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私奔锦 日期:2014-05-09 10:54:37
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北京、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梦想的故事。它发生在大学校园、在地下室、在鼓楼、在酒吧,在这看似繁华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在最飞速和迷茫的年代,无数年轻人在逃离与坚守的抉择中走过自己的成长。生活与爱情,美丽与黑暗,热情与疏离,幻想与眼泪。。。。。。一座城市永远不会老,因为每天都有人奔向灿烂的青春。对于北京,我们是过客亦是归人。
作者简介:
私奔锦,80后,辽宁锦州人,蛊惑星、CULT控、朋克玩咖、低级趣味。年度最具潜力小说作者,华人创意先锋大奖青年艺术家。曾任《北京青年报》编辑、《南都娱乐周刊》记者,被香港《号外》杂志誉为中国Indie青年文化的新锐代表。
著有小说《激素少年》《隐去的花边》《青春煞人武器》。文字及专栏见诸《新京报》《青年文学》《城市画报》《北京青年周刊》。
目录:
其一超音速青年
其二冰岛,我们心中的乌托邦
其三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
其四窗外流过的光
其五青春还没掏出手枪
其六两个背尸体的人
其七不回头的逃兵
其八北京,我来了,请不要伤害我
其九肉松和虾米在音乐节
其十鼓楼秋天的黄昏
其十一最后一班地铁带我起飞
其十二快来五环外看天空大爆炸
其十三斑马是先有白色条纹还是黑色条纹
其十四只是因为当时太紧张
其十五我以为我们是爱着的其一超音速青年
其二冰岛,我们心中的乌托邦
其三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
其四窗外流过的光
其五青春还没掏出手枪
其六两个背尸体的人
其七不回头的逃兵
其八北京,我来了,请不要伤害我
其九肉松和虾米在音乐节
其十鼓楼秋天的黄昏
其十一最后一班地铁带我起飞
其十二快来五环外看天空大爆炸
其十三斑马是先有白色条纹还是黑色条纹
其十四只是因为当时太紧张
其十五我以为我们是爱着的
其十六一个杀手的挽歌
私奔锦的作品所呈现出的精神特色正是中国80后一代的性格素描和青春危机。
《RollingStone》(中文版)
私奔锦的小说蕴涵着个人化写作少有的持续躁动的冲击力。
-《北京青年报》
作为中国Indie青年文化的新锐代表,私奔锦透过文字记录了虚伪生活的真实。
《号外》(香港)
私奔锦的文字用音乐、诗歌及青春的热血堆砌出了它独特而炽热的成长过程。
《北京娱乐信报》
一个挖掘火焰的少年,写出的青春煞人之歌。-《城市画报》
一部因诚实而疯狂,因理想而悲伤的冷硬力作。《StreetVoice》(台湾)私奔锦的作品所呈现出的精神特色正是中国80后一代的性格素描和青春危机。
《RollingStone》(中文版)
私奔锦的小说蕴涵着个人化写作少有的持续躁动的冲击力。
-《北京青年报》
作为中国Indie青年文化的新锐代表,私奔锦透过文字记录了虚伪生活的真实。
《号外》(香港)
私奔锦的文字用音乐、诗歌及青春的热血堆砌出了它独特而炽热的成长过程。
《北京娱乐信报》
一个挖掘火焰的少年,写出的青春煞人之歌。-《城市画报》
一部因诚实而疯狂,因理想而悲伤的冷硬力作。《StreetVoice》(台湾)
写作对我来说是一场催眠,它充满着我的种种狂想和怪癖,我希望它能消除我个人的自我和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好让我在时间的流逝中保持年轻的品质,这个过程其实很有诗意,充满了挑战和冒险。我一直觉得,深入内心的创作其实是孤独的,但有时候这种孤独却给了我一种痛快的感觉,它有毁灭的热情,也有浪漫的恐惧,那是没人去过的地方,是心里的神秘城堡,那里住着我的小精灵,它每天都闪着光,我以此来验证自己对过去的记忆是否忠诚。
三十岁之前,我一路反叛,跌跌撞撞,愤世嫉俗,人生无大起大落,却总有一些进步和退步搅在其中,喜乐参半也褒贬交加。我爱过恨过笑过,迷惘过挣扎过也空欢喜过,这些看似闲散而又漫无目的的情节,虽不安宁,却如刺青般刻在了我的心底。时间是如此的仓促,好似一道破碎的闪电,那些流逝的光阴都去了哪儿,它们是不是已经变成了另一个未来。
嘿!亲爱的小伙子,生活将改变每一个人,而我们终归会越变越像我们自己。
这个城市太大了,大到从这头走到那头可能需要几天时间,大到坐地铁走上一圈也需要几个小时,大到你生病去看医生却发觉你的车被堵得走不动,大到你和最好的朋友也要几周甚至几个月才能见上一面……
在北京,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小舞台,有属于自己的简单的小繁华,当然在这些背后也有非常落寞的生活。
我知道,他们像很多从外地来北京的人一样,在北京混口饭吃,盼望有天也能混得像车里人一样,可是世界总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总要安排一些人活得卑贱,一些人活得有尊严。
北京如此浮躁,青春也就这么一次,是捱过去?还是躲避或者逃离?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你的眼睛是自己的,身体是自己的,灵魂也是自己的,这就够了,你就跑吧,想往哪跑往哪跑,这就够了,这就是理想的人生。
我和林晓更在肉松的家住了下来,团结湖东门附近的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并不宽敞,光线昏暗,空气污浊,走廊显得拥挤而杂乱,夹杂着精液、香烟和啤酒的味道。北京的地下室似乎都出乎意料的狭长,每个房间都没有窗户,看不到外面的朝起幕落,也听不到街上嘈杂的喧嚣。
肉松的房间乱得一团糟,有点难以形容,床之外的每一寸地方都堆满了烟灰缸、黑胶、CD、乐器、相机和影碟,似乎每一样东西里都隐藏着一些风流韵事。肉松说他刚来北京的时候,比现在住的地方还要潮湿,潮得连放在墙角的吉他都长出蘑菇来了,估计买点肉就能炒个菜了。
肉松每天的时间除了睡觉、吃饭之外,就是写歌和练琴。他一般都在凌晨入睡,白天快到中午时起床。这间屋子是朋友转租给他的,屋内没有卫生间,“大号”要去外面的公厕,小便直接用尿壶在屋里解决。这是我和林晓更第一次住地下室,我们都觉得很新鲜。
来北京的第三天,我和林晓更就俗了一把,去了天安门看升旗。我们是骑肉松的自行车去的,我在前面载着她,她从后面抱着我。记得二十年前,全中国最摩登的人物照片都和天安门这个建筑有关,那时候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就是一个人站在天安门广场上,手里提着一个标有“上海”牌的皮革包。我在奶奶家的旧相框里经常看到这样的黑白照片,那个时代人的笑脸,那个时代的老军装我一直记忆犹新。
我们到广场的时候,清晨的太阳还没探出头来。早上的天安门广场十分安静,有遛弯的、有参观的、有锻炼身体的、还有放风筝的。远远望去,能看到很多人在旗杆下肃然站立,他们或抬头或肃穆仰望,等待着天边第一抹朝霞升起,等待着升国旗那一刻的到来。
我放快脚步,用最快的速度汇入人流,人流由急到缓,最后渐渐地停滞下来。当国旗护卫队的战士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出来时,所有的大人都在行注目礼,所有的小孩都在行少先队队礼。
看完了升旗,林晓更一边抚摸着广场上的栏杆一边对我说:“彭锦,你快来摸摸,这上面还有北京的温度呢!”
北京实在太大了,去哪都是人,大街上、公车上、地铁上。我和林晓更又都是路盲,永远都没有方向感,总是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可难为了我们。就比如坐地铁吧,从西直门出来,我立马就懵在那了,就像迷宫一样,都是立交桥,什么13号线,什么内大街外大街,你根本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都得靠嘴问,你要是走错了方向,没个十几二十分钟的根本绕不过来。
肉松来北京时间不算长,他一心想在北京实现他的音乐梦。他先后搬了五次家,每次都是逼不得已才搬的,从海淀到朝阳,从东城到宣武,从四环外到五环外,从商业小区到四合院再到城中村。他说他每次找房子的时候总是一边走一边想,为什么别人都活得那么容易呢?真希望自己可以像蜗牛一样,走到哪都背着自己的窝啊!
在北京,肉松组建了一支乐队,但没什么演出机会,偶尔演一场也是在酒吧拼盘,没多少人关注,也分不到什么钱,因为好多酒吧根本不让他唱,都找一些流行歌手唱口水歌。刚开始他穷得身无分文,天天抽都宝,天天吃馒头和方便面,连手纸都买不起,实在没办法了他就去肯德基的厕所偷手纸。
后来他认识了一个酒吧老板,那个老板人不错,也都是东北老乡,就让肉松的乐队在他的酒吧里驻唱,每天翻唱几首许巍和汪峰的歌。肉松总盼着能多来点人,演完能多分一点钱,但有时候台下就一两个观众,给的钱也只够晚上喝一瓶二锅头。不过肉松很乐观,他总是惯用周星驰的口吻安慰自己说:“人若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分别。”
渐渐地,肉松也穷出经验来了,他说他相信了“生活需要种种技巧”这句话。一位艺术家朋友告诉他,在北京混就必须要混圈子,依靠圈子的力量,才可以混出来。
肉松拍着自己的脑袋忧心忡忡地对我说:“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798里面的画廊转,那边几乎每天都有画廊搞画展活动,开幕酒会可以免费进场,只要随便留个名片就行了。我和几个朋友没事就去里面白吃白喝,我们还不敢老去一家吃,怕被熟人认出来,反正挺刺激的,跟游击队似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彭锦!哥们儿那段时间真是太穷了,就差用肥皂洗脸了,出门坐公交车都算计,带空调的不坐,就为能省一块钱。我有什么急事都不敢轻易打车,起价费快赶上沈阳双倍了,司机一打表我心里就打鼓,眼睛死盯着表不放。”
肉松似乎很急切地想对我倾诉,像是准备要发泄心中多年的积怨。我知道他一直想凭自己的兴趣养活自己,可是做乐队真的挺难的,但不管怎么样还是祝福他,希望他能梦想成真。
肉松的乐队在五环边上一个郊区排练,他和几个喜欢冲撞乐队(TheClash)的哥们一起租了一个平房做为排练室,两个乐队共用。排练室不大,地上放着庞大的音箱和凌乱的电线,墙上贴着各式各样的涂鸦和海报,窗口和门口都被捂上了被子,以降低音量避免扰民。除了吃饭睡觉解决个人问题之外,乐队大部分时间就是弹琴喝酒。北京的夏天很热,几乎每天都在三十七度左右,为了解暑肉松买了一台风扇放在了排练室,但为了省电,肉松给风扇定了时,每晚只开一个小时。
真的,找个文艺女青年谈恋爱挺痛苦的,女的一文艺就容易纠结,一纠结就容易放纵,一放纵就容易“桃花乱开”。网上有一篇帖子说得特别好,说文艺男青年的四大结局是,自慰、流泪、做gay、犯罪。文艺女青年的四大结局是,孤寡、后妈、拉拉、出家。真是一语道破玄机啊,概括得太精辟了!
肉松说的其实有一些道理,后来我也慢慢发现了,其实在北京真有不少文艺女青年是自己甘愿混入这个圈子的。尤其是那些刚上大学的,以前在家里看不到摇滚演出,来北京之后见乐队就跟见偶像似的。但是在经过几年糜烂的生活之后,在被几个乐手过了几手之后,她们还是会想明白,然后逐渐远离那样的生活,回到自己最初的生活圈子,开始看村上春树和杜拉斯,开始听陈绮贞、小野丽莎和麦斯米兰,开始出入咖啡厅和电影院,开始拿起单反四处旅行,最后,她们会在实在纠结不下去的时候找个有钱人把自己嫁了,只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说老实话,其实在北京几乎每个年轻人都戴着一副文艺的面具,这东西其实很脆弱,往往一撕就破了。但是有一点还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有过几年文艺生活经历的姑娘,只要她能成功混入小资圈,绝对会是一个相当有品位的“伪小资”。
到舞台下面的时候,乐队演出已经开始了,观众人数越来越多,层层叠叠。虾米和肉松兴奋地挤到了第一排,两人你一下我一下地嬉闹着。我和林晓更站在中间的位置,她骑着我的肩膀在人群中高高地挥舞着双臂。我抬头望向天空,天空有两片云彩偶然地撞在了一起,它们彼此滑行而过,从间隙投下一道细细的阳光,这道阳光直直地照在我们的脸上,很久都没有这么美妙的感觉了,我甚至激动得有点控制不住了。年轻真好啊,一切不如意都可以成为它的布景。
傍晚时分,海淀公园后山的晚霞出现了,几个用避孕套吹起来的气球开始在空中飞舞,林晓更用手指给我看,多美啊,就跟白色气球一样。
在脑浊乐队演出的时候,舞台下面出现了Pogo的火暴场面,最前面形成了片片人浪,还有人往台下“跳水”,几个少年一次次被推上浪尖。我和肉松也脱掉上衣挤了进去,我们和身边的人一起拉手转圈,跳个不停。
时间过得很快,天渐渐地黑下来,夜色在观众的坐等中降临,灯光也开始点亮了。我和林晓更挤在一群身穿铁钉皮衣留着鸡冠头的朋克青年中间,因为怕被钉子扎伤,我们不敢靠得太近,只能透过前面哥们肩膀的缝隙看到台上的演出。
当痛仰乐队《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的前奏响起,灯光瞬间便暗了下来,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成了深蓝色,从第一句歌词开始周围的人就跟着一起合唱,我紧紧地拉住林晓更的手,深深地亲吻着她的额头。远处,肉松和虾米正躺在草地上,听着小舞台传来的电子乐,他们抽着烟陶醉地闭上了眼睛。
迷笛最后一天晚上演出结束后,我们四个钻到帐篷里打扑克。玩了一会儿,我就听到隔壁帐篷有人在弹吉他,肉松一听吉他声就坐不住了,非拉着我一块玩。隔壁住的是几个北方来的摇滚青年,大家见面都很亲切,不停地碰杯喝酒,后来大家用二锅头酒瓶围成了一个很大的圈儿,开始扯着嗓子乱吼起来,唱的是新裤子的《我们的时代》。
这时候,帐篷外突然升起了孔明灯,好几个地方还点燃了篝火,一些年轻人在公园里走走停停,相互说着明年再见,篝火的光一闪一闪地照在他们脸上,忽明忽暗。
午夜时分,草地上的矿泉水瓶全部被捡垃圾的老人捡走了,经过一天的狂欢,所有人都累了。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很快我们就躺在帐篷里睡着了。刚睡没一会儿,我就被肉松叫醒了。
他把我拉到了帐篷外面,我问他大半夜叫我起来干吗,他说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宣布。他说要在今天实现一个心愿,让我协助他完成。
两分钟后,我把林晓更和虾米也叫醒了,她俩迷迷糊糊地从睡袋里坐起来,一脸的不高兴。
“虾米,你把眼睛先闭上,肉松现在要给你一个惊喜。”我说。
“惊喜?你们到底在搞什么啊,一惊一乍的。”虾米有点不耐烦。
“你先把眼睛闭上,一分钟之后你就知道了。”我解释着。
当虾米睁开眼睛的时候,肉松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了她面前。肉松微微一笑,接着双手举花单膝跪在了地上。
虾米突然有点不知所措。
肉松笑而不语,他随即调整了一下情绪,含情脉脉地对虾米说:“虾米,嫁给我吧!”对于肉松突如其来的行为,虾米显然准备不足,她瞬间便呆住了。
“肉松,你这是干吗啊?”
“求婚啊!”
“可是我还没准备好啊,太突然了吧你!”
“不用准备,你接受就行了。”
“肉松,不带你这样的啊,别人求婚都有钻戒啥的,你一束花就想把虾米带走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林晓更在旁边插了一句。
“是啊,你怎么也得表示表示诚意啊!”我也跟着煽风点火。
“我当然有诚意了,虾米,你等一下。”
说着,肉松从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
“送你的。”肉松将盒子交到虾米手中。
虾米的脸一下子红了,她轻轻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红色的心形拨片。
肉松摸了摸虾米的头说:“虾米,我发誓,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补个钻戒给你。”
虾米低头亲吻了一下手里的拨片,她轻轻地翘起嘴角,透出了孩子气的喜悦。
“彭锦,别瞅啦,赶紧给我放烟花。”肉松冲我招了下手。
“好嘞!”我点点头,将肉松事先精心准备好的烟花点燃了。
在这短暂的瞬间,一束束烟花在天空中炸响,它们很漂亮地散开飘落,在黑暗中映出梦幻的色彩。草地上,肉松牵着虾米的手,我牵着林晓更的手,我们一起望向头顶的夜空。
林晓更在一旁学着蜡笔小新的腔调对我说:“彭锦,如果以后咱们感觉不到年轻了,就来看一次迷笛吧。”
迷笛时间很快过去了,我们每天住在公园的帐篷里,累了倒头就睡,精神了就冲进人群里歇斯底里地咆哮。最后的夜晚,火花冲天,在闪烁不定的光影中,音乐节结束了。有人放声歌唱,有人流下眼泪,有人点亮打火机,有人脱掉了衣裳高高扔上头顶。
散场后,肉松一直不肯走,他说他要等没人的时候到舞台上待一会儿。
我半开玩笑地说:“肉松,你啥时候也能站在这上面啊?”
肉松抬头看了看天,然后指着迷笛的舞台自信满满地说:“明年的今天我肯定也会站在这个舞台上的,我现在先找找感觉。”
虾米和林晓更在一旁呵呵地笑了,我看到虾米的脸上流露着一种淡淡的幸福。
人去楼空的海淀公园,冷寂、空旷,中间的探照灯终于熄灭了,或许它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才会亮起来吧。
许多个闲散的下午,我在家门口的胡同里晃荡,很多人力三轮车载着游客在各个胡同里钻来钻去。也有一些老人会聚在胡同口,在阳光下坐着聊天,对于北京的变迁,他们看在眼里,却无法言说。因为谁也不知道,五年后,十年后,眼前的家是否还和今天的一样,它是会变成商业网点中的一道玻璃幕墙,还是会变成北京雾霾中一条没有名字的街道。
我们的院子里没有厕所,因为没办法安装排水管道,所以无法修建,人们一般都要步行几分钟去街对面的公共厕所。在早上上班的高峰期,厕所里通常都是满客,很多人会穿着秋裤来这里倒尿盆。
夏天的夜,胡同很静,一长串一长串的路灯,大片大片的昏黄色,路边时常有小花猫一闪而过,也时常有洒水车轰轰开走。我和林晓更曾经无数次半夜起来步行去公厕,而我总是习惯蹲在里面抽烟,我发现人在烟雾朦朦中会不自觉地去幻想。
除了上厕所是个麻烦,大院里洗澡也不太方便,要去很远的公共浴室。林晓更从来没去过公共浴室,还说那么多人看自己洗澡特别别扭,但时间长了,也见怪不怪地适应了。因为院里人多,乱七八糟的事不断,我就常常在浴室里和陌生人聊天,听他们谈自己的生活琐事。
晚饭后到凌晨两三点这段时间是院里的“黄金时间”。每到这个时间院里就不会消停,几乎天天有吵架的,西家吵完东家吵,吵架的话题无非是女的有外遇,男的没本事,儿子考试不及格之类,其实挺枯燥乏味的。幸好一般都是小打小闹,来得快去得也快。
北京的地铁,早晚高峰简直就是一个战场。在这里,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儿,你都必须跟上集体行进的速度,在极端拥挤又相互疏离的队伍里,你能做的只有争取时间,勇往直前。不过到了冬天,坐地铁也有一个好处,它绝对是个补觉的好地方,因为在暖烘烘的车厢里你不用担心摔倒,即使双脚离地也还会被固定在原地,随着大家东摇西晃。
记得有一次,我早晨塞进背包里一根香蕉,到了单位后它居然变成了香蕉酱。毫无疑问,北京是全世界最有摇滚气质的城市,因为每天都有数以百万计的人们在公交和地铁里集体Pogo。
记得刚来北京的时候,我和林晓更都想得很简单,觉得找一个工作应该不会太难,找到了就先干着,做烦了就换一个。反正,北京这么大,遍地都是人,无数的工作在等着我们呢,那么多的工作一辈子肯定做不完。我就不信了,偌大的北京,就真的容不下一个渺小的我吗?
时间是杀人不眨眼的,一晃来北京的日子也不短了。这期间我换了好几份工作,做了很长时间的宅男,每个月除了交房租,剩下的钱几乎月月光。没事的时候我就琢磨,为什么小时候父母能工作得那么开心?而且在一个地方一待就是几十年?或许是时代不同吧,他们那辈人可以在三十岁之前解决结婚、生子、住房等几乎所有的人生大事,然后用剩下的时间攒钱给孩子上大学买房找工作。但我们这一代完全不一样了,大部分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都已沦为了房奴、卡奴和车奴。
回过头想想,父母当年二十五岁就结婚了,而我今年也二十五岁了,却什么都没有,银行卡里没有一分存款,甚至无法独立养活自己。如果我在北京一年一年这么活下去,究竟有没有希望呢?
不知突然间哪来的冲动,我将哽咽中的林晓更狠狠地扒光了,我深深地吻她,她睁大眼睛望着我。从认识她那一天开始,我就没想过有一天会和她分开,我一直觉得我们的相遇太过奇妙,我相信这是老天给我们的缘分,而不是巧合。我太熟悉她身上的体温和味道了,这味道每天都在我的鼻息之间,仿佛永远也不会消失,可是明天的这个时候这一切就将不复存在了。想到这里,一种从未有过的悲伤向我袭来,我把脸颊深深地埋到她的发丝中,伤心地抽泣起来。
我想要捣毁这一切记忆,但又害怕遗忘所带来的空白。
分别的时刻到了,这是令人沮丧的时刻。虽然把这些话写下来的滋味并不好受,可情况就是这样,爱情变成了一块发了霉的奶油蛋糕。或许我早该预知这一切,几年来我面对现实所表现出的逃避态度,终于成了我生活一塌糊涂的罪魁祸首。是的,这没什么好说的。
在离开南锣鼓巷之前,虾米带我们去吃著名的“文宇奶酪”。文宇奶酪是北京老字号,每天卖完为止,如果去晚了就只能吃闭门羹,据说慈禧太后当年就好这一口。我们刚坐下,窗外的天空突然变得阴沉起来,大片大片的乌云在头顶盘旋,一些在散开一些在凝聚。街道上人影绰绰,一些门店的牌子被吹得啪啪嗒嗒地乱响。
很快,小雨飘了起来,在靠近我们座位的玻璃窗上,雨水弯弯曲曲地在上面流淌。林晓更把前额紧紧地贴在上面,我轻轻地从身后抱着她。离开前,我用手指在潮湿的玻璃窗上画了一个发光的太阳。
送走了林晓更,我度过了一个无比艰难的夜晚。我独自躺在我们两个人的大床上辗转反侧,孤枕难眠,觉得被窝里冰凉冰凉的,一点温度都没有。
隔天一早,我打开电脑,看到桌面上有一个新建的WORD文档。我用鼠标双击,是林晓更走之前敲下的几行字:
彭锦,家里没卫生纸了,我去超市买了新的,油和味精也买了,你自己做饭吃的时候记得关好煤气。你放在盆里的脏衣服我都给你洗了,晾在阳台上,回来记得收下。床头柜的第二个抽屉里有一张银行卡,里面是我这个月的工资,还有攒的一万元,留给你吧,你一个大男人出门身上总要带些钱的。
对了,以后你洗完澡,记得把地擦干了,别弄得一地水进不去脚,还有厨房和卫生间你也要时常收拾收拾,垃圾桶别等全满了才去倒。水电费我都已经交过了,你的手机我也替你充了值,下个月的房租我已经给了房东,你的小说书稿我把它打印了一份,放在了书柜的最顶上……
彭锦,未来的路还很长,我想我们必须要告别过去的自己,开始全新的生活了。以前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现在我知道自己不要什么了。
彭锦,不管怎么样,你千万不要放弃你的梦想,虽然你运气不好,但你不要怀疑自己的才华,你一定能成功的,我特别希望看到你成功,真的!
如今的音乐圈,国内乐队开始全盘西化,很多人开始唱英文歌,如果你单从名字上看很难区分是中国乐队还是外国乐队。大部分年轻人被现实限制住了,甚至不愿意表达自己,跟风和模仿成了某种标志,肉松深陷其中,也只能在理想的挣扎中寻求最大的平衡。
虾米在鼓楼经营着一家服装店,店里汇聚了很多具有国外青年风潮的时装,从“日系”到“英伦”,从Mod到TeddyBoy,货架上摆满了无数的VINTAGE和二手小玩意。虾米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店铺的经营上,她很有眼光,看到了外贸尾单和国货回潮的巨大潜力,并从国营老厂批发了很多老国货在店里销售。她的生意开始越做越大,成了鼓楼大街一道亮丽的风景。
为了庆祝电影开机,迷离哥请我和蕾蕾一起吃了个饭。多日不见,蕾蕾的衣着变得华贵了不少,浑身上下被Dior、Fendi、Burberry、Gucci包裹着,但我看得出来,她的脸似乎比以前憔悴了,眼角下有着淡淡的黑眼圈,眼睛里充满了忧郁、不安和怀疑。她没笑,也几乎没怎么说话,只是坐在角落一直不停地抽烟。
酒桌上,蕾蕾哭了,我知道她为什么而哭,眼泪里包含了什么,谁都没有错,或者这世界根本就没有对与错,有的只是赤裸裸的自欺和赤裸裸的欺人。所有背井离乡来北京的人无非是两个目的,第一是为了生活得更好,第二是为了实现理想。只是面对灰蒙蒙的北京,面对巨大的移动的人群,每一个人都身处高楼大厦古城宫墙的缝隙中,人的存在感是如此微弱,很多人已经失去了对人生所有的控制力。
这个城市太大了,大到从这头走到那头可能需要几天时间,大到坐地铁走上一圈也需要几个小时,大到你生病去看医生却发觉你的车被堵得走不动,大到你身无分文迷了路就根本回不了家,大到你很难在这个城市遇到真正怦然心动的爱情,大到你和最好的朋友也要几周甚至几个月才能见上一面……
我真希望这一刻全世界的灯都熄灭,真希望我的脑袋现在就嘎嘣一声爆掉。
这时候已是傍晚,天空突然飘起了小雪,城市被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白色。我脱掉装备在大街上狂奔起来,我在时间流逝对我的追杀中狂奔起来,我越跑越快,越跑越快,地上的影子像鬼在跟随,在我面前忽闪忽闪。我穿越一条又一条大街,一根根电线杆在我眼前掠过,我的肾上腺分泌加速,充斥着无法抗拒的快感。
跑了一会儿,我停了下来,我缓慢地走在雪地上,每走过一棵树就随意地踢上一脚,雪花从树枝上片片降下,飘落在我的头顶。
记得当年在沈阳,我和林晓更常常在纷飞的大雪中行走,边走边憧憬未来。那时的路边总有红色的出租车在泥泞中堵塞着,人行道上堆满了积雪,那时的我们总是垂死一样的苦闷,我们无奈于所处环境的乏味和陈腐,把周围的一切都上升为毁灭和阻碍。于是我们想到了离开,觉得北京可以实现我们幻想的一切。
到了北京,我们看到了周围的疯狂和躁动,层出不穷的个体精神的诞生,我们的激情被点燃了,急急忙忙去复兴那些沉寂已久的理想,但现实考验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发觉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那东西又坚又硬,锋利如刀。直到有一天,我们才恍然发现,原来那些难言的混乱和纠结竟然都存在于自己营造的梦里,而梦的狂澜已经像黑暗一般侵蚀到了周身的每一个神经。
后来的后来,社会开始洗牌,生活变得面目全非,有人订婚、有人离婚、有人出国、有人发财,有人坚持理想、有人碌碌无为。人生就像来到一个分水岭,我们恐慌、不知所措、相互猜疑,甚至只愿意接纳那些虚无缥缈的表象。我们不断问自己,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所谓的爱情、事业、人际关系这些狗屁东西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青春还没掏出手枪,我们就倒下了?
回去的路上,我心情沉重,不自觉地掉了一路烟灰。我坐了一辆夜班公交车,我喜欢车里的感觉,灯光暗淡,鼾声连连。我在车里睡睡醒醒,窗外暗了又明,明了又暗,似乎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过客。
恍惚中天已经大亮,城市在晨光中苏醒,十字路口处,身着橘黄色背心的环卫工人也开始了新一天的忙碌。我在终点站下了车,沿着人行道一直走,在街边的小卖部,我买了一杯瓶装酸奶,我边走边喝,然后爬上了SOHO现代城最高的楼顶。
楼顶很安静,一点风都没有,阳光垂直地刺下来,打在我的身上。我默默地俯视着楼下的街道,无数楼顶密密麻麻地排列在一起,像是破碎了的苍穹。我轻轻地闭上眼睛,无数静穆的窗口,全都飘在了天空和浮云组成的河流里,在这怪诞的幻觉中,一种抽象而唯美的巨大毁灭感突然把我淹没了。我不知道当我的身体悬在空中的时候,眼前的北京会不会瞬间变成一片漫无边际的海水,而我会融化其中吗?
其实摧毁自我的办法很多,但唯独死亡让我又欣喜又害怕,因为没有什么比这个举动更简单更恐怖的了。就那么一瞬间,只要一头扎下去,我便可以消除所有的杂念,缓解所有时光的冲击,告别所有人。
我从楼顶走下来的时候,有一群穿校服的少年并排从我身边走过,他们嬉笑着打闹,脚下运球一样踢着一个空易拉罐,少年们很快拐过了街角,我也用最快的速度融进了上班的人潮。
午后时分,我到了北京站。广场上人满为患,嘈杂、陌生、喧嚣、让人窒息。我点上一支烟,望着拥挤的人群发呆。在我的正前方,迎面走来一对情侣,两个人好像刚下火车,手里提着皮箱,身后还背着很大的背包。他们手牵着手,站在北京的阳光下,年轻的眼睛里写满了喜悦和希望。
这时候,男孩突然从兜里掏出手机,开始对着摄像头说话。
“今天是2014年3月1日,现在是下午时间3点14分15秒,我和渺渺终于来到北京啦!”预祝我们全新的生活马上开始!
男孩说完,将身旁的女孩紧紧搂在怀里,他们微笑着,用手机拍了一张合影。
眼前的一幕,很生动很简单,好似时光倒流。关于北京的记忆再一次闪过我的脑海,住过的房间、走过的街道、林晓更熟睡的样子、离别时最后的点头、所有的快乐和不快乐,一切都缓慢地拉伸、漂移、隐去……此时此刻,太阳像一个橘黄色的热气球从天边降了下来,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硕大的漩涡,它不停地旋转,不停地旋转,最后像狂风一样扫过这城市的上空。
再见了,北京!你是最好的城市,也是最坏的城市,我看不见你的过去,也看不见你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