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被嫌弃的小哀 日期:2016-03-01 23:31:41
我爱过一个痞子,是那种该锋芒毕露的人,脾气不好,会打架,讲义气,爱皱眉,冷漠的,大笑的,大概也是玩世不恭的。他总在这场爱情里进进出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每一集他的出现都像是阴霾后的阳光,透露着希冀,灼热得可以把我的心熔化,可是阳光的余热就像一刻穿膛而过的子弹,辛辣的裂开,火灼烧一样的痛。我有些时候还是能想起他,却再也没有一丝波澜,没有欣喜,没有悲伤,只是怀念,像是一个旧时的朋友,毕竟曾霸占着我整个七年。我该学会爱一个人,不是各种偏执的一味的喜欢,也不是只觉得这个人还不错就在一起了,该正常一些。