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国权 日期:2017-05-04 11:10:05
本书对责任政府的学理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责任政府作为一种理想型政府。其本质含义在于政府组织建设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作者系统阐述了责任政府责任本位的意义,提出责任政府作为一种理想的政府形态,其根本特征是政府遵循责任本位的逻辑厘清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从而彻底颠覆了传统政府组织以权力为本位的政治逻辑;提出责任政府的组织建设从责任开始,根据政府履责的需要决定政府权力的配置,以责任勘定政府权力的约束边界。按照履责的需要建构组织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因此,责任政府的建立实现了政府与公民关系向民主政治的根本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