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趼人 日期:2012-01-10 21:02:25
作者:吴趼人(1866年-1910年),原名沃尧,字小允,又字茧人,佛山人。笔名有偈、佛、茧叟、茧翁、野史氏、岭南将叟、中国少年、我佛山人等,尤以“我佛山人”最为著名。
吴趼人曾祖父吴容光,曾任湖南巡抚,代理两广总督,祖父莘畲,官至工部员外郎,父允吉,曾任浙江候补巡检。
吴趼人幼年丧父,十七八岁至上海谋生,常为报纸撰写小品文,光绪二十九年始,在《新小说》杂志上先后发表《电数奇谈》、《九命奇冤》、《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其中《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轰动一时,影响深远。
“我提起笔来,要叙一段故事。未下笔之先,先把这件事从头至尾想了一遍。这段故事,叙将出来,可以叫得做写情小说。我素常立过一个议论,说人之有情,系与生俱生,未解人事以前便有了情。大抵婴儿一啼一笑都是情,并不是那俗人说的“情窦初开”那个“情”字。要知俗人说的情,单知道儿女私情是情;我说那与生俱来的情,是说先天种在心里,将来长大,没有一处用不着这个“情”字,但看他如何施展罢了。对于君国施展起来便是忠,对于父母施展起来便是孝,对于子女施展起来便是慈,对于朋友施展起来便是义。
可见忠孝大节,无不是从情字生出来的。至于那儿女之情,只可叫做痴。更有那不必用情,不应用情,他却浪用其情的,那个只可叫做魔。还有一说,前人说的那守节之妇,心如槁木死灰,如枯井之无澜,绝不动情的了。我说并不然。他那绝不动情之处,正是第一情长之处。俗人但知儿女之情是情,未免把这个情字看的太轻了。并且有许多写情小说,竟然不是写情,是在那里写魔,写了魔还要说是写情,真是笔端罪过。
我今叙这一段故事,虽未便先叙明是那一种情,却是断不犯这写魔的罪过。要知端详,且观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