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光中 日期:2014-07-23 12:45:36
《从徐霞客到梵高》是余光中继《掌上雨》和《分水岭上》之后的第三本纯评论文集。其中的十四篇文章,一半写于香港,一半写于高雄;最早的一篇写于1981年,最晚的则写于1993年。书名《从徐霞客到梵高》,因为其中有四篇文章析论中国的游记,另有四篇探讨梵高的艺术,占的分量最重。游记既为散文的一体,往往兼有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之功,因此论游记即所以论散文。
书以《分水岭上》为名,表示在那之前,作者的文集常将抒情文与议论文合在一起,但从此泾渭分明,就要个别出书了。这本评论集,评析内容包含新诗、古典诗、英美诗、白话文、小说、综论等,虽为特殊场合而执笔,却十分认真写成。
检讨白话文西化的三篇文章,是有感于当日中文的时弊,不吐不快而一吐再吐的杞忧。二十年后,此弊变本加厉,变成了积弊,足见这些文章仍不失讽时的价值,值得仓颉的子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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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水呼渡》在《记忆像铁轨一样长》与《凭一张地图》之后,是作者的第三本纯散文集。本集的十六篇散文里,游记占其十三。这样偏重的比例为他以前的文集所无,似乎说明了他们夫妻好游成癖,而且愈演愈烈。除《古堡与黑塔》之外,本集的十几篇散文都是作者四年来在高雄所写。所记录的地区除了台湾南部之外,更远及英国、法国、德国、瑞士、西班牙、泰国。游记大半表现感性,但也可以蕴含知性。游记的知性包括知识与思考:名胜的地理与人文,是知识;游后的感想,是思考。
《凭一张地图》是余光中先生唯一的小品文集。第一辑“隔海书”是作者在香港为《联合副刊》所写的专栏,偏偏在那半年,作者再三离港远行,所以虽皆小品,旅途的感慨亦多留痕。
第二辑“焚书礼”作者的观点却在台湾,大多面对着高雄和外面的台湾海峡完成。其中多篇文章曾发表在《西子湾》副刊“山海经”的专栏。
《青青边愁》是我中年的散文集,所收几乎全是我香港时期前三年的作品,有的抒情,有的议论,有的是长文,有的是小品,按其性质分成四辑,其背景在纯文学版的后记里已经详述。书出之后,也曾引起一些反应。例如《高速的联想》、《沙田山居》、《尺素寸心》三篇抒情文,都常入选散文选集,甚至译成英文或纳入课本。评析戴望舒、闻一多、郭沫若、朱自清等民初作家的几篇。传入大陆以后,也曾引起不少的讨论。
至于书名《青青边愁》,则是因为当时我在香港,等于从后门远望故乡,乃有边愁。边愁而云青青,乃是联想到苏轼隔水北望之句:“青山一发是中原”。
《日不落家》一文是本集的书名所本,算我第四本纯抒情文集。晚年我一直写作不辍,一来是因为仍觉生命可贵,母语最美,不可轻言放弃,二来因为热心的评论家与读者仍然错爱,三来相信不断写作能解江郎才尽的咒语。
《日不落家》尽管没有其他写女儿作品的诙谐自嘲,戏谑笑傲,却感慨更深,沧桑更长,不但对四个女儿更加疼惜,还加上对妻子善尽慈母之职的赞叹,因此在人伦的格局上当更为恢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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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那冷雨》是我四十三岁到四十六岁之间的文集,其中的二十八篇文章,从抒情的《听听那冷雨》到幽默的《借钱的境界》,从书评、序言到诗论、乐评,都是我第三次旅美回台以迄迁港定居之间的心情与观点。《听听那冷雨》一篇风行两岸,多次选入台湾及大陆的课本及散文选集。
《望乡的牧神》上承《逍遥游》,下启《焚鹤人》与《听听那冷雨》,是作者壮年的代表作。从《咦呵西部》到《地图》,五篇新大陆的江湖行,字里行间仍有他当日的车轱辘印,印证他“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寂寞心情。至于后面的十九篇评论,有正论也有难文,有些是检讨现代文学的成败,有些则是重认古典文学的特色与价值,见证他正走到现代与古典的十字路口,准备为自己的回归与前途重绘地图。
《逍遥游》共二十篇文章,论篇幅则长短悬殊,论文体则兼具知性与感性,论写作地点则远隔重洋。前十二篇知性文章里,有《象牙塔到白玉楼》《剪掉散文的辫子》《从灵视主义出发》一类的长篇正论,也有《迎七年之痒》一类的杂文和《伟大的前夕》一类的画评。后面八篇作品则全为抒情散文,有的略带自传而写实,更多的是恣于自剖而写意,可以说是我壮年的诗笔意犹未尽,更伸入散文来贾勇逞能,比起正宗的散文来多一点诗情,比起诗来又多一点现实与气势。
作者简介:
余光中当代著名的散文家、诗人。一九二八年生于福建永春,因孺慕母乡常州,神游古典,亦自命江南人。又曾谓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
一生从事诗、散文、评论、翻译,自称为写作的四度空间。被誉为当代中国散文八大家之一。
目录:
《从徐霞客到梵高》《分水岭上》
《隔水呼渡》
《凭一张地图》
《青青边愁》
《日不落家》
《听听那冷雨》
《望乡的牧神》
《逍遥游》
梵高
英国诗人兼艺评家李德在《艺术的意义》一书中轩轾梵高与高更,认为梵高之所以不朽,端在贯彻一个“诚”字。他说:“高更的命运就不像(梵高)这么确定了。他不像梵高这么对自己坦诚。看过梵高的书信再看高更的日记,只令人觉得他性情浮躁,不可忍受。他太自负了。”
高更提倡综合主义,并以中世纪和埃及的艺术为例,说明艺术的本质是“装饰性的”(decorative)。他有四句口号如下:
为艺术而艺术。为什么不?
为人生而艺术。为什么不?
为作乐而艺术。为什么不?
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是艺术。
李德对此大为不满,他说:“所以也可以为装饰而艺术——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是艺术。说一幅画具有装饰性,等于说它缺少某种价值,这种价值我们可以叫做人性(因为此地不在讨论神性)。拿高更和梵高一比,我们立刻注意到其间的差异:那就是,这位荷兰人对人类充满热爱,而且一直努力用他的艺术来表达这热爱,正如,据他所知,莎士比亚和伦勃朗表达过的一样。也许有人会说,那只是文学的志向,和画家的眼光没有关系;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是艺术。但是艺术并不是一种抽象;艺术是一种人性的活动,只有透过某一个人的个性才能完成。某人个性之品质将充溢其艺术之抽象性质,而其艺术之价值将取决于其人性感受之深浅。由此而来的充实感,求之于梵高则有余,求之于高更,求之于高更全部作品的动人之美,却显然不足。”
李德对这位象征派大师的评断未免太苛。指责高更的艺术失之装饰,是可以的,但是从一个人的日记来推断他艺术的高下,则未免诛心之论。许多艺术大家确很谦逊,但是自负的人未必不能成为宗师。不过在另一方面,说梵高艺术的可贵,主要在其诚心,我却完全同意。
梵高是一个元气淋漓、赤心热肠的苦行僧,甘心过最困苦的生活,承受最大的压力,只为了把他对人世的忠忱与关切,喷洒在他一幅幅白热的画里。梵高一生有两大狂热:早年想做牧师,把使徒的福音传给劳苦的大众,却惨遭失败;后来想做画家,把具有宗教情操的生之体验传给观众。他说:“无论在生活上或绘画上,我都可以完全不靠上帝,可是我虽然病着,却不能没有一样比我更大的东西,就是我的生命,我的创造力……在一幅画中我想说一些像音乐一样令人安慰的东西,在画男人和女人的时候,我要他们带一点永恒感,这种感觉以前是用光轮来象征,现在我们却用着色时真正的光辉和颤动来把握。”
“光辉和颤动”(radianceandvibration)正是梵高画中呼之欲出的特质。两者都来自他的赤忱,流露于色彩,便成他画中奇异的光辉,表现于线条,便成为他画中蟠蟠蜿蜿起伏汹涌无始无终的颤动、震动、律动;无论这些特质是起于他的宗教狂热,癫痫症,或是天才,总之看他的画,尤其是后期的成熟之作,常令人肺腑内炽,感奋莫名,像是和一股滚滚翻腾而来的生命骤然相接,欲摆脱而不能。梵高的人像画,无论对象是荷兰村野的食薯者,比利时诗人巴熙,法国南部的邮差鲁兰和儿子亚蒙,阿罗的女人,布拉班特的老农夫,目光忧郁的嘉舍医生,或是一幅又一幅的自画像,无不笔简意深,充溢着同情与了解,对象的性格强烈地流露在脸上,手上,敏感的眸子里隐约可窥灵魂的秘密。雷诺阿把原已可爱的人物画得更美,劳特累克把原来不美的人物画得更夸张,更突出,梵高把原本平凡的人物画得具有灵性和光辉,而更重要的是,具有尊严,其结果乃是艺术之至美。看遍了西方的现代画,没有一位大师的人像画比梵高的更富于人性。李德说梵高的艺术,由于关心生命的目标,不应归于马奈、塞尚、高更、雷诺阿之列,而应与他生平崇拜的伦勃朗和米勒相提并论。我觉得梵高其实应该置于伦勃朗之旁,米勒之上,因为米勒的田园颂歌今日看来未免有点伤感,他的感性似乎承先的成分多于启后。如果要在诗人里面找梵高的伴侣,我倒愿举出两位博爱众生的伟人:布莱克和惠特曼。梵高不像布莱克那么形而上,也不像惠特曼那么达观,他的画里也看不出像他们诗中那种对动物的爱护,对孩童的赞美;但是对于人类和自然的忠诚和敬爱,梵高的画似乎更白热化。
梵高的人画像,尤其是他的自画像,常给观画者强烈的震撼,这种感觉,我在看中国传统的画像时从来没有经验过。不但画中人的性格、表情,尤其是眼神和嘴态,复活在纸上、布上,即使背景的色彩和线条,也尽了象征与陪衬之功。我从未见过一幅画像能像“比利时诗人巴熙像”那么单纯、宁静,而又崇高。诗人的外套黄得暖极、亮极,他的须发又黄又绿,真是天真有趣,拙极巧极,他的眼神澄明而又凝定,像在倾听宇宙间无边的宁静,只因为他的背后是密蓝色的夜空,深极冷极,却闪着几点似花又似星的光芒,噢,可爱之极、美极。绿发与蓝空都浓极稠极,于是用一道鲜黄色向中间分开,真说不出这一手是拙招还是绝招。这些对照鲜丽的、武断而又纯粹的色彩,或许也受了高更的理论启示,但是画中的人性,那一股对于诗人朋友的敬爱,却出于梵高的内心。
巴熙(EugèneBoch)并不是名诗人,但一登梵高的画像,也就似乎戴上了梵高所谓的光轮,不朽了。此图作于1888年,亦即画家死前二年,是巴黎印象馆中所藏梵高二十一幅人像画的杰作,但是另一幅人像:“嘉舍大夫”,也许更加有名,不是因为画得更好,而是因为受画者嘉舍医生是一位慧眼识天才的先知,不但是许多印象派画家之友,并且在举世不识梵高为何人之时肯定了梵高的成就,成为他临终前最后的知己。“嘉舍大夫”作于梵高逝世之年,和“奥维教堂”、“麦田群鸦”同为最后的名作。图中的医生斜坐在桌旁,一手扶桌,一手握拳而支颐,若不胜其慵倦与烦忧,蹙眉之下,一对蓝色的眼眸茫然出神地凝望着虚无,那么沉郁而多思。画中的基调是冷肃的蓝色,从医生外衣的黯蓝到背景的灰蓝和钝蓝,分成三层,而以圆桌的鲜朱红色来衬托。和“比利时诗人巴熙像”的安详相比,嘉舍医生显然心有郁结,神情不安;也许这时画家自己的生命更充满着痛苦与烦恼,所以主客的情绪很容易合为一体。
不过梵高的人像之中,最动人也最祟人的,仍是他的自画像。英国批评家霭理斯曾说:“一切艺术家所写者莫非自传。”画家的自画像本就相当于作家的自传,可是梵高作自画像,不但为了自我探索,也因为他太穷,雇不起模特儿,也画得太“怪”,不讨人喜欢。他的自画像极多,癫痫症发作以后尤然,而无论所画是侧左或侧右,戴帽或露顶,割耳前或割耳后,都给人“把灵魂裸露在脸上”的感觉——那鼻梁的孤挺,那嘴角的执着,那颈项的倔强,还有那总是带点怒意或是忧容的蹙眉之下,那两只正在灼灼探人的、又沉郁又渴望又寂寞的眼睛,在在流露着殉道者的悲剧性格。甚至那黄中带红的须发,也似乎沿着两腮的乱髯,因内热的煎熬而燃烧成一片。甚至背景也不甘寂寞,因律动的线条而蠢蠢欲动或已骚然旋转,成了蓝漩涡似的滚滚光轮。这种自画像,巴黎印象馆中藏有两幅;我认为最祟人的一幅,画家以左手拇指勾住调色板,而背后蓝涛滚动着漩涡的,却在纽约。
印象馆里悬挂的梵高作品,最有名的应推“奥维教堂”和“阿罗的梵高卧室”。两画的色调,一幅阴沉而神秘,另一幅温暖而亲切,各有千秋。梵高后期作品,纵情于鲜黄,至于狂热的程度,为了平衡色调,又用深蓝来反托,造成视觉上也是情绪上的紧张对立——那幅鲜丽无比,令人对画惊叹的“夜间的露天酒座”便是如此。
梵高的风景画当然也有许多神品,其中有宁静可以卧憩的,也有波动令人不安的。我认为后一类里杰作最多,也最近于他的人像画。看过“秋收”和“阿罗医院的花园”等宁静的作品,再看“橄榄园”、“小麦田与松树”、“奥维教堂”、“麦田群鸦”等激动的作品,令人惊讶之余,发现梵高的风景竟可以分别表现两种截然相反的心境。在“秋收”一类的画里,几乎所有的线条都是直的,其方向不是水平便是纵立;但是在“橄榄园”中,几乎所有的线条都是曲线,地势在波动,树态在蟠蜿,天色在奔泻,形成了一个回旋不安律动不歇的青绿盘涡。在“奥维教堂”里,前景的草地、黄花、红沙,是亮丽的人间,但背景的蓝空,蓝得那么秘不可解,怪不可测,却是永恒,可是中间的教堂,曲线则蠕蠕而动,直线则岌岌欲倾,整座建筑的感觉是歪的;加上钟楼上两面圆钟斜睨之眈眈,呼应着下面一排排玻璃彩窗之瞑瞑,真像一场猛烈的梦境。梵高把这些风景画成了人,具有人体外在的形貌和内在的激情。
梵高从印象派学到光的生命,从点画派学到分色,又从象征派学到武断而纯粹的色彩,但是有一样东西完全是他自己的。那便是线条,尤其是那些断而复续,伏而复起,去而复回的又粗又短的曲线,像是宇宙间生生不息动而愈出的一种节奏,一种脉搏。那线条总是一动百随,紧密排列;那种曲行之势,不是飘逸,不是精美,而是顽强粗犷,富于弹性。也有艺评家不满梵高的艺术,认为他始终只是一位素描家,认为他画油画的方式就像别人画素描一样——也就是说,他的基本表现手法仍在线条,尤其是粗线勾勒的轮廓。但是梵高作品的气势,那种笔挟风雨一气呵成的节奏感,也正在此。抽去他画中那些鲜活、健旺而又武断的线条,就不成其为梵高了。那些元气淋漓的线条,以简驭繁,拙能生巧,每一笔,都是梵高用他的胆汁签下的名,没有人能够冒充。
梵高作画,前后只有十年,比起毕加索来,只得七分之一。从二十七岁到三十三岁(1880-1886),是他的荷兰时期。这时他的眼界未宽,取法的对象是田园写实主义的巴比松派,形体重拙,色调阴郁,所画多为村民农妇、矿工织工之类,油画尚未充分成熟,但素描的根基却打得十分扎实。从三十三岁到三十五岁(1886-1888)是他的巴黎时期,这时他闯进了印象派的大观园,目眩情迷,不知所措。他接受了光和色的洗礼,换了一副调色板,学起印象派闪烁缤纷的技巧来,一度更尝试点画派的新手法。这时他的风格最不稳定,作品也较弱,但是锻炼了印象派的技巧,日后在表现新境时却正好用上。从三十五岁到三十七岁逝世为止(1888-1890)是他的表现时期。这时梵高的艺术经迅速的成长已臻于成熟,内心旺炽的感情活火山一般喷溅在画上,无论是人像、静物或风景,一上了他的画布,莫不蜕化为鲜黄、艳红、诡蓝、谲绿的奇迹。这两年的丰收期变化仍多,可以再分为阿罗、圣瑞米、奥维三个阶段:不过,奥维期虽然也有惊人之作如“奥维教堂”、“嘉舍大夫”、“麦田群鸦”,可是大半作品的结构已经松懈了下来,不能再维持阿罗期那种坚实而有光辉的饱满感。在阿罗的十五个月,杰作迸发而出,是梵高艺术生命的全盛期。
巴黎印象馆的梵高作品不算丰富。荷兰时期只得一幅“荷兰农妇头像”;其实这幅画不是一幅独立的作品,只是那幅代表作“食薯者”的局部草稿。梵高的画多数收藏在荷兰的美术馆里;他的侄儿,也就是西奥之子,小文森特梵高(Dr.V.W.VanGogh)的手里也有不少。巴黎时期只得五幅,包括那幅轻柔的“阮维叶市的人鱼饭店”。阿罗时期只得八幅,其中“午憩”是效米勒笔法,“阿罗的舞厅”则师高更画意,近于日后的“先知派”风格;其他五幅均为名作,依次是“吉普赛篷车营”,“比利时诗人巴熙像”,“阿罗的女人”,“自画像”及“阿罗的梵高卧室”。印象馆中梵高的画,大半是私人的捐赠,例如巴熙的画像便是诗人自己所捐。至于奥维时期,也有八幅,多为嘉舍医生之子保罗嘉舍所赠,其中三幅“嘉舍大夫”,“嘉舍大夫的花园”,“嘉舍小姐在园中”,正是梵高住在嘉舍家里受其照顾时所作。我在这些灿烂的作品面前徘徊顶礼,恍如面对一个裸露的伟大灵魂,觉得那人的骨已冷了,但那人的灵魂仍是热的,如果我敢伸手去抚摩那些画,怕仍然是烫手会痛的。梵高,是我的忘年忘代之交,只觉得他的痛苦之爱贴近吾心,虽然曾译过一部《梵高传》,仍感不能尽意,很想将来有空再译出他的书信集,或是鲁宾医生那本更深入更犀利的传记《人世的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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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前言
《分水岭上》是我中年的评论杂集,里面的二十四篇文章都在1977年至1981年间写成;1981年4月由纯文学出版社初版,后来曾经三版,但是纯文学歇业后,迄未再印。二十多年后改由九歌接手重印,我这做母亲的总算把流落江湖的浪子又召回了一位。他如《焚鹤人》、《青青边愁》、《在冷战的年代》等等,也将一一召回。
书以《分水岭上》为名,表示在那之前,我的文集常将抒情文与议论文合在一起,但从此泾渭分明,就要各别出书了。在那以后我又出版了五本评论文集,其中的文章有的是自己要写的,不吐不快,有的是应邀而写的,包括编者邀稿,会议命题,或是作者索序。回顾这本《分水岭上》,也有这种现象。例如检讨白话文西化的三篇文章,就是有感于当日中文的时弊,不吐不快,而一吐再吐的杞忧。二十年后,此弊变本加厉,变成了积弊,足见这些文章仍然不失讽时的价值,值得仓颉的子孙参考。另一方面,像《亦秀亦豪的健笔》一篇,原为张晓风女士的新书《你还没有爱过》作序,这些年来竟成了学者与记者经常引述的“定论”,足见吾言不虚。这本文集九歌最近重印,作者在感言中竟说,重读我的旧序,仍然十分感动。作品要传后,评论同样也要经得起时光的浪淘。她的书,我的序,显然都没有被文学史淘走。这是多么可贵的缘分。
九歌将我的浪子一一接回家来,固然非常温馨,但是相应地我也要重校旧籍。目前我正在自校五百多页的《梵高传》,不由对吾妻我存叹说:“我就像一个古老的帝国,终将被众多的殖民地拖垮。”
为了抢救帝国,我存常在灯下戴起老花眼镜为我分担校对之劳。这本《分水岭上》有一半是她校的,另有一小半是维梁夜宿我家所接力。容我在此谢谢他们。
余光中2009年5月14日于左岸
谈新诗的三个问题
从五四到现在,中国的新诗已经有六十年的历史,迄今名诗人已经很多,而大诗人仍然渺渺,论者每以新诗“成绩欠佳”来责备诗人。六十岁在人,已是花甲之年,但在文学史上,却不能算长。唐开国百年,才出现李、杜、王、孟、高、岑等大家:杜甫和高适、岑参、储光羲等同登慈恩寺塔的那一年,唐朝立国已有一百三十四年了。欧阳修开始写诗的时候,宋朝已有七十年的历史;等到王安石、苏轼出现,那就更晚。六十年来,我们的国势不比唐宋,诗的成就怎能直追前贤?
有人会说,尽管如此,为什么小说的成绩要比诗好?我想这有几个原因。第一,小说的传统比诗浅,对后继者的压力和束缚也比诗小:相比之下,新诗对旧诗更是“突变”。第二,旧小说用白话文已成传统,新小说发轫之初,在语言上只是“渐变”。新诗用白话文,在语言上和旧诗不能衔接,在格律上要挣脱旧诗,又要引进外国形式,一时难以调整。第三,在古代,写诗是读书人必具的修养,进可以应科举,退可以怡性情、酬知己;但在那时,写小说和写戏曲一样,都是儒者闭门自娱的小道,不登大雅之堂,而小说作者也多是失意的文人。但是到了现代,小说取得了正宗的文学地位,稿费又高,市场又大,不但成为报刊争取的对象,更有征文重奖加以鼓励,即使电影电视,也不能完全取代它的地位。
中国的新诗发展至今,出现了不少问题,致使论者与作者辩论不休,争而不决。这中间,有的是纯文学的问题,有的还涉及政治意识,更形复杂。以下且就三个最迫切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是大众化的问题。论者往往指责新诗,说它孤芳自赏,不够大众化,长此以往,中华恐成无诗之国。其实六十年来的新诗固然不够大众化,但是黄遵宪、苏曼殊以来的旧诗又何曾大众化呢。有五百年来第一人之誉的陈散原,似乎也没有多少读者。真正称得上大众化的,还是唐诗宋词之类。老实不客气地说一句,政治进入民主,教育兼重文理,传播工具商业化之后,儒家的诗教,蔡元培的美育等等已经不能维持——真正大众化的诗,既非李杜,也非徐志摩,更非陈散原,而是流行歌。此所以大陆三十年来的“诗教”,抵不住邓丽君的一匣录音带。
大诗人也不见得就能大众化。以李白而言,“床前明月光”固然人人会背,但是《襄阳歌》、《梁甫吟》之类又有多少解人?杜甫的《春望》、《登岳阳楼》等固然脍炙人口,但是《壮游》、《遣怀》一类较长较深的作品,也不见得怎么大众化。苏轼的名句,像“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像“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都已变做成语,流行自不待说,但是像“不减钟张君自足,下方罗赵我亦优”之类的作品,又有几人能懂?同样地,诗经的句子很多已成后世的成语,楚辞则绝少此种现象。
一般人口中的大众化,往往只指空间的普及,而不包括时间的持久。其实真正的大众化应该兼顾两者,不但普及,还要持久。畅销书往往一时普及,但十年百年之后,便已湮没无闻,那样的大众化是靠不住的。例如王渔洋在清初,诗名满天下,曾在大名湖赋《秋柳》诗,和者数百人,但三百年后,谁也不记得那首诗了。反之,李贺生前虽少知音,但迄今千余年,他的作品仍持久不衰,甚至知音日众。又如梵高,生前只有三五知己,画都卖不出去,身后却家喻户晓,名重艺坛。诗之大众化,有时隔世始显:杜甫号称诗圣,但今传唐人所选唐诗九种,只有一种载录杜诗。直要等到北宋中叶,杜诗才“大众化”起来。
大陆的文艺最爱讲大众化,但是江青揠苗助长的那些“小靳庄”诗歌,现在恐怕已随她的样板戏销声匿迹了吧。我认为让所谓无产阶级也来写诗作文,本无害处,但要自发自然,像“帝力于我何有哉!”那样的民歌才算天真可爱,否则即使是农民写的,却一味忆苦思甜,颂德歌功,岂不成了新式的“应制诗”?所以那些诗,只能当做政教合一的工具,写字造句的练习,不能美其名曰文艺。那样的东西只能当做“政治运动的消耗品”,用完便丢,绝不耐久。那样的大众化,只有大众,没有化。
在古代,诗的创作受科举的鼓励,有音乐的推广,又是读书人之间交际唱酬的雅事,因此诗是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现在的知识分子日渐专业化,各行的专家学者各有所长,不再像儒家那么强调通才,更无须在吟风弄月上附庸风雅,唱酬之事已成绝响。教育制度也不再要求考生写诗:连文章都写不通了,还写什么诗呢?至于诗与歌之相结合,民国以来也未见复苏,但近五年来台湾有所谓“现代民歌”兴起,其歌曲往往取自名家的新诗,或由年轻的作曲人自撰,比起流行曲的词来,境界自高。这种“现代民歌”颇受知识青年欢迎,唱片的销数也可观,可谓大众化的一个途径。
究竟到什么程度才算大众化呢?如果中学生都读过就算大众化,那么中学国文课本里选的徐志摩等人的作品,也可谓大众化了。如果诗集有几千册以上的销路就算大众化,那么台湾至少有半打诗人可谓大众化了;一本诗集出版不到一年就告再版,这情形在台湾屡见不鲜。至于真正的大众,他们有流行歌词已经满足。不少诗的读者,终身俯仰于古典诗的天地,吟咏之乐无须他求;新诗人无力与古典诗人去争读者,也是理所当然,谁能要求六十年之变去颉颃三千年之常呢?对文学要求漫无止境的大众化,似乎不切实际。不如低调一点,要求“小众化”吧。
其次谈到散文化的问题。这问题也牵涉到诗的大众化,因为有人认为诗句如果长短不拘就像散文,又认为诗如果散文化就不便背诵,不便背诵就不能普及,也就是不能大众化。这话对了一部分,但不全对。一般人说到中国的古典诗,心里所想的往往只是形式整齐的律诗绝句,而不是古诗,尤其不是句法参差的古诗。近体平仄协调,句法整齐,韵脚固定,最近于歌,而一般人观念之中,诗,就是歌;对于新诗的要求,也就类比。
其实中国的古典诗中,有许多作品都是句法不拘的,如果像新诗一样分行排列起来,便显而易见。例如《离骚》的首段:
帝高阳之苗裔兮,
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
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初度兮,
肇锡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则兮,
字余曰灵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