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平 日期:2014-02-06 12:20:57
《呼伦贝尔之殇》是部散文集,收录了作家艾平近年来创作的额嬷格、呼伦贝尔之殇、肉联厂、鄂伦春随想、父亲的老猎枪、会说汉话的森德玛、长调等14部作品,其中大部分作品获奖。
作者简介:
艾平,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理事、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呼伦贝尔市文联主席。在国内外发表散文等一百余万字。出版散文集《长调》《在五星级饭店流浪》。《父亲的老猎枪》获得冰心散文奖、《长调》获得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呼伦贝尔往事》获得内蒙古“五个一工程奖”、《会说汉话的森德玛》获中国西部散文奖。
目录:
这里,望天边(李敬泽)
我是马鞍巴特
锯羊角的额吉
马拉沁的儿马子-
八月,别走
额嬷格
呼伦贝尔之殇
肉联厂
鄂伦春随想
父亲的老猎枪
长调
骣骑马的恩和森
会说汉话的森德玛
舞魂
赫尔洪德这里,望天边(李敬泽)
我是马鞍巴特
锯羊角的额吉
马拉沁的儿马子-
八月,别走
额嬷格
呼伦贝尔之殇
肉联厂
鄂伦春随想
父亲的老猎枪
长调
骣骑马的恩和森
会说汉话的森德玛
舞魂
赫尔洪德
席慕蓉(著名画家、诗人、散文家):草原的存在就是游牧文明对世界的最大贡献。草原是活生生的,艾平的笔道出了这一切。
高洪波(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诗人、散文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艾平似乎不是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快手,相反她出手慎重,一篇一篇很精心地营建着自己的散文天地。她写得少而精,不以创作丰富自娱,仅以表达真情为乐。从这个意义上说,创作的真诚使艾平赢得了读者。
李敬泽(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有天地的文章不多。天地之间的一个人,能见出、写出他的至大与至小,这样的文章更不多。《呼伦贝尔之殇》就是如此文章。
鲍尔吉?原野(著名作家,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艾平散文深厚悲悯,她熟悉并热爱内蒙古和呼伦贝尔大草原,她的细节、诗意、节奏都代表着好作家的情怀和本领。
席慕蓉(著名画家、诗人、散文家):草原的存在就是游牧文明对世界的最大贡献。草原是活生生的,艾平的笔道出了这一切。
高洪波(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诗人、散文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艾平似乎不是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快手,相反她出手慎重,一篇一篇很精心地营建着自己的散文天地。她写得少而精,不以创作丰富自娱,仅以表达真情为乐。从这个意义上说,创作的真诚使艾平赢得了读者。
李敬泽(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有天地的文章不多。天地之间的一个人,能见出、写出他的至大与至小,这样的文章更不多。《呼伦贝尔之殇》就是如此文章。
鲍尔吉?原野(著名作家,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艾平散文深厚悲悯,她熟悉并热爱内蒙古和呼伦贝尔大草原,她的细节、诗意、节奏都代表着好作家的情怀和本领。
乔 叶(著名作家,河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散文选刊》副主编):艾平散文深度书写了草原的胸襟和气度,草原的疼痛和温暖,草原的哲学和智慧,草原的悲凉和无奈,可以说,艾平笔下的草原人物,有别于我们以往所有阅读经验,可谓是当之无愧的“新经验”。
穆 涛(《美文》杂志常务副主编,西北大学兼职教授,西安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艾平的散文难能可贵。她的眼睛能够发现草原的隽永,她的语言足以传达草原的神性,她的每一篇文章里都潜伏着可谓“诗眼”的细节。
这里,望天边(代序)
李敬泽
一
这些文章里有天和地。天是长生天,地是大草原。“天似穹庐,笼盖四野”,站在茫茫无际的呼伦贝尔草原上,你方知天是这么近,天注视你,天倾听你的诉说;你躺在地上,“天”就是蒙古包的帐顶,大地供你安眠。
在天和地之间,有一人、一马。
这时,人是小的,小到如草芥,如微尘,因为比量、对照着人的是天和地。
但这时,人也是大的,大如巨人,如神,因为这个人在天地之间行走,他或她,是顶天立地的一个人。
此情此景是前现代的,独属于草原大漠。
二
有天地的文章不多。天地之间的一个人,能见出写出他的至大与至小,这样的文章更不多。
艾平这本《呼伦贝尔之殇》就是如此的文章。
三
至大与至小,那些人、那些生灵,他们的生命中都有奔腾热血、凛冽长风,皆如冰冷的刀和怒放的花。
但是,当他们卑屈的时候、软弱的时候,在天地间俯伏下去时,他们亦是令人肃然在严酷的命运和时间的碾压下,他们那种隐忍、那种顺受、那种安详。
这就是走在天地之间的真义:天高地阔,人欢喜着,放浪形骸,于人间万物皆有真情;但天地无情,人也本知道天地无情,如年老的狼寻僻静处自去了断,他们不纠缠,不抱怨,没有丝毫自怜。
他们的强和他们的弱,都是高贵的。
四
这样的人还有吗?这些高大的人,这些神一样的人。
他们身上有神性的光
那些猛兽般的猎手和骑手;那个把一个又一个孩子留在草原上的小额吉,她的母性广大慈悲,近乎于神;那个制造雕花马鞍的人,他是神的工匠;那个血腥的肉联厂的主人,他如同自然意志坦荡而威严的执行者……
在此时,在二○一三年,他们是如此陌生。在这个市民的时代,在高楼的森林中,每个人都在蜗居中、蜗角上,在一毫一厘间掂量着家常日用的真理,我们久已不见星空、久已不践泥土,我们靠天气预报过着日子,久不知天地的消息。
他们离我们那么那么远。
远得如史诗、神话一般。
五
远得不能把他们写成小说。
因为在小说中,我们会计较他们,会用我们的人性水平和生命尺度去想象他们,会不由自主地驯服他们,会轻率地、自以为是地判断他们,会迫使他们失去他们本有的单纯一种未经损伤的人性。
他们,这些人,只宜于歌唱和咏叹用我们身体内部的声音,不,还不能是我们的,我们的“好声音”都太急、太尖、太华丽、太自怜自恋,已经失去了来自身体,来自心灵的本能力量,只能用那种在草原上、天地间养出来的干净的声音,慢慢地、悠长地唱他们,仰望着、目送着他们。
歌声和诗意。他们走在歌里,走在诗里,走在长调里。
六
然而,这个叫艾平的人,这个书写者,她写的是散文。
她真的宁可写诗吧?
谁知道呢?也许在这个时代写诗本身就是做作的,这个时代已经不再生产那种献给神的诗,她写的是散文,最古老、最基本的话语方式,好好说话,就用这说话的文字,讲述那草原、山林、人和生灵。
就像从容珍重地杀一头羊。
就像爱惜欢喜地展开一匹闪闪发光的蓝色缎子。
七
很多文章是无声的,文字落在纸面上,只是文字,只诉诸眼睛。
但艾平的文章是有声音的,你会在内心念出来,渐渐地,你会找到节奏、语调甚至曲调。
你似乎不是在用眼睛和大脑,用的是耳朵和心。
你骑在马上,听远方传来的长调。
八
艾平在草原上奔走,她四面八方找啊找,就像找她的前世,找她的亲人,她找到那些巨大的、神一样的人,她找到他们,就像领回失散的孩子。
然后,她让他们再活一遍。
让他们再死一次。
在文字中,把他们庄严地安葬。
九
有时,艾平与她的人物和文章的关系令人困惑,《肉联厂》里的那位父亲,大概就是艾平的父亲,《呼伦贝尔之殇》里的姥爷呢,似乎是艾平的姥爷,但是,如果和其他文章对勘,你就不能那么肯定了。《我是马鞍巴特尔》《额嬷格》,那完全是另一个人的声音:现在,“我”在这里,“我”开始吟唱而艾平和我们屏息静听。
可以想象,这样的文章放在另一个人手里会怎么写,这个人是散文家,这个人无比珍惜他的文字,这个人是主观唯心主义者,他真的认为自己的出场无比重要,世界因为自己的书写才获得意义。所以他要对得起这次出场,他要在他碰到的一切上面堆积成吨的意义。
世界很累,世界被那些字压得面目全非。
但艾平不是这个人,她真的认为自己不重要,她是一个谦卑的书写者,她真的认为,天空和大地更重要,那些人和神才更重要,比自己重要得多。
她就如同一柄马头琴,似乎是,她将这把琴交到她所热爱、她所崇敬和倾慕的那些巨人手里。
现在,琴声响起……
或者,她是一个萨满一个巫。她是一个世间凡人,被命运选定,传达天地消息,传达来自过去的祖先的声音。
所以,她的文字是声音,轻而长的声音,具有情感力量,却拒绝深度拒绝解释、拒绝隐喻,她的文字是她的世界的自然呈现,世界止于它自身,世界止于文字。
十
艾平深知,那一切已经过去,正被遗忘。
是的,她要保存记忆。
不仅是个人的记忆。她隐秘的心愿,或许是,留下一本“神谱”,为草原、为呼伦贝尔,哪怕这本神谱也会遗失,也会被忘记。记录本身就如同一次仪式,一次灵魂附体,一次向着呼伦贝尔的呼唤。
十一
呼伦贝尔,它在哪里?
呼伦贝尔是偏远的地方,是待开发、正开发的地方,是乘坐飞机和火车前往旅游的地方,是乘坐飞机和火车离开的地方。
是被现代化的标准从外部衡量、规划和改变的地方。高楼、汽车、公路、煤田和工厂。
是一个“去魅”的、不再有神的地方。
十二
但没有神,没有那些高大的人和通灵的兽,没有祖先的气息在我们的呼吸中流动,呼伦贝尔还是呼伦贝尔吗?
这是艾平向着呼伦贝尔提出的问题。
十三
呼伦贝尔就是“这里”,它不是被从远方界定的地方,不是被一支外面的手指指着的地方,不是“他者”。呼伦贝尔就是它自己,是世界的中心,这是高贵的黄金草原,在天和地之间无限伸展。
这是艾平的看法,她的心里有一个“这里”,“这里”是呼伦贝尔。她并非生活在别处。
十四
这个时代的人大多生活在别处。生活在别处被认为是美德和进步。
现代生活和科学技术处心积虑地让我们生活在别处。通过电视、手机、互联网,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活在别处,活在别人的地方和别人的生活里。
而此处、此心,任它荒芜、沉默。
十五
对艾平来说,写作的意义在于“寻根”。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寻根”不同,她只是要确认自己拥有一个此处,一个可以安顿祖先、安顿自己的地方。
在这个地方,人看着天、地和自己,他知道,此地的一切确切地属于自己来处、所在、去处,都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
这里的人衡量生命有“上下”,天看着、地载着,生于天、归于地。
而我们,没有“上下”,只有平面,只有左邻右舍、只有地图上的这一点和那一点、只有朋友圈和粉丝群,我们的生命意义就在于东张西望、左顾右盼。
十六
我们过得很热闹。
而艾平的呼伦贝尔是寂寞的,那些人是孤独的,那些牛、马是孤独的,他们生息在草原上山林里,像风一样过去了,像草木一样荣枯。他们确知自己将被忘记,但是,他们对此并不介怀。
说到底,天和地终将忘记一切。
然后,这个名叫艾平的人,就写了这样一本书:《呼伦贝尔之殇》。这是安魂与招魂之书,那些茫茫苍苍的人和生灵,他们在天边隐现,残阳如血。
八月,别走
八月的草原,在天的怀抱里。
我走进草原,发现小斯日古楞家的前后左右都是天。天从他家蒙古包的门进入,又从套瑙走出,变成湿漉漉的彩虹,搭在红沙马的鞍鞯上,越过我的汽车,隔着牛圈栏杆向远处飘去,给风力发电机上的喜鹊窝披挂上一条淡淡的白纱巾。太阳来得安静,悄悄在小斯日古楞的靴子尖上发亮,移到他胯下变成跳动的金子……城市里的人们错了,错就错在他们没有到过小斯日古楞家。他们不知道,其实将天和地分开是极愚蠢的事情。天的呼吸是在草根下面的土壤里生成的,地的花蕾是在云霞中睁开眼睛的。水泥和钢架不能,隐形的网络信号不能,蒙古包上空褐色的苍鹰和洁白的银鸥不能,甚至那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地平线也不能把天和地分开。
八月,别走。小斯日古楞说。六只肥壮的喜鹊像一把张开的伞在他头上盘旋。
其实他想说的是,八月,走吧,和我一起上学去吧。在小草吐绿的时候,小斯日古楞和阿爸骑马到旗里的学校报名,那橘红色的教学楼里传出的歌声他一听就记住了“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现在他已经跟着手机把这首歌学得稔熟。他日夜向往着学校里鲜艳的红领巾、不锈钢的自助餐托盘、一脚踢飞足球的感觉,还有手风琴和马头琴伴奏下的合唱。学校给男孩子们提供洁白的蒙古袍、银扣子、银腰带,和电视上的小乌达木穿得一模一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说出来的竟然是八月,别走。
八月,别走。小斯日古楞的额吉索龙嘎嫂子说。
其实,她想说的是,八月,走吧,和我们家的那窝喜鹊一起飞走吧。那四只春天出壳的小喜鹊已经学会了飞翔和觅食。到了八月底,它们就要另找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过冬。到下一个春天,长大的喜鹊会重新建巢,成亲生蛋,轮回繁衍。到时候索龙嘎嫂子便不会有什么顾忌了,一拉皮带,风力发电机就可以使用了,只要那金属的螺旋叶片一转动,家里的夜晚就会迎来一片光明,当然,那喜鹊的空巢也会在瞬间化作粉末。夏天深了,索龙嘎嫂子的夜开始变长,她用春天剪下来的羊毛擀毡子,准备给即将上小学的儿子带到学校。她不知道学校的暖气是什么,她就相信毡子,相信自己在蒙古包里过冬的经验。她盼望九月好久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说出来的竟是八月,别走。
我远远就看到了天里面的那个喜鹊窝。两只缠缠绵绵的喜鹊插柳衔泥,不几天的工夫,就在小斯日古楞家门前的风力发电机的主机上建成了双宿双飞的安乐窝。沐浴着暖洋洋的阳光,一对喜鹊淋漓尽致地做爱,一心一意地产卵。它们与小斯日古楞一家朝夕相处,日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好像索龙嘎嫂子擀毡子的羊毛是为它们预备的,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飞下来取,要是乌云骤来,它们便钻进窝里厚厚的细羊毛中,只露出一对闪烁着黑眼睛的黑脑袋;要是饿了,它们就落在索龙嘎嫂子的蒙古袍裙裾下襟唧唧叫,吃的就有了瑙嗨啃过的骨头,馒头、面包的碎渣,有时候还有一只流产羊羔的肉身;它们从不知忧为何物、惧为何物,它们住在高处,狼和狐狸侵犯不了它们,那可恶的苍鹰和雕隼也不曾出现;它们攒下四个大卵,油润饱满,一天天成熟灵动。终于,可爱的喜鹊宝宝开始用浅黄色的喙啄壳,呼之欲出!当然,这对饱食终日的喜鹊夫妻并不知道,为了它们的安全,索龙嘎嫂子的耳朵夜夜挂在蒙古包的套瑙上,她总是把手电筒放在身边,一有动静就打开,往空中晃一晃,蠢蠢欲动的侵犯者便望而却步了。
我如果不写这篇短文,大概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天的怀抱里有这么一家人,为了喜鹊一家的幸福生活,放弃了用电,摸着黑度过了一春一夏。
年轻的索龙嘎嫂子走出蒙古包,她没穿蒙古袍,也没戴传统的包头巾,穿着一件金粉色的T恤,牛仔裤裹进靴子筒里,身上像城里的主妇一样系着一条塑料围裙,玫瑰金的项链闪动在胸前,照亮了她湖泊一般的眼睛。她向我轻轻地笑了,我看见她脸上的神情,那是万年的祖爷爷从额尔古纳昆的山林走出,第一次看见大草原时的神情;那是千年的祖奶奶第一次看见满天的银鸥舒展翅膀,给羊群遮挡雨水时的神情;那是百年的老阿爸在奄奄一息中发现自己竟然被马驮回了蒙古包时的神情。蒙古人的父亲和母亲就这样通过形影相随的生活,渐渐成为草原生灵的亲人。
索龙嘎嫂子看见儿子的皮靴正登在牛圈的栏杆上,目光便由儿子的靴子往上移,直至和儿子的目光一起凝聚在那高高的喜鹊窝上,而我的目光则在此刻被她们母子的倾情吸引。
八月真的将要远去。白天阳光的金针纷纷扬扬,夜里微霜如汗水慢慢凝结,原本硕大的喜鹊窝,就像索龙嘎嫂子娘家当年儿女成群的蒙古包那样,已经没有办法收拢一个个风华正茂的儿女了。看,那安静的喜鹊妈妈,只好抓着风力发电机的支架在外面伫立着。
索龙嘎嫂子的出现,让所有的喜鹊“扑啦啦”冲出窝,跟着她的脚步缭绕狂舞。
小斯日古楞说,看吧看吧,额吉一出来它们就闻到妈妈味了……
索龙嘎嫂子说,哎呀……啊……知道你们长着翅膀呢……
喜鹊跟着索龙嘎嫂子,一直到她松开手,把围裙里的豆粕洒在瑙嗨吃食的槽子里。六只喜鹊的脑袋扎成内圈,六个覆羽翘起组成外圈,中心的豆粕瞬间就被喜鹊一扫而光。喜鹊显然意犹未尽,发现我的汽车散热隔栅上布满了黏稠的死蜜蜂,于是开始攀在车体上吸吮那微少的甜味。
索龙嘎嫂子说,马上赛场之前不能吃歪了肚子,狼逃命的时候总是先把肚子里的存货吐出来,要远行的喜鹊也不能喂得过饱。随即用围裙兜着几坨干牛粪,回包里给我煮奶茶去了。
小斯日古楞的口袋里有牛肉干,是额吉用新鲜的里脊肉晾的,又软又香,是准备给他带到学校去吃的。他把牛肉干掰碎摊在手心里,喜鹊开始追着他抢食。他奔跑起来,像牵引着一面漫卷的黑旗。他跑得开心,一个趔趄摔倒在草地上,喜鹊的尖喙纷纷抢光他手上的牛肉干,便开始啄他带牛肉味道的手。瑙嗨怎能容忍它们如此不敬,“汪汪”叫着冲过来救主人,用脑袋为主人拨开喜鹊的围剿。这时,不知哪一只喜鹊把屎拉在了瑙嗨的眼睛里,瑙嗨一惊,跳起来急剧地摇着脑袋,用前爪挠眼睛,谁知眼前越发混沌得厉害,小斯日古楞见状一个翻身站起,抱住瑙嗨的头,用手指给它往外挑眼睛里的喜鹊屎,挑也挑不干净,便俯身用舌头一点点往外舔,直到瑙嗨不再躁动,小斯日古楞才吐了两口唾沫清清嘴。
谁知那边瑙嗨已和喜鹊疯成一团。瑙嗨出其不意地抓住一只喜鹊,叼着那喜鹊的一只翅膀晃来晃去,喜鹊发出尖厉的嚷叫,小斯日古楞赶紧扑过去,掰开瑙嗨的嘴……六只喜鹊分明有了智慧,瞬间在小斯日古楞的脚下扎成一个堆,寻求庇护。瑙嗨把两只前腿搭在小斯日古楞的肩上,贴紧小主人的脸蹭来蹭去……
我竟然忘记了拍照,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活生生的自然喜剧。
贪吃的喜鹊,肚子里撑出来一个拳头,坠得它们站也站不稳,更别说飞了,只好歪在蒙古包的影子里打盹。
在烛光里吃完晚饭,我躺在洁白的毡子上,听索龙嘎嫂子说话。她说,要是喜鹊不走,我就重新买一个风力发电机,我得给它们留着这个家。要是我把风力发电机也带走,到了明年开春,老喜鹊就再也找不到了它们的家了,就像一百年前游牧人家嫁出的女儿,因为婆家迁徙,娘家也迁徙,没有人知道自己明天会在什么地方找到水草丰美的牧场。走着走着,就找不到额吉和阿爸的蒙古包了……
秋风在我背后的蒙古包外喘息,黑暗中我听见喜鹊的翅膀“扑簌簌”地响动,它们消化了腹中的美食,终于起飞入巢,一只,两只……
小斯日古楞在甜梦里呢喃,仿佛在说八月,别走……
呼伦贝尔之殇
引子
瘸姥爷说:“你姥爷那人,站在风里头发丝‘嗡嗡’响,黑瞎子见了都给他打立正,铿铿的!”
那是头一回上马场去玩,姥爷打发瘸姥爷套车到镇上的火车站来接我。他可能是嫌马车太慢,就唠唠叨叨地说,这三十来里地,一拍马屁股的事儿。你咋能不会骑马呢?你是李大个子的大外孙子啊!接着他就说了前头那句话。我当时不懂他的话是啥意思,到了马场才知道,在大兴安岭森林和呼伦贝尔草原相连的广阔地域,夸奖一个人有头脑,有本事,做人靠得住,往往就用这句话。
姥姥家住在草原小城海拉尔,离姥爷工作的马场有一百多公里。姥爷一般两三个月回一趟家。他进了家门,总是用一只手抱起我,另一只手打我的屁股,说一句“这小子,嘿嘿”。这时候我便会闻到来自他粗布衬衫领口和狐狸皮帽子里的气味,那是一种神秘而遥远的气味。
姥爷坐在姥姥早摆好的小炕桌旁,自斟自饮。喝着喝着就会朝姥姥要一只酒盅,斟上一扁指(大约一厘米)的酒,跟我说:“大孙子,你来点儿。”姥姥说:“别惯孩子喝酒。”他便用无名指蘸上一滴酒,敬了天地,再蘸一滴酒涂在我的额头上,复又回归到自斟自饮之中。这是蒙古人的习惯,祝福小孩子的意思。姥爷是个汉人,但是他似乎更喜欢蒙古人和鄂温克人的规矩。姥姥说:你姥爷在草原和山里久了,在草原和山里久了的汉人都像你姥爷这样。
天底下只有两种人话少,一种是知道自己没有底气的人,一种是知道自己没有说话对手的人,姥爷属于后者。在姥爷眼里我少不更事,姥姥是个妇道人家,而面对整天抱着书本,守着画架的儿子,也就是我那在全城里第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舅舅,他往往用沉默保持着自己的父道尊严。其实他是很以舅舅为荣的,到了他们马场,他一喝酒就会跟老伙计们说:“我那个小子啊……真是没随我,要不然也是斗大的字不认识半口袋,都是我老的功劳。”“老”这个词儿,听起来不美,现在已经消失了。那时候山林里的人都这么称呼自己的妻子,哪怕是刚刚娶亲的年轻人,在马场里也是这样说话的。
姥爷总是坐下午到的火车回家,有的时候也会骑着他的爱马大青子回来,要是骑马回来就能在家里多住几天。当年海拉尔大多数人家都有一个大院子,养着马和奶牛。我们家全靠姥爷的工资过日子,没养牲畜,院子也小,但是常年为大青子备着饲草、豆饼和燕麦。每逢姥爷回家的日子,吃过中饭,我就会用舌头把窗户上的霜花舔掉,透过玻璃往外看,一直看到姥爷穿着白茬皮袄的大高个儿从桦树杆障子缝里一闪一闪地走进家门。我从小在姥姥家长大,最亲的是慈眉善目的姥姥,最崇拜的是满腹文章的舅舅。童年的我,盼望常年在外的姥爷回家,更多的是垂涎他肩上褡裢里的 肉、狍子肉和奶皮子,冬天的时候还有飞龙鸟和沙半鸡、通红透明的山丁子果和酸甜的笃斯(野生浆果)酱。在全国都挨饿的六十年代初期,姥爷的褡裢,是我成长的源泉。
姥爷深深地爱我,这是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渐渐懂得的。他夸我的话是:“这小子,好驹子一个!”我的生命基因主要来自姥爷的根脉,个头高,骨架结实,一身硬邦邦的腱子肉。我在学校玩俯卧撑,体育老师都不是我的对手;要说浮水(老呼伦贝尔人把游泳叫浮水,据我后来考证,这与当年呼伦贝尔的五百个湖泊里,覆盖着一片一片的野鸭子和白天鹅有关),我一口气在伊敏河里逆流而上二里地没问题。姥姥不让我下河玩儿,每天放学回家,她便检查我的胳膊,因为经水泡过的皮肤一挠就会出现白印子。见到姥姥用笤帚疙瘩教训我,姥爷就会说:“淘点儿就淘点儿吧,不淘点儿将来不抗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