安看不出来,我的思绪早已跳跃到一种反向的思维。这的确是个意外,因为这不是爱,程序突然出错,将两个不爱的人牵在一起,他在等待,等着他最爱的女人。他们说我是个朋克女孩,其实我只是文身,只是绝望,朋克那彻底的暴力和虚无却不是我能做到的。我像朋克一样反叛,却有朋克没有的善良和理想主义。我渴望有个男子深爱着我,我相信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感情,我爱上了安。可是,给予我温暖的人一直都是颜晓。 爱,一个爱字,前后颠覆十年有余,冷清,寂静,空气中向往的思念也只是身体里那点微温的灵魂,湛蓝,幻如十一米深的海底。只是城市,脏而乱,西安的天气一直很干燥,风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对着古老的城墙我喊,我想你。 我在想谁,我也不知道。 沉沦,平静。 我向往的三种花,一朵玫瑰,一瓣蔷薇,一枝向日葵。 花似人,情似醉,这个十三代帝王的古都,延续着我十三年的往事,成长,平凡又简单的心痛。久远的爱情只是一朵血玫瑰,残破的友情像野蔷薇上的刺扎伤着肉体,而那金灿灿的葵花也不过是一只拔掉刺的刺猬,血淋淋抢眼。4 那一年的冬天,还是这样的天气,我穿着大红的睡衣躺在床上,眼神若有若无地飘荡着,隔壁房间有浅浅的打闹声。我对安说,头好疼。声音很小,他不能听到,那个时候,他正拿着云姨的照片发呆。 从我们房间到楼下,需要两分三十秒,我想,我需要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安总是说我太任性,像个孩子,他的眉毛一跳一跳的,好像两条毛毛虫。讨厌,我噘起嘴,好脏的东西,想起那蠕动的条形虫子,我很快翻身,有呕吐的倾向。安及时过来扶住我的身体,柔软地拍我的后背,我轻轻对他笑。离开已经多年,古老的西安还是西安,只是人不再是往日的样子,我能做的就是祭奠,祷告。我奋不顾身地向前奔跑,安总若隐若现地在前方向我挥手,我就这样,追着。颜晓不紧不慢地尾随着我,他说:无论何时何地,你转身,都能看见我。在颜晓眼里,我需要用很多很多爱呵护才能挣脱假装叛逆的面具,他一边微笑着看着我,一边怒吼那些伤害我的人。像我生命里的定心丸,我知道,他一直都会在。我是湛蓝,现在在疯狂地写字,安静地生活。曾经我给自己许下了十年誓约,然后在死亡和生存之间挣扎着,血腥味在空气里弥漫着冷酷,我看到小南门城墙上站着模糊的人,她是谁?我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城市,还是脏而乱,包括我的心里,找不到纯净的地方,到处都是尘埃。我的足迹,昨日的,依稀回头,原来错乱,却还清晰。 只是西北风过,忽然明了,原来一切,即使错过,也并非抛弃。一路走来,十年如一日,一只刺猬爱过的玫瑰,一朵安静绽放的玫瑰,于我,于同样的女子,爱,终究是湛蓝海底那一叶璀璨的珊瑚,十一米深那一方,绝不放弃。 第二章精神病的自白我是个精神病,你不知道吗?一般人只会看到我发疯的样子,却看不到我眼里兽样的痛,当然你也不例外,你看不到也触不到我心底玻璃渗透的疼。你说将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能看得到未来,那你看得到自己的未来吗?白痴,一个人的欲望不是那么简单就能遏制,难道你不知道,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更何谈一个原本肉食动物,给条鱼还想要个熊掌。1 24岁的我,是个叛逆与绝望集中在一起的女子,身体与心灵的碰撞总是在深夜让我无助。很多年以后,我仍然失眠,却固执地通宵不眠,不愿让自己靠着药物催眠。我怕,当我再次看见那种白色的小药片时,会想起很多事情,比如童年,比如少年,比如安第一次为我焦虑的片段。 安,是我一直爱的那个男子,也是一直以来我放在心底最深处却又远离的男子。那时,我常常不克制自己对爱的饥渴,严重缺乏安全感是我很大的障碍,意识性的依赖,促使我常会对一些人、一些事有不理智的冲动,就像对安。 华灯初上的时候,我裸着身体在房间里徘徊,喜欢,也是习惯。似乎有人说过,裸体不单纯是自恋,或者更是一种美好。情怀是若如此,爱当然首先要爱自己。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没有找到能让自己宣泄的方式。现在,我要给安打电话,有了序幕当然便要展开,为了让故事有个完美的进展。我平静地用垂死一般的声音开始并结束对话。安,我快要死了。 整个过程我用了不到一分钟,迅速而微弱。事实上不是我的伪装,而是确实没有说话的力气。累,有的时候不是指的身体,更多时候是讲心灵。我知道安会很快打来电话,于是我关机。2 房间很冷,寂样的冷。我将身体蜷缩起来窝在墙角,感觉身体里不断膨胀的欲望,骨骼像拧紧的发条铮铮作响,随时会发出爆裂的炸响。到处都是白纸,写满字的白纸。我想伸手抓住一张,终究无力。满纸的都是安,我清楚这样的结果是,我永远只能是一个失败的写字女子,或者说,我注定失败,写字只是一种宣泄的方式,不是目的。写字的时候,总是无意识的,然后,满纸赫然全是安的名字。都说24岁的女子何其如我,时而静若处子,时而动若脱兔。动不动就会因很小的事情而烦得无法入眠,或者为了一句简单的对白而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每次到这个时候,安总是不吭声地轻笑,笑我孩童般的拗,然后揽我入怀。我更习惯在他怀里蹿来蹿去,像泥鳅一样地抗议,安,十年忧郁难为水。到现在,我爱了安已经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个时间。 你总是说两个人之间是要靠缘分的,可是你根本没看到,是自己亲手放弃了缘分。我说我是一个堕落到连堕落都厌倦的女子,可是至少我争取过,可你,却永远宁可在深夜里独自开放,做那朵枯萎的罂粟。 我说,我要看电影,一抬头,是梁GG和张JJ的《花样年华》。 我说,我要听音乐,你固执地刺激着我。你说,黎明与黑夜的取暖对象都不一样,却能爱一个人十年,湛蓝啊,真的是一个花心痴情种。 我一遍一遍地听陈奕迅的《十年》,旁若无人地泪流满面。房间里很安静,在音乐里我的失落俨然自成一番天地。我被他的旋律折磨得忧伤而失落。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前的男子。一个有着与生俱来的忧郁面孔的男子。从来没有人提醒过我,最后是要离开他。一如最初的平静,仿佛他不曾出现的生命。淡淡的,若有所失的寂寞。我对着镜子大口地喝下啤酒,香烟夹在指间。烟雾在房间上空渐渐形成暗灰色的云朵,美丽至极,我为之眩惑。眼里有大滴的泪水落下来,落于冰冷坚硬的地板,颗颗破碎。泪是可以看见的破碎。是否还有,无数种看不到的破碎?深刻而更为疼痛。3故事已经落幕,我却日夜沉醉其中,不肯走出。究竟,是怎样的一场相遇。让我们在离开之后,仍然流离失所于爱情,惶惶不安。注定了属于离别的人,根本没有喊痛的理由。这是自己要的结果,纵然爱他,仍然爱他,却再也无法回头。只是在面对一堆破碎的凌乱中挣扎,为什么他不是可以陪伴我一路同行看尽风景的人?我穿着血红色的睡衣,惨淡地对着空气说话,声音微弱得连自己也听不清楚,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习惯的了。安总是说我长不大,当我实在问不出原因,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时,我对安说,安,我要死掉了。安站在窗外,依然那么瘦削,尽管隔着玻璃窗,还是可以看到他焦急的神色,他不停地拍打着窗户,从他的口形我判断出,他在呼唤我的名字。他还是在乎我的,我扯动嘴角企图向他微笑。可是我开始感觉到累,昏沉沉的,眼皮不听话地用力打架。身边躺着空药瓶,很正规的那种圆柱体。二十四小时前,我想,我也许失眠太久了,然后,我说,我需要睡觉,像短暂的死亡那种。于是我跑遍大街小巷,对着药店老板露骨地媚笑,反复回答他们的质疑。可能某段时间年轻女孩自杀的太多,让他们不能正视一个女孩子去买十片安眠药的现象。不过我的形象尚不像那种濒临绝望的女孩,所以我看到他们最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尽管拿出来的不是安眠药,却也凑齐了那足够让我永久睡眠的安定片。小小的,白色的那种,片状的,当时我想应该不是很难下咽的。可惜,原来看起来简单的东西竟是如此复杂,难喝得不得了,喝到一半时就卡在喉咙,不上不下的。这时,我还在看王家卫的片子,我说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可能会选择不喝这种药,如果给我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后来我就真的吐了。但是,残留的药在胃里折腾,我还是想睡觉了。4 醒来。再次开机,我,给安打电话,还是垂死一样的口气,但却有些暧昧。安,我想你,你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叫你安哥哥吗?此时是凌晨一点,安的声音有些许浑浊,我还是听清楚了:湛蓝,很晚了,别再闹了,明天再说,听话。有些许甜蜜的冲动,又有些许悲哀的涌动。安总是这样长者的语气,可是我不需要这样的回答。我笑着,声音仍是垂死的冷,安,我快要死了。然后我没有给他继续的机会,飞快地关机,很潇洒的那种姿势。关机的刹那我给电话对面的他飞吻,他看不到的热吻。安总是那样像哄孩子一样宠我,他不知道,我已经长大。隐约中我看到很多人在我面前晃荡,熟悉的,陌生的。所有的往事都在被撕碎的空气里急速后退。我说,陪我说会儿话,我不要睡着了。他们却很冷漠,甚至吝啬看我一眼,冷漠得让我绝望。我像一个悬崖边的孩子,抓不到救命的绳索。于是,只有坠落,蝴蝶一样地,无意识地坠落。玻璃窗外的安看起来很疲惫,我想他应该是一边穿衣一边飞速跑下楼,然后打的过来,可怜的的士司机,耳朵应该是被安给吼聋了。于是无意识地在心里微笑,我开始感到累,很累,几乎已经进入沉睡状态。在梦里,我回到童年,那么忧郁的童年,那么孤独的我,平淡,盲目。我一个人游荡着,仿佛在寻觅什么,也许在梦里的渴求正证实我确实存在的恐惧,孤独的恐惧。童年的我,是活得很孤独,绝不属于尼采说的那三种孤独。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是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是因为它桀骜不驯,而哲学家是因为他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驯。有时候我想,我应该是属于张爱玲式的孤独,可张爱玲又是怎样的孤独,我却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