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耀森 日期:2021-08-20 03:29:07
中国是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三农”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其中,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农民增收又是农民问题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来看,农民收入的保证水平仍然不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与此同时,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时快时慢,增长幅度忽大忽小,波动高度时高时低,增长极不稳定,增长过程中表现出较大的脆弱性和波动性。这表明制约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些根本因素并未消除,影响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某些深层次矛盾远未解决,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仍未形成,致使农民收入不稳定,波动幅度较大。这种状况的持续,必将影响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基于此,刘耀森编著的《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研究》在系统梳理经济周期研究文献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判断与测定、基本概况、总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及其导致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和论证,试图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及其指标体系的构建选准切入点,期望通过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能够为政府提供富有弹性的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政策措施给予某种参考性依据,进而降低农民收入增长的波动幅度甚至熨平农民收入波动,从而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地增长。具体而言,《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研究》的结构安排如下:
章主要对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周期波动的相关概念、本书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主要的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进行了介绍与总结。
第二章对经济周期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济周期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历史考察;对西方经济周期理论进行了简要梳理,认为其蕴涵的积极因素,对于指导我们更好地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周期现象,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希冀其能为本书以后的分析提供某种理论指导。
第三章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进行了判断与测定。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首先必须对其是否存在周期性作出科学的判断。本章运用游程检验法验证了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周期性波动,在此基础上,分别用“剩余法”和“直接法”测定了我国农民收入的周期波动状况,并将用“直接法”测定的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作为本书的研究对象,同时,通过考察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的划分和周期波动的类型,对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历史轨迹进行了客观描述。
第四章主要研究了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基本特征。本章首先从波动幅度、波动高度、波动深度、波动的平均位势和波动的扩张长度5个方面,探讨了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总体特征。其次,从农民收入结构的角度,对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结构特征进行了统计描述。
第五章主要对影响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首先,分别分析了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发展、价格水平、市场需求、城镇化发展水平和政策等因素的变化对农民收入波动的影响。其次,在阐明灰色关联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影响农民收入周期波动因素的关联度,对影响因素进行排序,试图寻找引起农民收入周期波动的主要因素。
第六章主要分析了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对农民消费、投资和储蓄的影响。在分析农民消费、投资和储蓄的波动特征的基础上,量化了农民收入周期波动对农民消费、投资和储蓄的冲击作用。运用H―P滤波法,研究发现,农民人均收入波动对农民消费波动、农民固定资产投资波动和农民储蓄存款波动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第七章主要研究了熨平中国农民收入波动的实现路径――构建中国农民增收长效机制。首先,分析了中国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概念、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熨平农民收入波动的作用机理、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构建原则及其模式。其次,分析了构建中国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指标体系的目的、构建原则和基本框架。本书根据中国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并结合前面对影响农民收入周期波动因素的影响力大小的分析结论,建立了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定量指标体系和定性指标体系。
第八章主要阐述了构建中国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本章就如何遵循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熨平农民收入恶性波动,分别从农民工创业扶持机制、劳动力多渠道转移机制、农业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本书针对农民收入周期波动的研究,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1)在选题上,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展开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研究农民收入的文献可谓汗牛充栋,而研究农民收入周期波动的文献不但数量极少,并且仅是对农民收入波动的某个问题进行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本书通过对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判断与测定、基本概况、总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及其导致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和论证,对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展开系统研究,这正是本书不同于其他研究的独特之处。
(2)科学判断和测定了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农民收入是否存在周期波动,是对其展开进一步研究的前提。相关文献往往以我国农民收入存在着周期波动为假定前期,继而进行相关研究。事实上,研究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必须首先对其是否存在周期性作出科学的判断。本书运用游程检验法对我国农民收入是否存在周期波动进行了科学判定,发现我国1978―2009年农民收入存在着明显的周期性波动。在此基础上,分别用“剩余法”和“直接法”对我国农民收入的周期波动进行测定。用“剩余法”测定出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共发生了3次较大的周期性波动,平均持续时间在10年左右,其与长度为10年左右的“朱格拉周期”的长度大体相当,可以将此周期称为“大周期”。而用“直接法”测定的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整体上看,共完整经历了6次显著的周期性波动,平均持续时间大约为5.2年。 (3)全面客观地描述了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基本特征。为了更好地把握农村居民收入的变动趋势,本书不但分析了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历史轨迹,而且从波动幅度、波动高度、波动深度、波动的平均位势和波动的扩张长度5个方面,探讨了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的总体特征。结果发现,1978~2009年的32年问,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波动共完整经历了6个周期,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农村居民收入波动呈现出“大起大落”的特点。而在90年代以后,表现出平缓波动的总体态势,这表明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波动幅度减缓,“稳定性”增强。同时,还从农民收入结构的角度对农民收入周期波动的结构特征进行了客观描述。
(4)对影响我国农民收入周期波动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居民收入的周期波动,作为一种复杂的经济现象,不可能用任何一种单独的因素来加以说明和解释,收入周期的更替,是由一系列复杂的因素相互交织而形成的。本书认为,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自身发展、价格水平、市场需求、城镇化、政策体制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导致了农民收入的周期波动,决定了一定时期内农村居民收入周期的波幅、波高、波深和波长等a因此,在分别分析这些因素的变化对农民收入波动影响的基础上,本书进一步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通过计算影响农民收入周期波动因素的关联度,试图对影响农民收入周期波动的因素进行排序。研究发现,影响农民收入波动的因素,按影响力由大到小排列,依次是: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水平、市场需求、自然因素、农业自身发展和价格水平。
(5)较为全面地分析了农村居民收入周期波动对农民消费、投资和储蓄的影响。在分析农民消费、投资和储蓄的波动特征的基础上,量化了农民收入周期波动对农民消费、投资和储蓄的冲击作用。运用H―P滤波法,研究发现,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波动成分对农民消费波动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波动成分与农村居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波动成分的运行轨迹大体一致,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波动成分对农村居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波动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对农民人均储蓄存款增长具有持续的正向拉动效应,农民收入波动对农民储蓄存款波动具有持续的正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