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光权 日期:2017-04-11 11:43:11
本书立足于新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承认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侵害对于犯罪评价的重要性,全面论述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
本书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学”方面进行了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显“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最大限度地贯彻了思维的前后一贯性。
周光权: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6年至l999年期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陈兴良教授学习刑法学,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博士生导师(2006年)。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国内近十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多所大学、研究机构兼职教授或客座研究员。曾兼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在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任客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