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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烟花那年的爱


作者:那年的烟花那年的爱  日期:2013-05-26 14:50:57




  
  那年的烟花那年的爱  
  
  
  白露  (一)  那是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季,雪没完没了地下,冷得她只想找个树洞把自己藏起来。树洞没找着,爱情却猝不及防地来临了。  一切都只因那天她破天荒地去参加了那个聚会。  电话铃响时,她还在睡觉。拿起话筒,却是李小桐。她的托福成绩下来了,不多不少600分,进她申请的那家学院不成问题。就要和她的留美硕士男朋友团聚了,这丫头高兴得要死,今晚在富春江订了一桌,还温柔地来了一句:您可一定要赏光哟。她嗫嚅着想推掉,妈在一旁发话了,“去吧,天天在家,也不怕生锈。”她白了妈一眼,懒懒地去穿衣。  也难怪妈这么说,辞了那份吃力不讨好的工后,满以为凭自己的资历,找个可心的事做不会成问题,然而大半年过去了,竟一无所获,又碰上这么个鬼年头,益发萎靡下去,人窝在家里,不思作为,只与退休的父母相看两厌。  紧赶慢赶,还是迟了,进去时发觉已坐了一大桌子人,认识的只有一个李小桐。刚想对她笑一笑,不想她却先发话了,“您老人家这么样就来了?”怎么样?不是挺好的吗?看看自己也算衣冠整齐,不就是没化妆吗?人家哪像你是个人物,总有大场面要出,成天在家窝着,化了妆还不得尽数蹭床单上?心里嘀咕了一大堆,却还是堆出笑来,吃人家嘴软嘛!  本来没精打采的,一落座却忽然来了精神。好久没出来吃了,久违了,三文鱼!久违了,基围虾!还有你,北京片皮鸭!她对左邻右舍点点头,便开始招呼那些“老朋友”。  埋头吃了一会儿,她觉得周围有了点变化。左首那人不是戴眼镜吗,怎么这会儿又不戴了,再一看眼镜跑斜对面去了。敢情没注意席面上已斗转星移了。不知怎的,她觉得旁边这人一直在注视她,不由得脸红了:自己的吃相全落在人家眼里了。想一想又觉得有点气恼:你凭什么看我?便抬起眼帘狠狠地挖了那人一眼,没想到那人见她有了反应,竟然笑了,非常友善、明朗,笑得她气恼全消。  “我见过你”,他说。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  “因为———我很少出来活动的,当然今天是个例外。”  “哦,你喜欢冬眠。”  “是。”她老实地承认。  “可我的确见过你,而且印象深刻。”  她不想就这个话题与他纠缠下去,就不多说了,可他不依不饶,“你是不是有一条红围巾?那天你穿的是一件黑大衣,系了一条红围巾。”  她哑然了,“是。”  他继续下去,“那天好像下的是今年的第二场雪,路很滑,在新华广场东北角,你摔了一跤。”  是的,那天,她摔了一跤,重重地,几乎摔出了眼泪,可是她咬着牙站起来,冲周围人笑了一笑,那群人当中就有他吧?  熟了之后,他对她说,当时只觉得她摔得挺滑稽,笑得很可爱,谁想竟有再见面的时候,而且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  就这样,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冬天,她和他相识了。那一年她已二十七岁,尚待字闺中,事业没有着落,正经历着人生最低潮;他也二十七岁,刚刚考上政府公务员,家中有娇美的妻、可爱的子。  再次见面,是他约的她,沿着她曾摔过跤的新华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他们发现过去的二十七年,他们划过的几乎是同样的轨迹。在同样的时间他们做着差不多相同的事:十岁的时候开始自学古诗,选的是同一本诗集,第一首是王勃的《送杜少甫之任蜀州》;15岁,迷上了港剧,攒零钱买剧照,记歌词,用不成腔调的粤语哼唱;喜欢田震的《执着》……开始,都像个理想听众一样鼓励对方多说,到后来,两人争着讲,然而,他每提到一件事,她会飞快地接下句,而那正是他要说而未来得及说出的,而她也同样为他们脱口而出的经常是同一句话而深深震动。那晚,他送她回家,目送她上楼,她一步步走到五楼自己家门前,进屋后直奔阳台,正好赶上目送他的身影被夜色吞没,她静静伫立,直到泪水滴落在冰凉的地面。  她挣扎了几日,她能管住自己的手指不去拨他留下的号码,却不能不接他打来的电话。及至见到他,她知道,他们在这几天,想的,做的,又是相同的事。这一次,他们说的很少,只是一路走下去,走到繁星满天。星光下,他送她回家,照例目送她上楼。进门后,她又直奔阳台,这一次,他没有走,楼上楼下两人静静对视,少顷,她飞身下楼,纵入他怀中。他抚摸着她的柔发,喃喃地问:“为什么没有早一点遇上你?”  “为什么没有早一点遇上你?”每天,无论晨昏,这句话都会在她耳边回旋。  不是不知道,既然错过了,就该错到底,可是,在那样一个晦暗的冬天,他是她生活中仅有的一点亮色,她舍不得。痴情在她心中像一株疯长的热带树,几天之间已经盘枝错节,纠缠不清了。  多年后一个午夜梦回的时候,皎洁的月光不经意地照亮了心底尘封的一隅,她觉得自己的记忆一定是被移植了,把什么不相关的人的事植入了她的脑中,看着身旁熟睡的丈夫,她觉得这才是她一生一世的爱。  冬天终于过去了,然后是一个尘埃漫天的恼人之春。  还好,她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人也精神了起来。他常常在下了班之后到她单位去接她,两人在同事们羡慕的目光里相携而去,没人看得出他们的秘密,她的心渐渐由不安到坦然。对于他能从繁忙的公务和家务抽身出来陪她,她初始感激,继而视之为理所应当。渐渐地,矛盾出来了。每次她都希望他尽可能多留一刻,而他却不能,妻儿在等他,不能晚晚迟归。  他说:“请你理解我。”  她睁着涌满泪水的大眼睛问:“可你理解我吗?”  两人都同样的固执。当然,总归是要和好的,好了之后一起去看球赛,她靠在他的怀里,一脸仰慕地听他讲解,这是他们相处最和谐的时分。  那一天,走在街上,他的手提电话响了,他接电话,她留神谛听。电话是他妻子打来的,说她母亲住院了,说着说着,好像那边哭了起来,只听他不住地安慰,“别哭,没什么,有我呢。”  她盯着他,他有一丝慌乱,然后,她叹了口气,他是她的身边人,却是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妻子有事,做丈夫的说声“有我呢”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权限在哪里。  她变得苍白、消瘦、神经质,有时半夜她会“腾”地坐起来,一身冷汗,她死命地抓紧床单,免得哭出声来。她一次次地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  母亲的脚步声近了,待了一会儿,又远了,她想也许母亲察觉到了些什么,她在心中向母亲说对不起。  他察觉到了她的憔悴,他主动对她谈到了妻子,谈到他的家庭。她一直有种感觉,他妻子是一个好女人,只不过在他们夫妻之间始终缺少某种东西,他所讲的印证了她的感觉。谈到未来,他说会给她一个结果,他们会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只不过,这需要一段时间,让他把各方面的事情协调好。虽然后来这些都没成真,但她始终相信当时他说的是真心话,他不是在骗她。  一个月后是他的生日。她知道他特别想有一架好相机,如尼康EOS1,他曾不止一次在它前面驻足。她决定悄悄买来送给他,不为什么,就为他瞬间的开心,那是值两万元钱的。而她正好有这笔钱。  他生日前日,她正要打电话给他,却先接到了他的传呼,她不禁一乐:瞧,真是心有灵犀。他说他想上街,问她能不能陪他,她连说好,回头就到银行把钱提出来了。  两人以前也常逛街,一般都是先吃点饭,然后就漫无目的地进进出出一家家店铺,有中意的东西就买下来,大部分时候都是随便看看。他最喜欢逛摄影器材商店和体育用品商店,而她最爱逛书店和玩具店。那天他们先去吃了肯德基,因为心里藏着个小秘密,她吃得比平常少,而他吃得也比平常少,不过谁都没往心里去。  出了肯德基的门,他对她说,我得先去取点钱,你在这儿等我还是陪我去?她说当然是陪你一起去了。那天银行的人不多,他从公文包里取出存折然后找了一张取款单来填。在她的注视下,他填好了那张取款单———户名一栏是朱茵,他妻子,金额是两万元。  她的手下意识地按了按她的小挎包,那叠东西好好地还在,可她觉得挎包一下子变得很轻,很轻,她的人也变得很轻,很轻,而他,喜滋滋地,什么也没留意。  等他终于把那个宝贝抱在怀里的时候,街上已经暮色四合了。这一次,她不让他送她回家,他点点头转身欲去,她却叫住了他,对他笑了一笑。他虽然觉得她笑得有点奇怪,但也没往心里去,到是后来时间越久,那笑容竟然越清晰,他才体会到原来那笑容中含着三分深情,三分留恋,三分决断,一分凄凉。而当时,他却想等过几天问问她为什么那么笑,过几天再问。  第二天,当他站到她面前的时候,她什么也没说,只递给他一个信封。他不禁想她的花样越来越多了。他问她,我们去哪儿?她说:“我还有事,你自己走吧,答应我,一定认真读这封信。”说完就走了。  带着一丝好奇的微笑,他展开了那封信,信不是很长,只有一页,但他读得很慢很慢,风吹着那张薄薄的纸,使他不得不坐下来,用手压着,好看个清楚,看个明白。  “……我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该怨恨命运,它让我们相遇,却相遇得太迟。你我心里都清楚,你应该是我的,我应该是你的。然而,命运却做了另外的安排,它让另一个女人成为你的妻。我们曾努力不去想她的存在,然而,她时时都在那里。每天,你吃的是她做的饭,穿的是她洗的衣,还有,让你如珠如宝的也是你和她生的儿子。当昨天,我看到你用她的存折提钱,才明白夫妻到底是夫妻。夫妻本身就是百年修来的缘,而你我之间,缘分实在太浅、太浅……”  “我们都欣赏彼此的聪明,只可惜,在人生的大问题上,小聪明是无济于事的……”  “我不知道属于自己的那份缘在哪里,能不能找得到,但,我们之间的缘分肯定是到头了……”  (二)  当她把那封信交给他的时候,她感到有什么东西正从体内向外飞散、飞散,她几乎是用了全部心力才使自己从他身边走开。接下来的几天,她总是若有所待,她想像了一千种他来找她的情景,可什么也没发生,没有一点他的讯息。  她不无自嘲地想,瞧,又是一般的决绝。  秋去春来。  除夕夜,邻居家的小男孩儿来敲门,叫她到阳台上看焰火,一朵朵绮丽的焰火腾空而起,在夜空中绽开满天花雨,纷纷扬扬,说不出的美丽与凄迷,只是眨眼间就归于沉寂,就如她曾有过的短命恋情。  (三)  遇到他时,她刚刚恢复了一点精神。带着一点点迷茫,一点点戒备,一点点挑衅看这个世界,还有他。  其实在第一眼看到他时,她就知道,属于她的那个人出现了。这一次,她感觉对了。  然而,简直邪门,只要在一起,他俩就如针尖对麦芒,多少次,她都发誓,下辈子都不要再见到这个人,可没用,最后不知怎的,她还是嫁给了他,她才明白,这就叫缘分天定,躲都躲不过。  婚姻自有它的神奇,婚后的她变成了一个温良的小妇人。每天,晨光熹微,她便开始打扫卫生,准备早餐,在丈夫充满爱意的目光中进进出出地忙碌着。  两人总是一起出,一起归,不上班的日子手拉手去逛街。偶尔吵一小架,算是给生活加点盐。  儿子出世,更是一派人仰马翻。小家伙偶尔开恩,不吵不闹,还“格格”地乐上几声,两人所有的辛苦即烟消云散,相视一笑中有无限的满足。  一天晚上,孩子睡着了,过了一会儿丈夫也睡下了,是难得的清闲一刻。她调小了音量看电视。忽然下起了雨,她赶紧去关窗,等把所有的窗都关好了,把水管、煤气都检查过了,上了床,她却睡不着了。黑暗中,她静静躺着,耳畔是丈夫呼吸的韵律和婴儿的芬芳,忽然发觉自己很喜欢这无边的静谧,她幸福得想微笑,又想流泪。这便是人生的至高境界了吧?而往事,已如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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