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恒 日期:2017-02-18 10:57:57
区域研究的兴起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史学研究转向的显著特征之一,学界抛弃了过往拘泥于政治史的宏大叙事,转而试图通过个案或区域研究寻找到一条呈现“整体历史”的路径,构建起中国史学自身的解释模式。对“区域”作出何种界定,成为研究者需要优先处理的问题之一。本书将在系统、全 面收集清代档案、实录、政书文献的基础上,着力于探讨清代县辖政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即作为一种全国层面的制度设计,其制度渊源何在,在清代又经历怎样的制度变革,在民国时期的消失等状况进行长时段的梳理,清代县辖政区的空间分布,清代县辖政区设置与地方治理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作者简介
胡恒,1984年8月出生于河南省上蔡县。2002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先后在历史系、清史研究所学习,2011年获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学、清史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重点关注空间视野下的清代地方行政。
目录:
绪 论
一、为什么要提出县以下区划的研究
二、“县辖政区”的提出及其对“皇权不下县”论说之意义
三、既有研究、史料评述与总体思路
第一章 清代州县“分防”制度与县辖政区的类型
一、定额观念与清代地方行政中的“分防”制度
二、清代县辖政区的类型21
第二章 清代县辖政区的设置、变革及其空间分布
一、宋元明时期县辖政区的萌芽
二、清代县辖政区的设置与变革
二、县辖政区的空间分布:以巡检司为中心
第三章 京畿之地:京县大兴、宛平的佐杂分防与地方控制
一、大兴、宛平的分防佐杂官设置及辖地变迁
二、分防佐杂官与地方社会
三、唯一的一部巡检司志——《齐家司志略》
第四章 次县辖区:“司”的设立与明清广东基层行政
一、明代粤东之盗、巡检司及其与保甲之关系
二、佐治乡都:清代捕巡各官的分辖与“司”的设立
三、闲曹与冗官?——捕巡官员及其行政实践
四、“司”作为一种地域观念的呈现
五、“司”、“汛”关系蠡测:文武协同下的地方治理体系
六、余 论
附:捕属再考
第五章 分司细故:《南部档案》所见县丞、巡检司及其政务运行 ——再论佐杂的司法权限
一、清代南部县辖政区的设置与变迁
二、县辖政区行政职能的行使及与地方社会的关系
三、南部县辖政区的“典型性”与“普遍性”:再论佐杂的司法权限
第六章 市镇管理:基于江南苏松二府佐杂分防为例的商榷
一、明清市镇中的“国家”存在——一个问题史的回溯
二、佐杂官的分防及其辖地——以苏松二府为中心
三、走出江南:关于佐杂分防与市镇管理的新认识
第七章 经征钱粮:福建、甘肃分征佐贰的形成及其运作
一、福建“分征县丞”的设置及其成因
二、“经征钱粮”所引起的知县、县丞权力分野
三、分征县丞与分守县丞
四、甘肃佐贰分防趋势及其成因
五、经征钱粮与分征佐贰职责之完备
六、“分县志”、“分州志”的编修与地域观的形成
七、佐贰分征的个别授权与有限分布
第八章 辖区转换:州县置废与县辖政区
一、新县设置与县辖政区:清末设省中的新疆与东三省
二、改土归流、地区开发与云贵县辖政区
三、清代州县裁撤、善后处置与县辖政区
四、佐杂分防与新县、旧县的地域融合
第九章 清代佐杂的新动向与乡村治理的实际
——质疑“皇权不下县”
一、何谓“皇权不下县”
二、县以下的职官体系及其性质
三、国家权力向乡村的渗透始于何时?——基于中国本土实践的考察
第十章 清代县辖政区实践与当代“县下辖市”改革臆想
一、当代“县下辖市”改革的讨论
二、清代“县辖政区”的实践经验分析
三、“县下辖市”改革臆想
附录:《清史稿?地理志》分防佐杂项校正
征引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