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凤凰周刊 日期:2017-09-15 19:48:57
近年来,有数起恶性伤人案件发生后,在警方公布的消息或媒体的调查报道中,都显示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或自称有精神病,有一些嫌犯经司法鉴定后最终获得轻判甚至免除刑事责任。以至于部分公众形成了“精神病人犯罪不用负责任”的错误印象。
所谓精神病人,是指各种有害因素所致的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
由于在国内外均出现过精神病杀人,后被认定不必担负全部或部分刑责,因此成功脱罪的案例,以至于有人担心,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会成为社会安全的“定时炸弹”;还有人担心部分“精明”的犯罪嫌疑人会利用“精神病”做幌子,让自己拿到可以逍遥法外的“免罪金牌”。
只要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或者犯罪后装疯卖傻,声称自己是“精神病患者”,就可以免除刑责吗?答案当然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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