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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浪人情歌:罗德·斯图尔特自传


作者:英]罗德·斯图尔特;吴振寅  日期:2015-02-25 10:03:04



与他深情和奇异的声音一样,本书像一部叙事曲,充满激情。在聚光灯之外,罗德·斯图尔特终于准备用坦诚和嬉戏的心态回顾他生活的每一个阶段。从他卑微的出身、他的乐队成员、他的爱(包括三任妻子和八个孩子)以及几十年周游世界的旅程,罗德展示了他个人引人入胜的最非凡的生活。罗德擅长再塑造,他不断地重新定义自己。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一个时而潇洒不羁、时而脆弱敏感的“摇滚公鸡”。他写书的风格跟他一贯的表演风格一样,真诚、坦率、煽情,不断挑逗读者,让人难以抗拒。
  作者简介:
  罗德斯图尔特(RoderickStewart,1945年1月10日-),出生及成长于英国伦敦,是美国乐坛六十年代中期的英国入侵浪潮之后的标志性人物之一。罗德斯图尔特一直以苏格兰血统为傲。两次入主摇滚名人堂,并获“格莱美当代传奇”奖。在他长达50年的歌手生涯里,他的唱片销量高达1.5亿张,是世界上唱片最畅销、最受人喜爱的歌星之一。2005年,人称“摇滚公鸡”罗德斯图尔特在好莱坞星光大道上获得了一颗令人垂涎的星星。2007年,英国女王授予他大英帝国司令勋章,以表彰他在音乐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现在,他跟他的妻子彭妮兰开斯特,还有孩子们住在加利福尼亚的贝弗利山庄和埃塞克斯的埃平。
  目录:
  第1章学校生涯
  鲍勃斯图尔特和埃尔茜斯图尔特,一个42岁了,一个39岁,有四个孩子要养,最小的一个都十岁了,怎么会突然想再要一个孩子呢?不仅如此,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所以家里人都这么说:“罗德是老爸的失误。但,是很赚钱的一个失误。”
  第2章叛逆时期
  14分钟后,我一脚25码外抽射,球呼啸着从守门员徒劳伸长的手臂上方越过,进球得分!好吧,事实上,只是近距离地轻松进球,我那点技术也能做到。不管怎样,当时来自我的大人队友们的欢呼声我现在还能记起。
  第3章致孕风波
  我在同意领养的文件上签了字,然后走出医院,穿过寒冷的街道回到家里,人生的这个段落从此结束了,我希望再也不要听到跟它有关的事。
  第4章乐队首秀
  这些日子是黄金岁月。我心里想着:这就是我要的人生。好得不能再好,棒极了。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一个晚上唱三四首歌,喝一杯酒,看着那些女孩子们,有时候还勾上那么一个,然后回家。
  第5章首张唱片
  一些唱片公司的反馈是,我的声音有些沙哑,很难取得商业上的成功。我的嗓音听起来有些沙沙的,而当时人们喜欢的是那种干净悦耳的声音。
  第6章摸爬滚打第1章学校生涯 
  鲍勃斯图尔特和埃尔茜斯图尔特,一个42岁了,一个39岁,有四个孩子要养,最小的一个都十岁了,怎么会突然想再要一个孩子呢?不仅如此,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所以家里人都这么说:“罗德是老爸的失误。但,是很赚钱的一个失误。” 
  第2章叛逆时期 
  14分钟后,我一脚25码外抽射,球呼啸着从守门员徒劳伸长的手臂上方越过,进球得分!好吧,事实上,只是近距离地轻松进球,我那点技术也能做到。不管怎样,当时来自我的大人队友们的欢呼声我现在还能记起。 
  第3章致孕风波 
  我在同意领养的文件上签了字,然后走出医院,穿过寒冷的街道回到家里,人生的这个段落从此结束了,我希望再也不要听到跟它有关的事。 
  第4章乐队首秀 
  这些日子是黄金岁月。我心里想着:这就是我要的人生。好得不能再好,棒极了。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一个晚上唱三四首歌,喝一杯酒,看着那些女孩子们,有时候还勾上那么一个,然后回家。 
  第5章首张唱片 
  一些唱片公司的反馈是,我的声音有些沙哑,很难取得商业上的成功。我的嗓音听起来有些沙沙的,而当时人们喜欢的是那种干净悦耳的声音。 
  第6章摸爬滚打 
  在这段漫长的摸索期,我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缺失的关键:原创歌曲。能够在德比的一个雨夜无可挑剔地翻唱威尔逊皮克特的歌是一回事,原创是另一回事。如果我真的想有所成就的话,我必须要学会创作歌曲。 
  第7章路遇贵人 
  接下来我们的表演让这个剧院沸腾起来,几乎把它掀翻了。我们表演的《和我一起摇摆,宝贝》和《你让我摇摆》,让整个剧院的气氛接近疯狂。我朝前座看了一眼,视线所及的地方观众都在摇摆。我从来没看到观众这么疯狂过。我之前所在的乐队都没有好到产生这样的效果。观众一再喊着“再来一首!” 
  第8章小有名气 
  《旋律制造者》杂志说:“罗德的声音非同一般。有时听起来若有如无,可是始终保持着一种交流的力量和深度,很少有人能做到这样。”而在《滚石》杂志里,我被评价为“第一流的歌手”。这让我倍感骄傲。 
  第9章事业选择 
  70年代初的英国是多么沉闷——因为种种罢工经济上受到重创,处于低潮时期,街道上堆满了垃圾,无人清理,政府提倡节约用电。那几年是英国灰暗的几年,而脸孔乐队风格平实,却并不消沉沮丧,大家衣着鲜艳,而且醉态可掬,看上去就像死气沉沉的世界里的一道彩虹。 
  第10章爱情到来 
  不过绝大多数时间,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待着,彼此拥有对方全部的注意力。我俩有说不完的话,随便什么话题都能聊上几个小时。迪伊管这里叫作“天上的大厦”,因为从马路上是看不到这屋子的,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这里。我们深爱着彼此,虽然房子装饰得富丽堂皇,我们的生活方式却是简单朴素的,甚至有点接近波西米亚的生活方式。 
  第11章美国征程 
  有时候赶上下雨——这在加州不多见,我会跑出去,站在雨里淋个透湿,就为了让自己重温雨天的味道。我思念父母和兄弟姐妹,好在还有布里特在身边。慢慢地,我开始喜欢洛杉矶的阳光,这是个宜居的好地方,我逐渐爱上那座城市。现在依然热爱。 
  第12章性警故事 
  我鼓励每个人穿得华丽多彩一些,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他们会照自己的想法打扮好,走进来问你:“你觉得怎么样?”然后会有人大叫:“天哪!你怎么穿成这样,我可不要跟你一起上台!” 
  第13章成家生子 
  婚姻就好像一个开关。它扫除了所有的疑虑,驱散了所有的恐惧。我在澳大利亚的不忠被遗忘,我成为了一个好丈夫:爱着阿兰娜,爱着自己的角色,爱着结婚这整件事。我在美国到处巡演,不过每晚都会飞回家,这样我就可以和她在一起。我怎么会不开心呢?我们是新婚夫妇,马上会有个小孩子——肯定是一个男孩子。 
  第14章首次离婚 
  分手的过程是缓慢而折磨人的,并且穿插着试图和好的种种尝试,我们时好时坏。又是这样,我在结束一段感情方面总是不够干脆。我们决定分开一段时间,看对彼此是不是有帮助。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在见凯莉恩伯格,而阿兰娜对此毫不知情,所以这个和好尝试注定是徒劳的。 
  第15章游戏花间 
  有时候,凯莉还会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我完全无法想象自己能这么做。她会迷人地一边笑着一边聊天,总是精神很好,洋溢着热情;她是那种没有一点坏念头的纯良的人。有一次共进晚餐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还没有进一步的关系,我就跟她说:“我想我会跟你结婚。”她说:“你疯了吗?真是一派胡言。” 
  第16章再婚情伤 
  那个星期六的夜晚,在罗克斯伯里俱乐部偶遇雷切尔是一件极其意想不到的事:我的电视里的梦中人突然出现在眼前。我真不敢相信:“是她,她从电视里走了出来。”我绝不能让这个机会溜走。于是,我抚平自己的上衣,整理了下领带结,拿出所有的温文尔雅,走到她的面前,然后……做了最蹩脚的一件事,模仿了她在广告中形体锻炼的一个动作。 
  第17章癌愈反思 
  我曾经读过斯廷说的一段话:如果明天一切都结束了,如果音乐都已枯竭,钱也用尽,盛名也消失,那么他会快乐地住回单人公寓,就像他未成名之前那样。我赌他绝不可能做到,因为我知道我绝对做不到。 
  第18章命中注定 
  雷切尔离开的时候,我觉得我绝对不会再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20来岁的高挑金发女郎。我知道,对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没有什么好处。然而不到八个月,我就爱上了另一个20来岁的高挑金发女郎。 
  第19章辉煌重现 
  我上一张专辑——《人性》(Human)(2001年)——卖得很糟,非常糟。销量跌得就像石膏落在游泳池里一样,沉得飞快。它是我所有专辑里首周销量最低的,也是我发行的所有专辑里,第一张没有包括我自己创作的任何歌曲的专辑。 
  结语幸运人生 
  毕竟,只有在演出的时候,我才是我。我好像是为演出而生的,如果一个月没有一场演唱会,我就会浑身不自在,无比想念舞台。如果这一切结束了,我的人生就像缺了极大的一块。 
  致谢 
  译后记 “斯图尔特先生以有趣、自嘲,且相当谦逊的笔调讲述了摇滚歌星放荡不羁的精彩故事,让人不忍释卷。”——《纽约时报》
  “这本自传精彩之处在于,它生动地再现了斯图尔特的幽默和自嘲特质。全书采用一种主人公深知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之一的欢乐笔触,深具感染力。”——《纽约每日新闻》
  “在这本充满故事的回忆录里,斯图尔特解释了他如何在20世纪70年代生活放纵的明星圈里存活下来……那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坏习惯,前妻多得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滚石杂志》
  “罗德在他50年的音乐生涯里,创作了一系列经久不衰的流行经典……他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还承认自己到了67岁时,依然花很多时间精心打理他那头金发。我们就爱这样“斯图尔特先生以有趣、自嘲,且相当谦逊的笔调讲述了摇滚歌星放荡不羁的精彩故事,让人不忍释卷。”——《纽约时报》
  “这本自传精彩之处在于,它生动地再现了斯图尔特的幽默和自嘲特质。全书采用一种主人公深知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之一的欢乐笔触,深具感染力。”——《纽约每日新闻》
  “在这本充满故事的回忆录里,斯图尔特解释了他如何在20世纪70年代生活放纵的明星圈里存活下来……那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坏习惯,前妻多得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滚石杂志》
  “罗德在他50年的音乐生涯里,创作了一系列经久不衰的流行经典……他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还承认自己到了67岁时,依然花很多时间精心打理他那头金发。我们就爱这样的他。”——《坦帕湾时报》
  “毋庸置疑,罗德斯图尔特有相当一些故事可讲……这个歌手在他的自传中用一种可爱、谦逊、自嘲、逗乐的语调娓娓道来……这是一本扣人心弦的书。”——《布法罗新闻报》
  “罗德的人生好像一场无休止的欢乐盛宴,充满了热门歌曲和火热的约会,期间还穿插着几辆时尚的意大利跑车和几幅名贵的前拉斐尔派油画。金发的人(更会玩),确实如此。”——《今日美国》
  “这十年来最不同凡响、最诙谐的摇滚自传。”——《每日邮报》
  “每一个想要成为摇滚巨星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疯狂的故事。”——吉米法隆(美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第4章乐队首秀
  
  火车站里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们主人公的一生发生了幸运的转变。我们的主人公在面包车的后座上几乎窒息,并第一次尝试了格子裤。
  
  我特别感谢长约翰鲍德瑞,是他在火车站的长凳上发现了我,是他使我成为一个歌手和表演者,而这还仅仅是开始。他活着的时候,我热爱他;他去世的时候,我无比悲伤。我把他的相片放在钱包里随身携带,而且,我要告诉你,我每一天都会想起他。
  那次邂逅发生在伦敦西部的特威克南车站,1962年和1963年我常经过那里。我去俱乐部看乐队表演,想着自己能否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虽然我很确信我可以,但是具体我能在哪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发现。
  从特威克南坐车过去,到里士满站下,车站的对面就是小龙虾俱乐部——其实就是一个酒吧的里屋,当里面满是疯狂舞动的人群时,感觉非常棒。我就是在那里看到并且爱上了新兵乐队。他们的吉他手叫埃里克克拉普顿,看起来技艺不错。小龙虾俱乐部后来还是关闭了,因为过于喧闹。不过这也没什么,大家就到里士满竞技俱乐部,那里没有舞台,乐队就站在观众面前表演。气氛棒极了。
  而那个极具传奇色彩的鳗鱼饼岛酒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是建在泰晤士河一个小岛上的一家古老潮湿的舞厅,需要从一座摇摇晃晃的人行木桥上走过去。那个地方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被用作舞厅,后来改建成爵士乐场地,而到60年代早期,它开始引进一些节奏蓝调的乐队。在桥的尽头,会有两个穿着裘皮大衣的老妈妈等着向你收门票。
  俱乐部里面的吧台跟墙一样宽——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杯子不够用的情况,这有点奇怪,因为每晚到尾声的时候,那里一项著名的节目就是把啤酒杯扔到河里去。那里还有一个经久不衰的争论就是,到底是因为地板有弹性,还是因为有一边地板烂掉了。因为每次只要左边有人在跳舞,右边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上下晃动。
  乐队的更衣室是一个奇怪的笼子,像一个玩具屋,悬挂在舞台上方,上面有几扇挂着帘子的小窗,表演者可以透过窗子看到观众。要下到舞台需要经过角落里一个狭窄的楼梯。很多歌手想要以夸张的方式走下这些楼梯,而结果就是屁股着地地出现在观众面前。
  这个独特王国的统治者是一个精明的家伙,叫阿瑟奇斯诺尔。我开始在那里表演后,我发现阿瑟付给乐队的钱都是用面额一镑或五镑的纸币——从来没有用过大面额的钞票。每晚结束的时候,他会清点钱,然后你离开时手里会拿着一叠厚厚的纸币,因为口袋装不下。
  不过一开始我是以付钱的顾客身份去那里的——先坐地铁到滑铁卢,然后坐火车到特威克南。从我住的阿奇维路坐到那里,真的是相当长的一段路。而且晚上回来时可能会更长,我有时会因为筋疲力尽睡着了,而坐过了阿奇维那一站,直到列车开到终点站巴尼特街停下来时车身一震,我才醒过来。不管怎样,这些奔波都是值得的。当你穿上华丽的衣服,精心梳理好自己的发型,出发前往鳗鱼饼岛酒店的时候,你会有种感觉好像正在前往一个非常美丽迷人的地方。俱乐部的会员卡像一本护照——标着“鳗鱼饼岛”——无比清楚地传递着这样的信息:这个地方就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这个王国里满是音乐狂热者、艺术类学生,还有穿着短裙的漂亮女孩子。就像乔治梅利说的,“你能感受到鳗鱼饼岛上方性的气息,就好像开水壶上方的蒸汽一样。”那里真的是一个让人无比激动的地方,就是在那里,我真正理解了节奏蓝调的力量。
  我当时18岁,正在跟苏珊娜博费交往。苏珊娜有一个叫克里西的朋友,一天晚上她叫我俩去看她男朋友的乐队在里士满的表演。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歌手。我和苏珊娜都答应去看看。
  克里西,姓施林普顿,她男朋友是米克贾格尔,他的乐队叫“滚石乐队”。我在想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直到那晚我看见了他们,他们坐在高脚椅上,穿着开襟羊毛衫,唱的是蓝调歌曲和几首他们自己创作的歌。主唱确实能吸引住全场的注意力。长约翰后来把贾格尔描述成“中世纪的妖怪”,形容得很恰当。我当时没有跟贾格尔说话,不过我觉得这个乐队很棒,同时心里也不断地想着:“我也可以做到。”事实上,我可能甚至觉得,“我的嗓音比他的还要好。”我在海滩上抱一把吉他就可以吸引一群人到我身边,为什么不可以提升一个层次,到舞台上迷住一大帮人呢?
  但是跟谁一起合作好呢?我曾经跟一个叫“突击者”的乐队合作过,他们知道我会唱歌,不过结果并不是特别理想。音乐制作人乔米克给了这个乐队一次试音的机会,他们叫我去做主唱。米克是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令人生畏的家伙,他的头发很有摇滚的风格。他在霍洛韦路一处三层楼的公寓里有一个录音室,在一家皮制品店的楼上。我们爬上楼梯,在录音室里摆好架势,唱了几分钟——我不记得唱的是什么了。不过我记得,唱完后,米克从控制室里走出来,直视着我的眼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拿起外套。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正式的面试。从那之后那个乐队就成了单纯演奏乐器的乐队。不算幸运的开头吧。
  我跟另一个叫“吉米鲍威尔和五维”的乐队合作得要好一些。鲍威尔是一个来自伯明翰的蓝调歌手,体格健壮得像个拳击手,他经常参加小型演出,他能惟妙惟肖地模仿雷查尔斯。我是怎么跟鲍威尔一起表演的呢?这就要提人脉了。前面提到的“突击者”乐队后来改名叫“月球行者”。他们的吉他手跟“吉米鲍威尔和五维”乐队一起表演,曾跟吉米鲍威尔提到我。于是,我就得到了一次小型合作演出的机会。
  嗯,算是一次小型演出吧。地点在大新港街一栋楼房地下室里的肯克利尔俱乐部,在伦敦中部的查令十字街对面。如果我在那里站上比较长的时间,满怀希望地看着,我就会被邀请上台为几首曲子吹口琴伴奏。克利尔是一个34岁的爵士小号手,在商船队里待过一段时间,对美国有很多了解,特别是对新奥尔良风格的爵士很熟悉,他很快成为伦敦前卫的爵士表演者和推广者。朗尼多尼根(我在学校时就很迷他的噪音爵士乐),在肯克利尔的爵士乐队里做了一段时间的吉他手。肯克利尔俱乐部本来只演奏传统爵士乐,但是现在他们也引进一些流行的节奏蓝调。于是“吉米鲍威尔和五维”乐队就在里面表演,而我就站在舞台的边上,呼呼地吹着G调。有时观众会抬头看我,赞赏地点头,或许心里想:“怎么就没有人教这个家伙吹口琴的时候既可以吹气也可以吸气呢?”
  我其他的主要工作是在塞车的时候,逗整个乐队乐一乐。我会打开我们坐的多尔小客车的后门,滑稽地滚到路上。每次都会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过了一阵子,我得到了一个更大的角色。鲍威尔问我能否在他唱雷查尔斯的《我能说什么》(What‘dISay)的时候,给他唱和声,这首歌是他们乐队的压轴曲目。这看起来是多么大的提升啊,所以我很高兴地答应了,但结果却是很快被逐出了乐队。
  你觉得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我的和声非常难听吗——难听到不能在公开场合唱吗?还是说,鲍威尔突然意识到我很会唱歌,而他不想在乐队里多一个衣着时尚、发型超赞的年轻对手?
  我无法置评。你们自己判断吧。我只知道,我被逐出了乐队……
  但是不久又被长约翰鲍德里叫回去了。说长约翰在那个年代的音乐界很突出,这只是一个很保守的说法。他身高六英尺七英寸,嗓音洪亮浑厚,头发金色,非常英俊。他有极大的个人魅力,在舞台上光芒四射。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23岁——只比我大五岁,不过看上去比我要成熟老练得多。他谈吐得体,衣着无可挑剔,非常喜欢穿银色鲨鱼皮制成的三扣西装,再配上高跟靴——卡尔纳比街的风格。只不过,他的这套行头不是从卡尔纳比街买的,而是从后街小巷的一个希腊裁缝那里定做的,价格要便宜得多。他还有一件粗呢连帽厚外套,穿起来很有异国味道,不过最与众不同的还是他的西装——从他热爱的美国蓝调歌手那里学来的时髦款式,三件套,搭配闪亮的皮鞋、精心选择的袜子。你嘴里可以唱着关于贫穷的歌,可能实际上也真穷,但是你的穿着打扮绝不能比百万富翁逊色。这就是这一行的门道。
  长约翰以前是语法学校的学生,在伦敦外的米德尔塞克斯那里念的书,他非常聪明。事实上,他父母曾经说过,他决定从事音乐是“对他聪明大脑的浪费”。他处理音乐的方式有些类似学者。他有许多很酷的唱片,那些来自美国的东西,他接触得比其他人都早。是长约翰让我的兴趣从民谣逐渐转向蓝调音乐。记得有一次我在他古奇街的公寓,当时正准备出发去参加一个小型演出,我问他能不能借他的马蒂沃特斯的那张专辑《在新港1960》(AtNewport1960)——封面是马蒂站在楼梯上,戴着一个超酷的白色领结。长约翰回答:“可能不行呢。我刚从新兵乐队的基思雷尔夫那里拿回来,滚石乐队的米克和基思还等着听呢。”滚石乐队是想用他们的盘式磁带录音机把那张专辑录下来。大家都想听唱片,长约翰那里就像个图书馆。
  他非常喜欢喝伏特加,还喜欢做一些蠢事来自娱自乐,他管这个叫作“疯狂”。他还是一个同性恋,我很久之后才意识到这一点(我当时是多么地不谙世事)。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同在一个乐队的时候,我常常去他的公寓,在那里等着面包车来接我们去演出,几乎每次去都会碰到长约翰洗完澡出来,只围着块浴巾,有时甚至赤身裸体。但是因为我太天真,所以完全没有读出其中的讯息。因为在足球队的更衣室里,大家都光着身子走来走去,所以这在我看来再正常不过了,我压根儿没在意,更不用说去揣摩他的意图了。
  我甚至还跟他睡过同一张床——跟乐队巡演的时候,在博尔顿的一家简陋的小旅馆里,因为当时房间不够,不过我还是丝毫没有察觉。直到第二天早上我下楼吃早饭,乐队的其他几个成员窃笑着说些“你裤子穿对了么”之类的话,我才有点明白了——长约翰是那个年代人们叫作“搞基”的那类人。
  在1964年的英国,同性恋还是非法的,直到1967年才合法(现在看来,当时的社会风气是多么野蛮和不合情理),所以人们不会到处宣扬,哪怕是跟人倾诉说自己是同性恋。我想当时长约翰是有恋人的,但是我想不起他在我们演出的时候跟谁在一起。几年后,他就有公开的男朋友了。早些年,他还是非常小心地隐藏着这一点——所以他要忍受七大姑八大姨们的唠叨,问他打算什么时候“找个好女孩结婚”之类的话,还有他母亲的担心。她有一次跟长约翰说,她很担心我们两个老是在一起,因为她觉得我有点“娘娘腔”。
  长约翰精通音乐。他常去伊灵爵士俱乐部(那是一个潮湿的地下室,需要在舞台的天花板上挂一层布,以防止水滴到乐师们的头上),是那里“蓝调社团”的一员,跟亚里克西斯科纳和西里尔戴维斯一起表演。那两人都以马蒂沃特斯为偶像,并以“全世界第一支白人电子蓝调乐队”自居。后来,因为科纳决定把“蓝调社团”变成一个渐进式爵士乐队,长约翰就去了“西里尔戴维斯节奏蓝调全明星”乐队,这个乐队青睐芝加哥蓝调,刚好是长约翰所推崇的。
  我、罗尼伍德、米基沃勒和杰夫贝克。能跟这么杰出的吉他手同台演出,是一个莫大的荣誉,不过杰夫看起来像是很想把摄影师杀死的样子。米基看起来像一个图书管理员。更不要提我头上这顶糟糕的帽子了。
  戴维斯是一个秃顶壮实的家伙,有整整一箱子口琴,他的演奏棒极了,在口琴的吹气和吸气上比我做得要好。不幸的是,他的健康状况突然变坏,不久又急剧恶化,病了一段时间之后,在1964年1月去世了——当时人们说他死于心脏病,但实际上他得的是白血病。去世时年仅3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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