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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兵器的故事


作者:牛建军  日期:2021-12-17 04:12:33




  兵之君子————剑
  剑,是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剑是在商代产生的,这时候的剑剑身比较短,呈柳叶或,锐三角形,是用铜来制造的。在铜出现以前是没有剑的,因为石头的质地很脆,不可能制成细长的剑体。
  在春秋战国,剑为步战主要兵器,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55.7厘米。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
  到了东汉时期,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成了大多数人的饰物,也有人用它当作练习武艺的器械。
  自汉代以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在隋唐时期,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人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后剑与道教结下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然而在战场上,剑却也是从唐开始没落的,因为剑刺不穿铁甲,而唐朝却是盔甲大发展的时代,比如明光铠,鱼鳞甲等。所以我国历史上剑从唐时就逐步退出了战场,而剩下更多的是装饰功能。
  剑,古之圣品也。它是权力的象征,皇帝赐予的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它是地位的象征,历代王宫帝侯,都身佩宝剑;它是艺术的象征,很多善舞之人,将剑人融为一体,刚柔并济;它是侠义的象征,武功高强、扶危济贫者称为侠客,比侠客更高的境界,则是剑客。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刺客与剑
  刺杀,属于政治的一种非常手段,是战争的另一种形式。虽没有战场的壮观景象,但是一场成功的刺杀,往往抵上十万强兵几天几夜的浴血奋战。因此有很多仁人志士为了成就大义,不惜生命,而走入刺客的行列。尤其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竟涌现出专门的刺客。
  因为刺杀所指向的人一般都不会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所以,对于刺客的要求是相当高的。首先,刺客要有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欲行刺对象的社会地位不容忽视,他的出场阵容肯定是前呼后拥的,而刺杀者往往是一个人,这样相对来说,处于弱势,一般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不行的。其次,出剑要狠要准。对于一个刺客来说,他没有出第二刀的机会,所以一场成功的刺杀必须一剑毙命。
  当然除了对刺客本身的要求以外,对剑也是有要求的。刺客手里的剑剑身一般都比较短,这样容易隐藏,而且还可灵活多变。另外,剑刃要锋利,这样才可以使被刺者一刀毙命。
  在中国历史上,关于刺客的记载很多,他们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但我们不能以成败来论英雄。
  曹沫劫盟
  曹沫是鲁国人,凭借其勇敢和智谋效力于鲁庄公。同时他也创造了用短剑战胜大国霸权的成功案例。
  鲁庄公十分喜好打仗,曹沫的勇猛正好对了他的胃口,于是封曹沫为鲁国的大将。但是,曹沫虽然勇敢却不善战,和齐国的三次作战,曹沫都落荒而逃。尽管如此,鲁庄公还是对他委以重任。
  却说鲁庄公虽然不怪罪曹沫对齐国作战的连连失败,但是他却怕三次与齐国的的征战带来的连锁反应,他害怕齐国会趁机灭了鲁国。为了保住他的江山,鲁庄公决定把遂邑当作两国修好的礼物送给齐国。于是齐桓公与鲁庄公相约在柯这个地方盟誓。
  会盟这天,鲁庄公迎着凛冽的寒风带着曹沫来到盟坛下面。齐国大夫东郭牙作为礼宾大臣在阶下迎接。
  鲁庄公见当时的阵势,脸色一阵发白,可是身穿暗甲的曹沫却毫无惧色,扶着鲁庄公拾阶而上盟坛。
  三通鼓响过以后,司仪开始焚香设祭,齐桓公、鲁庄公对香案行礼。屠夫刺杀牛马牺牲,齐大夫将装满牲畜鲜血的玉器端到两国国君面前,跪请两国国君行歃血礼仪。
  正在这个时候,陪伴在鲁庄公身旁的曹沫突然向前跨了一步,左手扯住齐桓公的衣袖,右手抽出暗藏的匕首,对齐桓公怒目而视。
  齐国的大臣没有想到曹沫还有这手,见状大惊,生怕把曹沫逼急了会伤了齐桓公,都手拿武器连连后退,祭案前只有陪祭的管仲。管仲怕伤了齐桓公,急步上前用身子挡住齐桓公,厉声喝问:“将军想干什么?”曹沫说:“两国会盟,当然要公道为先。可现在齐国恃强凌弱,夺我遂邑之地不说,还逼我君王遵守不平等的盟约,请问公道何在?”曹沫顿了顿,又义正辞严地说:“今天,齐君还我侵地,我便放手,不然的话,在下只能以七尺之躯求取公道两字了!”
  管仲脑子飞快转了一下,立即对齐桓公说:“主公,可以答应。”齐桓公早已吓得慌了神,见管仲说可以答应,忙对曹沫说:“请曹将军放手,我答应就是。”曹沫这才收回匕首,从齐国大夫手中接过玉盂,跪请鲁庄公、齐桓公歃盟。
  盟仪结束,齐桓公愤恨不已,想要杀掉曹沫,收回还地的允诺,管仲劝谏说:“不妥。如果天下人知道大王被劫而许盟,歃血后又背弃,以后如何取信于诸侯,成就称霸大业?”听了管仲的话,齐桓公觉得很对,忙下令依礼接待鲁庄公一行。次日,又亲设国宴为鲁庄公送行,把所夺鲁国的城邑一并归还了。
  对于曹沫的壮举,史家向来给予很高的评价。《战国策》中说:“以一剑之任,劫桓公于坛位之上,颜色不变,而辞气不悖;三战之所丧,一朝而反之,天下震动,诸侯惊骇,威信吴楚,传名后世。”也有诗单说曹沫劫齐桓公的事,称他为后世的侠客,诗云:“森森戈甲拥如潮,仗剑登坛意气豪。三败羞颜一日洗,千秋侠客首称曹。”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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