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文锁 日期:2014-11-27 15:37:25
本书讲诉的是马的故事,一部马的进化与驯化历史,也是一部人类文化前进的历史。人类历史画卷上各种与马相关的器具欣赏、文化典藏、驯化考古、艺术作品的趣谈,由作者拈来,他把目光投向深邃的东西方人类生活长河,挖掘这部以马为主角的伟大的历史。
作者简介:
刘文锁,1988年北京大学考古学系考古学专业毕业,历史学学士;1988~1997年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古学系毕业,获历史学博士学位;2000年9月~2002年7月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7月至今,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外关系史与中外文化交流考古。
目录:
第一章马的进化与驯化
一迷人而完美的动物/2
二漫长的进化史/5
三驯化与命名/10
第二章古代的马车与骑马
一骑马的时代到来了/16
二征服者的伙伴/21
三血腥而神圣的祭礼/27
四四轮金马车/32
第三章马具的发明与改良
一好马配好鞍/38第一章马的进化与驯化一迷人而完美的动物/2二漫长的进化史/5三驯化与命名/10
第二章古代的马车与骑马一骑马的时代到来了/16二征服者的伙伴/21三血腥而神圣的祭礼/27四四轮金马车/32
第三章马具的发明与改良一好马配好鞍/38二马具百科/45三中外马具趣谈/64四新疆马文化遗存/71
第四章与马为伍的生活一骑马民族,来去如风/82二光荣的骑士时代/106三骄傲的大地之子/111四养马之术/121五伯乐的相马术/146
第五章马的艺术一神秘的壁画岩雕/164二从汉马到唐马/168三彼得大帝宝藏与希腊木马计/178
马的进化与驯化马最迷人之处似乎在它的奔走姿态(步态),这是一般动物包括人类都不具备,或者必须专门训练才能达到的。据专家们说,马的步态一共有十二种,但本质上可以归结为四种类型:
慢步。相当于音乐节拍的四拍步态,四条腿按照先后顺序各自移动,姿势优雅而从容,类似于我们人类的舞步。小跑。这是一种对角双腿同时移动的步态,其节奏是二节拍式的。这是马在自然状态下经常性的行走姿态之一。溜蹄。当这种步态时,马同侧的前后腿同时移动。这种姿态看上去令人觉得很可爱,憨态可掬。但在现实中,马自身是很少这样走动的,这是当骑手长时间的骑乘后,为了恢复其体力而有意驱使的步态,看上去既惬意又温柔。对欧亚草原东部的游牧民来说,他们很善于驱使其爱骑做这样的类似表演的步态,也借机炫耀爱骑的训良和他们的高超骑术。疾驰。马的另一种常见的步态,这是马最擅长发挥的技能。当马处于疾驰状态时,保持的是类似三节拍的节奏:起步,停顿,快两拍跃进。如是循环。这种步态,实际是人类将马当作交通工具时最需要的,也最能展现马的动作美感。
英国式的马术表演,还有人为训练的其他姿态,主要是训练马的四肢的运动组合,像人类的各种舞步一样,表演各种艺术趣味的姿态。骑手的水准是通过其对坐骑的指挥和合作而展现的。
虽然像牛一样,马是最有人类价值的物种之一,它的优点很明显,但在生物性上说,这个物种也有自身的劣势。例如,作为草食动物,它的胃的结构显得简单,它只有一个单室胃,这意味着,它吃下的纤维素饲料的消化,在小肠之后需要在更大的盲肠中进行。从消化系统上说,这种结构不如复式胃和反刍胃那样有效能,因而也需要花费更多的饲料。
和人类一样,马族也有一部漫长的进化史,而且比人类更古老。马作为一个新物种出现于第三纪的始新世,那是始祖马生活的时代。距离人类的出现还有漫长的几千万年。在洪荒的地球上,新生命显得孤独,它在进化中似乎等待着人类的出现。从野马驯化而来的家马,其故乡在内陆欧亚的草原,那里也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游牧民族的故乡。如今,世界上仅存的普氏野马,还生息在准噶尔盆地的大漠上。
在叙述马的历史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家马(相对于野马而言)的动物学常识做一个了解。家马属于哺乳动物奇蹄目,即每条腿上只有一个脚趾(原生的第三趾),其余的四个趾都先后退化了(第一、五趾退化得最彻底,但第二和第四趾有时会出现返祖现象,隐然有三个趾)。趾的减少有利于快速奔跑。有些动物行走起来慢条斯理,是因为它们只能用整个手掌或脚跖在地面上移动的缘故。
马的身体结构之完美体现在当它奔驰的时候。它用蹄尖着地,配以合理的上、下腿骨和韧带运动,像一架生物机器。
马的性成熟是当其步入三岁半到四岁的年龄后开始的。与人类不同,它的发情周期显得漫长了点,有21天,而发情的时间维持在3到7天。母马的妊娠期也比人类要长,在11个月至11个半月。马一般都是单胎。作为动物来讲,它的寿命还算是比较长的,可达40岁。另一个小知识是:所有家马的染色体数量都是64,世界上现存的普氏野马染色体数是66。家马和普氏野马可以杂交,其后代两性皆具生育能力,二倍体数是65。在这点上,我们可以比较马和驴(包括野驴),它们虽然也可以杂交,但其后代是不能生育的(如骡)。
侧鞍的出现在欧洲,侧鞍的发展受到了社会教化的制约。人们认为,女人是不能分腿跨坐在马背上的,这看上去不雅观。更进一步,长裙虽是妇女普遍的衣装,但以这种装束跨坐在马上是不可以的,既不方便,也不时尚。但在现实生活中,女人不但需要骑马,而且要求自己驾驭坐骑。于是,为了满足这一社会需求,新式马鞍的设计出现了。这种新马鞍,既满足了女人驭马的渴求,又满足了骑马的时尚。现存最早的实用侧鞍,是为波西米亚的安娜(1366—1394)制作的。她是英格兰女王,理查二世(RichardII)的原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CharlesIV)的长女。鞍匠为她特别设计的马鞍,是一具座椅形的坐具。女骑士可以侧身坐在其中,双足踏在一个专门设计的小踏板上。不过,这种坐姿实际上既难以让端坐的女骑手保持体面的姿势,又难以使她操纵缰绳控驭其坐骑。于是,当时想到的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由另一个骑手跨坐在前面驾驭马匹。显然,这时的侧鞍在设计上是不安全的。在当时,人们把它用在了大众化的矮型马帕尔弗雷马上,为此还配制了一种光滑的步榻,以便妇人们可以轻快地攀上马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