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思勉 日期:2014-06-29 08:24:06
在我国的史书中,有记述典章制度的专门篇章,也有记载一个具体朝代典章制度的专著,如“会要”、“会典”,还有贯穿各个朝代论述典章制度的著作,如“通典”、“通志”、“文献通考”。这些著述卷帙浩繁,普通读者难窥其奥。《中国制度史》既有条理性又有概括性的论述,使我国历代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清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其可读性和参考性显而易见,十分切合今天的读者学习和研究参考之需。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汉族,江苏常州人。我国近代“史学四大家”之一,十二岁以后在父母师友的指导下读史书,了解中国历史。16岁自学古史典籍。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专修科等校任教。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51年院系合并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终生教授。史学代表作品:《白话本国史》、《吕著中国通史》、《秦汉史》为代表的四部断代史、《吕思勉读史札记》等。
目录:
目录:
第一章农工商业
第二章财产
第三章钱币
第四章饮食
第五章衣服
第六章宫室
第七章婚姻
第八章宗族
第九章国体
第十章政体
第十一章户籍
第十二章赋役
第十三章征榷
第十四章官制
目录:
第一章农工商业
第二章财产
第三章钱币
第四章饮食
第五章衣服
第六章宫室
第七章婚姻
第八章宗族
第九章国体
第十章政体
第十一章户籍
第十二章赋役
第十三章征榷
第十四章官制
第十五章选举
第十六章兵制
第十七章刑法
索引第一章
农工商业
人民之生业,必始自渔猎,进于畜牧,乃渐及于农耕。畜牧种植之利,皆在日后,非演进太浅之民所知也。
寒地之民好肉食,热地之民则多食草木之实。我国古者盖兼此两者而有之。《礼记礼运》曰:“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王制》曰:“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此盖皆食草木之实。又曰:“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此盖皆食鸟兽之肉。中国未进化之时,地偏于东南者,其俗盖与夷蛮同;偏于西北者,其俗盖与戎狄同也。然我族之进化独早。
《古史考》曰:“太古之初,人吮露精,食草木实,穴居野处。山居则食鸟兽,衣其羽皮,饮血茹毛,近水则食鱼鳖螺蛤。未有火化,腥臊多害肠胃。于是有圣人以火德王,造作钻燧出火,教人熟食,铸金作刃,民人大说,号曰燧人。”(据《绎史》卷一引)《白虎通》曰:“燧人钻木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含文嘉》曰:“燧人钻木取火,炮生为熟,令人无复腹疾。”此并足征燧人为游猎之世首出庶物之主。伏羲之号,盖谓其能驯伏羲牲。亦曰庖羲,则谓其取牺牲以充庖厨也。伏羲盖游牧之世首出庶物之主也。燧人、伏羲、神农并称三皇(详见本书第十章附录《三皇五帝考》),俨然代表生计进化之三时代焉。其年代不可确考。姑以通行之说计之,夏四百年,商六百年,周八百年,三代合千八百年,五帝在其前,约计二百年,三皇距周末当在二千年左右也。神农事迹明见《易系辞传》曰:“庖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此确为教民稼穑之君。我国数千年来以农立国之基,肇于此矣。
黄帝、颛顼、帝喾之时,人民生计如何,古书难可确考。然《系辞传》云:“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则下文所述九事,盖皆指黄帝、尧、舜时言之也。其九事,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系辞?传?正义》:“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惟农业盛,故蚕织与之并兴也。曰“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曰“服牛乘马,引重致远”。曰“重门击柝,以待暴客”。惟农业盛,故盖臧多须谋守御,而数石之重,中人弗胜,非如畜产可躯而行,故陆运有待于马牛,水运必资于舟楫也。曰“断木为杵,掘地为臼”。其与农事相资,尤不俟论。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戎器皆资于木,亦耕稼之世,民斩伐树蓺,故能然也。曰“上古穴居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惟去猎牧,事耕农,不得不去岩穴而居平土,故所以蔽风雨者必资栋宇;亦惟种树既盛,材木日繁,故宫室棺椁咸有所取资也。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书契者,《九家易》曰:“百官以书治职,万民以契明共事。”郑云:“书之于木,刻其侧为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合。”盖《周官》质剂之论。农业盛,故通工易事,随之而盛也。以情事度之,黄帝以降,穑事之日兴,无可疑矣(少昊究为帝王与否难定,其时代则必在黄帝、颛顼之间。《左》昭十七年述其官有“九扈为九农正”,可见五帝之初,农业之盛也)。而尧、舜之尽力于民,事尤有明征。《孟子》述洪水之祸曰:“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孟子?滕文公》上)此容以后世之情形推度古事,然《尧典》详载尧命羲和四子“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授时为古代农政要端。又《禹贡》于兖州言“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与《孟子》言“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及治水功成,“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合(《孟子?滕文公》下)。居于平土,固耕稼之民所急也。即谓此等皆不可尽信,而《生民》一诗,实周人自颂其始祖之辞。后稷教民稼穑,必非后人所附会明矣。然则当时之洪水,以正当农业既盛之时,故觉其为祸之烈也。
唐虞以后,农业之盛,可以《书》之《无逸》为征。是篇首言“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下文历举殷之贤君中宗、高宗、祖甲以至周之太王、王季、文王,盖皆重农之主也(其称高宗之辞曰:“旧劳于外,爰暨小人。”称祖甲之辞曰:“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称文王之辞曰:“卑服,郎康功田功。”皆可为其重农之证)。《史记?周本纪》曰:“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此后稷指弃以后相继居稷官者,非一人)。后稷卒(此后稷为不窋之父,最后居稷官者也),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刘立。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故诗人歌乐思其德。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庆节卒,子皇仆立。皇仆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毁隃立。毁隃卒,子公非立。公非卒,子高圉立。高圉卒,子亚圉立。亚圉卒,子公叔祖类立。公叔祖类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亶父复修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于岐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于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颂其德。”周之先世,盖皆以能修农业而兴者也。读《公刘》、《绵》、《七月》诸诗,而其世德可见矣。
《禹贡》一篇,或谓非夏时史官作,盖诚然。然无以证其非追述禹时事。后史追述禹事,诚不敢必其可信,亦无以必其不可信也。古人考证,诚不如后人之精,然风气质朴,伪造之事亦必少。如今人疑古之说,几于古书十八九皆出作伪,实予所不敢从也。《禹贡》述九州之田,雍州居最,而周人实以农业兴,即其可信之一证矣。何休称《周官》为六国阴谋之书,其所述盖皆东周后事。合二书所载九州土田及农牧所宜,可见古代农业之一斑矣(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