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用大叔,顾名思义,就是说床上用品组的那个大叔。
这卖场里卖的都是家居用品,消费群体一般是年轻时尚的家庭主妇,营业员也大多是年轻人,有这么一个大叔,倍显突兀。
而且这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叔。快四十的年纪不说,光是那脸拉碴硬直的胡子,配上万年不变的衣装组合,就够惹人注意的了——更别说卖场统一的工作服是那一条有着卡通花边的粉色围裙。
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有这么个大叔,他注定要接受来来往往的注目之礼。不过,坚持粉红围裙搭上胡茬平头的床用大叔有他该有的定力,站在一堆鲜嫩的床罩枕头中摆弄着他那款有些年月的黑白屏手机,两只大拇指上上下下,以并不很快的速度传着短信。
整个卖场的工作人员习惯性地叫他大叔,大多是忘了他的名姓。这大叔大叔叫来叫去,床用大叔自己也快忘了那从不使用的真名是什么了——忘了好,要是大家都能忘了,也就没手机上这些麻烦事儿了。
大叔的手机最忙了起来,是因为大学同学要聚会,入学二十周年,想尽力凑齐所有人。
可惜大叔不会去。一次又一次地掐掉电话,卖场里没规定员工不许接电话,但大叔执着地掐,掐完以后一定要补上一个短信:在开会。最近太忙了。
若同学记得的他还是在机关里混的他,那这样的短信大概还有一部分人信服;若同学记得的他还是刚辞职下水扑腾得正欢的他,那这样的短信应该有许多人信服。大叔知道,没人知道他现在就是个“床用大叔”,大叔掐得理直气壮,那短信也是尽显风度。
只不过,床用大叔就是床用大叔,不在机关里泡茶看报,也不是浪里白条。
大叔有的是闲心,但他没参加大学同学会的闲心。
当初在大学里,大叔读的专业,搁现在看,尴尬。中文系。读书那会儿,人傻,琢磨着中文系出来那不都得是个当作家的,动动笔就是个腕儿,后来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不过还好进去了,当年那傻小子也算长了见识——大学里读的东西,总喜欢跟时代跟世界同步,大叔也年轻过,有尝出种种趣味。
就是种种趣味搁现在了,便一点都不有趣了。
一般来说,会去参加同学会的,两种人,一种事业有成,一种事业还没到顶峰在爬坡在冲刺但还重些感情。大叔自知哪种都不是,正是因为知道,所以才要装出分明是两种人中一个的模样,混淆视听。
其实大叔心静下来也考虑过,那些同学找不到他,也会去找他老婆。不过他那老婆早成了别人的老婆,有没有兴趣怀个旧与人聊聊他,大叔揣摩不出来。
一想起他前妻,大叔手上停不住,又捣鼓起手机来。不好意思打电话,没理由,他只能借着换季的当口拐弯抹角地问问女儿的事情。
大叔的女儿七岁了。他前妻憋到三十才生的,女儿出来那会儿,大叔没少担心过女儿的来路不正——就跟他以前看着老婆肚子担心自己有没有问题一样。可爸爸看女儿,总是越看越喜欢。大叔也不管她来历,喜欢上还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不过,也没喜欢多久,她就真成了别人的女儿。大叔上次千方百计见了她一面,大叔听她说的“爸爸”,是别人,是新爸爸,他这个旧爸爸早不知道被抛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找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