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维明 日期:2018-11-13 10:38:23
邹衡,1927年生于湖南澧县。195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史学系,1955年获得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副博士学位。此后历任北京大学历史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考古系新石器时代——商周教研室主任,先后当选为考古学和先秦史学会理事、商文化学副会长。
本书较为客观、真实地记述了邹衡先生一生的考古学研究历程。
本书介绍了北京大学邹衡教授的学术成果:他通过长期的考古实践,建立豫西地区仰韶文化与河南龙山丈化分期标尺;首倡二里头文化1~4期是夏文化之说;论证郑州商文化与安阳商文化的分期,命名先商文化漳河型、辉卫型和南关外型,创建商文化的编年体系;提出郑州商城即汤都毫说,偃师商城桐宫说;命名先周文化并揭示其三个来源,识别出一批先周文化铜器;预见北京房山琉璃河是早期燕都遗址;通过天马—曲村遗址的发掘,建立晋文化分期标尺,为探寻晋国始封地提供了重要线索;发现雪山一、二、三期文化;建立孝感地区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的考古分期;揭示皖西北新石器时代至东周时期的文化面貌;确定鲁西南新石器时代至东周时期的文化序列;以上述研究为基础构建起夏商周考古学文化研究体系框架,引领夏商周考古学的研究潮流,为中国夏商周考古学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本书还展示了邹衡先生不惟上、不惟书、不惟名人、不畏人多势众、不计个人得失,善于汲取前人成果、勇于校正自己的学术观点、勇于开拓,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的治学精神和考古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