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伯源 日期:2016-09-05 18:42:59
本书文章十三篇,内容全属秦汉史问题之探讨。内容包括昌邑王废黜考、从汉代郎将职掌之发展论官制演变、秦汉朝廷之论议制度、汉代大夫制度考论、汉“封事”杂考、汉官休假杂考、汉代官吏之休假及宿舍若干问题之辨析、论汉末“兵为将有”之形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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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汉武帝崩,幼子弗陵继位,是为昭帝。昭帝无子而崩,武帝孙昌邑王贺入继大宗,即皇帝位,然二十七日后以“行淫乱”之罪名见废。宣帝时,封贺为海昏侯,贺以海昏侯薨,故其生平事迹不入本纪,附于其父《昌邑哀王髀传》后,见《溯书·武五子传》。《汉书》多处言昌邑王贺以行淫乱见废,实则昌邑王贺见废之原因,是其与霍光之权力斗争。吕思勉著《秦汉史》日:
史所言昌邑王罪状,皆不足信。《王吉传》:吉为昌邑中尉,王见征,奏书戒王:政事壹听大将军,垂拱南面而已。《张敞传》:为太仆丞上书谏以国辅大臣未褒,而昌邑小辇先迁,为过之大者。《光传》:昌邑群臣二百余人悉见杀。出死号呼市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昌邑之所以废可知矣。宣帝立,光稽首归政,而帝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此其所以获安与?
自武帝崩后,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辅政,自领尚书事,掌握皇帝之权力。昌邑王贺入京继位,欲行使皇帝之权力,又亲信昌邑旧臣。霍光为保持权势,非废昌邑王贺不可。上引吕思勉所言是也。其文简略,读者容易疏忽,下文详细考论其事。
(二)
昭帝七岁即位,在位十三年,于元平元年(前74)崩,时年二十。昭帝朝之政治为霍光专政之局,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幼主,领尚书事,事无大小,壹决于光。昭帝无子,突然崩殂,不及指定继承人。其时昭帝兄广陵王胥尚在,“群臣议所立,成持广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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