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伦.凯勒 日期:2014-02-08 13:18:33
《海伦·凯勒自传》是海伦·凯勒原汁原味的英文著作,真实直白地记录了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传奇人生,从无光、无声、无语的苦闷彷徨走向积极、多姿多彩的世界,再现了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的努力、奋斗、不屈之路。海伦·凯勒不仅成功地走出聋哑盲人的失落,更是以惊人的毅力进入哈佛大学深造,成为世界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创造了人类史上的奇迹!一起来翻阅《海伦·凯勒自传》吧!★★★畅销双语图书榜★★★★★居里夫妇传(夫妻携手共攀诺贝尔奖高峰的伟大传奇)★★一本书看遍世界名校---边学英语边了解世界一流大学,让你从此迈上通往世界顶级学府的第一步!★★一本书读懂世界史--(人文英语之世界史,在原汁原味的英语阅读中品味世界历史的千变万化!!)★★一口气读懂欧洲史(英汉对照)★★一本书读懂奥运会:汉英对照(一堂丰富的人文英语课——现代人应该了解的西方历史、哲学、文化、艺术、风俗……)
目录:
★★畅销图书重磅推荐★★
《观手识人》(英国手相学先驱扛鼎之作,世界知名人士手相图收录,最靠谱、最科学的“观手识人”术!)
第一部分我生活的故事
ChapterI
第一章
ChapterⅡ
第二章
ChapterⅢ
第三章
ChapterⅣ
第四章
ChapterⅤ
第五章
ChapterⅥ
第六章★★畅销图书重磅推荐★★
《观手识人》(英国手相学先驱扛鼎之作,世界知名人士手相图收录,最靠谱、最科学的“观手识人”术!)第一部分 我生活的故事
ChapterI
第一章
ChapterⅡ
第二章
ChapterⅢ
第三章
ChapterⅣ
第四章
ChapterⅤ
第五章
ChapterⅥ
第六章
ChapterⅦ
第七章
ChapterⅧ
第八章
ChapterⅨ
第九章
ChapterⅩ
第十章
ChapterⅪ
第十一章
ChapterⅫ
第十二章
ChapterXIII
第十三章
ChapterXIV
第十四章
ChapterXV
第十五章
ChapterXVI
第十六章
ChapterXVII
第十七章
ChapterXVIII
第十八章
ChapterXIX
第十九章
ChapterXX
第二十章
ChapterXXI
第二十一章
ChapterXXII
第二十二章
ChapterXXIII
第二十三章
第二部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ThreeDaystoSee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五星畅销书 《公文写作规范指南》(根据最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编写,公务员考试必备资料,数千万党和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的案头书。)
第一章 我怀着诚惶诚恐的心情书写我的生平。我的童年时代就像被笼罩着一团金色的雾气,在要揭开这层薄雾面纱时,我仍然有些犹豫不决。写自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每当我试图挖掘出孩童时期的记忆时,就会发现自己常常分不清事实与想象,因为毕竟已经过了这么些年。女人在勾画自己的童年时代时,难免会带上些自己天马行空的幻想。我早期的生活只有少数让我印象深刻的剪影,除此之外都如“牢狱一般黑暗”。此外,孩提时代的欢乐与悲苦于我大多已经失去了最初刻骨铭心的鲜明感觉;我早期教受教育过程中的许多重大事件,也已经随着令人激动的伟大发现而被渐渐遗忘。为了避免这本自传过于枯燥,我决定把生活中最有趣最有价值的情节拿出来略微陈述。
1880年6月27日,我出生在塔斯坎比亚,这是阿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小镇。
我父亲的祖先是卡斯帕?凯勒家族,来自瑞士,他们最初定居在马里兰州。在这些瑞士祖先中,有一个人曾是苏黎世第一位给聋哑人上课的老师,而且这位先人还就聋哑人的教育问题写过一本书——这似乎是因缘际会的巧合;不过也难说,国王的祖先中说不定还有人曾经是奴隶呢,现在是奴隶的人其祖先说不定还称过霸王呢。
我的祖父,也就是卡斯帕?凯勒的儿子,“闯进”了阿拉巴马州的地盘并最终在此定居。家里人常跟我说,每年都有那么一次,我的祖父会骑在马背上从塔斯坎比亚到费城去采购种植园需要的设备等。至今我的姑妈还收藏着那时候他们来往的信件,信里承载了很多有趣而又生动活泼的记述,讲了祖父当年是如何在两地奔波的。
我的祖母凯勒是拉斐特市一个侍从武官的女儿,那名侍从武官叫亚历山大?穆尔;她也是亚历山大?斯鲍茨伍德的孙女,斯鲍茨伍德是弗吉尼亚州早期的殖民总督。祖母也是罗伯特?E?李将军的二表妹。
我的父亲叫亚瑟?H?凯勒,是联邦军队中的上尉,我的母亲凯特?亚当斯是他的续弦夫人,比父亲小很多。母亲的祖父是本杰明?亚当斯,他娶了苏姗娜?E?古德休为妻,他们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住了很多年。他们的儿子查尔斯?亚当斯就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波特,后来查尔斯去了阿肯色州的海伦娜。那时候正值南北战争,他代表南方军参战,后来官至准将军衔。查尔斯娶了露西?海伦?埃弗里特为妻,露西同爱德华?埃弗里特和爱德华?埃弗里特?哈尔博士是一家人。战争结束后,查尔斯夫妇迁到了田纳西州的孟菲斯。
直到我在一场大病后丧失了视觉和听觉,我一直是住在空间逼仄的房子里的。房子有个四四方方的大房间和一间小房,仆人们都睡在小房间里。这是南方的习俗,挨着宅子建一座附属的小房子,以备不时之需。宅子是我父亲在内战结束后让人建造的,娶了我母亲后,他们就在此长期生活了。房子外表覆盖着葡萄藤、攀爬的玫瑰花和金银花。从花园望去,这座房子就像一个凉亭。小小的门廊则被黄玫瑰和南方天冬草的屏障所遮蔽。这里是蜂鸟和蜜蜂最爱来的地方。
凯勒家的老宅子离我们家小小的玫瑰凉亭只有一箭之地。那间老宅叫做“常春藤绿宅”,因为房子、周围的树丛和篱笆上都覆盖着美丽的英格兰常春藤。我在孩提时期把这个老式的花园当做自己的天堂。
在莎莉文老师来之前,我常常沿着正方形的黄杨木篱笆摸索着向前走。靠着嗅觉的引导,我就能找到第一株紫罗兰花和百合花。就是在此花园,我常常在发了一阵脾气以后,把自己燥热不堪的脸埋进清新凉爽的树叶和草丛之中。让自己陶醉在花朵中、从一处漫步到另一处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情啊!
同时,在闲荡的过程偶遇某枝美丽的藤蔓是件多么妙不可言的事情啊!我会通过它的叶子和花来判断它是什么植物,我知道,这就是那株远在花园尽头覆盖着凉亭的葡萄藤!这儿还有连成线的铁线莲,下垂的茉莉花,还有一些叫做蝴蝶百合的稀有花卉,这种花因其娇柔的花瓣形似蝴蝶翅膀而得名。而玫瑰,则是花园中当之无愧的花中之王。我从来没有在北方的温室里见过如此生机勃发的玫瑰。我们的门廊上曾经有一排这样的花朵,空气中都是它们沁人心脾的芬芳,丝毫没有被淤泥的浑浊气息所玷污。每天早晨,花儿享受露水的沐浴,它们是如此娇美、如此纯洁,这时我就会禁不住展开想象,上帝花园中的常春花也不过如此吧!
我的生命之初简单而纯朴,就像其他一切小生命一样。我出生,我观察,我奋争,就像每个家庭的头胎那样。关于为我取名字这件事,家里人少不了一番讨论。因为是家里第一个孩子,所以不能大意,每个人都参与了讨论。我的父亲建议用米尔德里德?坎贝尔这个名字,这是他非常敬仰的一位先辈的名字。提出这个建议后,他便拒绝继续讨论了。我的母亲觉得我应该叫外祖母少女时代的名字,海伦?埃弗里特。可是到最后,可能是因为父亲太兴奋了,他抱着我去教堂的时候把写着我名字的纸条弄丢了。这本是自然的事情,那本来就是他勉强同意的名字。当牧师问他我叫什么的时候,他只记得我是随着我外祖母叫的,所以就告诉牧师我叫海伦?亚当斯。
据说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显示出了急不可耐、自信蛮横的个性。无论看到周围的人在干什么,我都急于模仿。六个月的时候,我就会牙牙学语地说“你——好”,某天当我清晰地说出“茶,茶,茶”的时候,家人着实惊讶了一番。即使在后来的那场大病以后,我还是能清楚地记得人生之初学会的一个单词——“水”。当我渐渐失语,无法说出其他词句的时候,还是能模模糊糊地发出“水”这个字。在我学了“水”怎么拼写以后,才没有继续把“水”发成混沌不清的“湿——湿——”。
家里人说,我刚满一岁就已经可以蹒跚走步了。那时候,母亲把我从澡盆里抱出来放在她腿上。忽然,眼前穿过树叶洒在地板上的金色阳光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于是我从母亲腿上滑下去,朝那片跳跃的金色奔跑过去。可是我为这种冲动付出了代价:我摔了一跤,哭闹着让母亲抱我起来。
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转瞬即逝。我这个急不可耐、满心欢喜的孩童度过了鸟虫鸣唱的短暂春天之后,便迎来了花果飘香的夏季,随之又度过了阳光灿烂的秋天。所有这些短暂的欢愉之后便是一个阴郁不堪的二月,毫无预兆的疾病夺走了我的听觉和视觉,把我重新投进了初生婴儿般无意识的黑暗里。据说我的病叫急性胃脑梗塞,连医生都觉得我命不久矣。可是某天清晨,我的高烧奇迹般地退去了,这高烧来得突然,走得同样突然和神秘。这天早上,全家都沉浸在欢欣的气氛里,甚至连医生都没有想到,我再也看不见、再也听不见了。
关于我的病,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一片混乱。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焦躁不安时母亲温柔的安抚、睡中惊醒时的痛苦和迷茫,还有醒后转动眼珠时的干燥和灼热。曾经我能看清房间里迷人的光亮,但是病后我只想把头扭向一无所有的墙壁,因为那些光线对我而言非常黯淡,并且一天天黯淡下去。除了这些我自认为是记忆的短暂片段,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如此不真实,就像一场噩梦。时光飞逝,我渐渐习惯了周围的沉默和黑暗,遗忘了曾经的美妙光景——直到她的到来。她,我的老师,让我的精神重归自由。即便我身处黑暗,但毕竟曾经对这个世界匆匆一瞥,有些记忆无法完全从脑中抹去——葱郁无垠的平原、广阔无边的天空、生机勃勃的树木花草。如果我们曾经看见过,“那么这一天就属于我们,这一天的所有景物就属于我们。”
第二章
我到底是怎么熬过了这场大病后的一个月,已经不大记得了。只知道我要么是坐在母亲的腿上,要么在她做家务的时候一直攒着她的裙子。我用手感知东西的形状,“观察”物体的移动,用这种方法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快,我感到自己需要交流,于是开始做手势。摇下头表示“不”,点一下头表示“好”,把手收回来表示“过来”,手往外推表示“走开”。如果我想吃面包呢?我会做切面包片然后涂黄油的动作。如果我想让母亲在晚餐的时候做冰淇淋,我会做出开制冰机的动作,然后装作打寒战的样子。更妙的是,母亲也能很好地让我理解她的意图。如果她想让我拿点东西给她,无论指示我跑到楼上或者其它什么地方,我总能知道是哪儿。事实上,我要感谢母亲用无私的爱与非凡的智慧照亮了我的漫漫黑夜。
虽然身处黑暗,我还是能明白周遭发生的事情。五岁的时候,我学会把干净的衣服叠好收起来。当一堆衣服从洗衣房送来的时候,我能分辨出哪些是自己的衣服。我会从母亲和姨妈的穿戴分辨出她们是否外出,而我总是祈求她们带我一起出去。客人来的时候,我会主动跟他们打招呼,客人走的时候我会跟他们招手,我想我还隐约记得这个手势的意思。有一天,几位绅士们来拜访我的母亲,从关门时的震动和其他一些信号,我知道他们来了。我突发奇想地趁没人注意跑到了楼上,穿上了招待客人的小礼服。我学其他人的样子站在镜子前,在头发上抹了发油,在脸上拍了厚厚的粉。之后把一条长及肩部的面纱盖在脑袋上,遮住我的脸。然后在纤细的腰间系了件肥大的裙撑,但它太肥大了以至于在我身后上下摇摆,都快要露出我的裙子下沿了。我就穿着这么一份可笑的装扮下楼招待客人了。
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的,但一定是在我的老师到来之前。我发现母亲和朋友们在想让别人做事情的时候并不像我一样用手势,而是用嘴的。我有的时候会站在两个谈话的人之间,用手感觉她们的嘴唇。但我还无法理解她们的行为,为此感到很焦急。我试着动嘴唇,想跟她们一样谈话,但是这种努力徒劳无功——她们毫无反应。有的时候我会又急又躁,大发雷霆地又踢又闹,直到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
我知道自己很无理取闹,我知道踢到我的保姆艾拉时她很疼,当怒气消失以后我也会感到很后悔。即便如此,我的悔恨并没有在下次怒气发作时帮到什么忙,在不能如愿以偿时我仍然会无理取闹地大发雷霆。
在那段童年时期,我有两个亲密的伙伴,一个是我们黑人厨子的女儿玛莎?华盛顿,另一个是老猎犬贝拉,它年轻时可是打猎的好手。玛莎?华盛顿明白我的手势,基本上她能毫不费力地理解我吩咐的事情。差使她是我的一大乐趣,她也很服从我的蛮横专制,从来不敢跟我对着干。我亢奋好动,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我了解自己的个性,总是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即使动武也在所不惜。我们在厨房里消磨了大半光阴,揉面团、帮忙制作冰淇淋、磨咖啡或者端着蛋糕模子就吵起架来了,有时候也会喂一喂在厨房里踱步的母鸡和火鸡。许多鸡都很温顺,它们会从我手中啄食吃,任由我抚摸。一次,一只大火鸡从我手里抢走了一个西红柿并快速逃走了。也许是受火鸡先生的启发,我们从厨房偷出一块刚刚撒上糖霜的蛋糕,逃到柴堆里分而食之。可是之后我感到身体非常不舒服,不知道火鸡先生是不是也遭受了同样的报应。
珍珠鸡喜欢把它们的窝藏在偏僻的位置。在长长的草丛里寻觅它们的蛋是我的一大乐趣。当我想进行寻蛋活动时,我没法用语言跟她说,于是我把手交叠着放在地上,表示草丛里的圆形东西。玛莎总是能理解我的意思。如果我们幸运地找到了珍珠鸡的窝,我从来不会让玛莎把蛋带回家,总是用手势跟她说如果她跌倒了,这些蛋就会被她打碎了。
玛莎和我总是能从几个地方找到乐子:储藏玉米的仓库、拴马的马厩、早晚给牛挤奶的牛棚都可以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挤奶工人们允许我在她们挤奶的时候把手放在牛背上,而我因为过于好奇,有好几次被牛尾扇到。
筹备圣诞节是一件让我非常高兴的事情。尽管我不大明白圣诞节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整个房子里充盈着醉人的香气和大人们为让我们保持安静而贿赂的精美食物都让我异常欢欣。虽然对于保持安静这件事,我们不大乐意,但是总的来说这丝毫不影响我们在圣诞节的欢快情绪。大人们允许我们研磨香料、挑拣葡萄干、把搅拌过食物的勺子上残留的美食舔干净。我把长筒袜挂起来只是因为其他人也这么做。这种仪式似乎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因为我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天没亮就急着爬起来看袜子里是否有礼物。
玛莎?华盛顿跟我一样喜欢胡闹。在七月份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有两个小孩坐在游廊上。其中一个肤色像乌木一样黑,满头都是用鞋带绑起来的短辫子,硬硬地竖起来,就像螺丝起子一样。另外一个小孩皮肤白皙,满头金黄的卷发。一个小孩六岁,另一个只有两三岁。年幼的小孩是个盲童——就是我——另一个就是玛莎?华盛顿。我们一直专注地剪着纸娃娃,但是不久之后我们就厌倦了这个游戏。在把我们的鞋带都剪碎以后,我们把伸手能够到的金银花叶子都剪掉了。百无聊赖之际,我把注意力转向了玛莎的“螺丝起子”头。她一开始还在反对,但最终还是屈服了。我剪完她的头发以后,她为了公平起见抓起剪刀向我的卷发下了手。如果不是我母亲的及时介入,她大概会把我的头发剪光吧。
我的另一个伙伴是老狗贝拉。它又老又懒,相比跟我嬉耍,它更愿意独自待在火炉边睡觉。我曾经想教它我的手语,不过它实在是既反应迟钝又漫不经心。它有时候会突然变得很兴奋,身体都激动得抖起来,随后立马定住,就像它正瞄准鸟之类的猎物似的。我不知道贝拉为什么这样,只知道它没有按我要求的做。这让我恼羞成怒,常常对它一顿捶打。贝拉只是站起来伸伸懒腰,在火炉旁嗅两下,然后慵懒地走到火炉另一边,趴下继续休息。而我呢,感到自讨没趣以后就会跑去找玛莎玩。
早年的这些记忆牢牢地镶嵌在我的脑海里,虽然只是破碎的片段,但是清晰而明确,让我无声无息、毫无目标、不分昼夜的生命更有意义。
有一天,我不小心把水泼到围裙上了,于是我把它解下来张开,拿到客厅火炉的余火前烘烤。我嫌围裙干得不够快,所以靠近了点,直接把围裙盖在了热灰上。结果火苗一下窜了上来,我的衣服立马着了火,周身都是火。我弄出噼里啪啦一阵响动,引得老保姆维尼赶来救我。她用一条毯子把我裹得紧紧的,差点没把我憋死,不过最后还是把火给灭了。除了双手和头发,我伤得不太厉害。
大概就是这个时候,我发现了钥匙的妙用。某天早上,我故意把母亲锁在了食品储藏室里。因为仆人们都在别的屋子里干活,没人给母亲开门,她被我关了足足三个小时。母亲一直“砰砰”地拍着储藏室的门,我则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感受着拍门引起的震动,自顾自地笑个不停。这次放肆的恶作剧终于让父母下定决心尽快请个人来管教我。就这样,我的老师莎莉文小姐走进了我的生命。可是她一到我就给她来了个下马威:母亲让我拿点东西给楼上的莎莉文老师,我把东西递给她以后立马摔门而出,还上了锁,把钥匙藏在了大厅的柜子下面。无论他们怎么哄我,我都对藏钥匙的地方守口如瓶。父亲拿我没辙了,只好搬出一架梯子,让莎莉文老师从门上的窗户爬出来。我真是得意极了。几个月之后我才供出钥匙的所在地。
我五岁的时候,我们从蔓藤覆盖的小房子搬到了一座崭新的大房子里。我们家一共有六名成员,父亲和母亲,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之后还添了一个小妹妹,名叫米尔德里德。父亲对我而言,最初且最清晰的形象是这样的:我穿过重重叠叠的报纸堆后,发现父亲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手上举着一大张盖过脸的纸。我当时完全不能理解他在做什么。于是我模仿他的动作,甚至戴上他的眼镜,希望这么做有助于解开我脑中的谜团。不过接下来几年,我都没能搞清父亲到底在干什么。直到后来我才明白,父亲举在手上的纸是报纸,他在做报纸的编辑工作。
父亲为人仁慈宽厚,非常恋家,除了狩猎季,他几乎不会离开我们一步。听说他是打猎的行家里手,射击尤其精准。除了家人,父亲最爱的就是他的猎狗和猎枪。他热情好客,甚至到了过分的地步,几乎每次回来都要带上一两位客人。父亲最引以为豪的就是他的大花园。据说他栽培出来的西瓜和草莓香甜可口,在县里数一数二。他总是把最先成熟的葡萄和精选的草莓拿给我吃。他充满慈爱地领着我在果树和葡萄架下散步。凡是能让我高兴的事情,他总是不遗余力,并且以我之乐为乐。
父亲还是个故事大王。我学会写字之后,他常常把他听到的最有意思的奇闻逸事费劲地拼写在我手上。让我适时地复述他讲的故事是他的一大乐趣。
父亲的死讯是在1896年夏天传来的,当时我正在北方享受着夏末最后一点宜人的景色。他生病的时间不长,一阵急性发作之后,人就走了。巨大的悲伤涌上心头,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如此撕心裂肺的痛楚,也是人生中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死亡。
我该怎样描写我的母亲呢?她跟我是如此亲近,反而让我无从下笔。
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妹妹的到来视作一个入侵者。我明白自己不再是母亲唯一的心头爱,一想到这点我的心里就燃起了嫉妒之火。她竟然坐在我母亲的腿上,那个位置以前是我的专座,她似乎抢走了母亲所有的关爱和精力。某天发生了一件事情,不仅让我感到受伤,而且简直就是对我的侮辱。
那时候我有一个既爱又恨的洋娃娃,我叫她南希。可怜的南希,她是我发脾气和突发溺爱时无助的牺牲品,浑身被我弄得残破不堪。我有许多洋娃娃,有的会说话,有的会哭会闹,有的会眨眼,但是我对她们的爱永远不敌我对南希的爱。她有一个摇篮,我常常把她放在里面轻轻地摇,一摇就是一个小时,甚至更久。我守护着南希和摇篮,从不让别人碰他们。可是有一次,我竟然发现妹妹舒舒服服地睡在摇篮里。由于此时我还没有同妹妹建立起所谓的姊妹情谊,看到这个情景,我大为光火,冲到摇篮边上把它掀翻了个底朝天,如果不是母亲及时接住了摔出摇篮的妹妹,她肯定已经命丧黄泉了。又聋又哑的我,仿佛行走在孤独的峡谷里,而正因为我的聋哑,孤独更甚,完全无法了解人们亲切的言辞和举动以及人与人之间建立关系后产生的情感和羁绊。但是后来,我接受了教育,懂得了人类正常的情感,我和妹妹对彼此来说越来越重要。我们时常手拉着手随心所欲地四处闲逛,尽管她无法理解我的手语,我也没法明白她童稚的咿咿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