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奇迈可方笑天 日期:2016-10-05 11:56:14
黄种人真的是“黄色”的吗?为什么皮肤白皙的我们,却被称为“黄种人”?为什么中国人接受成为“黄种人”,日本人却始终抗拒? 你有没有曾经注视过镜中的自己,虽然皮肤不算白皙却应该怎样也称不上是黄,然而东亚人长久以来却都被称为“黄种人”,这种说法显然不是在客观描述我们的肤色,而是冲着西方“白种人”而被“发明”出来的。 耶鲁大学博士,台湾大学教授。毕业于耶鲁大学文艺复兴系,专长文艺复兴与巴洛可时代比较文学,目前任教于台湾大学外文系。著作包括《性感的莎士比亚:赝品、著作权及肖像画》(2001);《虚假的亚洲:18世纪乔治?萨马纳扎的福尔摩沙骗局》(2004);《石碑的故事:<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及其拓片在西方的流传,1625-1916》(2008)等。 黄色的善与恶/ 在这个问题上最优秀的著作之一当属瓦尔特·戴尔默尔(WalterDemel)[瓦尔特·戴尔默尔(1953-),奥地利人,早年在慕尼黑大学学习历史、日耳曼文学和法学,现任教于慕尼黑大学。其研究领域比较广泛,主要集中于18世纪、19世纪初期的巴伐利亚和德国内政问题。撰有AlsFremdeinChina.DasReichderMitteimSpiegelfrühneuzeitlichereurop?ischerReiseberichte。——译者注]的文章《中国人如何变成黄种人》(WiedieChinesengelbwurden),它为现在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起点,同时也将这个问题扩展到了意大利。鲁腾·康纳(RotemKowner)[鲁腾·康纳,现为以色列海法大学亚洲研究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日本历史与文化。代表著作有:TheRusso-JapaneseWar:TheConflictthatShapedtheTwentiethCentury、HistoricalDictionaryoftheRusso-JapaneseWar等。——译者注]也在关于日本人皮肤是“比黄色更浅”的颜色这一问题上留下了很多具有启发性的文字。孟德卫(DavidMungello)的《中国遭遇西方》[孟德卫(1943-),美国汉学家,现为美国贝勒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欧关系史、天主教在中国的接纳、儒学在欧洲的接纳等。主要著作有TheSpiritandtheFleshinShandong,1650–1785(中译本为潘琳译:《灵肉之争中的山东(1650-1785)》,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CuriousLand:JesuitAccommodationandtheOriginsofSinology(中译本为陈怡译:《奇异的国度:耶稣会适应政策及汉学的起源》,郑州:大象出版社,2010年)、TheGreatEncounterofChinaandtheWest(中译本为江文君等译:《1500-1800中西方的伟大相遇》,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等。——译者注](TheGreatEncounterofChinaandtheWest)一书中也有“中国人如何从白种人变为黄种人”一节。除了题目让人满怀希望之外(很抱歉,我自己的题目也是这样),这些作者发现试图追溯黄种人概念的直接发展轨迹根本就是徒劳的,因为就像我们即将在本书第一章中看到的,与许多其他形式的种族成见一样,这一概念不能用简单的时间序列加以归纳,而通常是生理差异、文化传统和人种学特征的模糊和混乱的杂糅产物。 然而,这种(无可否认是过于简单化的)叙述存在着大量的误解。首先,伯尼并没有说东亚人是黄种人;他把他们的肤色称为“真正的白色(véritablementblanc)”。他唯一描述为黄种人是印度人中的一种——特别是女性,而且也并未与某一地理上的单元完全联系起来。漏句ImmanuelKant,alsosometimesinvokedasasourceinthisregard,agreedthatIndianswerethe“trueyellow”people.其次,我们可以确信,林奈是首先把黄种人与亚洲联系起来的,但我们需要对此进行细致的考察,因为他最初的提法是,亚洲人是fuscus(暗色的),仅在1758-59年的第十版中将这个词汇改为了luridus(浅黄色,苍白的,惨白的)。而且,他所谈论的是整个亚洲而非专指远东。而在布卢门巴赫的学说中,他明确地把东亚人定义为黄种人(他使用的拉丁词是gilvus,也是根据fuscus而来的),但是他同时也从种族类别的意义上认为他们是蒙古人种,而新发明的蒙古性(mongolianness)一词却在研究中被人们忽视了。 随着人类学在19世纪中期逐渐盛行,物理测量过程变得更为复杂,并且扩展为对整个身体极其细致的量化研究。此时的代表人物是白洛嘉(PaulBroca)[白洛嘉(1824-1880),法国人,内科医生、解剖学家、人类学家。曾任巴黎医学院教授,他于1859年在巴黎创建了人类学学会。他在体质人类学,特别是科学的测量人体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译者注],他在1880年去世前一共发明了20余种专门的仪器设备以更好地测量人体。而鲜为人所知的是他对肤色鉴定的巨大影响,就像我们即将看到的,他试图设计出一个肤色表格,以便与研究对象的肤色进行对比,从而找出最为接近的类型。其他人也尝试通过对不同色彩范围进行试验或引入不同的工具,对这一非常繁冗和主观的表格加以补充完善,比如做一张玻璃的或是油画的表格。19世纪晚期。到了19世纪末,最为流行的是一种木制陀螺,上面放置数张纸质的颜色盘,它们的颜色会随着木头的旋转而混合。被测量者将手臂放在离这个旋转的陀螺很近的桌子上,研究者们将颜色盘与手臂肤色进行对比,直到找到最为匹配的颜色为止。在今天看来,这样的方法也许有点离奇可笑,但是人类学家们当时却是以非常严肃的态度来对待,并且经常将其应用于世界各地。不过,令我特别感兴趣的是,这种方法是如何用新颖且看似科学的验证方式来涵盖那些预设的旧有种族的。颜色图表上的色泽并不是武断地加以选择和组织的,颜色陀螺则主要采用白色、黑色、红色和黄色的颜色盘,尽管在事实上,一些其他的颜色组合也能够被用来复制组成人类肤色的有限色调。这并不像早期研究者们所宣称的,是因为那几种颜色真实地存在于人类的皮肤中,而是因为白色、黑色、红色和黄色是最初假定的“人类四大种族”的颜色。当研究者开始对“蒙古人种”的肤色加以量化研究时,得出的结论是,它是界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某种颜色,而当颜色被小心翼翼地叠加在一起时,就像在颜色陀螺中的那样,东亚人的肤色最终变成了黄色。 “黄祸”很明显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可以指代中国、日本或其他“黄色”的国家,也可以指称人口过剩、“异教”、经济竞争、社会或政治退化,等等。但是我们也会看到,西方已经开始向东亚输出它们所谓不证自明的黄种人和蒙古人种的概念,而这种传播并不是简单的和直接的。对于将黄色看作古老和文明象征的中国而言,西方人的黄种人概念只是一种愉快的巧合,与其说这是一种种族歧视,倒不如说是被转化成了一种骄傲的自我认同。并且,这也不是一种简单的文化符号,而是真正中国人的非西方、非白色的肤色。而“蒙古人种”则与非汉族的“蛮族”联系在一起,他们在历史上是同西方一样扰乱中国的祸害,并一直受到排挤。另一方面,日本人则否认自己是黄种人以及蒙古人种,认为这些术语是描述其他亚洲人,特别是中国人的符号。许多日本人认为自己属于更接近强有力的白人的种族,而非低等的黄种人,而许多西方人也对此表示认同。然而,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日本,西方的人种范式都广泛流行,以至于即使黄种人是一个带有侮辱性质的词汇,他们也只能不情愿地承认自己的肤色是与白种人不同的。 《成为黄种人》是一则引人入胜的故事,讲述了科学如何收到人为操作,以将一个不适当的颜色套在亚洲民族身上。奇迈可考差了数世纪的欧洲文献,证明学者的偏见根本左右摇摆,种族理论的科学论据受到偶发事件影响的程度也大于事实的呈现。 所有种族类别都是人为建构的,但没有任何一个类别的建构过程像东亚人所属的“黄种人”那般,如此大费周章。这本博学又启迪人心的著作梳理了横跨六个世纪的相关文献,诉说了东亚人由“白”变“黄”(以及许多介于中间的颜色)和他们被归类为“蒙古人种”的故事。奇迈可利用旅行见闻、医学文献以及地理学、人类学与自然史著作,揭露出关于亚洲与亚洲人形象发展,一段复杂且令人惊奇的历史。《成为黄种人》一书为种族思想领域做出了一番不凡贡献。——大卫?豪威尔(DavidL.Howell),哈佛大学日本史教授 《成为黄种人》一书将在后殖民、种族与文化研究等领域中立下难以磨灭且深具启发性的模范,也将吸引极为多样化的庞大读者。在广大的当代后殖民研究中,本书在文学与历史学术领域中取得了一席之地。 当古代欧洲作家尝试描述其他大陆的居民时,对于后者的肤色,很少能达成一致意见。部分原因是,在18世纪晚期之前,还没有根据我们现在所称的种族来划分人类的要求。其实,在西方思想中具有根据各种方法对与已知人类不同的人加以区分的悠久传统,其中也包含对肤色的模糊界定。然而宗教信仰、语言、服装、习俗等可资区分的因素,看起来都比或明或暗的肤色更重要、更有意义,而后者,总的来说,常常只被归为气候、性别以及社会等级共同作用的结果。人类的“黑色”(blackness)在早期是与肮脏或邪恶相关联的概念(撒旦被认为是唯一真正拥有黑皮肤的个体),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它也是常常被用做描述罪恶、邪神崇拜、非基督教的文明的形容词。在欧洲之外(或在欧洲边境)的任何人都被贴上了诸如“暗色”(dark)或“黑色”(black)一类的标签。而这却并非现代意义上的种族区分[Hodgen,EarlyAnthropologyintheSixteenthandSeventeenthCenturies;DevisseandMollat,TheImageoftheBlackinWesternArt;Hahn,“TheDifferencetheMiddleAgesMakes”;Bartlett,“Medieva landModernConceptsofRaceandEthnicity”.]。在更早的时候,在希腊-罗马时代,虽然东方的印度大陆常常会与奇迹、巨大的财富、各种各样的人或非人的怪物联系在一起[Snowden,BeforeColorPrejudice;Hall,EthnicIdentityinGreekAntiquity;Isaac,TheInventionofRacisminClassicalAntiquity;Wittkower,AllegoryandtheMigrationofSymbols,45-92;Friedman,TheMonstrousRacesinMedieva lArtandThought.],但肤色的意义却似乎是微乎其微的。 从15世纪末期开始,当旅行者们(首先是伊比利亚人)航行过非洲南端,进入印度洋时,他们欣慰地发现亚洲人的皮肤并不都是深色的。这成了另一种中世纪的成见(就像塞维利亚的伊西多尔的《词源》中一样),即印度大陆的居民都因为过分炎热的天气而“染上各种颜色”(tincticoloris)[Isidore,Etymologiae,82:497.一个近期的英文译本将这一短语翻译为“有色的人”(peopleofcolor),这是一个会引起误解的现代术语(Etymologies,286)。伊西多尔编辑《词源》的主要材料是索利努斯(Solinus)的作品,其写作于公元3世纪,将居住在东亚的人描述为“被比其他地区的人们经受的更高的热度灼伤”,他们的肤色“是由气候所决定的”(Collectanearerummemorabilium,186)。]。这种想法也跟另一种古老的传说联系在一起,传说中认为在阿拉伯世界的另一边,生活着由祭司王约翰(PresterJohn)领导的“迷失的”基督教(并且可能是“白色的”)群体。1164年,有人曾假借祭司王约翰之名给罗马教皇写信,请求教皇支援自己抵抗阿拉伯的军队。早期前往亚洲的探险家甚至都被看作痴迷于寻找祭司王约翰的人,而随着他们不断发现新的处女地,寻找的区域也不断发生着变化[Zarncke,“DerPriesterJohannes”;Ross,“PresterJohnandtheEmpireofEthiopia”;Letts,“PresterJohn”;Slessarev,PresterJohn;Rachewiltz,PresterJohnandEurope’sDiscoveryofEastAsia.]。 我们不知道达伽马和他的队员真正听到的是什么,但肯定会猜测,首先,与日耳曼人的比较仅仅是这个传说在西方视角下被接受或复述的方式之一;第二,认定这些人是基督教徒,也是欧洲人的一种推断,因为在数百年以前,他们就已将白人与基督教徒画上了等号。此外,整个故事已经至少被转述了两三次,并且直到1507年才被正式出版,距离吉罗拉莫返回里斯本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然而,人们还是振振有词地争论,因为郑和在1435年去世以前建立起中国人对整个印度洋地区海上贸易的统治权,在其后的数十年时间里,中国人一直保持着对海上贸易的控制,直到葡萄牙人到达后,他们才几乎全部(正式地)退回去,所以“白色基督教徒”事实上是中国人,是郑和庞大航海活动中的成员。而卡利卡特的印度人起初之所以欢迎葡萄牙人,恰恰是因为将他们错当成了中国人[Needham,ScienceandCivilizationinChina,4:3:508.]。 卡利卡特的印度人无法或压根没有兴趣区分两种肤色同样浅淡的人种,在这种情况下,吉罗拉莫和卡蒙斯都擅自预设欧洲人是世界上唯一的白人,来自唯一的基督教文明国家。暗色皮肤的人可能会说阿拉伯语,也精通航行技术,但是如果东方真的还有白人,那么一定是像他们一样的欧洲人,如果他们是北非人,那么他们应该也拥有相对白皙的肤色,但是他们当然就不是“白人”了。换句话说,虽然我们不能确定这些所谓的白人是不是中国人(这方面的证据似乎主要是根据他们手持的武器),但欧洲人对于这个新消息的反应,是立即根据预想的、依靠肤色区分的人类种族来加以判断,这是西方人凭借自己带有优越感的预设而误读其他人群的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