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艳红 日期:2018-11-13 09:09:26
《明朝法律》主编吴艳红和姜永琳,在前人研究 的基础上,对明代的法制进行相对全面的介绍,同时 对明代法制*基本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内容包括: 介绍了明代法制研究的意义和已有的研究成果;明代 的法律,主要是明代*基本的法规《大明律》《问刑 条例《大诰》和《军政条例》等;讨论明代的法律机 构,包括以皇帝和皇帝为核心的立法和司法机构,以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法司为核心的中央法律机 构,以及省、府、县各级的地方法律机构,对中央与 地方在法律事务上的关系也进行了讨论;明代的司法 ,交代了明代一般的司法程序,从诉讼开始到刑罚的 落实,讨论了明代特殊身份人的司法,分别以贵族、 官员、生员为权力集团的代表,以雇工人和贱民为权 利被剥夺的阶层的代表,讨论这些群体的司法和一般 司法之间的差别;明朝具体司法案件举例,既包括重 大的、具有广泛政治和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也包括具 有日常性质的普通案件;以及明朝的民族法律文化, 包括朝廷对各民族的法律政策以及以傣族和苗族为例 的各民族本身制定的民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