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晓桦 日期:2014-07-28 02:00:16
著名批评家唐晓渡先生2011年在《寻找一个失踪的诗人》中写道:“晓桦从诗界‘失踪’已经超过二十年了。”时间又过去三年,这个“失踪的诗人”终于归来,口袋里掏出的却不是诗歌,而是自传体小说——《世纪病人》。大院出身的青年军官、崭露头角的青年诗人,这是李晓桦先生为80年代文坛所熟悉的往事;至于他在90年代开始从商,创建下N家上市公司,再卖掉所有公司全职陪同儿子到温哥华读书,——这些“失踪”期间的遭际,却少人知悉。《世纪病人》记录了作家的半生阅历,以其朝鲜战场军人的后代的特别视角,融合新锐诗人和成功商人的眼光,讲述了北京的大院生活,十四岁始从军的军旅生涯,80年代文坛的热闹多彩,90年代商场的魔幻,以及2000年后如何在温哥华做儿子的全职陪读(被戏称为“温哥华第一宠儿子的爹”)。因此,在诗人柔软的内心和细腻的笔触引领下,读者从书中可以看到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的时代变迁和历史的诡谲,也能对以温哥华为代表的西方世界的真切样貌有所了解——从中体会一个华人进入西方世界的文化处境和身份困境,从而对自己所处的这个全球化时代有更深切的理解。作者以诗人的敏感和锐利剖析自己的精神世界,深度思考着自由、孤独以及“我究竟是谁”等哲学命题。小说语言简洁犀利,充满黑色幽默意味,叙事手法新奇现代,读来酣畅淋漓,是一部奇特之作。
作者简介:
作者李晓桦1980年代曾经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军旅诗人之一,90年代往后又历经商海沉浮和移居国外的人生磨练,本小说耗时八年精心创作,既是他沉寂多年后的归来之作,亦可谓与命运对称的沧桑之作、泣血之作。小说融合了军人世家、新锐诗人、成功商人、新移民和思想者的多重眼光,其讲述的故事不仅囊括了大院内幕、军旅生涯、跨国陪读、多彩文坛、魔幻商场,更重要的是揭示了一位极度热爱军队的诗人,一名永远为自己的步兵生涯而骄傲的老兵,怎样因不能承受“断根之痛”,而在异国他乡深陷精神困境,成为全球化背景下一个“世纪病人”的心路历程。作者以诗人的敏感和锐利剖析自己的精神世界,深度思考了自由、孤独以及“我究竟是谁”等哲学命题,并由此折射出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加速度变迁和历史的诡谲,以及西方世界的真切样貌。小说的语言犀利简洁,充满黑色幽默意味;叙事手法新异奇幻,读来却酣畅淋漓,是当代小说不可多得的重要收获。
第一章1一个行将五十的爹,领着刚满十五的儿子,站在加拿大国、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西区——这所被叫作麦吉的中学门前。学校没有大门,也没有围墙,看上去不像是个学校。像是什么呢?对于刚从北京移民来的父子俩来说,还真有点儿不太适应。在北京,学校都是有围墙的,高大,森严。还有总处于关闭状态的大铁门。还有保安,时时检查进入学校的人。无关者禁入。即使是家长。虽然家长应该算是有关者。因为没有家长就没有学生,没有学生就没有学校。但家长还是一律被作为无关者而拒之门外。除了开家长会的时候。高且单薄的儿子背起大书包。是很重的那一种。比在中国的一点儿也不轻。儿子摇摇晃晃慢步向前走去。没有回头。今天是开学日。今天是儿子第一次踏进这个陌生的地方。儿子在一个黑洞般的小门里晃了一下。就不见了。现在,剩下我独自一人,站在温哥华西区这所被叫作麦吉的中学门前。因为,我就是那个行将五十的爹。一分钟前,我把我那刚满十五的儿子,送进了这个黑洞般的小门,送进了这个被叫作学校,而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是个学校的地方。像是什么呢?像监狱。我突然想起。像一座古老的监狱。规则错落的古堡式建筑,有着青色的石墙。很森严。整齐、紧凑、密密排列的窗口,像一只只急切的、幽深的眼睛,挤成一排向外张望;又像是因为呼吸急促而拼命张开的正在喘息的嘴巴,深不可测,勾起人想要进入的欲望,又威吓人望而却步。我不知道里边的世界,那个我儿子将要进入的世界,会是个什么样子呢?我主观武断,我一厢情愿,我毅然决然,我把我的儿子送进了一个连我自己都完全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的世界。我不知道那里是天堂还是地狱或者是别的什么。突然我觉得好怕。我怕我儿子进去就不再出来了。或者出来了却不再是我原来的儿子。让人家给换了。我想冲进那个黑洞般的小门。我要去找我的儿子。但我发现,我的浑身竟然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我半倚在学校门前的电线杆上。这时我猛地看见电线杆上卧着一条大狗。黄色的,苏格兰牧羊犬。一张海报,贴在电线杆上。对面的电线杆上也贴着相同的一张海报。一条大狗,伸着半截血红色的舌头,充满整个儿画幅。黑洞般的小门旁,一边一条巨型的大狗。把守着学校。狗的身上自左下向右上印着四个白色的大写英文字母:LOST。我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慢慢地读出来。我读了三遍。我明白了,这是一张寻狗启示。是主人丢了狗,还是狗走丢了呢?或者是狗被诱拐了?LOST是个非常简单的英文单词,也是个非常有意思的词。它的词义有:丢了——丢了狗,狗丢了;损失——损失财物,损失人马;失去——失去亲人,失去朋友,失去故园;还有走失、迷失、迷途、迷惘、失败、沮丧并失望,以及不知所措,等等。我看见大狗正瞪着两只深不见底的眼睛望着我,或者应该说是与我对视。这时我才发现,狗的眼睛的部分不知被哪位高手挖掉了,小心而且准确,刚好只挖掉了眼睛,其他部分丝毫未损。高手就是高手。够损!这狗已经LOST了。现在又LOST了眼睛。这狗算是彻底没有希望了。Totallylost。我不知道我在这张寻狗启示下待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我的儿子去了哪里,去干什么。但我知道,我也LOST了。Totallylost。因为我突然感到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我身在何处,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今天是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二。这里是温哥华,美洲大陆的西部,太平洋的东岸,一座依山傍水的城市。据说,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夏日的阳光,在世界上洁净度最高的空气里漫舞,直挺挺地自蓝天倾泻而下。沐浴其中,任何人都会在顷刻间被淋透。大汗淋漓。大汗淋漓是必须的。虽然已被阳光的暴雨淋透,但我还是感到冷。彻骨的冷。从心里往外的冷。我明白在我的身上已经起满了一层鸡皮疙瘩。我无望地抬起头来。我的眼睛在不经意间与太阳发生了撞击。我感到剧烈的刺痛。那一刻,我觉得我失明了。也就是说,我瞎了。LOST。我儿子lost了。我儿子丢了。我lost了我的儿子。我丢了我的儿子。我把儿子lost了。我把儿子丢了。我lost了。我丢了。会有人把寻人启事贴在电线杆上吗?我想,如果把我的照片贴在电线杆上,就不用麻烦那位高手费神去把那纸上的眼睛挖掉了。因为,你用不着把已经瞎掉的眼睛再弄瞎一次。2儿子上学了。我独自坐在窗边。这是一个很大的窗,几乎完全落地。窗外不远,有一棵很大的樱花树。现在是九月,樱花早已不在,樱花是在春天才会开的。屋里很静。没有一丝声音,没有一线生气。我看见有几簇叶子从樱花树上落下,我感觉我听见了那落叶的叹息。环顾四周,我的目光停在餐桌上。一瓶矿泉水。这里怎么会有一瓶矿泉水呢?餐桌上的矿泉水应该被儿子带走才对呀!想到儿子上学没有带水我的心就一阵发紧。想到儿子会一天没有水喝我的喉咙就如有火苗。我懊悔我没有在昨晚把这瓶水放进儿子的书包;我懊悔我今天早晨没有把儿子的书包再检查一下。我紧紧盯着这瓶水。我的人整个儿被懊悔包裹,越缠越紧。我懊悔昨晚……我懊悔今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