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暮晓爱 日期:2015-11-18 22:41:33
一个生命力顽强更胜野草的傻女人PK号称不知道活了多少岁的狐妖男
小冰,我上辈子是杀你全家了吗?
你没那本事。
那我这辈子杀你全家还来的急吗?
可以......
真的?!!!
当然,我没‘全家’那种东西。
好吧,人和妖永远不要去PK,这是我被那只狐妖摧残多年所悟出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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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筒子、童鞋们身为作者的偶,有几句废话要唠叨唠叨。
首先,此文的每个故事都是可以分开去看的,害怕蹲坑的孩纸们尽可以放心。
其次,这是一篇抽抽又狗血的小白文,稀饭深厚文化底蕴的孩纸,不妨绕道。
至于,文笔神马的是暮暮的各种浮云,俺就是趴在写手堆里一个混日子的小白,稀饭华丽丽文笔的孩纸,也请绕行吧。
(文中某人原型:傻货,大家都绕道了,点击率怎么办?)
暮暮:呃~~~~~~~~~~~~
好吧,暮暮一向秉承着自我娱乐和娱乐大家的宗旨,胡乱写写的,只要大家看的开心,让“点击率”神马的,马不停蹄地去屎吧!╮(╯ε╰)╭
特别感谢,‘小树’童鞋帮忙录制的这段有声文。
我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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