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德刚 日期:2015-03-08 12:37:42
《五十年代的尘埃》,五十年代唐德刚在纽约发表的作品之精选,多为遗忘多年后重新整理发现的作品,故而称之。其中《梅兰芳传稿》既是唐德刚的成名作,也是代表作之一,几十年来在海外反复刊载,被评家认为是所有写梅兰芳的传记、文章中最出色的。文章如名剧,屡屡上演,屡屡为人喝彩,当真像梅兰芳演《贵妃醉酒》一样了。《我的女上司》等几篇小说的有趣,除了能让我们一窥五十年代留美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更可以令读者领略一位优秀史学家的人生洞见和生命态度。《俄国的苍蝇和皮匠》由唐德刚根据老友何炳棣的一次旅行而记,文字亦十分有趣。现在回头来看,《海外论坛》除了为五十年代的留学生留下声音之外,还不能否认,它是至今为止留学欧美中国知识分子所办的水准最高、文字最好的杂志之一。也因为办了这个杂志,才逼得唐德刚写了好些上乘文章。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
作者简介:
唐德刚(1920—2009),安徽合肥人。国立中央大学(重庆)历史系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纽约)硕士、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安徽省立安徽学院、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市立大学,长期从事历史研究与教学工作,并对口述历史的发展贡献良多。著有《袁氏当国》、《段祺瑞政权》、《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史学与红学》、《书缘与人缘》、《五十年代的尘埃》、《战争与爱情》等,包括历史、政论、文艺小说多种,及诗歌、杂文数百篇。唐德刚教授了不起的地方,是他能超越辛酸,在七十岁退休之后,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做一个倔强的单干户,单打独斗地写晚清、民国史,在八十岁中风生病之前,完成了《袁氏当国》、《李宗仁回忆录》、《胡适口述自传》等著作。这些书出版后大受欢迎,居然还有盗版!唐教授当年辛辛苦苦搭了架子要建立的“第三势力”虽然未能拔地而起,最后无疾而终,但他所写的史书在普通读者“民国史阅读书单”上,却恐怕是排在“第一”。历史学家必须公正,必须敢言,否则历史学家就不能得人敬重了。唐德刚教授是一位让人敬重的历史学家,即以公正和敢言见称。
目录:
【序言】尘埃里的珠玉(胡菊人)【代序】五十年代的尘埃(唐德刚)梅兰芳传稿我的女上司三妇人学跳舞求婚疯院来去露娜今年三十岁了俄国的苍蝇和皮匠昨天的足迹德刚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
——夏志清
唐先生自谦本集里的都是“尘埃”,是“杂文”、“游戏之作”,我倒愿称之为报导文学、散文,甚或小说。就报导文学言,它们把五十年代中国留学生的生活面貌,留下了三鳞两爪,有温故的意义。就散文言,都是读后余味回甘的好文章。就小说角度看,会发现德刚先生是写人物的好手。……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
——胡菊人
德刚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夏志清 唐先生自谦本集里的都是“尘埃”,是“杂文”、“游戏之作”,我倒愿称之为报导文学、散文,甚或小说。就报导文学言,它们把五十年代中国留学生的生活面貌,留下了三鳞两爪,有温故的意义。就散文言,都是读后余味回甘的好文章。就小说角度看,会发现德刚先生是写人物的好手。……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胡菊人 唐先生对于文学始终未曾忘情。当他登上赴美的洋船,在船上就发出了“旅美通讯”,第一篇是《一条梯子的距离》。后来他的诗作、散文和短篇小说不断发表于北美的刊物:林太乙主编的《天风》,留学生创办的《海外论坛》和华文报纸的副刊。八零年代后期,他甚至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战争与爱情》。至于他的《梅兰芳传稿》(今收入《五十年代的尘埃》)和《胡适杂忆》都曾轰动一时,至今仍为读者津津乐道。——王渝【胡菊人序言《尘埃里的珠玉》】(一)唐德刚先生有次以笔名在《明报月刊》写了好几篇政论文章,笔调幽默佻,评点锐如匕锋,却又气象磅礴,理路森然,原来竟都是在旅途客栈中写的,我听了不禁为之倾倒。此串文章刊出之际,苦了我这个编者,各方文士,纷纷打听,一再向我逼审:此仁兄何方神圣?必是大有来头人马,文笔妙、见解精,读来笑中有泪、泪中带笑,难道会从大石头爆出来?好多次几乎冲口而出,但为作者保守秘密是编辑的起码修养,人家逼我愈急,我嘴巴闭得愈紧。还不自觉流露了得意神色,做编辑的拉到好稿,比中彩票还高兴,终于没有人猜得出来,好几年了。后来有个识货的行家,到了纽约,与德刚先生叙旧,便当面逗他、哄他,要他承认。德刚先生笑而不语。对方终于斩钉截铁地说:“必是你写的。难逃老夫法眼,我敢以性命人头来打赌!”此人便是周策纵先生。这个小故事证明两点。德刚先生不动笔则已,一动笔往往引动视听,天下妙文,万人争诵。其次,他的文笔风格独特,别人学不来,海内外能文之士虽多,绝少写得出这样出色当行的文章。熟知他文笔的老友策纵先生,一读就似曾相识。文风天下有一无双,正像越王勾践的宝剑,千年百代之后,一旦出土,还是他的,无人可仿,无人可冒。唐文之引动视听,还有一显例。他的《梅兰芳传稿》首次于1952年《天风月刊》上亮相,即已名动四方,《明报月刊》于1966年6月予以转载,亦成为最受欢迎的鸿文,后来又在台湾《艺海杂志》转载,亦同样叫座,现在收入本书,当然也是永远为人争诵的。文章如名剧,屡屡上演,屡屡为人喝彩,当真像梅兰芳演《贵妃醉酒》一样了。《梅兰芳传稿》比谁都写得好,因为是运用文学笔法,像太史公为古人立传,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有人评为过分夸大,然而文学笔法本来就应该夸张。太史公写荆轲,临诀一场,感人至深。说他先以变徴之声“沉郁忧伤”的调子唱了一段,把大家感动得眼泪鼻涕一齐出来。又跨前几步,蓦然将调子提高三度,变为羽声(曲中转调),这慷慨激昂的羽音,使大家眼睛都张突了出来,头发直竖,将帽冠冲起。这头发的描写显然是夸大,尽管“怒发冲冠”已是用滥的成语,但我们哪里见过愤怒时头发直立的。太史公的用意一表荆轲之勇毅决烈,一表众人对秦始皇的势不两立,正像唐文写梅兰芳的手,说是风靡了全美国,美国少女无论是在地道车上、课堂上、工厂里、舞场上,一窝蜂都在模仿“梅郎”舞台上的“手姿”。梅兰芳的色艺精绝、美国人的倾心、梅君的影响力,不都表尽道尽了吗?若问文学笔法“可爱的夸张”,写传记该不该用?太史公两千多年前已做了回答。然而太史公虽善于用夸张笔法,对时地人的背景、籍贯、年月、事件等等,却都力求翔实。唐文之梅兰芳亦复如此。但在纪实探源之余,若无文学笔法的艺术加工,梅兰芳亦不过是出土的金缕玉衣,不如读他的墓碑志、翻查他的族谱啦!中国伟大的史书《左传》、《战国策》、《史记》,是“传记文学”
的祖先。它们与《汉书》以后的体裁很不相同,它们的表现方式,大都是形象性的,写具体事实,并且往往现场化、故事化。太史公的列传很多是短篇小说,《战国策》的人物都是活的,《左传》也不例外。《左传》第一篇《郑伯克段于鄢》是首尾结构相当完整的故事:有背景、有人物、有冲突、有对话、有人情和人性、有结局,大故事套两三个小故事,而彼此做有机关联。有一点不可不注意,此篇题旨原讲“孝道”,但除了结尾作者以“局外”身份(类似太史公之“太史公曰”)评了两句“孝行”之外,整个故事本身没有一字评议,没有犯小说作法中各种“作者干扰”最易犯的毛病。这不加任何评议,亦是对史实的客观写法,但就文学艺术笔法言,这个表现方式,实比以后好些“正统短篇小说”唐传奇、宋话本以至明清之际的李渔之《十二楼》等等更为完整。古代史书所记原都非作者亲历,竟写得像亲身目击一样(唐德刚先生的梅兰芳,也是从断纸残篇的故纸堆里“目击”出来的)。用理性的学术眼光看,确有点“子虚乌有”之嫌,这大概就是《汉书》后史书改变了体裁、笔法的原因之一。读史书如读小说家之言太不像话了。然而后世的大部分正史,虽然体例详备,结构宏大,绝不能像古史一样深入民间,它们只为科举应考“恶补”的材料。亦不像古史为人经常编为舞台剧,它们太抽象、太零碎、太无人味了,根本不能编。也很少能收入中学生中文教本,老师结巴巴、学生打瞌睡。此所以唐德刚先生的梅兰芳传,运用了太史公《刺客列传》的体裁,扬弃后世史书本传的笔法。太史公是搅历史的,唐德刚也是搅历史的。大史家之外我们称太史公为文学家,唐德刚为史学知名教授和杰出史传作者之余,亦可以称为文学家。因为除了文笔、体裁,他还发挥了文学家必须具备的“想象力”,这种文学的想象力,在不违背时、地、人、事件之间的关系,力求忠实之余,为我们提供了逼真的场景、活生生的人物、动人的事件。现代不少史传作者,以参考书目、以注释、以引述之多寡来唬人,以资料之真伪、以“可信度”为高下,这些当然都很重要,但我们能完全没有“文采”吗?不顾“读者”吗?不理别人的交感共鸣吗?难道“想象之真”不是太史公要达到的另一种“真”吗?现代史书好些恹恹不能阅,不正是作者自己太受委屈、太遵命于“学究式的学术标准”吗? (二)周策纵先生序德刚先生的《胡适杂忆》,即有与笔者相同的赞语:“他笔下的胡适只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能、有天才也有错误和缺点的真实人物。这做法承袭了古今中外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中国第一个最出色的传记文学家司马迁早就用好的例子教导了我们。”称许他的文字“如行云流水,明珠走盘,直欲驱使鬼神,他有时也许会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们不可因他这滔滔雄辩的‘美言’,便误以为‘不信’”。夏志清先生在同书序中干脆说,唐德刚先生“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周、夏二公的说法十分中肯,亦不限于《胡适杂忆》这部书,事实上德刚先生能写多种好文体。一个人文字根底好、文学笔法好、识力厚、才分高,“学究枷”当然拘限不了他,必得露一手文采风流的
把戏。策纵先生说:读德刚先生的《胡适杂忆》,固然见到了活的适之先生,但也同时在胡适里找得到唐德刚。这正是作者的文采风流到处溢泻出来的结果。一流的传记,是不能把作者淹没的。我编校过美国史传经典之作的《林肯传:草原时代》(AbrahamLincoln:ThePrairieYearsandTheWarYears),历史给倒转了,林肯复活过来。同时,写这部传记的卡尔·桑德堡(CarlSandburg)诗人,亦随处觉得他的存在。我记得读到一段使我停下来森然想了很久。林肯青年时到一个荒山,但见怪石嶙峋,在月色掩映下像是一头头怪兽,四周苍苍茫茫、海天无垠,林肯顿时感到“天地悠悠”,在洪荒时代,那乳齿象亦正是一样怔怔地凝望过那些怪石,那同一的山谷、同等的景象,令我们马上念及:过去何在?将来何在?我何在?就“忠实记录”的史传观点看,那桑德堡怎可以这样写?你怎知林肯当下的心境?那种“想象之真”有没有道理?居然进到林肯的内心去,有什么文献上的根据?我们其实不必问的。桑德堡要表现的,正是一个大人物、大豪杰必有的心怀,此一心怀,惠特曼(WaltWhitman)在诗作中,写赫德逊河的渡头时问过,年年代代无尽无边的多少人走过这同样的渡头?秦时明月汉时关,青山依旧,夕阳几度?不正堪今古同声一叹?李白登山,不也有自古以来登高者如今剩下几人的话头。那陈陶足履吴越之地,有“今人地藏古人骨,古人花为今人发”的绝句,杜甫游“玉华宫”,眼见苍鼠、鬼火、败瓦、坏道,念当年宫人美人,今只余下一头石马,他望着那头石马,那头石马也望着他,这历史的眼睛,竟使杜甫独坐黄土上,“浩然泪盈把”大哭起来了。这种感怀,是诗人共同的感怀,桑德堡自也有此感怀,难道林肯就没有这种感怀么?桑德堡把自己的感怀,移花接木于林肯身上,是为了表现林肯心胸的广大,让他看见了乳齿象——有什么人类曾看过,何况林肯?——是为显示他的历史感、时空感。正因如此,我们见到了林肯也见到了桑德堡。我们在“胡适”中固然见到了唐德刚,但在梅兰芳里也见到了他。他写梅兰芳在舞台上的醉酒,竟亦进入了“贵妃”当下的内心,作者逞其绝妙的幻想力,不间接显出作者的面目吗? (三)夏志清先生认为唐德刚的《李宗仁回忆录》不及《胡适杂忆》写得好,正是由于前者受李宗仁口述所限,无法施展作者的文笔与才华。夏先生因《胡适杂忆》而称唐氏为“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笔者在前面则称唐氏为“文学家”。现在我们一说“文学”,就好像只有诗、小说、剧本、抒情性小品,而不及其他,有些文艺青年恐怕还以为“史传”之作,不属于“散文”和文学范围,那是受西方近代观念所影响。我们中国自孔夫子说“文学,子游、子夏”,至《文心雕龙》,再及于清代之《古文辞类纂》、《古文观止》等书,文学两字的范围,定得很宽。曹丕的《典论·论文》所谓“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当不仅指今之所谓“纯文学”,亦必然将唐德刚的“文章”、他的史传之作归入“文学”天地,如果他认为那是“好文章”的话。唐先生自谦本集里的都是“尘埃”,是“杂文”、“游戏之作”,我倒愿称之为报导文学、散文,甚或小说。就报导文学言,它们把五十年代中国留学生的生活面貌,留下了三鳞两爪,有温故的意义。就散文言,都是读后余味回甘的好文章。就小说角度看,会发现德刚先生是写人物的好手。《我的女上司》这个典型美国职业老处女,目下有些小说家写人物往往不及他写得生动。《求婚》若说是短篇小说,一般文学杂志编辑不会摆到散文栏去。《疯院来去》也应当视为一个短篇,谁才是“疯子”?我们读后不禁深深感喟。《露娜今年三十岁了》,也很令人低回。《学跳舞》一篇是记叙散文,从中发现作者是“说故事”的好手,两个“乡巴佬”在纽约学跳舞,文章拖得这么长,如果《海外论坛》不停刊,他还当继续写下去,可是一点不觉得拖沓,读者还要追读下去,连连捧腹。《三妇人》写三个流落异邦的波兰女子,使天下之去国失乡者同声一哭。五十年代中国人,何尝不然。从《三妇人》、《疯院来去》、《露娜》这些文章,可以体会到作者深厚的同情心怀。唐文虽有时突梯滑稽、冷言尖语,然在《梅兰芳》一篇中,亦见到他温柔敦厚的一面,梅氏早年的“相公”生涯,后来与豪门军阀之交往,以至于梅兰芳自己的婚姻,作者笔底留下很大的余地。这集子中凡刊于《海外论坛》的文章,我在大约二十年前即已拜读,并且还都校对过,德刚先生恐怕还不知道。当时《海外论坛》在美国集稿、编辑后,即寄交(我工作的机构)香港友联出版社排版印刷装订,再航寄到美国发行。负责这项工作的是位小姐,是我初恋之人,义不容辞,请缨效劳,先拜读了这些好文章。就在我接到这部稿子不久,今年3月3日,有幸在港会见了《海外论坛》的创办人之一许牧世先生。笑谈中还说到当时负“友联”债的情形,他又说,当时你们在香港匆匆排校印刷装订,跑飞机场把杂志航寄到美国,可是在纽约的邮局,它们可以静悄悄地寄宿。睡它个三四十天,无人认领,航空费都浪费了。他摇头说,“办同人杂志真难!”纵然如此,我仍认为那是有价值的工作。若问五十年代的留美中国知识分子,从历史的回声里,听到那么一阵的呼声与呐喊,感到有那么一种忧时忧国的情怀,也还就是《海外论坛》那一班人。何况当时他们都还在挣扎求生存的阶段,不像现在都已成为大学者或在别的方面有了很大的成就。我1962年首次承美国国务院之邀访问美国,在纽约就由《海外论坛》的另一位创办人李和生先生带我到各处游览和拜访。他那忠厚朴实的样貌,我至今仍然在目。他给我联络到德刚先生,可是要我自己搭地下铁道去。我是个大乡俚,那一线地道车还满复杂,有些班车在街口停站,有些不停站,这可把我难倒了,但我终于没有误车,按址按时,在挂有胡适之手稿题赠德刚的客厅里,闯进了我这个不速之客。至今十七八年了,我仍以第一次搭纽约地道车不误而沾沾自豪,我第一次领略到“系统”(system)和“标志”的好处,就凭这些抽象的符号,我在车上仔细地研读一番,即到达目的地。这是我们中国人最不擅长的。说到system,令我想到台湾中正国际机场一开幕,据说最大的毛病之一即为“流转不通”,正是“系统”和“标志”不明确所致云云。但台湾已进入“现代化”,此方法势必学会,亦不得不实行,包括政治上system在内。再一位《海外论坛》的创办人周策纵先生,在见过德刚先生后两天就在哈佛见到了。那时的策纵先生不像现在见到人老是笑,1962年我和他谈了好久,还承他宴请一起和他家人吃过饭,但在记忆中他从未展颜。当时他的《五四运动史》完成不久,和他谈的大都是家国与文化问题。恂恂书生,形象却是沉郁的,似隐藏着深重的忧患意识,有股懔懔的颃世颉俗之气。我想就是大家这股气,成为创办《海外论坛》的原动力。他们写文章、做发行、捐助经费,挤出业余课余时间,要为国家做点事。现在回头来看,《海外论坛》除了为五十年代的留学生留下声音之外,还不能否认,它是至今为止留学欧美中国知识分子所办的水准最高、文字最好的杂志之一。也因为办了这个杂志,才逼得德刚先生写了好些上乘文章。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1979年8月10日香港 【唐德刚代序《五十年代的尘埃》】这儿是作者在五十年代所写的几篇杂文。写的时候就兴之所至地写了;原无意要把它们保存下来。但是它们却也在无意之间被保存了——保存在一片灰灰的五十年代积存的尘埃下面。记得就在那个年代的开端,美国的国务卿艾奇逊曾说过一句举世皆知的话:“等到尘埃落定再说!”如今三十年过去了。在五十年代飘扬的尘埃,也早已落定——落在一起,结成像一层薄薄的丝绵。我拍拍它,它不动;我再吹它一下,它也不飞。肯定的是落定了。我用两个指甲轻轻地把它捡起,就在这片捡起的丝绵的下面,我发现了这几片已在那儿躺了二十来年的“流沙坠简”!其他没有给这片丝绵覆盖过的断简残篇,显然早已随五十年代的尘埃飘散了;飘散得像春梦、像秋云,再也找不到了。老朋友夏志清先生奇怪地问我:“自己写的东西,为什么不保存
下来?”“为什么要保存下来呢?”我一直“保存”了下来的五十年代的下意识,不期而然地代我回答了这个七十年代的问题。保存下来想做个作家、文人?还是想为子孙留点“祖训”呢?落笔时不但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我连一个人为什么要求生存,和如何求生存,这一些更重要的问题也没有想过。写了就是写了。最多只可说是一个流浪海外的中国知识分子,对他自己祖国的语言文字难免有一些留恋的温情而已。偶逢岁暮周末,孤灯默坐,拿起笔来,东写写、西写写,也可聊遣长夜,甚或享受点他人所不能体会的孤独的乐趣。夏志清先生和胡适之先生一样,少小聪慧,立志为学。他们都是用功的学者,“不写不用气力的文章”。用了气力,自然就有职业感;有职业感,自然也就加意保存了。笔者和他二人正相反。这些杂文就没有一篇是用过“气力”写的。没有用过“气力”的东西,反要一个经常无处存身的异国流浪汉用“气力”去保存,就有点犯不着了。所以这些五十年代的断简残篇,如果没有被埋没在尘埃之下,它们也就随尘埃一道飘散了。因而这里所重印的只是五十年代的尘埃底下,劫后余灰的拾遗之作。它们如有丝毫值得刘绍唐先生一再来函建议重印,和胡菊人先生百忙中抽空代为作序的话,那就是它们是曾经在五十年代空气中飘荡过的野马也、尘埃也。有一点点时代的气息,如此而已。“五十年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段不平凡的日子。那一些流浪在太平洋彼岸的老中青三代的知识分子,如何打发这段日子?贤明的读者们或许可以在这本小册子里找到点蛛丝马迹。林姑娘说得好:“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在那一段随东风作嫁的日子里,那儿有叹息、有彷徨、有苦笑,也有丝微阿Q的欢娱。真正滋味如何,最好还是让读者们自己去假想罢! 这几篇小文,虽然各立门户,互不侵犯,但是它们的格局倒似乎是一致的。这虽是笔者的黔驴之技,变不出新花样,那也是受了一位朋友的影响——真切一点,毋宁说也是出于一位朋友的要求。那是个8月上旬的一天。繁忙的南京城热得像一座火炉。可是朋友和我都不觉太热。固然是我二人都还年轻,不太怕热;也可能是心静自然凉的缘故。遥远的烽火还没有烧到我们的眉毛上来。朋友是位斯斯文文的君子。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心境情怀,永远像是一泓秋水,纯净清凉。“大家都在看冯玉祥的旅美游记,”朋友呷一口花雕,又喷了两口烟,慢慢地向我说,“冯玉祥说美国连马桶都比中国造得好——中国马桶顾前不顾后。”朋友说着自己也笑起来。在他那微微移动的眼镜里,我看到那蓝天白云下秀丽的钟山,和那苍松微露、庄严古朴的台城。这些景物在两片有金边的玻璃上反映出来,更显得江山如画。风吹到我们脸上是热乎乎的。但是热气之中却带来一阵阵玄武湖上的荷香。离开祖国,走遍世界,才体会到那是我祖国特有的芬芳;离开了,也就永远失去了。“你也从不同的角度写一点嘛。”朋友又缓缓地继续他对我的劝告,“我们的读者虽没有那么多,也还是有不少人看的。”“不是怕没人看,”我听他说了许久,才回答他一句,“只是写得太浅薄,怕惹人笑话。”我并且向朋友解释,美国简直是座“大观园”,而我呢,实在是刚从乡下出来的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要板儿来写一篇《大观园游记》,不要让姑娘们、奶奶们看了笑话吗?“不用怕,”朋友淡淡地说,“作者是板儿,读者还不是板儿?报屁股编辑更是板儿……你就板儿写给板儿看,不是很好吗?”“板儿写给板儿看?!……”我心中默念了好几遍。我倒被朋友的文艺哲学打动了。“少写些军国大事,”朋友递给我一支烟,又替我点了火,继续叮咛着说,“写点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不过写得有趣一点就是了。”朋友比我大几岁;思想言行都比我成熟;文章也比我写得好,还有一块“园地”……他一直是我们小鬼队里的大王。他的话一直都是我们所最信服的。“写点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以后我每一动笔,我都想到朋友这句指示。“不过写得有趣一点就是了。”在美国我后来又碰到另外一位小鬼队里的大王周策纵先生。在周大王那里我才知道“写得有趣一点”的文章秘诀,在文言文里原来叫做“艺增”!玄武湖上的热风,吹在身上很舒服。我们感到轻松、安适。朋友付了账,又陪我在柳堤上踱了半天。他说两三年后“回国”时,他再替我“洗尘”,并把我的“通讯”印成“小册子”。夕阳在台城背后渐渐地沉下去,朋友和我也就在玄武湖畔的柳影荷香里分手了。 在上海,我提着个旧皮箱往成都路警察局去投奔一位在那儿当“巡官”的表弟。表弟既然当“巡官”,他就得夜夜出“巡”。他出巡,他那张铁床就被我鹊巢鸠占了。他出巡归来便去寻找另一张主人出巡去了的空床安歇。那位床主出巡归来,发现床上有人,就去找另外一张主人出巡去了的空床……“巡官”总归要不断出巡的,风水轮流转。同志间互相帮忙。哪个人没有一两位有志放洋的表哥呢?因此他们巡官同志们去互打“游击”,我也就“正规”地占用了表弟的铁床,睡得心安理得。“开船”的日期终于被我等到了。表弟请我吃“三明治”、喝“可口可乐”——这在1948年的上海,真是动辄几十万几十万的美式享受!一辆三轮车把我们带到共和祥码头。我刚自车上踏下,一位“红帽子”立刻便把我的手提皮箱抢了过去。我谢谢他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提上船。他把两眼向我一瞪说:“如果客人都自己提皮箱,那哩吃啥呢?!”我知道他是有来头的。我自己好不容易盼到留学了,在上船之前被人推下黄浦江,岂不功亏一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君子明哲保身,我就未和他讲理了。他提着我的皮箱,不到一分钟,我二人便从一条木梯上,进入了一艘美国大洋船。一上船,我这位红帽子朋友,似乎立刻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他开始叫我“先生”,又叫我“经理”,最后又叫我“博士”、“官长”……和一大堆南京不肯给我的官衔,目的是要我给点“小费”。“小费”给过了,他还是不去。原来他要我“搜身”——把身上所有的“钞票”都悉数搜出来给他做“小费”。这件事倒出我意外,哪有要“小费”有这样要法的呢?!“官长啦!”红帽子向我又打躬又作揖。他向我苦苦地哀求,说,“侬这些钞票,船一开就成一堆废纸。为啥不做点好事,‘赏’给我呢?”他又说他有老母在乡间“要饭”,老婆在上海害“肺病”。他劝我多做点“善事”,上帝会保佑我一路平安。他表现得实在可怜见的,说的话也有实情至理。看在他老娘和老婆分上,我缠他不过,只好把心一横,也就把我所有的“废纸”都“赏”给他了。后来估计一下,总数该在十万元上下——这也是我一辈子最慷慨的一次!红帽子欢天喜地地跑下木梯去了。我在“美国”的洋船上,扶着栏杆,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看他一回到“中国”码头之上,立刻横眉竖眼,又在抢夺另一位旅客的皮箱了。船慢慢地向大海上漂出去。在斜阳之下的祖国,逐渐模糊。终于在暮云深处消失了。船长在喇叭里告诉我们,现在我们已出了扬子江口,航行在“公海”之上了。我也知道这只在公海上航行的是只美国船。按国际公法,我们现在已经就身在美国了。扩音器里的报告员,也很礼貌地招呼我们进餐厅用膳。当我还挤在长龙的尾巴之端时,一位新认识的“留美同学”就惊奇地告诉我说,吃晚餐时,“可口可乐可以随便喝!”“可以随便喝?!”我把两眼一瞪,我二人乃捡了个临窗座位坐下,“开怀畅饮”,把“可口可乐”喝个饱。吃了两块美国肉饼之后,我二人又分吃一块奶油蛋糕,又各啃一个又胖又红的苹果。在祖国痴生了二十来年,还未啃过这样又红又胖的苹果!这是我的第一顿的美国晚餐——“可口可乐可以随便喝”的晚餐。餐后稍息,又去洗了个极其痛快的美国热水淋浴,再穿上上海新买的睡衣,在摇摆不停的水手吊床之上,听着船舷之外有节奏的水声……我在想,想到我玄武湖上的朋友,想到船下向我不停地招手的表弟,想到那沿着一条木梯、在两国之间跑上跑下的“红帽子”……我和他们之间的生活已经有显然的中美之别了。“别”得像一头洋狗和一条祖国江南稻田里的水牛。这两个不同的动物所居住的不同的世界,其间实际的距离,不过是上海共和祥码头上的一条木梯罢了。遵照朋友的嘱咐,我取出了练习簿,便把我这第一天美式生活中的“所见所闻的小故事”记录下来,再加个题目叫《一条梯子的距离》。船抵横滨后,我这第一篇“旅美通讯”,便从东京帝都饭店的邮箱,飞向日没处朋友的编辑台上去了。它后来是否在祖国读者眼前露过面,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只是我的练习簿多得是,“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也多得是。兴致好,日记也天天记。记过了,加个题目,撕下来,投入邮箱,也就不管它死活了。在1950年的除夕,鸭绿江畔炮声正浓,我在纽约忽然收到一份刻着“无法投递”的“退稿”。那原是我1949年初所寄出的七八篇“通讯”的最后一篇。它显然曾飞入国门——有京沪两地邮戳为凭——但是在祖国它显然是无枝可栖,所以又飞回美国了。它回来了之后,我也没有替它“洗尘”,便信手把它向废纸堆中一丢。它后来如何地失踪了,我从未追查,也无心追查。它只是像1948年我的“红帽子”朋友所说的钞票一样,一卷废纸而已。它也和它的涂鸦主人一样,同是在那不平凡的年代里,随风飘荡的一点尘埃。一阵风来便不知被吹到哪里去了?其他的还管得了许多!可是丢尽管丢,写还是常常写。日记写腻了,就写周记;周记不写了,就写月记、两月记、半年记……有空还得耍耍笔杆,耍到夏志清先生所说的“封笔”为止,因为板儿所住的“大观园”之内,“所见所闻的小故事”是天天都有,也是永远写不尽的。写在日记上或练习簿上(那时美洲还买不到中国的“原稿纸”),再想一个题目加上去,便成为“杂文”了。在华侨报刊上编报屁股的朋友们,缺稿了,拿去把它们印出来,它们也就和落定的五十年代的尘埃同在了。尘埃给扫掉了,它们也就给扫掉了。这就是这个小册子里这几篇仅存的小文坎坷的命运——一点点五十年代的梦痕。1979年1月11日于纽约市大期考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