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解玺璋 日期:2014-04-20 11:12:23
《君主立宪之殇:梁启超与他的“自改革”》晚晴政府以自强为标志的“自改革”缘何走到了尽头?
三权分立后,民国何以变成党国?
未来的中国往何处去?该怎么走?
清王朝的终结,中华民国的成立,不仅终结了一个朝代,而且终结了自秦以来延续两千多年的君主制,以及君主制内部一切“自改革”的可能性。
继《梁启超传》后,解玺璋再续传奇,从更深入的思想史研究角度入手,带着我们回到晚清时期,看我们的先人在那场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中是如何应对,如何思想,如何行动的。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列强、革命党、立宪派之间的拉扯、抗衡和冲击,以及三种力量与清廷旧势力之间的矛盾、纠葛和相互利用,都在本书中呈现出非常生动的面貌。
作者简介:
解玺璋,知名评论家、学者、近代史研究者,从事报刊编辑、图书编辑二十余年,曾获多种全国及北京市文艺评论奖,著有《梁启超传》《一个人的阅读史》《喧嚣与寂寞》《雅俗》等。
目录:
绪论晚清“自改革”思潮的兴起
一、改革者的第一声叹息
二、经学异端带来政治新说
三、改革开放是历史大趋势
第一章梁启超走到了历史的拐点上
一、甲午战败,败于守旧强而革新弱
二、康有为抄袭廖平的一段公案
三、康有为的特殊贡献
第二章梁启超的学术源流与思想构成
一、终于和康有为走到一起
二、与黄遵宪、严复相识相知
三、谭嗣同的精神遗产
第三章梁启超初识君主立宪
一、只有君主立宪可以救中国
二、中国宪政之时机已到绪论晚清“自改革”思潮的兴起
一、改革者的第一声叹息
二、经学异端带来政治新说
三、改革开放是历史大趋势
第一章梁启超走到了历史的拐点上
一、甲午战败,败于守旧强而革新弱
二、康有为抄袭廖平的一段公案
三、康有为的特殊贡献
第二章梁启超的学术源流与思想构成
一、终于和康有为走到一起
二、与黄遵宪、严复相识相知
三、谭嗣同的精神遗产
第三章梁启超初识君主立宪
一、只有君主立宪可以救中国
二、中国宪政之时机已到
第四章当立宪遭遇革命
一、革命还是立宪,两难困于内心
二、民族主义不等于排满
三、共和革命不适合中国国情
四、没有自由意志,何来国民公意
五、站在清政府与革命党之间
第五章新民为立宪当务之急
一、国民政治自觉是立宪根基
二、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
三、梁启超是如何想象“新民”的
四、严重的问题在缺少公德
五、私德、公德,不可偏废
六、学问之道:正本、慎独、谨小
七、新民必备的两个条件
八、非有自治,则无以言国治
九、梁启超对西方思想的“误读”
十、梁启超的自由观
第六章革命易成与立宪难成
一、立宪感动中国
二、清末立宪的第一个小高潮
三、官制改革成各方争夺焦点
四、少壮亲贵借立宪疯狂揽权
五、国会请愿风潮三起三落
六、资政院欲有所作为
七、立宪派也要革命了
八、清政府帮助制造革命者
九、终与宪政失之交臂
十、君主立宪黯然落幕没有自由意志,何来国民公意梁启超从本国国情出发,看到在中国马上实行共和立宪,乃至君主立宪,都是不现实的,因而反对排满革命,主张以“开明专制”为过渡阶段,待条件具备之后,再行君主立宪或共和立宪。但“历史”却将他推到反动一方,超越历史发展可能性的“革命”,此时却“一登龙门,则声价十倍”,成为二十世纪中国的主旋律。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什么导致二十世纪的革命观念最终打碎了立宪党人的一帘幽梦?梁启超的思考显然已经触及问题的核心,他从共和立宪所规定的必要条件入手,进而分析它在实际操作中的不可能性,以及与中国历史经验的差异,从而按住了革命理论的两个致命“穴位”,一个是将意识形态的知识性幻想转化为革命动力,以此完成对群众的动员和组织;再一个就是将“革命”纳入历史“必要性”的解释机制,赋予其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所谓历史理性。梁启超强调共和立宪的两个必要条件,其一即卢梭所说的国民总意(公意),不过,欲求国民总意,只有付诸直接投票,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全民公决,才有可能实现。然而,能够享受这种民主过程的,只能是瑞士这种规模很小的联邦制国家。稍大一点的国家则不具备这种可能性,尽管这种一人一票的直接民主至今仍为许多人所艳羡。再有,参与直接投票的每个国民都应该按照其本意投票,任何有形或无形的强迫和愚弄,都可能损害国民总意的真实性。第三,国民总意是全称概念,只要有一人持有异议,都不能冒总意之名。他指出,有此三说,国民总意说只好宣告破产。于是退一步,变总意为多数,认定了“多数之所在,即国利民福之所在也”。但此论谓之或然则可,谓之必然则不可,其道理不言自明。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民能否“以自由意志投票”。共和政治的施政基础既为“多数决定”,而且,“多数者恒近于国利民福者也”,那么,这个多数之所由来,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他的观察,有两大因素可能影响到人的自由意志,一种是有形的,“一党派之势太鸱张,而其人复狞猂,中立者惮焉,不得不屈其本意以从之也”,这是说的国民因胆怯而放弃自由意志;一种是无形的,“外界波谲云诡之现象刺激其感情,而本心热狂突奔,随之以放乎中流,而不复能自制也”,这是说的国民因受蒙蔽而失去自由意志。这两大因素都有可能使国民的自由意志受到伤害,而由此得到的所谓国民的大多数,其实是沉默的大多数,其真实性是非常可疑的。所以他提醒人们注意:“苟非自由意志之多数,非真多数也。”(同上,6页)自由意志之难以维持于此可见一斑。梁启超说:“夫自由意志云者,谓吾本心固有之灵明,足以烛照事理,而不为其所眩;吾本心固有之能力,足以宰制感觉,而不为其所夺;即吾先圣所谓良知良能者是也。”(同上,7页)自由意志就是良知良能,然而,良知良能之不易得,又恐非阳明学说之末流空言义理、高蹈玄虚之误也,更多的还是权利的肆意横行,或以恐怖之高压,或以金钱之收买,或以谎言之欺骗,或以情感之煽动,总之,要保持“自由之意志,独立之精神”是非常不容易的。既然“国民自由意志之真多数,诚不易见觏”,那么,“纯粹的共和政治,诚不易行”,也就绝非虚言。尤其“当国家根本,破坏摇动,人心骚扰,甚嚣尘上之时”,思以武力颠覆现政府而建一共和新政府,又能有几分把握?(梁启超著《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九,9—10页)梁启超不相信种族革命可以成就共和立宪制,就在于他看到了革命并不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自由意志”,反而会伤害或压迫这种“自由意志”,甚至强迫人民放弃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如果没有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国民总意或多数,共和立宪的根本精神也就被抽空了,成了一个徒有其名的空壳。共和立宪制还有另一个必要条件,即作为统治形式的三权分立之制度,梁启超称之为孟德斯鸠造福于人类政治进步的伟大贡献,欧美各国宪法之精神没有不本于是者。英国虽为不成文法,但其制度却是按照孟氏学说设计的。至于美国,则纯用孟氏学说,分毫不差。他说:“孟氏此说,原以反抗专制为精神,所反抗者,不徒君主专制而已,凡一切专制,皆反抗之,故不惟不许一人总揽大权,并不许一机关总揽大权,立宪大义,实自兹出。”(同上之十七,42—43页)这种分权制衡正是宪政的精髓。其作用机理就在于以权力制约权力,借用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话说,即“用野心对抗野心”。这种制度安排使得没有一种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任何权力都有其边界,并受到来自其他权力的制约和对抗。横向的分权制衡,能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相互牵制;纵向的分权制衡,则能够有效地约束中央和地方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力,从而防止权力被滥用,也为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提供了“双重安全阀”。(麦迪逊语)这显然是一种理想的政治制度,也是革命党在许多场合对国民的许诺。但梁启超却不无担忧地说:“盖危险有不可思议者焉。”为什么如此悲观呢?他说:“凡一国家,必有其最高主权。最高主权者,唯一而不可分者也。”也就是说,在司法、立法、行政三权之上,还有个唯一不可分的最高主权,这个唯一不可分的最高主权,按照卢梭的说法,就是国民总意或国民多数,此权利“无论何时,而皆保存于国民之自身也”。所以,“吾昨日可以自由意志选举者,明日即可以自由意志而取消也”。毫无疑问,这是共和制的真精神。但如果是在“不惯民政而党派分歧、阶级分歧、省界分歧,种种方面利害互相冲突之国,则惟有日以此最高主权为投地之骨,群犬狺狺焉竞之,而彼三机关者,废置如弈棋,无一日焉得以自安耳。盖随时拈一问题,可以为竞争之鹄。而国民无复判断真是真非利害之能力,野心家利用而播弄之,略施小伎俩,即可以刺戟其感情,而举国若狂。故所谓多数者,一月之间,恒三盈而三虚。彼恃多数之后援以执政权者,时时皆有朝不保暮之心,人人皆怀五日京兆之想,其复何国利民福之能务也”。这与共和立宪的精神已经渐行渐远,其原因就在于“教育未兴,民德未淳”的国情,故当有人建议以美国为榜样,进行共和革命时,他说:“美国非我中国所能学也,彼其人民积数百年之自治习惯,远非我比。”我们已习惯专政而“不惯民政”,而“三权分立之政治,即最高主权在国民之政治也,而最高主权在国民之政治,决非久困专制骤获自由之民所能运用而无弊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