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斯利?艾米斯 日期:2014-03-13 09:16:34
《幸运的吉姆》讲述了年轻的吉姆来到英国一所地方大学,担任中世纪历史的临时讲师。入职不满一年的他,前途被系主任威尔奇老头紧紧地攥在手心里。到期末决定留任与否的关键时期,他偏偏开始跟主任的儿子抢起了女朋友。
面对虚伪的学术圈、战后附庸风雅的社交生活,吉姆麻烦不断,体验了生活的极致滑稽。天性风趣善良的他,究竟能不能在事业、爱情的困局中幸运地突围呢?
《幸运的吉姆》从小地方的小人物入手,讲述了年轻人痛苦的生存状态,通过吉姆表达了愤怒和抗争。艾米斯笔法细腻、幽默,让读者笑声不断,这部小说也被评论家称为“完美无瑕的喜剧小说”。
作者简介:
金斯利?艾米斯(1922—1995)
英国著名喜剧小说家。《幸运的吉姆》是他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出版后引起巨大反响,艾米斯因此书被称为“愤怒的青年”的代表。他创作类别广泛,涵盖了间谍小说、犯罪小说、科幻小说、诗歌等,曾以小说《老家伙》获得1986年布克奖。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后记:吉姆的笑
《幸运的吉姆》可以被当作礼物送给所有需要欢乐的人。
——杰弗里利奇
金斯利艾米斯先生才华横溢,他的观察力是如此敏锐,让你不得不臣服于他的精彩叙述……
——W.S.毛姆
《幸运的吉姆》是英国第一本校园小说,它首次以一位地方大学里的讲师为主人公,并从那个小世界中发掘出了无穷的喜剧和叙事素材。
——大卫劳奇
第一章
“不过,他们出了点令人发笑的差错,”历史教授说道,他脸上的笑容,狄克逊看到,由于这一回想而逐渐消失了。休息以后,我们演奏了一段多兰德的作品,”教授接着说,“你知道,是段竖笛和钢琴合奏的曲子。当然喽,我吹竖笛,小约翰斯……”他停住不说了,边走边把身躯挺得笔直,霎时间仿佛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没法模仿他的声音的江湖骗子。然后,他又开了口:“……小约翰斯演奏了钢琴。那个多才多艺的小伙子,双簧管才是他的拿手好戏呢。好,不管怎样,那位记者先生肯定是报道错了,要不就是他没有听,或者是由于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报道明明白白登在《邮报》上:多兰德,对的,名字没弄错;威尔奇先生和约翰斯先生的名字也没弄错;可是,你猜他们下面是怎么说的?”
狄克逊摇了摇头。“我猜不着,教授,”他一本正经地回答说,心想,全英国也找不出第二个教授像他这样重视别人称他为教授的了。
“长笛和钢琴合奏。”
“唔?”
“长笛、钢琴合奏;而不是竖笛、钢琴合奏。”威尔奇笑了笑,接着说:“你知道,现在竖笛可不像长笛呀!当然,它是长笛的直接祖先。首先,竖笛的演奏用的是所谓‘竖吹法’,也就是说,往一个一定形状的吹口里吹气,像双簧管和单簧管的吹孔一样,明白了吧。现在的长笛呢,则用的是所谓‘横吹法’,就是说,是横着往一个孔里吹气,而不是……”
威尔奇似乎又静下来,步子也迈得更加缓慢起来。这时,走在旁边的狄克逊才如释重负,感觉轻松。他是在学院图书馆里找到教授的。十分出人意料的是,当时教授正站在新书陈列架前面。此刻,他们正一道斜穿过一块草坪,朝学院主楼前部走去。看上去,但不仅仅是看上去,他们像是在演双簧:威尔奇是个瘦高个子,头发细软花白,狄克逊却是个矮个子,白净的皮肤,圆圆的脸庞,两肩宽得出奇,可是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力或特别的技能。两人相比,差别鲜明,但狄克逊还是觉得,他们走起路来,那从容不迫的步子和深思熟虑的面孔,一定会使过路的学生认为他们都是学者。他和威尔奇本来是可以在谈论历史,并以牛津或剑桥的四方院子里所用的方式来谈论历史的。此时此刻,狄克逊倒真有点希望他们是在谈历史。他这样想着,突然,年岁比他大的威尔奇又一次活跃起来,几乎大嚷大叫地说着话,独自大声笑着,由于没有引起共鸣,听来颇有些刺耳。
“他们在临近中场休息时演奏的那段,真是洋相百出。拉中提琴的年轻小伙子倒了霉,一下翻过去两页,这么一来就乱套了……我的天哪……”
狄克逊迅速地思索着,心里也叫了声“天哪”,然后竭力改变面部表情,以示他对说话人的幽默有所反应。可是,在他的脑子里却显出另一副面孔,并且他答应自己在与威尔奇分手后把这副面孔实实在在地施展出来:他要用上齿咬住下唇,然后尽量缩进下巴,与此同时,使眼睛和鼻孔都扩张起来。他满有把握地认为,这样一来,便能引起一阵非常危险的充血,把面部涨红。
威尔奇又谈起了音乐会。在像这样的一个地方,他是怎么当上历史教授的呢?是凭出版过的著作吗?不是。是凭格外优秀的教学效果吗?根本谈不上!那么凭的又是什么呢?和往常一样,狄克逊把问题搁置下来,心想,要紧的问题是,这个人具有摆布他将来命运的决定性的权力,而这种权力至少还会行使四五个星期。在这四五个星期之内,他必须想方设法博得威尔奇的好感。他认为,博得威尔奇的好感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当威尔奇谈音乐会的时候他要在场,并且洗耳恭听。可是,威尔奇在高谈阔论的时候,会不会注意到谁在旁边听呢?假如注意了,会不会记得?假如记得,会不会影响他脑子里原有的印象呢?这时,在他脑海里,突然出现了曾经遭遇过的两次窘境中第二次窘境的情景。他不禁战栗了一下,尽力克制着内心的紧张,用他那起伏不大的北方腔调问道:“玛格丽特这几天好吗?”
威尔奇的注意力,像一群行动缓慢、破旧不堪的战舰一样,开始转到这一新的方向,而且过了好一阵,他才说出“玛格丽特”这个名字,面容也随着发生了不可言喻的变化。
“是的。我有一两个星期没有见到她了。”也许有三个星期了,狄克逊不安地在心里这么补了一句。
“哦,我想,总的说来,她身体恢复得很快。当然喽,为了卡奇帕尔那家伙,加上后面那些个不幸的事情,她受了一次严重的打击。在我看来……目前是她的精神感到不舒服,而不是身体。身体方面,可以说,她已经完全康复了。其实,她愈早返回工作岗位,就愈对她有利。不过,当然,这个学期再让她去讲课就太迟了。我知道她想回来工作,而且我应该说我也完全同意。这样会使她的思想摆脱……摆脱……”
这一切,狄克逊全都明白,比威尔奇所想要明白的还多,可他还是被迫附和着:是的,我看也是。我想能与教授您,还有威尔奇太太住在一块,会给她带来不少好处,使她不再感到苦恼。”
“说得对,我认为这个地方的气氛能起些治病的作用。有一回,我们接待了彼得?华洛克的一位朋友。那是过圣诞节,恐怕离现在有好些年头了。他也很有同感。我自己也一样,记得去年夏天我从杜伦开学校主考人会议回来。那天气啊,热得真是像火烧,那火车呀……噢,那火车……”
他话又说得走了题,但不一会,像转向的车子被拉回正道一样,又重新回到了正题。狄克逊无可奈何。最后他们来到主楼阶梯下面,狄克逊把腿绷得直直的,想着他要一把将教授拦腰抱住,揪着他的那件浅蓝色皮毛背心,让他喘不过气来,带着这个笨重的家伙奔上阶梯,穿过走廊,冲进教职员盥洗间,把他那双穿着无头鞋的、小得出奇的脚塞进便池里,扯着放水的拉手拉一次、两次、三次,同时用手纸堵住他的嘴。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自笑了一笑。威尔奇在石块铺地的门厅里略有所思地停了停,然后说,他得上三楼办公室里去取“提包”。狄克逊一边等着,一边思索着如何向威尔奇开口,提醒他曾经邀请了自己去城外他家吃茶点,同时又不引起威尔奇长时间地皱起惊讶的眉头。他们原定是乘威尔奇的车,四点出发,可现在都已经四点过十分了。狄克逊想起他就要见到玛格丽特,并在晚上要带她出去玩,而且也将是她出事以后头一回带她出去玩,心里不觉感到忐忑不安起来。他竭力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到威尔奇的驾车习惯上来,还想发发疯癫,好来掩饰那不安的心情。于是,他用脚上的棕色皮鞋重重地敲打着地板,还一面吹着口哨。可是,这些动作没过五秒钟就结束了。
他又一次想开了:当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会怎样呢?他那么久没去看她,她会不会假装忘记了,或假装根本就没注意到他的失礼而感到很高兴,然后再变脸把他责骂一顿?或者,她会不会无精打采,一声不吭,露出漠不关心的样子,而迫使他苦心经营,先聊聊天,后问问好,然后再壮着胆子向她许愿、道歉?不管谈话怎么开始,总会是一个模式:她会向他提一种既回答不出又躲避不了的问题,说一些使人听了难受的内心表白,发表一通有关她自己身世的感慨。这番表白和感慨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在他身上收到同样的效果。他出于礼貌、善意和关心,出于逆来顺受的好性格和寻求得到别人毫不含糊的友谊的愿望,出于这些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具有的美德,他已经卷入到“玛格丽特事件”中来了。一个女讲师邀请一个职位低而年龄比自己大的男同事上她家喝咖啡,当时看来实在是件平常的事情,而接受邀请也是应有的礼貌。可是,他却突然变成了带着玛格丽特“逛来逛去”的人,不知怎么又和卡奇帕尔那个身份捉摸不透的幕后人物竞争起来了。一两个月前,他曾以为卡奇帕尔一帆风顺了,而且替他解除了精神上的紧张,只担任起帮他们穿针引线的参谋角色。他甚至由于自以为了解这件事中的一些奥秘而感到高兴。可是,后来卡奇帕尔却偏偏要抛弃她,一家伙把她抛到了他的怀抱里。这么一来,他就成了她那些令人泄气的提问和表白的唯一听取者,简直是无法逃避。
那些提问……虽然在五点钟以前,狄克逊是不准再抽烟的,但这时他还是点了一支,同时回想起了最初的那一连串提问。那是六个多月前的事了,大概是在去年十二月初,他上任工作七八个星期之后。你愿意来看看我吗?”这是他想得起来的第一个问题,当时他回答得既干脆又诚恳:“愿意。”后来他听到的是这么一些提问:“你觉得我们相处得好吗?”“在这里你就认识我一个姑娘吗?”有一回,在他连续三个晚上邀她出去玩以后,她这么问道:“我们会一直这样常见面吗?”他的疑惧心理也就从这时开始了。在这以前和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曾认为与女人打交道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而像她这样直言不讳、开诚布公,则使这种棘手的问题又变得多么简单啊!她的那些表白,也同样如此:“我真喜欢和你在一块儿”,“平常,我是不和男人们来往的”,“你别笑我,依我说,校方聘你是做了一件好事。”他当时听了这些话不感到可笑,现在也仍然不觉得可笑。今天晚上她会穿什么样的衣服呢?她随便穿什么,他都会勉强去赞叹一番,可就是看不惯她穿那件绿色的佩兹利涡旋纹花呢连衣裙配那双假天鹅绒的平跟鞋。
威尔奇在哪里?这个老头喜欢规避人,而且他这个毛病已经根深蒂固,不可救药,这是出了名的。狄克逊飞步奔上楼梯,走过纪念匾,再沿着冷冷清清的走廊来到那间他熟悉的、天花板很低的房子里,可是房子里空无一人。他又快步奔下后楼梯,走进教员盥洗间。这个后楼梯通常是他自己溜之大吉的线路。他在盥洗间里找到了威尔奇。威尔奇正弯着腰,站在洗手盆前,显出一副神秘的样子。“啊哈,您在这里,”狄克逊高兴地说道,“我还以为您撇下我就走了呢。教授。”他最后这么补了一声“教授”,差点补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