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霞 日期:2016-07-28 10:56:38
本书以简牍资料为基础,综合运用社会学、法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探讨了秦汉奴婢的名称、来源、户籍、法律地位及放免等问题。秦汉奴婢来源较为复杂,主要有破产农民、战争俘虏、罪犯及其家人、自身繁衍的后代等,反映了转型社会的特点。奴婢虽被称为家人,甚至一度作为家庭成员载入户籍,但从法律地位的角度而言,具有“半人半物”性质的奴婢既不是“室人”,也不是“户人”。与同时期的罗马奴隶相比,秦汉奴婢拥有较多权利。从犯罪惩罚比较,其与同时期的庶民甚至贵族阶层犯罪差别不大,也远远轻于后来的隋唐奴婢。秦汉奴婢相对较高的法律地位的形成,与秦汉社会的特点密切相关。秦汉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社会流动创造了条件,较强的社会流动、较为开放的社会风俗为奴婢法律地位的提高提供了社会环境;政治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和加强、汉初统治集团出身的平民化、二十等爵制的实行,国家意识形态领域“儒表法里”的特点客观上有利于秦汉奴婢法律地位的提高。秦汉奴婢问题研究是秦汉史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自20世纪30年代开展中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后,该研究就较多地受到当时学术界研究氛围的影响,不少专家学者致力于探讨其数量、从事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继而探讨秦汉社会性质。本书从简牍资料出发,按图索骥,系统探讨了秦汉奴婢的名称、来源、户口情况、放免及法律地位等问题,同时也对秦汉徒隶、奴隶、户人、室人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创见。
作者简介:
文霞,女,1978年生,湖南桃江人,史学博士。现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研究专长为秦汉史、简牍学。在《中国史研究》《史学集刊》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6项。
目录:
绪论
一学术史回顾和评价
二选题的缘起及研究方法
第一章秦汉奴婢的名称及类别
第一节奴婢的定义及与奴隶的区别
一奴婢与奴隶的定义
二奴婢与奴隶的区别——兼谈身份
第二节奴婢的类别与名称
一秦汉奴婢的分类
二秦汉奴婢的名称
三秦汉奴婢与贱民
第二章秦汉奴婢制度的历史演变——以来源问题为中心
第一节先秦奴隶制度的概况
一先秦奴隶的名称问题
二先秦奴隶的来源及生活概况绪论
一学术史回顾和评价
二选题的缘起及研究方法
第一章秦汉奴婢的名称及类别
第一节奴婢的定义及与奴隶的区别
一奴婢与奴隶的定义
二奴婢与奴隶的区别——兼谈身份
第二节奴婢的类别与名称
一秦汉奴婢的分类
二秦汉奴婢的名称
三秦汉奴婢与贱民
第二章秦汉奴婢制度的历史演变——以来源问题为中心
第一节先秦奴隶制度的概况
一先秦奴隶的名称问题
二先秦奴隶的来源及生活概况
三先秦奴隶的法律地位简况
四先秦奴隶制度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第二节秦汉奴婢的来源——兼与罗马奴隶来源比较
一秦汉奴婢的来源
二罗马奴隶的来源
三秦汉奴婢来源的特征——兼论其数量问题
第三节秦汉奴婢制度的发展趋势
一汉末的奴客问题
二人身依附关系的法典化
第三章秦汉奴婢与家庭的关系
第一节秦汉奴婢的户籍问题
一“户口”与“法律关系主体”的关系
二秦汉时期的户口统计
三秦汉简牍中有关奴婢的户籍问题
第二节“室人”与奴婢
一“室”的含义
二“室”与“家”
三秦简有关“室”的记载
四简牍中的“室人”
五结语
第三节奴婢与同居
一里耶秦简中的“户人”
二汉简中的“户人”
三走马楼吴简的“户人”
四“户人”与奴婢
第四章秦汉奴婢的权利问题
第一节法律地位的本质
一法律关系主体与法律关系客体
二权利与义务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秦汉奴婢的权利——兼与罗马奴隶比较
一人身权
二财产权
三婚姻权
四政治权
五诉讼权
第五章秦汉奴婢的犯罪问题——兼与秦汉其他群体比较
第一节秦汉奴婢的杀人罪
一奴婢杀(伤)人
二使奴杀人
三结论
第二节秦汉奴婢的盗窃罪
一奴婢盗主的惩罚
二有关庶民及他人“盗罪”的规定
三奴婢盗他人的案例分析
四秦汉时期盗罪的打击重点
五结论
第三节秦汉奴婢的奸罪
一秦汉奴婢的强奸罪
二秦汉奴婢的和奸罪
三秦汉奴婢的“禽兽行”
第四节秦汉奴婢的逃亡罪
一奴婢的户籍问题与逃亡
二秦简中的奴婢逃亡
三汉简中的奴婢逃亡
四汉律对与逃亡有关犯罪的惩罚
五结论
第五节秦汉奴婢的其他犯罪
第六章秦汉奴婢法律地位的定位与成因
第一节秦汉奴婢法律地位的定位和特点
一以义务为本位的中国古代法下的秦汉奴婢——与罗马奴隶比较
二秦汉专制制度下的奴婢——与秦汉平民比较
三良贱分野的形成及等级制度的严格化——与唐代奴婢比较
第二节秦汉奴婢法律地位的成因
一经济原因
二政治原因
三思想原因
四社会文化原因
第七章秦汉奴婢的放免问题——与罗马奴隶的释免比较
第一节政府行为性质的放免
一皇帝的诏令放免
二军功或事功放免
三迁徙放免
第二节个人行为性质的放免
一主人放免奴婢
二奴婢的赎免
第三节与罗马奴隶的释免比较
一罗马奴隶的释免
二罗马奴隶释免制度的评价
三秦汉奴婢放免与罗马奴隶释免的不同点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前言序言
秦汉奴婢问题研究是秦汉史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自20世纪30年代开展中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后,该研究就较多地受到当时学术界研究氛围的影响,不少专家学者致力于探讨其数量、从事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继而探讨秦汉社会性质。作者自2004年开始将秦汉奴婢的法律地位问题作为其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并在毕业后进一步研究,识见趋佳。
奴婢作为秦汉社会的底层群体,传统文献史料记载较少,因此,仅靠传统文献里的资料和论断是不够的。作者从简牍资料出发,按图索骥,系统探讨了秦汉奴婢的名称、序言
秦汉奴婢问题研究是秦汉史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自20世纪30年代开展中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后,该研究就较多地受到当时学术界研究氛围的影响,不少专家学者致力于探讨其数量、从事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继而探讨秦汉社会性质。作者自2004年开始将秦汉奴婢的法律地位问题作为其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并在毕业后进一步研究,识见趋佳。
奴婢作为秦汉社会的底层群体,传统文献史料记载较少,因此,仅靠传统文献里的资料和论断是不够的。作者从简牍资料出发,按图索骥,系统探讨了秦汉奴婢的名称、来源、户口情况、放免及法律地位等问题,同时也对秦汉徒隶、奴隶、户人、室人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创见。可以说,这本论著既是秦汉奴婢研究的总结,又给秦汉史研究带来了新思考。其特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该书总结了学术界有关秦汉奴婢研究的成果,并系统整理了与秦汉奴婢相关的文献史料和简牍资料。对学术研究而言,我们一方面要重视具有创新精神的新问题、新研究;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总结,从前人研究中找到新思路。在探讨秦汉“隶”含义的变化时,作者既整理了学界已有的先秦及秦汉“隶”的研究成果,同时又在整理简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隶不是奴隶,而是依附民”的观点。这对于深化秦汉史及中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研究不无裨益。因此,该书既做了溯本追源的努力,又有推陈出新的创见。
第二,作者从秦汉奴婢出发,注意到了一些饶有意思的历史细节,例如秦汉“隶”的性质、“徒隶”在整个秦汉时期的性质变化、“室人”的含义变化等,并能通过对简牍、文献史料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新观点。传统研究因受到社会性质问题的影响,再加上研究资料的单一性,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容易落入窠臼。近些年来,随着秦汉简牍资料不断出土,某些历史细节的勾勒成为可能。我们承认,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历史细节有着差异,它们间的区别、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就构成了历史的全貌和变迁。作者既注意到了地域差别,也注意到了秦汉社会作为转型时期的特点,在简牍资料的助力下,重新探讨了一些学术界原来关注不足的问题,给秦汉史的深入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三,作者在研究秦汉奴婢问题时,其研究视野比较开阔,研究方法比较多元。作者注重综合使用历史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研究方法,多方位进行考察研究。在进行秦汉奴婢研究时,广泛使用比较方法,既有与同时期的秦汉平民、贵族与罗马奴隶的比较,又有与不同时期的先秦奴隶及隋唐奴婢的比较。同时又借助了社会学领域的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等概念,清晰地解释了秦汉奴婢法律地位的变化问题。在分析秦汉奴婢法律地位时,作者又引用了法学的权利及权利主客体的概念、犯罪学中犯罪主体与犯罪客体、共同犯罪等概念,用当代的学术概念去解释古代的历史现象,历史情境的构建毫无违和感,真正搭建了历史与现实的桥梁。
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简牍资料不断面世。虽说二重证据法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接近历史真相,但对于简牍资料的辨识和考证也是一件耗时费力的事情,由于作者或多或少受到当今时代的影响,所构建的历史真相可能与历史真实存在差距。而且,虽然秦汉简牍不断出土,但相较于浩如烟海的文献史料而言只是九牛一毛。而已问世的简牍彼此间也有着记录时间及出土地点的差异,无法反映秦汉社会的全貌。因此,在个别问题的探讨中,囿于资料所限,所得出的结论仅据少量的简牍资料而来,难免偏颇。诚如作者所言,某些问题的深入研究,既需要客观层面更多简牍资料的挖掘,又需要主观方面更长时间的努力。
学问之道,贵在日新。我乐观其成,是为序。
宋杰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