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柏桦 日期:2014-08-19 13:22:26
中国古代的宫省,既包括宫室和皇宫,又包括了整个皇宫殿阁的建筑格局。而作为“宫省制度”来说,则主要体现为要通过此制,来突出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威。《中国古代智道丛书:宫省智道》作者集中研究,介绍了中国古代帝王权力、尊威的物化象征--帝王宫殿建筑群体。通过这个中国古代天子行政、施政、定政的舞台,剖析了延续几千年的这套严整的古代帝王宫省制度的发端、发展和历史沿革,揭示了古代天子帝宫为中心,皇亲世族、达官贵人之间为实现皇权的运转,撷取最大利益而进行的残酷斗争。此书不但可以呈现给读者丰,富的古代帝宫的历史知识,而且能使读者了解古代帝王权力斗争的内幕。
作者简介:
柏桦,1953年出生,北京市人。历史学博士(中国)、文学博士(日本),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中国帝王宫——宫省制度与中国古代政治》、《三国志官名集释》、《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明清州县官群体》、《中国政治制度史教学参考资料》、《中国官制史》(合著)、《中国古代刑罚政治观》、《柏桦谈明清奇案》、《中国政治制度史》等,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律例合编通考》、《清王朝涉藏民刑案件研究》及重点项目《中华大典·政治典·元明清分典》等多项课题研究。目前从事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制度史教学与研究。
目录:
第一讲阿房帝宫与紫禁皇城
天子朝门与帝王宫省
帝宫护卫与天子巡狩
第二讲巍巍帝宫与朕即国家
万民之首与帝权天授
天子、帝宫与皇权
后妃、帝宫与威仪
宦官、帝宫与近侍
君王、帝宫与权力守护神
第三讲百官拱日与权力圣殿
帝宫圣殿与宰相权力
帝宫层次与中外朝官
皇宫圣殿与次官职责第一讲阿房帝宫与紫禁皇城
天子朝门与帝王宫省
帝宫护卫与天子巡狩
第二讲巍巍帝宫与朕即国家
万民之首与帝权天授
天子、帝宫与皇权
后妃、帝宫与威仪
宦官、帝宫与近侍
君王、帝宫与权力守护神
第三讲百官拱日与权力圣殿
帝宫圣殿与宰相权力
帝宫层次与中外朝官
皇宫圣殿与次官职责
帝宫内外与权力整合
第四讲权力金字塔与帝威宫禁
等级名分与权力网络
帝威宫禁与大内尊卑
第五讲帝宫倾轧与御内斧声
骨肉相残与帝宫权争
外戚专权与帝宫内祸
帝宫宦官与权力阉割
君相冲突与帝宫安危
天子宫省与治国政道
后记(1)宦官组织的沿革
宦官的渊源可上溯至夏、商,因史料有限,那时是否有宦官组织已难以窥见其详。西周时,已形成一定的组织,虽然这时的宦官组织尚不统一、完整,零散地分属于朝廷各机构,但它毕竟成为以后历代王朝设立宦官组织的依据,而且直接影响宦官组织的发展。
秦汉时期,宦官组织隶属于少府、大长秋等卿,其中少府之下的宦者、黄门、钩盾、永巷(掖庭)、御府、内者等令、丞所管辖的官署,统领诸宦者分管宫中各种生活事务。这时各官府的长官还没有明确规定由宦者担任,大部分还为士人的官职,但毕竟有一部分宦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充任这些官职,成为名副其实的“宦官”。
东汉“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宦官作为一种专门组织而独立存在。在宦官隶属关系上,宦官组织还在少府统辖的范围,但加上“文属”的字样,表示宦官组织的相对独立。东汉时宦官机构有所省并,但明确规定黄门、掖庭、永巷、御府、钩盾等署令、丞由宦者担任,并且增加了中常侍(掌侍左右,出入内宫,赞导众事,顾问应对)、黄门(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官门下众事)、中黄门冗从仆射(主中黄门冗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中黄门(掌给事禁中)等管理传递政务和宿卫武装的机构和官员。
大长秋名义上是隶属皇后管辖的卿,是主管内宫事务的官员。其下有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等官署,由宦者充任。汉代制度,皇太后别宫居住,按照居住宫名而设少府、太仆、卫尉等官,号称“太后三卿”,由宦者充任,位秩稍逊于九卿。
东汉凡是宦官充当的官职皆加“中官”二字,是宦者专任职。中宫最高长官是大长秋(职掌奉宣中官命),统领中宫仆(主驭)、中宫谒者令(主报中章)、中宫尚书(主中文书)、中官私府令(主中藏币帛)、中宫永巷令(主官人)、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主黄门冗从)等官署。
魏晋惩东汉宦官为祸,长秋官改用士人,减少宦官的人数,罢去宦官兼主政务的官职和官署,加强对宦官的控制和管理。北魏时,除设长秋官之外,增设内侍长一职,掌顾问、拾遗、应对,部分恢复宦官的参政权。北齐增设中侍中省,与长秋寺共掌诸宦官。隋合并为内侍省(曾改为长秋寺),成为独立的宦官机构,与尚书、内史、门下、秘书同为五省并列。
唐设侍省,省署设在皇城北侧,临近宫城。其下设有内侍(掌内供奉、宣制令)、内常侍(通判省事)、内谒者监(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内给事(掌承旨劳问,分判省事)、谒者(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典引(掌出入导引)、寺伯(掌纠察宫内不法)、寺人(掌皇后出入执御刀冗从)等宦官要职,下辖掖廷(掌宫人簿籍)、宫闱(掌宫内门禁)、奚官(掌宫人疾病死丧)、内仆(掌宫中供帐灯烛)、内府(主中藏给纳)等五局。初期,虽设置较为庞大的宦官机构,赋予宦官一定承敕宣奏权,但未给予真正的实权,宦官在政治上的作用还不明显。到唐玄宗时,宠宦高力士“每四方进奏文表,必先呈力士,然后进御,小事便决之”。宦官的权力和作用由轻人重,逐渐提任供奉、监军、出使、教坊等要职。安史之乱后,君主“不欲武臣典重兵,其左右神策、天威等军,欲委宦者主之”。宦官由此“内则参秉戎权,外则监临藩狱”,握有军政大权,内侍省也俨然以“北司”的名义参与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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