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湖南法制院 日期:2023-02-10 05:13:24
★16开布面精装,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
★《湖南民情风俗报告书》:内容包括各民族住民、家族、伦理、学堂设立、校舍设备、教员任用、图书采购、学生状态、工商农业、衣食住行、房屋居住等
★《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囊括269篇行规,基本涵盖了商户的方方面面,仅仅与饮食相关的就多达近百条《湖南民情风俗报告书》(以下简称《民情报告书》)《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以下简称《商事报告书》)均为清末民初湖南官方编印。
前者于民国元年(1912)由湖南法制院据前湖南调查局编印,后者于清宣统三年(1911)五月由湖南调查局编印。
这两本《报告书》从印行的时间上看,《民情报告书》出书在后,但从内容上看,《民情报告书》则应是编辑在前。《民情报告书》第四章 “职业”,按“四民”士农工商的序列分列四节,可正文中只写了士、农两节,工、商两节连标题都没有,只在目录中工商两节标题下有“俟续编”三字。由此可知,《商事报告书》是《民情报告书》中的一部分。
《湖南民情风俗报告书》
民国元年(1912)五月湖南法制院据湖南调查局编辑本印。全书共分12章67节,有的节下分若干款,款下又分若干目,内容为:住民,包括土著,客籍、苗族;家族,包括家族之概论和家族之结合、伦理、教育、制裁等;教育,包括学堂之设立、经费之统计、校舍之设备、教员之选任、图书之购用、学生之状态、女学之发生、私塾改良、简易识字学塾、教育会、劝学所、宣讲所、图书馆;职业、包括士、农(缺工、商);生活,包括衣服、饮食、居住、货币等。
《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
书中列出了269篇行规,基本涵盖了商户的方方面面。从出台的年份来看,清朝乾隆和嘉庆年间的相对比较少,都只有2条,主要集中在光绪和宣统年间,前者多达121条,后者也有32条。仅仅是与饮食相关的,就有盐号、菜园、芽菜、鱼行、屠业、牛坊、面馆粉馆、烘糕店、豆豉店等行规,比较有意思的还有槟榔店行规,甚至还有粪业行规。
《湖湘文库·湖南民情风俗报告书·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主要内容简介:《湖南民情风俗报告书》(以下简称《民情报告书》)《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以下简称《商事报告书》)均为清末民初湖南官方编印。前者于民国元年(1912)由湖南法制院据前湖南调查局编印,后者于清宣统三年(1911)五月由湖南调查局编印。这两本《报告书》从印行的时间上看,《民情报告书》出书在后,但从内容上看,《民情报告书》则应是编辑在前。《民情报告书》第四章“职业”,按“四民”士农工商的序列分列四节,可正文中只写了士、农两节,工、商两节连标题都没有,只在目录中工商两节标题下有“俟续编”三字。由此可知,《商事报告书》是《民情报告书》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