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汉平 日期:2015-01-21 13:48:57
本书写了于凤至这个传奇女人的传奇一生。她的命运大开大合,大起大落。悲欢离合,跌宕不已。从小镇才女到少帅夫人,再到华尔街顽强再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财富奇迹。然后又一片痴情,在自己的墓地边留下一个空穴,一个期待,悄然而去。
作者以一个女性的独特的视角,披露了很多过去鲜为人知的家族故事和一些图片史料,更有对于女性命运的独特的反思。人物鲜活,故事生动,语言优美,可读性强。
阅读本书的理由:
你是一个名人吗?请读本书。你是一个女人吗?请读本书。
你是一个病人吗?请读本书。你是一个股民吗?请读本书。
这是一部吸引人眼球。也赚人眼泪的书。这是一部让人在逆境中奋进崛起的书。这是一部让人重新思索爱、思索女性、思索生命的书。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唏嘘不已……
建议以下人群阅读本书
女性读者,作家或小说史家。
目录:
序
一大辽河边,飞来一只金风
二身后,一双神秘的眼睛……
三于家有女初长成
四小镇相亲落又起
五女人开花的岁月
六天上掉下个赵一荻
七滢滢泪影里,岁月狰狞
八生命是满目疮痍
九像野草一样活下去
十〔内心一天新似一天〕
十一创造了财富奇迹的女人
十二相见时难
十三伦敦大轰炸。一个脆弱的少年……
十四咫尺天涯。儿子,你还认识我吗?序
一大辽河边,飞来一只金风
二身后,一双神秘的眼睛……
三于家有女初长成
四小镇相亲落又起
五女人开花的岁月
六天上掉下个赵一荻
七滢滢泪影里,岁月狰狞
八生命是满目疮痍
九像野草一样活下去
十〔内心一天新似一天〕
十一创造了财富奇迹的女人
十二相见时难
十三伦敦大轰炸。一个脆弱的少年……
十四咫尺天涯。儿子,你还认识我吗?
十五迎接命运的变数
十六疯狂痴迷与祸从天降
十七儿子变成了〔木乃伊〕
十八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
十九藏在心底的秘密
二十唯有泪千行!
二十一梦断关山又几重
二十二艰难的抉择
二十三一任它晚来风急!
二十四梨花海棠相伴老
二十五爱如死之坚强
二十六凄凉道与谁知?
二十七意达走了
二十八命运把她锁在床上
二十九〔你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
三十令人凄绝感叹的遗嘱
三十一〔凤至,我来晚了啊!〕一大辽河边,飞来一只金凤
老于家祖籍山东登州府海阳县。
逢到灾荒年闹饥馑,那里的人便成帮结伙,闯关东而来。
东北的土地肥呀,肥得流油哇。抓一把在手里,湿润湿润的,黑汪汪的。多少年的腐殖质,一年年沉积下来。地力足哇,像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攒足了劲儿,翻身打把式地往上蹿,插根筷子都发芽,竖根扁担都开花。这是老天爷厚待的一块地方,土肥水美,连空气都透着甜味儿。
先来的人,一根扁担两只筐,迈着大脚板,挑着铺盖卷儿和简单的家什就来了。扔下箩筐便奔了地。那一望无边的大野地。庄稼人见了地,亲哪。这里的地豪迈、敞亮。不用一分一亩地计较,有的是。你若想要,都是你的。
于是,大家口口相传。老于家有一拨一拨的人来到这“黑土天堂”。先来的人已经安营扎寨了,后来的人生活起来自然会容易些。
中国人爱扎堆儿,亲朋好友爱往一块儿凑。
于文斗是老于家的骄傲。囤粮、经商,都有两把刷子。人也精明。即使在荒村野甸,他也能把日子经营得井井有条,有滋有味儿。在屯子里清一色的土坯房当中,他们家独独盖起了青砖瓦舍的大瓦房,一看就显得身手不凡,气宇轩昂。他有着山东人的勤勉、善良,还有一份老于家人独具的自信,他相信自己不管做什么,一定能做得最好。
于文斗的妻子已经身怀六甲,眼瞅着腰身一天天地变得浑圆、膨胀起来。于文斗常常有意无意地瞄一眼妻子的腰身,心里便平添几分快要当爹的喜悦,里里外外地忙活起来便也格外地有了劲头儿。
“你稀罕闺女还是稀罕小子?”妻子于氏试探着问。
“那还用问?小子呗!”于文斗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年月,人们都重男轻女。也难怪,当官儿经商,没有女人的份儿。就连在田里干活儿也都是男人的事。女孩子生下来就被限定在家的门槛儿里,直到十七八岁被花轿抬走,又落进另一个家里,便洗洗涮涮,缝缝补补,替另一个家里传宗接代,生孩子。所以很多人家都是生了男孩儿便张灯结彩地庆祝,生了女孩子便悄无声息,提不起精神,父母就蔫了许多。
自从妻子一怀孕,于文斗便坚信她会给自己生一个儿子。儿子好哇,能继承家产,能传宗接代。家屋里有副古老的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中国的男人从骨子里最向往的是两件事。要么读书做官,要么经商赚钱。而做官之选在经商之前。
老于家虽然富甲一方,但家里并没有做高官的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没有什么想什么,于文斗便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能读书做官,光耀门庭。
自从知道妻子怀孕开始,于文斗便常常光顾文具店。他常常买一些好的贵的毛笔,狼毫、羊毫、提斗、中楷、小楷、小大由之……白玉杆儿的、墨玉杆儿的、水苍玉杆儿的……支支都透着高贵典雅,非比寻常。于文斗找根红绸带,把它们捆成一捆儿,系起来。时不时地拿出来把玩,似乎成了一个“笔痴”。
仆人瑞祥见了,忍不住说:“八爷,笔买来是要用的,你不用光买,一下子攒了这么多新笔,是咋回事儿呢?”
于文斗笑而不答。他心里话儿,你懂什么?我这是给我儿子备头一份儿礼物哩。
笔是一种美好的象征。有了笔,可以潇潇洒洒写文章,可以画又新又美的图画。如今这年月,虽然不兴科举考试了,可是握笔的人仍可以前程似锦,前途无量。将来若是做了官,批个公文,批个状子啥的,还不是得用到笔吗?
于文斗甚至在暗地里给自己的儿子取了个名字:“于化龙”。鲤鱼跃龙门,化成威风凛凛的龙。那于家可真是吉星高照,福荫满门了。他让瑞祥研了上好的松烟墨,把于化龙这三个字写了不下百遍。墨迹一干,那几个字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于文斗自觉得心里鼓荡着一股豪情,便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他的笑声很爽,很朗,带着来自登州府海阳县的情怀。
妻子于氏说:“我做了一个梦。”
“啥梦?快说给我听听。”于文斗有些急切。
“我梦见一只凤凰,一只五彩的、金翅金鳞的风凰,落在咱们家门前的大树上了。”
“金翅金鳞?那不是凤凰,是龙吧?你看走眼了,那一定是龙!”于文斗说。他想。应该是龙,和自己给儿子取的名字暗合。
“不,是凤凰,它会飞。”
“龙也会飞。”
“它像一只大尾巴鸟。”“龙也有尾巴。”
“哇!”大瓦房里传出一声婴儿的响亮的啼哭。
于文斗听到那啼声,忍不住笑了:“倒是我于文斗的儿子。刚一生下来,嗓门儿就不一样儿。”
他从那张紫檀木大方桌的抽屉里取出用红绸打了一个蝴蝶结的那捆沉甸甸的毛笔,白玉杆、青玉杆、水苍玉杆……每一支都很贵重。他要送给儿子做第一份礼物。他要用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祝福儿子前程似锦。
想到这里,于文斗忍不住呵呵地笑了。他的笑声是中音,浑厚悦耳。
正在这时,仆人瑞祥飞步来报:“八爷恭喜,八爷恭喜……”下面水……”瑞祥在于家干了多年,对于文斗的秉性喜好都了如指掌。他便顺着于文斗的心思说,直到把他心里的那些疙瘩都除去,把那些皱纹都抚平了。
于文斗脸上的乌云散了些,变得开朗许多。他思忖了一会儿说:“我该过去看看?”
瑞祥说:“八爷,过去看看,过去看看。添人进口是件大喜事儿,再说,夫人正眼巴巴地等着呢。”
于文斗轻轻地嘘了一口气,朝夫人屋里踱去。
夫人眼里含着泪,见了于文斗,欲说还休,把头扭向床里。在那一刹那,眼泪便落在那一边的枕头上。
于文斗声音有些嘶哑,说:“你受累了。”
夫人便呜咽出了声儿:“文斗,我对不住你,让你空欢喜一场,生了个丫头。”
“啥叫丫头?我于文斗的闺女能叫丫头吗?应该叫千金。千金开路,福旺财旺,将来有了儿子也是顺风顺水。”于文斗忍不住把瑞祥跟他说的吉祥嗑儿又叨念了一遍。
女人见丈夫没有怪罪自己,反倒安慰着,便愈加地泣不成声。
“好了好了,别哭了。月子里哭,会做病。”于文斗拿过帕子给女人沾沾脸上的泪,目光便溜向那个婴儿。
婴儿的小脸儿粉嫩粉嫩,一双凤眼细长细长,有点儿像他从前从古玩市场买回来的那个唐朝仕女俑。血缘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也许就是因为血管里血与血的呼唤,于文斗与这个婴儿一见面,就打心眼儿里喜欢上了她。一切的不开心、不如意全都烟消云散了。他忍不住俯下身去,朝那张粉嫩粉嫩的脸亲了一下。那张小脸儿柔柔的,滑滑的,像刚刚点的话他却吞吞吐吐,说不下去,好像有一块棉花在嘴里含着。
于文斗感到有些异样,他还是忍不住乐呵呵地问:“儿子吧?……你去到管家那儿领赏。”
“不……不是……八爷……是位千金。”瑞祥随即低下头去,仿佛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似的。
于文斗的手一抖,身子一震,手里的那捆笔险些落在地上。
瑞祥急忙上前,接过那捆笔,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说:“千金也好,八爷你正当壮年,来日方长……”
“千金?怎么会是个千金呢?”于文斗淡淡地、有些失落,一屁股坐在那把紫檀木的雕花椅上,不想动了。
“八爷,千金好哇。千金开路,福旺财旺。开买卖儿的人不就图个千金滚滚来吗?家底儿垫得殷殷实实,将来有了儿子也是顺风顺成的嫩豆腐。于文斗的心里平添了几许柔情,忍不住呵呵地笑了。女儿就女儿吧,女儿也是老于家的骨血。将来把她调教出个人样儿来,也一样儿能给老于家争光。这样想着,他心中释然。
“文斗,给咱闺女取个名字吧。”女人说。
“是啊是啊,得取个好名字。名不正言不顺嘛。”于文斗说。
骤然间,于化龙这个名字好像一声绝响,在他心中响起,像用板胡拉出一个悲怆的高音儿。那是一个浸润着他的心血,想了多少回,念了多少回,写了多少回的名字。他至今还能深深地记得他书写这个名字时内心深处的期盼和颤抖。
于文斗有时候会想,人到底活个啥劲儿呢?总不能啥也不为地瞎活吧?其实人该活个念想儿。一生几十年过去,你人土为安了,你灰飞煙灭了,世界上还有个像你的人儿在繁衍生息。他的血管里有你的血,那就是你活着,你在另一个人身上活着,你在子子孙孙的身上活着。也许正是为了这,于文斗心念神想地渴望着一个儿子。想想他这一辈子,啥也不缺了,财富、地位、女人……独独缺个儿子。他信心十足地以为,一炮打响,偏偏来了个闺女。闺女就闺女吧,也是他的骨血。可是这于化龙的名字是不能叫了,再说也舍不得叫出去。这么好个名字得留着给儿子。
“你那天做梦,不是梦见了凤凰吗?”于文斗问妻子。
“是啊,梦见了一只五彩的凤凰,金翅金鳞的。”女人仿佛又走进那个美丽的梦境,她忍不住淡淡地笑了。
“那就叫凤至吧。凤凰来到了咱们家,是个好兆头儿。家有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啊。”于文斗说。
“好名儿,好名儿!”女人抹着脸上的喜泪,连连称赞。
“龙凤呈祥,龙凤呈祥。”于文斗说。
“这凤凰倒是有了,可这龙……”
“凤凰到了,龙还会远吗?”于文斗说。他又想起那个神奇、美丽的名字:于化龙。大有鲤鱼跳龙门的意思呀。那是一种腾挪,一种飞翔,一种升华。这个名字,寄托着他对于家族,对于后代的梦想。他相信,到了于化龙的时代,老于家真正的辉煌就开始了。
而眼前这个女儿,算做前奏和序曲吧。想到这些,于文斗不禁有些欣然。他忍不住大声地喊:“凤凰!凤凰来啦!”声音在浑厚里透着欣喜。有些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味道。其实他并不老,只不过在那个时代,事业有成又娶妻生子的人都自觉着有些老罢了。
老于家在郑家屯那一带开着大买卖,还有不少地。日子过得安详、富裕。那买卖叫“丰聚长”,很吉祥,当然有企盼财富永久的意思。
在那一带,老于家是很有名的大户。跑出去很远都是丰聚长的地。有个传说,说有人骑了马,在那片丰沃的黑土平原上跑。跑了一整天,问人家,这是谁家的地?答日:丰聚长。又跑了一整天,问:这是谁家的地?答日:丰聚长。又跑了一整天,回答还是“丰聚长”。
丰聚长成为一种品牌,一个象征,让初闯关东的山东人看到了希望,建立了自信。
于文斗便成了那些闯关东的后辈人心目中的英雄。
于凤至是个胎里红的底子,一生下来就掉在福窝子里。虽然没有生在高官显宦的人家,但也是大商富贾之地,自然成了千金之身。
于文斗虽然从骨子里喜欢儿子,但也不排斥女儿。而且这个女儿眉清目秀,乖巧伶俐,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像黑色的水葡萄珠子似的溢彩流光。她一看见于文斗,便会忽闪着两只小胳膊,咧开没牙的嘴,呵呵地笑。从她身上散发出一股带着奶味儿的淡淡的甜香。那甜香像一个有魔力的磁场,把于文斗往他女儿的身边吸。
每天从丰聚长的柜上回来,不管多么累,于文斗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女儿。女儿的一颦一笑都逗着爹爹的喜欢。有时候于文斗嫌叫女儿凤至拗嘴,便“凤儿、凤儿”地叫。
家里人有时候也叫凤小姐,风姑娘。
于文斗找来算命先生,给风至看过生辰八字、骨相手相。算命先生说,她是福相,兼有贵相,一生锦衣玉食,无须操劳。将来会做豪门显宦家的夫人。中年有疾,晚年嘛,晚年……
算命先生没有说下去。
“说呀,晚年怎么样?晚年会怎么样?”于夫人急切地问。哪个当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儿女一生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晚年……”算命的先生仍然没有说下去。连赏银也没收,就匆匆地走了。
“莫非有什么不好?”于文斗的心里掠过一丝阴影。又一想,算命先生的话不可不听,也不可全听。将来给她选一门好亲事,不就晚年无忧了吗?再说了,我于文斗的女儿,就算命相再差,又能差到哪儿去?
不过,有几句吉祥嗑儿倒是在他心里落地生根了。“凤眼主贵”、“臂长有福”。但愿她有贵有福,一生吉祥。这便是一个慈爱的父亲在内心深处对于女儿的由衷的祝福。
二身后,一双神秘的眼睛……
岁月悠悠,转眼就是十几年过去。
当年那个瓷娃儿玉娃儿似的小婴儿,已经出落成婷婷玉立的少女。她苗条纤弱,因为雌性激素的作用,一对乳房已经开始发育,胸前便鼓起两个小小的山丘。它们在绸缎衣服里若隐若现,惹起人无限的遐想。一双风眼也愈加地顾盼生辉了。
于文斗决心把女儿培养得有模有样,无愧于丰聚长老板的千金。他先是请先生教她琴棋书画,凡是大家闺秀应该具备的,都让她具备。于家是有钱人家,于文斗决心让女儿沾满身书香,不染一丝铜臭。
于凤至就在那样一种锦衣玉食的环境中,无忧无虑地成长,读诗书,写大字,有时候把家里珍藏的古画拿来临摹一番。有那些和田玉呀、翡翠啊、玛瑙啊什么的陪着,从骨子里透出不俗的大家气。她像一朵洁白的睡莲,在幽绿色的水池中静静地开。没有人惊她,没有人扰她,她便让她纯净无瑕的灵魂做着幽深的梦。
她可以说是大家闺秀,也可以说是小家碧玉。于文斗深深地爱着他的女儿于风至,极力给她创造一个有文化无污染的环境。让她读最好的书,看最好的画儿,临最好的字,听最好的琴曲,使她从骨子里透出书香、画香,艺术之香。使她整个的人都如兰花一样,从内到外都散发出清雅超凡的香气,使她将来无论嫁到什么样的人家都不失去那一份优雅和高贵。无论走到哪里,周围有多少豪门佳丽也不会逊色。
于风至弹得一手好琴,写得一手好字。她的字娟秀清丽,不落俗套。她的老师有时在她的一个字上批两个红圈儿,因为笔笔都精彩。
于凤至喜欢画荷花。她不用彩色,只用墨画。有道是墨分五彩。她用浓淡深浅各不同的墨色画出的荷花仿佛有暗香盈动。
人问她为什么不用彩色用墨色。她清清淡淡地答一句诗:“不为人夸颜色好,要留清气满乾坤。”
于文斗嘴上不说什么,心中暗自得意,倒是我的女儿,可以算得上才思敏捷呢。
于凤至还很有文学天赋,作得一手好诗,是古体诗。文章写得清丽婉约。
后来于凤至到学校去读书。她更喜欢学校那种相对开放的环境。她喜欢那些老师和同学,学校使她看见一个家庭以外的更广阔的世界。
于家小姐去读书,自然是车接车送,前呼后拥。可于凤至不喜欢这样的排场和气派。她喜欢平淡从容,喜欢关注小人物的生活。
学校里有个老堂役,负责摇铃、看门、扫院子。快到中午时他便守在火炉边吃着他那简单朴素的午饭。稀溜溜的大米粥、刀切馒头、咸菜条,他吃得津津有味,很满足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