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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苏轼与朱熹


作者:张毅  日期:2014-06-22 10:51:18



《苏轼与朱熹》用特殊的视角、眼光、笔调来刻画了苏轼这一文人与朱熹这一儒者的不同文化文格和精神风貌。两位伟人的思想、学说、著作、经历,大家耳熟能详,但很少有著作从两位的心态、人格和生命价值来分析,本书丰富了历史文化,用清新脱俗的笔墨将两位圣人的心灵底蕴呈现在读者面前。
  作者简介:
  张毅,云南曲靖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出版的主要著作有:《宋代文学思想史》(修订本)、《儒家文艺美学——从原始儒家到现代新儒家》、《中国文艺思想史论集》、《中华文学通览·元代卷》、《宋代文学研究》(上下册)、《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词林观止》、《苏东坡小品》、《唐诗接受史》、《唐宋诗词审美》等十余种。
  目录:
  心灵中的空白
  历史无言,却诉说着一切
  则喜则忧的中国士人
  处世心态的文化分析
  中国士人的典型代表
  面对无尽的忧患
  文人的抉择
  儒者的思考
  两种觉悟和解脱方式
  佛、道的生存智慧
  无所住的清净心
  “至人”境界心灵中的空白
  历史无言,却诉说着一切
  则喜则忧的中国士人
  处世心态的文化分析
  中国士人的典型代表
  面对无尽的忧患
  文人的抉择
  儒者的思考
  两种觉悟和解脱方式
  佛、道的生存智慧
  无所住的清净心
  “至人”境界
  “真人”修养
  昭昭灵灵的禅
  道骨仙风
  新儒家的安身立命之道
  儒、释之辨
  为去圣继绝学
  持敬、克己工夫
  为学方法
  文心旷达,道心惟微
  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
  大略如行云流水
  十六字传心诀
  孔颜乐处
  魂归何处
  作文之乐与读书之苦
  文士风流与儒者气象
  是非谁人评说
  引用书目
  附录一苏轼朱熹年表
  附录二苏轼作品选注
  附录三《朱子语类》选讲
  后记
  再版后记
  为了一个梦的复生(代跋)
  文人的抉择
  这得从北宋有名的“乌台诗案”谈起,一桩中国文化史上相当著名的“文字狱”。
  “乌台诗案”又称“眉山诗案”,当事者苏轼是当时最负盛名的大诗人和文坛领袖,他的因诗祸而被捕入狱,对他本人及其周围的文人都是一个意想不到的沉重打击。事情发生得很突然,仿佛是无端飞来的横祸,然而从当时的客观社会政治环境和苏轼本人主观方面的因素来看,这“诗祸”的产生又有它的必然性。
  事件的起因是苏轼反对王安石主持的“熙宁变法”。苏轼与王安石同为宋代著名的散文大家,又一同受知于欧阳修,是宋代古文运动的中坚。两人在文学创作方面是同道,有文字之交,私下的情谊也不错,而且在政治上也都具有忧国忧民的儒者襟怀和强烈的议政参政意识。他们对表面承平的社会背后所隐藏着的财政危机、政治危机和边务松懈等弊端,也都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反对因循守旧,主张革新朝政,曾先后提出过自己除旧立新的改革措施。然而正是在具体的改革措施方面,两人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王安石在早年写的《上仁宗皇帝书》里认为,国家陷于内外交困而难于久安的原因是“不知法度”,所以出路在于“变革天下之弊法”。他提出了一系列变法措施,主张立刻进行大张旗鼓的变法。而苏轼则在其应制科试所作的二十五篇《进策》中,强调“天下有二患:有立法之弊,有任人之失”。明确指出两者之中,“任人之失”才是主要的,如果用人不当,变法也未必有济于国事。他还认为当时赵宋王朝的状况,就像一个闷闷不乐的病人,连自己哪里有病也说不清。在这种情况下,变革朝政必须慢慢来,不能鲁莽地下猛药。也就是说他主张渐变,反对骤变。尽管苏轼不反对进行政治改革,但在改革的内容和方法等具体问题上,与王安石的变法思想有明显的对立,形成了两人政见的不同。
  应当承认,相对于王安石的变法思想而言,苏轼的政治主张具有温和改良的保守性质。这使他与当时以司马光为代表的顽固守旧派有了某种思想上的认同,进而陷入新、旧党争的政治漩涡中。士大夫阶层由于政见不同而形成的党争和倾轧,一直是封建专制集权社会的官僚政治难以克服的痼疾。党争一起,双方固执己见而意气用事,相互非难,其间难免有人乘机挟私报复。政治斗争中掺杂了许多非政治的因素,其是非曲直就非简单的“进步”或“保守”所能论定的了。
  王安石在仁宗朝就提出了自己的变法主张,但一直未能实施,所以与苏轼等人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冲突。宋神宗即位后,很欣赏王安石的变法思想,于熙宁二年任命王安石为宰相,开始了历史上有名的“熙宁变法”。由于有皇帝的支持,王安石很快把自己的变法理论变为变法实践,制定出“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等一系列的“新法”。对此,苏轼是持否定态度的,他曾批评宋神宗“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宋史本传》)。当神宗表示愿意采纳时,他又写了《上神宗皇帝书》、《再上皇帝书》,根据自己的政见,对“新法”进行全面批评,要求废除“新法”,言论十分激烈,这就使他站到了与变法派人物完全对立的旧党立场上去了。
  当许多旧党的元老重臣因反对新法而纷纷辞官离京后,苏轼也要求出外任地方官,先通判杭州,后改知密州、徐州等地。在地方官任上,苏轼一面以诗酒自娱,化解政治上的失意,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人民做些好事;一面则因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被采纳而满腹牢骚。见到新法有不便十民者,便用《诗经》“六义”的比兴美刺之法,写了不少反映民生疾苦的诗文,以示对新法的不满。
  苏轼尤为不满的,是王安石的“用人之失”。如果说他与王安石之间的冲突还仅限于政治见解的不同,双方对彼此的学问和人品都还极为推重的话,那么他对王安石提拔的那些“新进”们,就完全是看不上眼了。王安石第一次罢相时,苏轼迁知湖州,他在《湖州谢表》中说:“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意思是说皇上知道自己愚笨,老成不合时宜,所以让自己出外任地方官,自己也不愿意与朝中那些无事生非的“新进”们为伍。这本为牢骚之语,但却捅了马蜂窠。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里行舒亶等一批“新进”纷纷上章弹劾苏轼,众口一词,说苏轼讪上骂下,包藏祸心,无人臣之节,并收集和列举苏轼讽刺新法的诗文为证。在这种情形之下,神宗只好命令御史台派人去湖州拘捕苏轼,入京立案审问。因御史台又别称乌台,故这件案子就称为“乌台诗案”。
  用人不当是导致王安石推行“新法”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对于他来说,此乃不得已之事。因变法一开始就触犯了一些大官僚的既得利益,遭到朝中守旧派的激烈反对,许多原来与他关系不错的人都离他而去。王安石因此而一度罢相。他要推行新法,只有起用那些善于曲意迎合但心怀野心的“新进勇锐之人”,如吕惠卿、李定、舒亶等。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品行差的人是靠不住的。如吕惠卿本为王安石提拔上来的副相,但他却因窥视相位而揭发王安石给他的私信中有“无使上知”之语,迫使王安石不得不再度罢相,退居金陵。这样一来,围绕着变法而进行的党争,就演变成了一场争夺权力、排斥异己的恶劣的政治倾轧。
  苏轼在“乌台诗案”中的心情是极为复杂的。刚接到被拘捕文书时,他还处变不惊,保持着一份固有的镇静和洒脱,对受惊吓而痛哭流涕的妻子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他说,宋真宗时有一位能作诗的隐士杨仆,不愿做官,却被皇帝召入宫中。皇帝问他能否作诗,他回答说不能,又问他临行时是否有人作诗送行,他说只有老妻作了一首,诗云:“且休落托贪杯酒,更莫猖狂爱吟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皇帝听后大笑,于是放杨仆还山。如今苏轼自己也因为作诗而被“捉将官里去”,他希望妻子也像杨仆的老妻那样,作一首诗为他送行(《东坡志林》)。
  可是,当身为太守的苏轼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态度专横的官差和狱卒像鸡犬一样押持过市时,他立刻就感受到了事态的险恶和此行的凶多吉少,大概真要“断送老头皮”了!途经太湖时,见月色如昼而风涛倾到,顿生投水自尽以免连累他人的轻生念头。只是想到自己一死,弟弟苏辙必不愿独生,苏轼才没有像屈原那样举身自投湖中。
  到了京师,关在狱牢里,常被提审,苏轼忧在必死,把自己日常服用的丹药收藏起来,准备一旦有不测即服了自杀(《孔氏谈苑》)。在入狱前,苏轼曾与长子苏迈约定,平时送饭只送菜与肉,如有不测,则改为送鱼。有一次因苏迈有事外出,托一亲戚代为送饭,那亲戚偶尔忘记了先前的约定,送一条鱼到狱中。苏轼见鱼大为惊骇,以为难免一死(《避暑录话》)。他在狱中作了两首给弟弟苏辙的诀别诗,即《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遣子由,二首》。其一云: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忘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家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人间未了因。
  由于受儒家思想的熏陶,苏轼的忠君观念是很强的,处于生死关口,还忘不了颂扬天子的圣明和恩泽万物,把一切不幸全归之于自己的愚笨和不明事理。他想到初入仕途时,曾与弟弟苏辙以将来归隐山中、勿苦爱高官相约,而且前年在徐州相别时,还说过“一旦功成名遂,准拟东还海上”的话。可如今自己年未老而要“先偿债”,在此地的青山埋骨,留下一家十口,让弟弟“更累人”和“独伤神”。
  这已带有死别时以后事相托的意味了。正因为苏轼此时深信自己必死无疑,所以才会在第二首诗里写出这样的句子:“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把临死之人那种魂飞魄散的不安心理,表现得极为真切生动。狱卒得诗后不敢隐藏,上奏朝廷。据说神宗见诗后颇为动心,觉得苏轼还是爱君的,遂有从宽发落之意。
  但当时朝中的一些人,如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舒亶,以及副相王珪之流,却必欲置苏轼于死地而后快。李定过去因继母死时不服丧而遭士论谴责,苏轼曾上章弹劾过他,这下正好公报私仇。他们把作为苏轼主要罪证的《钱塘集》里的诗加以引申发挥,指控苏轼攻击新法。如说苏轼诗中的“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是攻击农田水利法;“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朝廷盐法等等。
  苏轼是个襟怀坦荡的文人,从不想隐瞒自己的观点,他反对“新法”的思想是一贯的,而且早在《上神宗皇帝书》里就明确提出来过。所以他不仅不否认李定等人的揭发,而且还对李定等人举报的诗歌里蕴含的讥讽之意加以疏解,使其更明白。如他承认自己所写的“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是“以讥新法青苗助役不便也”;“误随弓旌落尘土,坐使鞭棰环呻呼”,是“以讥新法行后,公事鞭棰多也”。意在歌咏民瘼,以上达朝廷。
  李定等人知道,仅说苏轼讥讽新法,似还不足以让神宗杀掉苏轼,于是不惜深文周纳,捕风捉影,指控苏轼对神宗有“不臣”之意。其根据是苏轼的《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一诗:
  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
  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
  苏轼的这首诗为咏物之作,写桧树不仅树干挺拔向上,直指碧空,连地下的树根也是笔直的。如果不是恶意中伤的话,只能说成是苏轼在借物咏怀时抒发自己刚正不阿的情怀。但是王珪却根据李定、舒亶等人对诗意的曲解,抓住“蛰龙”一词大做文章。
  王珪对宋神宗说:“苏轼于陛下有不臣之意。”神宗改容道:“轼固有罪,然于朕不应至是,卿何以知之?”王珪说:“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知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如此解诗,还可进一步把“蛰龙”说成是苏轼的自喻,而“龙”在封建社会是王权的象征,那简直就是要谋反了。当时在场的章惇听出了这里面暗含的杀机,从旁为苏轼开脱道:“龙者,非独人君,人臣亦可以言龙也。”神宗也还清醒,他认为自古称龙的很多,如孔明非人君,但也称卧龙,所以他觉得王珪的解释未免太牵强附会了,于是说:“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石林诗话》)
  苏轼在狱中也感觉到“蛰龙”一词关系重大,在回答狱吏的询问时,他举王安石诗“天下苍生待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为据,说自己诗里说的蛰龙就是王安石所讲的龙。这样一来,想陷害苏轼的人也就无话可说了,总不能因涉及“龙”字而让两颗人头落地。
  苏轼毕竟是声名在外的一代奇才,当时有不少人想营救他。如苏辙上书朝廷,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官职为苏轼赎罪。宰相吴充、甚至新党人物章惇等人,也都从旁为苏轼说话。王安石虽已退居金陵,但也上书劝说神宗:“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神宗是个好名而畏人议论的君主,这些对他的思想不会没有影响。
  苏轼在“乌台诗案”中能免于一死,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说神宗本来就无意于杀苏轼,也有人说得力于曹太后的出面干预。还有人说是王安石的话起了作用,因宋代还未曾杀过士大夫,神宗朝是“圣世”,哪有开杀戒之理,故此事遂以王安石的“一言而决”。苏轼在狱中关了四个多月后被放了出来,连削两个官职,贬为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判。所谓“安置”带有管制的意思,实际是戴罪流放。当时受此案牵连的士大夫文人,因“曾与苏轼交往,以文字讥讽政事”,以及因“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而不举报等罪名,被贬官和远谪的多达数十人。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结果不算太坏,但对信奉儒家经世济民的信条、存有忧国忧民之心的士人来说,所造成的思想震荡和心理压力都是巨大而深重的。
  从北宋中叶范仲淹和欧阳修等人的“庆历新政”开始,宋代士大夫文人就把议政、论政作为诗文创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欧阳修就要求作家创作必须“中于时病而不为空言”,以求文学的经世致用之效。但“时病”是那么好批评的么?文学果真能有救世济民的力量么?像“乌台诗案”这样拿当代文坛领袖开刀,牵涉面又如此之广的“文字狱”的出现,无疑是对存有这种想法的文人作家的当头棒喝,使他们意识到士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处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源于儒家思想的那种根深蒂固的兼济参政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不能坐视国家的弊政和民生疾苦,免不了循儒家诗教的美刺讽谏传统,借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和见解,希望能有补于国政,为君王尽忠心。可是另一方面,若批评时政而得罪了朝廷和君王,又会使自己陷于国家罪人的境地,被指责为不忠不义。忠心为国,反为国法所不容,这是何等的悲哀!
  按照儒家的政治信仰,国家、君王、天下是三位一体的,君王不仅是天子,而且是国家的当然代表,君王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意志。君王若认为你错,哪怕他是听信了谗言,你纵有千条理由也是错定了。如果像屈原那样忠而被谤、信而见疑,就只有以死来证明自己的忠诚和清白了。所谓“天恐文人未尽才,常教零落在蒿莱。不为千载离骚计,屈子何由泽畔来”。屈原的悲剧也就是中国后来历代文人的悲剧,文死谏,武死战,一直被作为臣子应尽的本分和义务。但这还只是就儒家所讲的那一套君臣父子的社会纲常伦理而言是如此,现实中发生的事远比这复杂得多。假如苏轼在被押解回京的途中就投水自尽,也许并不能展现他的忠诚,反而会给想陷害他的人以口实,作为他“不臣”而畏罪自杀的证据。有时,死毕竟还是一件容易的事,而要在身处逆境时依然顽强地活着,倒是需要更多的勇气和智慧。
  更为主要的是,一个朝代,当它处于升平阶段,虽有小病痛而无碍大局时,政治往往比较清明,士人要批评时政,充当忧国忧民的先知先觉,当政者一般都不会太在意。可是,当社会的各种弊端都暴露出来,真正需要医治或医治无效时,政治就陷于黑暗动荡之中。当政者或专横独断,病笃忌医;或严法峻刑,排斥异己,哪容你说三道四,因此“文字狱”的产生也就是必然的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士人又该怎么办呢?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还是另谋出路,寻找新的生命寄托?
  只有明白当时积极入世的士人所面临的这种生存困境,才能体会出苏轼所说的“人生识字忧患始”的深重和无奈。士人因识字而读书,由读书中举而步入仕途,学而优则仕,心怀大志,博取功名。但也有可能因“文字狱”而断送前程,饱尝理想失落、性命难保的人生忧患。更何况文人的生命情调,本来就与政治有一层隔膜,搞政治须胸有城府,老谋深算,而真正的文人却过于天真,富于幻想,容易轻信他人。
  苏轼少年时即熟读经史,胸怀壮志,听母亲读后汉书的《范滂传》而“奋厉有当世志”,准备为国家建立功业。与弟弟的老成稳重不同,他性格豪放开朗,口无遮拦,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不计后果,而且喜欢开玩笑,很洒脱。这曾使他的父亲深感不安。苏洵在《名二子说》中说,他给两个儿子取名轼与辙,概括了两人的基本性格。“辙”是车子碾过的印迹,它既无车之功,也无翻车之祸,故苏洵认为苏辙能“善处乎祸福之间”。“轼”是车上用来作扶手的横木,是露在外面的。凭轼而望,可以看得很远,故苏轼字“子瞻”。这也意味着苏轼性格外向,爽朗不羁,不知掩饰而锋芒毕露。故苏洵叹息道:“轼乎,吾惧汝之不外饰也。”后来苏轼所遭遇的一切,证明苏洵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
  性格即命运。苏轼走上仕途后,即因绝顶聪明而心直口快和善于“戏谑”,常使同僚感到不自在。他说自己心里藏不住事,心有不快则“如食中有蝇,吐之乃已”(《曲洧旧闻》)。如在凤翔任职时,他曾与章惇一同出游,一日两人游南山,抵达仙游潭,潭下临绝壁万仞,仅有一横木架在上面。章惇请苏轼过去题字,苏轼不敢冒这个险,他就平步走过去,在石壁上大书“苏轼、章惇来”,然后又神态自若地返回原地。苏轼松了一口气,用手抚拍着章惇的背说:“君他日必能杀人。”章惇大为不解,问:“何也?”苏轼回答:“能自判命者,能杀人也。”章惇哈哈大笑(《宋史章惇传》)。又如熙宁年间,王安石颁布《三经新义》,并作《字说》作为自己解经的根据。《字说》的一个特点是以汉字的偏旁解释字意,多有牵强附会之处。苏轼很不满意,去向王安石请教“波”字是什么意思,王安石说:“‘波’乃水之皮。”苏轼戏谑道:“如此‘滑’则水之骨也!”令王安石无言以对。
  这些虽为日常生活里的小事,可大事往往是由小事积成的,当苏轼在政治生活中也顺着自己坦荡的天性,把对新法的不满像吐苍蝇一样吐出来时,得罪的就不是某个朋友和同僚,而是朝中因推行新法而获重用的一大批新党人物,以及支持新法的神宗皇帝了。即使从苏轼的个人性格等主观方面的因素来看,他的因诗获罪也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该怎么办呢?
  一种办法是收敛身心,抑制个性,夹着尾巴做人,但这不符合文人的本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乌台诗案”结束时,苏轼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呼吸到新鲜空气,能在街上自由行走,立刻就好了伤疤忘了痛。他当天作诗二首,其一云:
  出门便旋风吹面,走马联翩鹊啤人。
  却对酒杯疑是梦,试拈诗笔已如神。
  其二说: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
  如果说前一首主要写自己重获自由后的喜悦,尚无问题的话,那么第二首才说文字给自己一生带来不少麻烦,却又化用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典故安慰自己。似乎只要能诗笔“如神”,那么因“诗祸”而入狱也算是一种福分。更要命的是“城东不斗少年鸡”一句,这句诗用《城东父老传》的典故,言贾昌少年时因斗鸡取媚于皇上,唐明皇将他当做弄臣和倡优豢养起来,以此讥讽朝中的得势小人是倡优,颇有看不起他们的意思。这样的诗句若传到了御吏们的耳中,不知又要惹出多少是非。难怪苏轼作完诗后就骂自己:“犹不改也!”(《孔氏谈苑》)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大凡文人都有一种强烈的自我表现意识和创作冲动,自幼习文作诗养成的习惯,使文学创作已成为他们生命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是主要部分。苏轼谪贬黄州以后,多次在与友人的书信中说自己“自得罪后,不敢作文字”(《答李端叔书》)。按理应无文字流传了,然而正是在他到达黄州、自号“东坡居士”之后,才创作出了大量能流传千古的作品,成为他生平文学创作的一个高峰。不过,像青少年时期所写的那种评说古今、考论是非、直言进谏的长篇宏论和进策是没有了,以经世济民为主题的批评时政、议论风发的政治诗也不写了。被贬黄州之后,苏轼创作的重心由对社会政治问题的关注,转向人生问题的探讨,即如何对待严峻的生存困境中所面临的人生忧患,如何超越生死,超越是非荣辱,使自己的生命体验与自然天趣融为一体,在审美的观照中获得精神的自由和解脱。既然人生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难以在现实社会政治中实现,那么,只有到个人的内心世界中去寻觅,在物我合一的审美观照中去体验,这样便可以乐而忘忧。
  对于一个士大夫文人来说,这种创作态度的转变,实际上意味着他的人生态度和处世方式的转变。我们可以“乌台诗案”为分界线,把苏轼一生的思想经历和心路历程分为前后两期。尽管前期对我们了解苏轼的思想也很重要,但苏轼之所以为苏轼,并以苏东坡的名字而成为中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文化伟人,是由他后期的思想经历所奠定的。他那种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世的事业的精神,那种历经磨难而始终乐观向上的处世态度,是在这以后才真正树立起来的。
  在苏轼后期的处世心态里,有一种十分强烈的生命忧患意识。这导致了他对社会政治的厌倦,对人世间种种摆脱不了是非善恶束缚的做人教条的怀疑,主张顺应自然生命,无可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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