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卉青 日期:2018-11-13 09:48:38
中国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契约关系的发 展,契约关系成为一种zui普遍zui重要的社会关系。契 约的广泛运用,又推进了契约种类的增多,除常见的 买卖契约、借贷契约外,商事性契约发展起来,如承 揽契约、寄托契约、赊买卖契约等的广泛应用。适应 这些变化,宋代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得到丰富 和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契约法律制度,进入了一 个“中国古代社会经济法律和民事法律制度zui发达的 时期”。这些法律规范有力地维护了宋代正常的社会 经济活动。
宋代契约法律制度是在中国本土领域产生的,它 与现代契约法律制度有许多相通之处。杨卉青编著的 《宋代契约法律制度研究》从法律的视角阐释宋代契 约关系的产生、发展及相应的契约法律变化,力图系 统展现宋代丰富多彩的契约制度。本书的研究,对于 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完善我国现代民事 法律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诚信制度,具有重要 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杨卉青编著的《宋代契约法律制度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在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发掘、整理、分析有关史料,对宋代契约关系及其调整的契约法律制度进行专题研究,重点研究宋代契约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背景,全面总结契约的种类。全书再现了宋代社会财产流转的形态,归纳了宋代政府对于契约关系的订立、履行的干预和规范。全书共分六章:diyi章,对中国古代契约的概念和契约形式进行了梳理和论述。第二章,探讨了宋代契约制度发展的社会背景。第三章,对宋代契约的种类和各类契约适用范围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和探讨。第四章,从契约法的角度对宋代契约的订立原则、形式规范、履行和消灭的规定,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展现出宋代契约制度的完备。第五章,对宋代契约制度中具有时代特色的制度进行了专门研究。第六章,对宋代发达的契约制度为什么走向了衰落进行反思,同时探讨了宋代契约法律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现代合同法的启迪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