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利明 日期:2017-04-11 11:42:11
《“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物权法研究(第3版)(套装上下卷)》以我国《物权法》为依据,密切结合我国有关物权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针对《物权法》起草过程及颁行之后提出的各种理论和实务问题,并值鉴国外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及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对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体系、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和规范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
在上卷中,作者详尽分析了物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认为物权的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请求权类型;对于物权变动,作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并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采纳了债权意思表示加登记或交付的模式;在所有权编中,作者对所有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类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次修订,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探讨;此外,作者还对相邻关系、共有中的基础理论和新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在下卷中,作者对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各种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各种准用益物权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作者展望了担保物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对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尤其是对《物权法》在制度上对《担保法》的创新之处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作者还深入分析了占有的性质,并对占有的效力及保护进行了详尽的研究。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