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湖镇镇志》编纂委员会 编 日期:2018-11-13 09:43:45
《湖镇镇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记述龙游县湖镇镇的自然、经济、政治、人文、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发挥记载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功能。
《湖镇镇志》以湖镇镇现时的境域为记述范围,记事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依据掌握的资料而定,下限截止于2013年年底。根据实际需要,镇主要领导人任职时间等个别内容略作延伸。力求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详今明古。
鉴于民国《龙游县志》、1991年版《龙游县志》以及正在编纂中的《龙游县志》均采用类目体,为保持与县志体例的统一,《湖镇镇志》采用类目体。为反映湖镇镇的特色,设大事记和区域、自然环境、集镇、水利、交通电力邮电、农业、工业、商业、农村发展记事、党政组织、政务、相关部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文物古迹、人口氏族宗教、风俗、居民生活、人物、诗文选辑、公文选辑、杂录22个分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求内容完整、全面。《湖镇镇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记述龙游县湖镇镇的自然、经济、政治、人文、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发挥记载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功能。
《湖镇镇志》以湖镇镇现时的境域为记述范围,记事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依据掌握的资料而定,下限截止于2013年年底。根据实际需要,镇主要领导人任职时间等个别内容略作延伸。力求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详今明古。
鉴于民国《龙游县志》、1991年版《龙游县志》以及正在编纂中的《龙游县志》均采用类目体,为保持与县志体例的统一,《湖镇镇志》采用类目体。为反映湖镇镇的特色,设大事记和区域、自然环境、集镇、水利、交通电力邮电、农业、工业、商业、农村发展记事、党政组织、政务、相关部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文物古迹、人口氏族宗教、风俗、居民生活、人物、诗文选辑、公文选辑、杂录22个分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求内容完整、全面。
《湖镇镇志》基本结构以门、类、目、条四个层次(四级标题)构成,门即分志(一级标题),是构成全志的基本单位,具备内容的相对完整性和结构的独立性。类(二级标题)和目(三级标题)出于层次架构的需要而设,有利于记述内容的层次划分和分级归属。条即条目(四级标题),是记述的主体,应力求内容的单一性和要素的完整性。同目中内容性质相同的条目,还应注意相互之间要素和结构的统一性。作为终端结构,条目不再分段。为了加强全书的整体性,各分志以“卷一”“卷二”……标序,各类以中文数字标序,各目以阿拉伯数字标序。各分志、类、目之首均编有无题概述,对各自所统属的内容作必要的提要和总体叙述。
1949年5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龙游。《湖镇镇志》的“解放前”“解放后”即以此为界。志中机构、组织、单位名称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同时括注简称,此后一般使用简称。行文中出现“党”未注明何种党派时,指中国共产党。文中的“县”,指龙游县。地名以龙游县地名办公室核定为准,历史地名括注今名。
人物立传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但寓外人士的记述不受此限。
我国自民国元年(1912)开始实行公元纪年:因此清代和清代以前用旧纪年,并括注公元纪年,自*始直接采用公元纪年。旧纪年用汉字书写,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世纪和年代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与年之间用“~”连接,人物生年至卒年间用“一”连接。
采用现代规范语体文,力求语言的简洁、准确、朴实、晓畅。数字表述、计量单位应用、名词术语使用等,均遵照地方志编纂的相关规定。旧籍资料经简化字和标点符号规范化处理后入志。编纂中注重地图、表格和随文照片的使用。表格能简化记叙,也有利于提高志书的整体性和内容的全面性;地图和照片有利于提高志书的直观性,也能适应当下“读图时代”的需求。涉及地貌及建筑物的“海拔高度”或“高程”均指黄海高程。计量单位采用国际标准,如通常的公里、公斤等统一用千米和千克表述。土地(耕地)面积以公顷为单位。但在具体记述中如涉及单位面积产量等,仍按习惯沿用“亩产”表述,必要时括注公顷。另外“斤、两,钱,里、丈、尺、分”等单位名称,凡不是直接引用旧籍的,一般首次出现均括注公制。
注释采用随文括注,注文采用比正文小一号的不同字体,必要时加“编者注”字样。旧籍中的双行夹注改为单行,也采用比正文小一号的不同字体,但不加括号,现代文选及公文中的原文括句,采用正文字体并保留括号,以和《湖镇镇志》编者的注释相区别。
《湖镇镇志》资料主要源于各种档案、各版本《龙游县志》、县内相关部门志、家谱、报刊、专著及实地调查等,并经考证鉴别,文中不再一一注明出处。统计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为准,统计部门阙如的,采用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提高志书的整体性,使体例更臻严密规范,凡当时分湖镇乡、下库乡、七都乡统计的数据资料,均予以汇总处理。领导干部的任免时间均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龙游县组织史资料》为准,未及编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龙游县组织史资料》的,以公布文件为准。
《湖镇镇志》由《湖镇镇志》编纂委员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