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彥 日期:2017-08-25 08:05:59
本书立足于《法权学说》这部被西方学界遗忘了近两百多年的著作,试图从“法”、“自由”和“强制力”这三个概念出发,来理解康德整个政治哲学的基本架构及其根本精神。本书驳斥了有关康德政治思想的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看法,而试图表明,康德的整个政治论说并不处在其哲学规划的边缘,而是与他的基本哲学旨趣存在内在的勾连,同时,那种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所呈现的个体主义,并不是康德实践哲学的最终形式,相反,在《法权学说》这部著作中所呈现的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关系”的强调,使其道德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康德式的那种自由主义,明显不同于立足于“个体”的英美式自由主义。
吴彦,浙江温州人,201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2014年分别在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和复旦大学法学院作博士后研究,现执教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政治哲学与宪法理论。译有《康德:权利哲学》《实践理性的第一原则》《权威的性质与功能》《自然法理论》。在《哲学与文化》(中国台湾)、《二十一世纪》(中国香港)、《开放时代》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若干篇。主编商务印书馆丛书“自然法名著译丛”“政治哲学名著译丛”“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德意志古典法学译丛”,创办并主编《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评论》(辑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