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树华 日期:2017-02-22 12:38:48
本书是一起重大案件的审判实录,也是对我国审判工作的历史反思。
潘汉年案不仅重大,而且特殊。特殊在:第一,它涉及党和国家许多重要机密;第二,被告人是一名担任过重要职务、做出过特殊贡献的高级干部;第三,这是由毛主席亲自核定、党中央交办的案件。这几个特殊性决定了案件的复杂性和难度。
当时人治盛行,法治不申,审判不独立,实行“先批后审”,中央或地方党委先审批、法院后审判,法官和法院只能按上级的决定办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潘汉年冤案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从潘汉年案得出的基本教训,应该世世代代牢牢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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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是我党情报战线的一位传奇人物,在极端复杂危险的环境中,机智勇敢,从容应对,向党中央、中央军委发送了大量有价值的政治、军事情报,对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了大功、奇功。但由于1943年他与汪精卫会见(事先来不及请示,事后1955年始报告)的违纪事件,在最高领导人的盛怒之下,这位功勋卓著的革命者被以“内奸”反革命逮捕入狱,过去的功劳不仅被抹煞,还牵强附会地罗织成叛变投敌的罪证。
事过四十多年,当时审判此案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中,二位已经作古,只剩下彭树华同志健在。他责无旁贷地写出了潘汉年案的审判实况,以期通过对这桩冤案的反思,深刻总结党和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些教训。
书中另附有30多张反映潘汉年生平的照片。
目前市场上关于潘汉年的书籍,内容大多为讲述其人生经历的,没有关于潘汉年审判经历的书籍,该书具有较独特的讲述角度,可填补市场空缺。
已通过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专家审阅,认为:“书稿以作者亲历为基础,反映了潘汉年案审判的全过程,具有一定的资料价值。” 作者简介
彭树华 广西陆川人,1925年出生,1946年秋考取广西大学法律系,在地下党领导下参加了进步学生运动,曾任学生会学习部长、桂林市学联第一副主席。1950年调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任秘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1955年中南分院撤销,调最高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庭秘书、助理审判员,1978年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79年9月至1983年1月,参与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理的全过程,负责该案判决书的起草工作,及江青、张春桥原判死刑缓期执行改判无期徒刑的具体工作,任合议庭审判员。1981年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了许多大案要案,潘汉年案就是其中之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1994年离休。
目录:
序
一、受命
二、秦城审阅案卷
三、向党组汇报
四、谢老纵论古今
五、特殊审判
六、违心判决
七、“文革”风波
八、平反昭雪
九、追忆与思考
十、一颗明星的升起与陨落(潘汉年简历)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