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托马斯·杰斐逊朱曾汶 日期:2014-02-17 09:33:17
《世界名人传记丛书:杰斐逊自传》是他在77岁高龄开始写的,他写这个自传的目的是供自己参考,并让家人知晓。这部著作忠实、富有启发性并饶有趣味地叙述了杰斐逊的生平经历以及他生活在其中的那个史诗般的时代,从他出生起直到1790年3月他出任乔治·华盛顿的国务卿为止。《自传》是根据笔记和备忘便条(有些几乎是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回忆、信件以及类似信息来源撰写的,偶然也有前后不一致或失实现象。例如,1787年,杰斐逊说约翰·亚当斯在欧洲时当选为合众国副总统,实际上,亚当斯在当选前已经返回美国。尽管有这些不足之处,《自传》仍有助于我们了解一个伟大的美国人以及美国历史上一个最意义重大的时期。我5岁那年,父亲把我送进了英语学校,9岁进了拉丁语学校,我在那里就读直至他去世。我的老师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位来自苏格兰的牧师,在我初步掌握拉丁语和希腊语后,教我法语;我父亲去世后,我继续向牧师莫里先生——一位精通古典文学的学者——学了两年;然后,1760年春,又进入威廉和玛丽学院读了两年。当时的数理教授是苏格兰的威廉·斯莫尔博士,他对大多数实用科学造诣都很深,有可喜的传授才能,作风正派,心胸豁达,这对我实属万幸,或许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对我来说最幸运的是,他很快就对我产生了好感,学校不上课时,每日与我为伍;从与他的交谈中,我对科学的发展以及我们置身于其中的事物系统有了初步认识。我入学不久,哲学教授席位即告空出,他被委派暂时填补这个空缺;在那所学院中,他是定时讲授伦理、修辞和纯文学的第一人。他于1762年返回欧洲,在此以前他对我宠爱倍加,让他最亲密的朋友乔治·威思接受我作为他指导下的法律学生,并介绍我与总督福基尔相识,和他共同进餐,福基尔是历来担任此职最得力的一位。福基尔、斯莫尔博士和威思先生——他的两个挚友——还有我本人,结成一个四人集团,这些聚会上的习惯性谈话使我得益匪浅。威思先生始终是我青年时期忠实的、受爱戴的导师,也是我毕生最亲密的朋友。1767年,在他的影响下,我在殖民地法院当律师,我在那里一直干到革命爆发,法院关门为止。
1769年,我被我所在的县选举为议会议员,任职至革命关闭议会为止。我在议会里曾力求通过一项解放黑奴的法案,但遭否决。确实,在帝王政府时期,任何一件开明的事都休想获得成功。我们的思想被禁锢在狭小的圈子里,习惯地认为我们必须在一切有关政权的问题上服从母国,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母国的利益,除母国的宗教外对其他一切宗教都应该坚决抵制。我们的议员的麻烦在于习惯和绝望,而不在于思考和信念。经验立即证明,一要求他们进行思考,他们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到权利问题上。但是作为议会又一个院行动的国王参议会,是靠国王的意志保持他们的席位的,而且最卑贱地服从那个意志;对我们的立法有否决权的总督,也是以同样的条件任职的,对国王的意志更加忠心耿耿;而最最重要的一点是,国王掌握的否决权使每一个改善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1772年1月1日,我和马撒·斯克尔顿结婚,她是巴瑟斯特·斯克尔顿的遗孀、约翰·韦尔斯的女儿,时年23岁。韦尔斯先生是个业务繁忙的律师,其所以繁忙,与其说是因为他专业知识出类拔萃,不如说是因为他异常勤奋守时,办事十分麻利。他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伴侣,诙谐有趣,脾气也好,在一切社交场合都受欢迎。他积攒了一宗可观的家财,于1773年5月去世,留下三个女儿,遗留给杰斐逊夫人的那部分财产,在还清巨额债务后,约等于我自己继承的财产,从而使我们富裕安乐程度倍增。
当1765年著名的反印花税法决议提出时,我还是威廉斯堡一名攻习法律的学生。不过我在下议院走廊门外旁听了辩论,聆听了亨利先生作为一位天才演说家的精彩发挥。这些演说真的非常了不起,我从任何其他人那里从未听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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