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科利,卢筱芸 日期:2014-11-10 10:04:08
弗洛伊德和C.S.路易斯,是20世纪闪耀的人类群星中璀璨夺目的两位文化大师。他们的思想,代表了有关人类幸福本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终极之问》一书中,通过作者巧妙糅合的“会谈”,他们的论点第一次比肩而立,正面交锋一一关于良知、快乐、性、爱、痛苦、死亡、造物者……
针对这些生命中的重大问题,双方给出了在当代最具有影响力又互相冲突的回答,展示了一直以来人类对终极意义的矛盾欲求,以及耐人寻味的挣扎与探索。
作者尼科利,二十五年来钻研两位大师的论著及私人信函,并以此在哈佛大学开课,对比两人的世界观,遂成《终极之问—永恒、爱、性、快乐》。美国公共电视网PBS根据哈佛大学这一课程改编制作了同名纪录片。
作者简介:
阿曼德·尼科利,哈佛大学暨马萨诸塞州总医院精神科临床副教授。缺乏家庭温暖对儿童和青年人情绪发展的影响,是他研究和临床工作的主要方向。他是《哈佛精神病学手册》(第三版,1999)编辑和撰稿人之一。关于“路易斯与弗洛伊德”的课程,他在哈佛已经开讲25年以上。作为精
目录:
何光沪序——在世界上,谁能快乐?
张越序——为什么需要“终极之问”?
前言
第一部分人应当有信仰吗?
第一章两位主角——弗洛伊德与C.S.路易斯的生平
第二章造物者——宇宙中可有神的存在?
第三章良知——宇宙中存在道德律吗?
第四章峰回路转——哪一条路通向真?
第二部分人应当怎样活着?
第五章快乐——生命中最大的欢乐之源是什么?
第六章性——追求享乐是唯一的目的?
第七章爱——所有的爱都是性的升华?
第八章痛苦——人生的苦难如何解决?
第九章死亡——死亡是我们的命数吗?
后记何光沪序——在世界上,谁能快乐?
张越序——为什么需要“终极之问”?
前言
第一部分人应当有信仰吗?
第一章两位主角——弗洛伊德与C.S.路易斯的生平
第二章造物者——宇宙中可有神的存在?
第三章良知——宇宙中存在道德律吗?
第四章峰回路转——哪一条路通向真?
第二部分人应当怎样活着?
第五章快乐——生命中最大的欢乐之源是什么?
第六章性——追求享乐是唯一的目的?
第七章爱——所有的爱都是性的升华?
第八章痛苦——人生的苦难如何解决?
第九章死亡——死亡是我们的命数吗?
后记
参考书目
附录一美国公共电视网PBS同名纪录片
附录二C.S.路易斯传记电影《影子大地》赏析
附录三《人生观的故事》中有关《终极之问》的章节第三章良知——宇宙中存在道德律吗?
绝大多数有信仰的人都会抱持一个基本前提——绝对的道德律存在于所有文化中,因此每个人“天生就知道”怎么辨别是非。假如我认为:某个人家财万贯,偷他一些钱有何妨?又或者,只要两情相悦,与有夫之妇发生关系,也没什么大不了——这样错了吗?如果你不认同我的想法,那么谁才是对的呢?这时如果没有道德标准作为依据,你我就算各执一词也没有对错之分了。如今在我们的文化潮流中颇为盛行的道德相对论,促使弗洛伊德和路易斯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宇宙中有道德律存在吗?
我们行事为人都依循自己的是非观,每个人天生就清楚什么是应该做的事。当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本分,心中的“良知”便会产生使人不快的“罪恶感”。这种几乎每个人都有的感觉,是否表明来自神的道德律确实存在?或者只是单纯反映出父母的教导?
良知影响我们一生中所做的各样大小决定。如果我们捡到一个皮夹,发现里面有好几万元,那么是归还,或是留下,全凭我们的道德准则而定。它不只影响个人的行为,还左右我们对自己行为的观感。这个准则从何而来?是人类制定出来的吗?弗洛伊德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正如交通法规是人所订立的一样,而且准则也因文化而异。路易斯则说,道德准则是人类发现的,就如同数学法则是人所发现的一样,而且宇宙的道德律超越一切时间和文化。
路氏和弗氏在前述观点上的重大差异涉及认识论,也就是知识的来源。弗洛伊德写道:“宇宙中所有知识的唯一来源是审慎细微的观察——我们称之为研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知识来自启示。”根据弗洛伊德的说法,《旧约》中的十诫和两大诫命(爱神和爱人如己)全来自人们经验的累积而非天启,只有科学实验才是唯一的知识来源。
路易斯强烈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科学实验并不能解答所有的问题,也不可能是所有知识的唯一来源。他说,科学研究非常重要且责无旁贷的任务是:实验、观察及记录事物如何运作或反应;“但是究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以及科学所能观察到的现象背后是否还有什么存在,则不属于科学所能解答的范围了”。
路易斯辩道,科学永远无法回答宇宙中是否有位全能者存在的问题。当一个人设法回答这个问题时,所提出的都只是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假设,而非科学陈述。同样的,我们也不能期望科学答复我们,道德律究竟是不是存在。
路易斯接着又说:“我们想知道宇宙的存在是偶然发生,还是创造者大能双手下的产物……”他认为要这位大能者现身有个方法,“那就是从我们内里去找,去感受那个指引我们行事为人的影响力或命令,你会发现这是我们在自己里面找着的……这个管理宇宙的力量在我们里面化身为道德律,鼓励我们做对的事,并且在犯错时让我们感到不自在,明白应负的责任”。
根据路易斯的说法,宇宙的道德律不单单只彰显在新、旧约中,它也同时反映在我们的良心上。他认为这个律便是证实造物者存在的众多指标之一。他说上帝存在的证据有二:“其一,他所创造的宇宙……其二,他放在我们内心的道德律。”两相比较,道德律是较好的凭证,因为它是“内在的信息……整体来说,从道德律会比从宇宙万物更能够认识上帝,正如听一个人说话要比看他造的房子更容易了解这个人”。
路易斯同意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说的:“心中的道德律”是证明上帝伟大的有力证据。
也许路易斯和康德的心中一直牢记着造物主在经文中所说的:“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
弗洛伊德则对康德有关道德律的一席话充满疑惑:“哲学家康德一篇著名的宣言里提到,星辰满布的天空和人类心中的道德律都是证明上帝存在的有力证据”;但他质疑:星空和“人与人之间是彼此相爱或是互相仇杀有何关联?”他对康德将头顶上的天空和内心的道德律视为上帝存在的证据,表示无法理解。
不过弗洛伊德再三思忖后,觉得康德的格言“触碰到一个关于心理层面的重大真相”。在弗洛伊德的世界观里,神只是人们对父母权威所产生的心理投射——如果你认同这一点,那么康德的一番话确有其道理;我们的存在与是非观的确立都和父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弗洛伊德强调,“父亲(或父母的结合)给了孩子生命,并且保护他远离凶恶,同时也教导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孩子自小从关爱的奖惩制度中,学到他应尽的社会责任”。
弗洛伊德确信,当孩子长大后,是非观依旧来自父母原先的教导,“双亲的禁令和要求持续存在孩子心中,成为道德良心”。最后他们将这套奖惩制度原封不动地带进宗教里。
路易斯同意道德心的养成有部分来自父母、师长的传授,这确实有助于发展我们的良知;但并不意味着道德律就是“人类的发明”。他解释,这个律并不是老师或父母制定的,就如父母和老师教导我们的九九乘法表,也不是他们订立的一样。路易斯指出,父母师长所教导的有些“只是惯例,可能因时、因地而异,例如有的交通规则规定行车靠左,有的规定靠右;但也有一些,像数学,则属不变的真理”。可见风俗、惯例可随时问而变化,但伦理和道德律则历久弥坚。
弗洛伊德主张伦理与道德是来自人类需求及经验的累积,哲学家所提的普世道德观则被他视为“与理性相互冲突”。他写道:“伦常道德始于人类因应群体生活所不可避免的迫切需求,而非立于道德秩序的基础上。”换言之,道德法规是人类将有益于整体社会的规范累积传承下来的。讽刺的是,路易斯将伦常道德和交通法规作对比,以示其来源的不同;而弗洛伊德则说:“伦常道德就好比交通规则一般,同样是由人类制定的。”也就是说,这些规范会随着时间和文化而改变。
路易斯认为在这一点上有经验证据可以支持他的论点。他说基本上各文化的道德法规是一样的,就算有些许出入,但“差异不大……我们甚至还能指出一个共同的法则贯穿其间”。路易斯坚信,有史以来,人们一直都知道应该要遵守一种律。“所有名留于史的人都承认某种道德法则的存在,也就是说人们对于想从事的行为会有‘我应该做’或‘我不该做’的感觉”,不过通常无法切实遵守。他又说:“首先……世人心中都会有种挥之不去的奇特感觉,告诉他们应该如何行事。其次……他们实际上并不能真正依照要求去行事……这两大事实是我们认清自己与了解宇宙的根本要素。”
路易斯曾经针对古埃及、巴比伦、古印度、中国、希腊以及罗马的道德教导做了比较,发现“它们彼此之问的相似度极高;与我们现今的道德规范也非常近似……试想,如果有哪个国家认为战场上临阵脱逃是光荣的行为,或是认为以怨报德是值得骄傲的事,那会是什么情景……至于在做人处世上何时该做到无私,则是见仁见智——有人认为对象只限于家人或是自己的同胞,也有人认为应该普及世人;但是无论如何,每个人都会同意,不该将自己放在第一位,因为自私向来不是受人尊崇的美德”。
道德律久已为世人所认识,并被冠以不同的名字:道、自然法则、实用道理的首要原则或是传统道德。路易斯说,从整个历史中可以看到,人们认为每个人天生就明白道德律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他提醒我们,二次大战时期,我们都认定纳粹党理当明白自己错在何处。他们清楚什么是道德律.也知道自己违背了这些法则,所以我们经由审判将他们定罪。“若不是纳粹党人和我们一样,心中都有一把道德尺,也清楚知道应该做正当的事,”路易斯问:“那么我们说敌人是错的又有什么道理可言呢?”
路易斯指出,虽然道德律不会随着时间或文化而改变,但是各文化或个人对此律的敏感度与表现方式可能不尽相同。比如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显然就忽视了这个律,倒行逆施,以致遭到全球唾弃。路氏声言,我们对不同文化的道德概念做比较和评论时,所用的便是心中那把道德尺。“当你说这一套道德概念优于另一套时,”路氏写道,“其实,你心中有个做评断的标准,认为两者中的一个较另一个更接近此一准则……作为评量之用的准则,自然有别于受评的两者。实际上你是将这些道德规范与真正的道德律相比,承认不论人的想法如何,确有一个真正的公理存在,而且,有些人的道德概念比其他人更接近真正的公理”。他下结论说:“如果你认为你的道德概念比纳粹的要准确,那就表示一个可供你做准则的真正道德律确实存在。”
或许是成长背景或教育的缘故,有些人的良知比较敏锐——对道德律有较透彻的理解。路易斯说,还未改变世界观之前,他的良知和他所认识的青年比起来并不健全。在《痛苦的奥秘》一书中,他忆述:“初进大学时,我对道德良心几乎完全懵懂无知,顶多对残酷的事或刻薄小气的人有点反感罢了;至于所谓的节操、真诚、还有自我牺牲,更是让我不知所云。”他也发现班上有些同学对道德的认知较深,也比较乐意遵从。
弗洛伊德也认同人们在良知的发展上不尽相同。他表示如果上帝真的给了我们头顶上的一片星空,并且将良知种在我们内心,那么他在后一项工作上特别显得绩效不彰。“星空确实很灿烂;不过,神所造的良心就只能算是粗糙的劣质品了”,因为大多数人的良知不是乏善可陈,便是差到不值一提。
不过弗洛伊德所说的“多数人”并不包括他自己。他曾写信到波士顿给拥护普世道德律的普南博士说:“你竟然认为我会因为与你的看法不同,而将你的理想主义观点斥为无稽之谈,这一点令我很难过。我并非心胸狭隘,无法容忍不同的见解。我只是认为不需要订立更高层次的道德法规,就像我觉得音乐在生活中是多余的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