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朝光 日期:2017-02-16 20:37:49
电影作为艺术形式,给观众带来了欣赏的愉悦和无限的欢乐,而又因其表现方式的直观性、形象性、真实性、丰富性,使其对观众有广泛、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力,从而引发对这种影响力的正面或负面的效应评判,乃至最终产生对电影进行不同形式检查的制度实践。本书研究的主题,正是电影检查制度在民国时期的发展历程。与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相对应,电影检查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其产生背景和表现形式与其他电影大国相比,有同有异,而其最具“特色”的方面,是对电影道德题材表现的关注、对武侠神怪影片的严厉查禁以及对外国“辱华”影片的高度敏感,这些都是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现实和近代以来的特殊环境密切相关的,值得我们去研究和讨论。
作者简介
汪朝光,1958年出生,先后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复旦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自1984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现为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华民国史,尤着力于民国政治史和民国电影史的研究。著有《中华民国史》第4、11卷(中华书局2011年版),《中国近代通史》第6、10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1945-1949:国共政争与中国命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等学术著作,并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电影艺术》等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近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