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亭文化研究会 日期:2016-07-24 20:07:41
了解乐亭的必读“百科全书” 依历史沿革,分建县前、金、元、明、清、中华民国六部分,如实记载了乐亭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城建、自然、地理、水利、灾异、教育、民族、宗教、古迹、出土文物、典章制度等内容。
作者简介:
乐亭文化研究会,系地方文化研究组织,有县内外研究会员近百人。以搜集、研究和整理北方文化名县——李大钊家乡乐亭的历史、人文、地理和建设发展为主要任务。办季刊《读乐亭》,编印有关系列乐亭辑书。
目录:
编 例1建县前(前1582—1122年)5金(1123—1234年)13元(1206—1368年)37明(1368—1644年)63清(1644—1911年)143中华民国(1912—1949年9月)269乐亭县历史沿革简况385人名索引387征引书目406前言乐亭从历史时空走来。公元1123年置乐亭县,至今已近千年。先民们在滦河哺育、渤海拥抱的这片热土上,繁衍生息。一代代乐亭人,聪明智慧,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乐亭从历史时空走来。公元1123年置乐亭县,至今已近千年。先民们在滦河哺育、渤海拥抱的这片热土上,繁衍生息。一代代乐亭人,聪明智慧,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谱写了在渤海之滨建设宜居家园和对中华民族做出贡献的历史篇章。今天,乐亭县委、县政府正在领导全县人民,以史为鉴,奋发图强,开拓创新。这就要求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视角,学习、了解和研究乐亭的历史;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做到古为今用;充分运用地域历史文化资源为当前的经济、社会服务,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大对地方文化产品的开发力度,从而达到外树形象、内增收益的目的;传承和弘扬优秀思想、道德、文化,陶冶情操,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建设沿海强县、幸福乐亭。乐亭文化研究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研究与建设乐亭文化。在收集大量地方史料的同时,还填补了某些遗漏,校正了历史记载的部分舛误。通过丰厚的史料积累,既对乐亭历史的发展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又使我们在充分发掘和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的实践中,加深了同全县人民的共识:只有叩问家乡历史,解读乐亭文明,熟悉、认识乐亭的历史,才能把脉地域文化基因。乐亭文化研究会责无旁贷、持之以恒地为大家熟悉和研究乐亭提供服务。2013年夏,决定编印一部《乐亭县历史编年》(时间下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本会同人经过两年努力,反复阅读地方史志,查看大量有关乐亭的历史文献与相关资料,克服种种困难,由周景宝先生执笔的这部《乐亭县历史编年》,终于成书出版。本书用历史式叙事。我们从乐亭置县起,将其社会环境、历史发展过程及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整理编写成书,希望流传下去。一册在手,供读者时时翻阅。愿工作、生活在这方水土的人们,对悠久的乐亭历史文化,不淡忘,不失忆。愿先人开创的乐亭辉煌历史文化,随着沿海强县的建设闪闪发光!在乐亭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编辑出版《乐亭县历史编年》,开了乐亭历史先例。乐亭县委书记王东群、县长董立群和乐亭籍书法家王祥之、赵凤君先生题词,乐亭籍书法家杜锡瑞先生题写书名,为本书增色,对此我们深表敬意。囿于水平和条件,书中存有疏漏及错误之处,希望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指正。
乐亭文化研究会会长 2015年10月于乐亭一、本编的记述时间,从乐亭县建县(1123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县前的史事略为记之)。地域范围大体以历史上与现在的乐亭县行政区划为准。 二、依历史沿革,全书分为建县前、金、元、明、清、中华民国六部分。凡乐亭县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城建、自然、地理、水利、灾异、教育、民族、宗教、古迹、出土文物、典章制度等),重要历史人物主要事迹和代表著作等,均择要收入;明清两代受到朝廷谕祭的人物、乐亭文庙乡贤祠中祭祀的人物亦予辑入。非乐亭籍人物,有重要影响的亦有选收。 三、跨越中华民国的人物,或有重要事迹在中华民国时期者,酌情收录。事迹主要在1949年10月以后者,应在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乐亭县历史编年时,再重点予以介绍。 四、乐亭建县之初始隶平州。金、元、明三代以及清雍正初年,乐亭为永平府属下滦州辖县,雍正三年(1725年)后,乐亭县直属永平府。故在涉及上述名称的史料中,亦酌情收入。雍正三年以后单独注明为“滦州”的史料,不再辑入。 五、本编主要为编年体,对于具体事件,为了叙述清楚,有时借鉴纲目体。编纂上依年月编排,日期不明的列于该月后面,称是月;月份不明的列于该季后面,称春、夏、秋、冬;季节不明的列于该年后面,称是岁。 六、年代以公元为主,同时列出干支和帝王年号。遇到一年之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年号时,则依时间先后顺序列出。文内汉字月日,中华民国以前为农历,中华民国以后与括号内阿拉伯数字是为公历。 七、以年列条,按月分段。全部条目,大多采自历代文献、史籍、方志等,另有少数今人著述,以致体例不一,文白杂糅,且文字多寡不等。为保留原貌,一般不作改动。对古代典章制度费解的,或采用括注办法略作解释,或于每条目下隔行使用楷体加写释文。 八、文中各种史料的来源,均依惯例在行文中或段落后注明了出处,以便于查找。有的出处只有一两条,但有的却在两条以上,多者可达十几条。为篇幅计,本编只选择一种比较权威的著述,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