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伶伶,王一心 日期:2015-12-01 15:23:03
寻一个不受惑的人,做一个像样子的梦。
五十年前,他与时代格格不入,五十年后,中国再次与他相遇。
为什么他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为什么他一辈子只编撰“上卷书”?
为什么人人都说他是“我的朋友”?
为什么留洋多年的他甘心包办婚姻?
去看看胡适先生走过、学过、写过、爱过的地方,也许能找到答案。
本书简介:
《一介书生家国梦:胡适人生地图》,以胡适一生足迹所至的九个城市为纲,用他的情感、思想与这些城市乘除,展现胡适人生和性格的多重侧面,与他进行一场跨时空的神交。
作者简介:
李伶伶,女,传记作家,中国戏曲学院客座教授。著有传记作品二十多种,近五百万字。曾获中国图书奖、中国传记文学奖、江苏省紫金山文学奖、江苏省十年报告文学奖一等奖、金陵文学奖一等奖等。
王一心,男,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研究馆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港台文学研究会理事。著有历史小说及传记作品多种,曾获南京市文学艺术奖银奖、金陵文学奖非虚构作品大奖。
目录:
上海(一)
遂父愿做了读书人
台湾(一)
文盲母亲育儿成功
情愿包办婚姻
上海(二)
连跳三级
与总教的一次冲突
地球是圆的:**篇白话文
不堪回首的荒唐日子
巡捕房一夜“游”
北京(一)
与鲁迅的交谊和分手
伊萨卡(又名“绮色佳”)
目录:
上海(一)
遂父愿做了读书人
台湾(一)
文盲母亲育儿成功
情愿包办婚姻
上海(二)
连跳三级
与总教的一次冲突
地球是圆的:**篇白话文
不堪回首的荒唐日子
巡捕房一夜“游”
北京(一)
与鲁迅的交谊和分手
伊萨卡(又名“绮色佳”)
柏拉图与马拉松之恋
纽约(一)
杜威:爱其所爱
爱意摇曳的情怀
北京(二)
背靠大树好乘凉
“安徽派”的两个人
开讲了
与毛泽东“谈湖南事”
被儿子批判了
紫禁城是面镜子
偏帮“林妹妹”
杭州
烟霞洞的神仙
上海(三)
从中山陵看见靡费
校长的骨头
北京(三)
在做恶人中做好人
看病是一种态度
华盛顿
“卒子”过了河的心情
北京(四)
奈何法律被政治强奸
纽约(二)
哈特曼:只有一只小鸡的母鸡
张爱玲:在子侄般的亲切里
普林斯顿
心有旁骛的图书馆馆长
台湾(二)
一厢情愿的诤友纵观胡适日记,可以发现他记述妻子的笔墨很多。从他的心灵轨迹,可以发现他的婚姻里更接近真实的那一面,以及婚姻中他自己的真实感受。浏览胡适书信,也可以发现他与妻子的话不少,那种交流,在缺少感情的夫妻中是难以想象的。
胡适的这门亲事,是早在他十三岁时,母亲为他定下的,两家沾亲带故,胡适的姑婆是江冬秀的舅母。江冬秀就是将来要做胡适妻子的女孩,比胡适大一岁,家住在离皖南绩溪县胡家四十余里的旌德县江村。江家是书香名门,江老太爷曾是探花,冬秀的外祖父是翰林。对于这门亲事,冬秀的父亲江员外很是认真,他不仅四下打听胡家家世,更对胡适“这个孩子”仔细观察了好几天,*后才放心应允。
这时,年幼的胡适自然不会有“不满”“反抗”这样的反应,惯于顺从母亲的他无条件地接受了母亲的安排。
四年后,正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接到母亲的信,催促他回乡完婚。这时,江家已经办好了嫁妆,胡家也备好了新房。但是,胡适在给母亲的回信中,以“今年十二月毕业”“下半年万不能请假”“吾家今年断无力及此”等理由辞婚。不过,孝顺的他又说:“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
婚事就这样搁浅了。胡母尽管有些失落,但为儿子学业日长,随后考取了留美官费生而颇感欣慰,以为那不但与儿子的“一身荣辱所关,而且与“吾村、吾家荣辱所关”。这样的喜讯冲淡了
婚事不成的阴影,但也进一步拉大了胡适与未来新娘在学识上的差距。
儿子的成就,既让胡母自觉脸上有光,又让她忧心。她担心一旦儿子功成名就,说定的婚事大有可能泡汤,而她又十分喜欢小媳妇江冬秀。自胡适留美后,江冬秀时常到胡家陪伴胡母,为未来的婆婆排解寂寞,更为婆婆分担家务,很讨胡母喜爱。因此,胡母在给胡适的每一封信中,都要提及江冬秀,以告诫儿子他是有婚约的人,不可忘记。
1911年4月,胡适**次给江冬秀写了封信,信中说:
屡得吾母书,俱言姊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闻之深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门游子,可以无内顾之忧矣。……今闻时时抱恙,远人闻之,殊以为念。近想已健旺如旧矣,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坐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
胡适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尽管居高临下,但是对未婚妻并未有任何轻视,而是鼓励她识字读书。为此,他又在给母亲的信中,要求母亲买个丫头代冬秀做家务,以便让冬秀能有更多的时间读书认字。胡母果真依儿所愿,从芜湖买了个丫头。不仅如此,胡适一直关心冬秀的读书情况,时时写信追问,更要冬秀亲笔“作书寄我”。
不久,胡适收到了冬秀的**封信:
……缘妹幼年随同胞足入塾读书不过二三年,程度低微,稍识几字,实不能作书信,以是因循至今,未克修函奉复,稽延之咎,希为愿宥……
除了识字读书,胡适还劝冬秀放足。他在给冬秀的又一封信中说:
来书言放足事,闻之极为欣慰,骨节包惯,本易复天足原形,可时时行走以舒血脉,或骨节亦可渐次复原耳。
后来胡适收到江冬秀一封信,看信写得意思清楚、语句通顺,不禁猜想这到底是由别人拟稿呢,还是她的文化程度提高了?但不管怎么说,信里说她早已放足,这令胡适大喜过望。
除了书信往来,胡适与江冬秀还互赠相片。1914年夏天,胡适在房间里摆了个读书的姿势,由任叔永给他照相。相片印出来后,胡适十分满意,题为“室中读书图”,加印多张,分送亲友,其中一张寄给江冬秀,还在相片背面题了诗,表达婚期一再延迟的歉意以及相思之情。
在寄相片的当天,6月6日,胡适在日记里写下一段话,更可作为此诗的注脚:“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冬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胡适不止一次对江冬秀经常来帮母亲做事表现出感激之情,这份感激,是构成他对她的爱情的成分之一;他对婚期延迟的自责,也是他对她的爱情的成分之一。
另一次,他在家里寄来的一张有冬秀在内的合影照背后写了一首长诗,在这首诗里,他描绘了一幅远离尘世、夫唱妇随的世外桃源画卷。
1917年元旦刚过,胡适得了重感冒,病了半个多月方才痊愈。病中收到母亲及冬秀的来信,大为欣慰,多日恹恹为之一扫,竟作了三首诗,附在给母亲的回信中,就像是对母亲絮叨着未婚妻:“病中得他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
鲁迅把他在北大上课的讲义修订增补后出版,题为《中国小说史略》,其中对于《海上花列传》有一句评语“平淡而近自然”,胡适颇喜欢这句话,对此连张爱玲都有感觉,所以她写信给胡适时,也用这句话来做期盼。
胡适写这首诗时,鲁迅还未说出这句话来,但这句话的意思却存于胡适心里久矣。那时他要提倡白话文,白话文相较于之乎者也的文言文,还不就是“平淡而近自然”的么?他写的这些大白话的诗,相较于讲究格律的古诗词,还不就是“平淡而近自然”的么?
他说欢喜冬秀没有要紧话的信,并不是说他喜欢听无话找话的废话,而是在唠叨家常的闲话里,感受到一种由平淡自然中流淌出来的亲切惬意。而这种在貌似无关紧要的语言中所表达出的平淡自然的境界,正是当时的他所追求和提倡的。未婚妻因受限于文化水平,无法用准确、精练、暧昧的语言表达复杂、曲折、微妙的情感,却在无意之中,与他的理想相合,他不能不欣喜。
第二首诗则清楚地表明胡适与未婚妻虽未见面,但他对她情愫已生,他对她的感情已经开始发酵。
第三首也只两句,却颇有意味:“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苏格拉底说悍妻成就哲学家云云,似乎是婚姻内的经验之谈;而胡适则在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前,就已用哲学家的思维清除掉思想上的障碍了。这首诗表明胡适此时已决定放弃恋爱自由,接受包办婚姻。而这接受,不是幽怨委屈地,而是心甘情愿地。
书信相片的往来,实际上是胡适培养感情的方式之一,也是他俩恋爱的方式之一。因而,与一般的包办婚姻不同的是,胡适在婚礼前对新娘的长相、学识、品德等并非一无所知,甚至可以说,他们在婚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感情。
在美国留学七年,受西洋之风吹拂,学成归来的胡适自然是洋派的、新潮的,但并没有因此销蚀掉内心深处的传统本质。尽管崇尚婚姻自由的他在美期间有过艳遇,有过红颜知己,但他始终没有忘却在家乡苦苦等待他的未婚妻。
尽管胡适对母亲包办他的婚姻并非无一微词,但他很能理解母亲的一片苦心,更因“孝”字当头而不忍、不愿忤逆母亲意愿。他早在1908年**次拒绝婚事时给母亲的信中就这样说:
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儿……安敢忤逆如是,大人尽可放心也。
所以胡适自美归国后的**件事便是应母亲之催准备和江冬秀完婚。但他毕竟已经有了新思想,不愿在婚前连新娘的面都没有见过,便要求和江冬秀见一面,作为次年年假时结婚的“**限度的条件”。而依传统习俗,新郎新娘婚前是不允许见面的,江家人心里不愿意,但他们又知不能开罪胡家,考虑到他俩早有书信照片往来,见一面无妨,表面上答应了。谁知,胡适应约去江村江家,却碰了个钉子。但胡适自始至终对整件事处理得非常得体、妥善、理性,他在日记
里详详细细把过程记载了下来。
那天胡适到了江家,酒席散后,胡适提出要见冬秀,在座各方均无异议。冬秀的胞兄江耘圃陪他到了冬秀卧房门外,让他在外稍等,江耘圃先进房与妹妹说。胡适坐在外间翻书等候,感觉到四周正有无数双眼睛在暗中窥视,等着看一出好戏。耘圃出来时,面有难色,表明妹妹不肯见。胡适的姑婆又进去劝,这才同意了。姑婆站在房门口,向胡适招招手,胡适起身进到房里,却发现冬秀躲在床上,床帐四垂。姑婆要强行拉开帐子,胡适赶忙摇手阻止了她,随即退了出来。
江耘圃还等在外间,胡适翻着书,与他“乱谈”了一会儿,便起身一同朝外走,心里却想:“这时候,我若招呼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这门婚事便僵了。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强迫她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主意打定,胡适即向江耘圃告辞,住到旁边的亲戚家。
胡适心里有事,第二天早起,向亲戚借了纸笔,给江冬秀写了一封信,说他本不应该强迫她见他,是他一时错了。她不见他,是他意中的事,并劝她千万不可因为不见他之故心里不安,他决不介意,她也不可把此事放在心上云云。
胡适请江耘圃把信转交冬秀,特地叮嘱他要念给她听。表面上
看,是信中的内容不瞒妻兄,同时也要他帮着劝慰冬秀,其实这封信,
根本就是写给江家全家人的。
吃过早饭,胡适就启程回家了。回到家里,一班人问起新人如何,他只回答说:见过了,很好。当然他对母亲说了实话,胡母大为生气,胡适劝母亲不要错怪冬秀。
胡适不愿怪未婚妻,固然出于理性,但也不全是理性——还有莫名生发的感情因素。如同自由恋爱中的人,嗔怨气恼羞都是佐料一样。
秋天里江冬秀来探望胡母,诉说事情经过,果然如胡适猜测,是家族长辈作梗:当初胡适要见冬秀,他们表面答应,却也不跟冬秀说,等到胡适去了江家,他们才临时告诉冬秀,却又表示不赞成他俩见面,那时冬秀父母都已作古,族中长辈这样说,她也不敢违抗。
胡适得知事情原委后,深为自己当时没有负气冲动而是冷静以对而感到骄傲和自负,他心里想:“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gentleman(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胡适是谦虚的,他并没有由这件事情本身而把自己看得多么崇高,他把自己只定为一个“绅士”,而且把所作所为视为“应该”,可见他在人品上、操守上对自己的期许。这件事情,既可以视为老天爷对他的一次考验,看他在母亲为他安排的婚姻中情愿或不情愿的程度如何;又可以说这是一次赖婚的大好机会,连母亲都很生气,岂不是天赐良机?
知识的增加,向来不与道德的增长同步,受过“半世的教育”的胡适,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具有的远远不只是绅士风度。在看来完全是对方无理无礼无诚意的情况下,不生怨怼,还能曲意为他人着想,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并且愿意做的。这也表明了他对于这桩婚姻的确没有异心。
1917年严冬里的一天,在安徽绩溪老家,胡适和江冬秀举行了婚礼。江家要胡家定日子,胡适也不去找算命先生掐指算日,也不去翻查皇历,他本来就不相信什么吉日凶日,就选了自己的阴历生日。女方对照了皇历,发现这一天不坏,这就定了下来。
胡适把婚日放在自己的生日,这很有意味,是想表示结婚是他的再生吗?当他呱呱坠地的时候,母亲是他见到的**个女人;当他掀起一个人的红盖头时,是想把这个他**次见到的人视为与母亲同样重要的女人吗?
蜜月里的胡适是有甜蜜感的,他大发的诗兴可以作证。蜜月未完,胡适就不得不匆匆与妻子告别,北上赴职。他在诗里抒发了对妻子的恋恋不舍。
男女之间,在一块儿玩耍、嬉闹、缠绵的时候,往往难以分辨出感情的有无与深浅,而分离时的相思却是反应灵敏的感情试剂。胡适对江冬秀有深切的相思,江冬秀对胡适更不必说了。诗歌不愧为表达胸臆的**方式,单从胡适写的那些诗句中,已清楚明白地表明胡适对江冬秀的确有真切的爱情。
知识多少不是问题
一个满腹经纶的留洋学者和一个识字不多的农村女人结合了,这在农村人看来没有什么,因为在他们的眼里,你肚子里的墨水再多,你还是你这个人——多半你刚进家门,村上人就已传开了,狗蛋回来了!鹅头回来了!绝不会想到要用大名加官职来称呼的。
而在那些受过数载数十载乃至“半世教育”的人士看来,这样的婚姻一定不会幸福,因为有了高下差别。于是,不理解乃至嘲讽这桩婚姻的闲话出来了,替胡适深深惋惜的声音出来了。六十年过去,仍是此话未止,此声未绝。海外学者夏志清,1978年在为唐德刚的《胡适杂忆》所写的序言中还说:“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理想的太太,两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
对于此问题的认识,胡适不愧为“一代宗师”,早在夏言六十年前、他还未结婚也未成为宗师的1914年(11月22日),他在日记里说:
若以“智识平等”为求偶之准则,则吾人终身鳏居无疑矣。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
以后来胡适与江冬秀之间相处的情形来看,有江冬秀这么一个人在身边,是颇合胡适的生活的,比如他好些不能、不便跟外人说的话可以跟她说。而假如江冬秀是一位才以斗计的女子,胡适在外面与一班才子才女诗酒风流完了,回到家里来继续风流诗酒,虽然也许《尝试集》会多出三四五六集,但也很可能有一天他会闻诗恶心、见酒就吐的。
而胡适也不是想定了要找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妻子,以免客来谁下厨、饭后谁洗碗都要相互“你请”。他对娶有学问的女子为妻并不排斥,“友辈中择偶,恒不喜其所谓‘博士派’之女子,以其学问太多也。此则未免矫枉过直。其‘博士派’之女子,大抵年皆稍长,然亦未尝不可为良妻贤母耳。”话中甚而还隐隐约约夹杂着恋母情结,他本是寡母带大的。
很多人都说胡适的“不反抗”是因为他要做母亲的孝子,他是为让母亲顺心高兴才委曲求全的。的确,在他婚后不久给友人的信中,可见其意:“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也许起初胡适的确只是为母着想而娶江冬秀为妻。如果仅仅如此,那么在他母亲去世后,他大可以弃江冬秀而去,因为在他们婚后第二年,他的母亲就去世了。没有了“博吾母欢心”的理由,胡适却仍然心甘情愿与江冬秀携手一生,除了他性格上的温和与宽容外,江冬秀善良与独特的个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时光不可倒流,人生也不可重来。我们不能确定胡适与知识水准相当的女子结合就一定幸福或不幸福。但是,胡适的学生罗尔纲的一句话很能说明问题:“我处胡家五年,我却常常感到,假如适之师夫人是个留学美国的女博士,我断不能在胡家处五年。”
宾至如归的感觉,并非所有的主妇都愿意给客人,还有一些主妇虽然愿意给却也未必能给得了,这是一种亲和力,属于一种能力。江冬秀的这一优点保持了一生,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回忆江冬秀时这样写道:“胡老太太向来未叫过我什么‘密斯特’或‘先生’。**次见面,她对我就‘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我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
一般来说,识字少的人知识就少,这是不用说的。但识字少的人未必就没有见识,这是一。二,有知识的人未必就有见识,甚至于未必有足够的常识。三,如同盲人耳朵特别灵敏的代偿作用,识字少的人虽然通过读书获取知识的渠道不顺畅,但也尽可以通过别的渠道获取知识。比如,主观上,假如识字少的人悟性高,长于举一反三,那么他在见识上,与识字多却悟性差的人相比,未必处于劣势。客观上,识字少的人若身处的环境好,在近朱者赤的耳濡目染下,他也可以获得相当的知识。
江冬秀并不是一个木然的人,仅举两样事,就可证明:她打麻将是常胜将军,下厨房又烧得一手好菜,这岂是一个“笨婶”所能胜任的?生活在胡适这样的知识分子身边,家里常常门庭若市、客人不断,江冬秀在终年的迎来送往中,眼界、知识当然都会有长进。
关键是,胡适对待江冬秀,从她还是未婚妻开始,就从无嫌弃、轻视之意。他给她写信,叫她识字、放足,给她灌输新思想,告诉她西方社会的状况,鼓励她“勿畏人言”,说我胡适的妇人,不应当害怕旁人之言。婚后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更可以时时教导。
1924年夏天,胡适在大连,给在北京的江冬秀写了封信,说他前晚经过奉天时,有日本人请他到日本餐厅吃饭,席间有日本艺伎跳日本舞,中国妓女弹三弦琴伴奏。他告诉妻子,这是中国失传的唐宋遗风云云。换了个人,大概不会对妻子说这些,因为会觉得是对牛弹琴。胡适就不这样想,他会觉得:说得多了,不就知道了么?胡适就是这样,一直在他与妻子之间作知识上、思想上的沟通,就像一架盾构机,一直在掘进、掘进,而终于,两人心灵相通了。
胡适对于他与江冬秀的婚姻,婚前抱了一种善良的乐观态度,而婚后则又不无欣喜地发现有意外的获益。
1921年8月30日,胡适在上海,高梦旦请胡适在消闲别墅吃福建菜。他两人是非常谈得来的朋友,当时又没有外人,两人遂无忌大谈。高梦旦提起胡适的婚事,说许多旧人都恭维胡适不违背旧婚约,是一件*可佩服的事情,并且说他敬重胡适,这也是一个原因。
胡适听了,却有些不以为然,问道,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的呢?
高梦旦道,这是一件大牺牲。
胡适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
高梦旦不解,问胡适何以*讨便宜?
胡适道:“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以算作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两人的这段对话,反映出几个颇有意思的问题。一是连胡适*知己的朋友都认为胡适娶江冬秀是一件“大牺牲”的事,更不要说社会上一般人的看法了;当时的人都这么看,更不要说当今的人了。二是人们认定婚姻内的胡适不可能是幸福的,而一定是痛苦的。这两条都被胡适否认了:求得心安不能算是牺牲,婚后家庭“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三是从社会对胡适的赞许可以看出,胡适轻易做到的事,在其他人却是难以做到的,这是胡适广受赞许的原因。事实上,胡适同时代的忍心伤人心的知识分子不乏其人。四是可以看出,胡适对于自己的要求要高于社会对一般人的要求。社会上传为美谈的,在胡适看来却是理所应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